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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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撰謝恩表,所著有《愚谷集》、《中書制集》、《銀台集》、《翰林制集》、《極中集》。
天禧三年,郊恩赦文,許舍人、給事中、谏議母封郡太君,而學士不預,度官兵部郎中,因請進封其母,上特從其請,自是學士官,未至谏議者,皆得封其母焉。
度多猜險,僚友皆畏其傾,不敢妄語言。
肌體豐大,艱于拜起,有拜之者,俯伏不能興,或至诟罵,其偏戾如此。
韓億,字宗魏,其先真定人,後徙開封之雍丘。
少力學,鹹平五年,登進士第。
王旦以女妻之,久曆外官,以旦在政府避親,及旦薨,乃稍進用。
仁宗即位,累擢龍圖閣待制、樞密直學士、禦史中丞。
景祐二年,同知樞密院事。
四年,改參知政事,因谏官言,不當以子婿為群牧判官。
寶元元年,罷知應天府,加資政殿學士,徙成德軍,澶、亳州,遷尚書右丞,以太子太傅緻仕。
卒年七十三,贈太子太保,谥忠憲。
子綱、綜、绛、繹、維、缜、緯、緬。
億性方重有守,治家嚴肅,雖燕居,未嘗見其惰容。
嘗奉诏監視向敏中諸子分财産,方丁謂用事,陰遣所親谕億,欲買向氏長安華嚴川田,億至向第,面戒其諸子曰:“土田,衣食之源,不可鬻也。
”遂忤謂意,謂出之定州。
曹玮斥知萊州,慮其或拒命,乃诏億馳往,代收其兵,欲緣以中億,而玮既奉诏,謂亦不能害。
二司更茶法,歲課不登,億承诏劾之,由丞相而下,當坐失當之罰,其不撓如此。
益州故事,歲首,官出米六萬石或五六倍之以濟貧民。
億知州,當歲儉乃數倍赈之,又疏江流,溉民田數千頃,至今以為利。
初通判陳州,河決屬邑,億集瀕河丁夫,就伐薪茭,親督築,不賦于民而河患平。
知洋州,有富民李甲喪兄,而迫嫁其嫂,又誣從子為它姓,而并其資産,嫂訟之十馀歲,吏受賂不得直,億按舊牍,獨未嘗證以乳醫,億密緻乳醫以驗決,衆皆诎服。
在樞府,元昊歲遣人至京師,出入民間無他禁,億請為除館舍,以優待遠人,仍官為主其貿易,實欲防之也,诏從之。
又言天下承平已久,武備不戒,請二府各舉才任将帥者數人,稍試用之。
唃厮啰與元昊相攻,已而來獻捷,朝廷議寵厮啰以節制,億曰:“二虜皆藩臣,今不能谕令解仇,又因捷而賞之,豈綏禦四夷之道當如是耶?”固執不可,遂罷,又言武臣宜知兵書,而法在所禁,請纂其要略以頒焉,于是上自集《神武秘略》以賜邊臣,其書遂遍天下。
王鬷,字總之,趙州人。
大中祥符元年登進士第,除婺州觀察推官,代還,真宗見而異之,特轉着作佐郎,先朝幕職官到阙,例皆得見,故有是命。
累擢至天章閣待制、樞密直學士。
景祐四年,同知樞密院事。
康定元年,罷知河南府。
卒年六十四,上辍朝一日,贈戶部尚書,谥文穆。
子政路。
初鬷館于王化基之門,樞密副使宋湜見之,妻以女,宋氏親族或侮易之,化基曰:“後十年,鬷當貴矣!”卒如其言。
鬷為三司鹽鐵副使時,待制馬季良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售京師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
”季良方挾章獻太後姻家,有司莫敢忤其意,鬷獨執不可,曰:“與民競利,有傷國體。
”它日,仁宗見而谕之,曰:“官市交引,賴卿力言罷之,甚善!”後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協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其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于是衆皆出,命軍校指亂卒,得十馀人,戮焉,及旦郡人不知也。
為政有大體,不事苛察,蜀人愛之。
在樞府,屬西師不利,議籍鄉兵,久而不能決,緣是有江南之命。
宋绶,字公垂,趙州人。
幼聰警,額有異相,其外祖楊徽之器愛之,徽之無子,盡付以家所藏書,以徽之遺恩,授太常寺太祝,年方十五,召試中書,真宗奇其文,特遷大理評事,聽于秘閣讀書,同校勘天下圖經,久之,複召試學士院,除集賢院校理,與父臬同在館閣,每賜書,必得二本,世以為榮。
累擢知制诰。
仁宗即位,擢直學士院。
天聖三年,為翰林學士,明年,兼侍讀,改龍圖閣學士,出知應天府,召還,欲大用,為宰相張士遜所抑,複翰林學士兼侍讀、龍圖閣學士,加端明殿學士。
端明殿,後唐初置學士,馮道、趙鳳首當其任,太平興國中,改為文明殿學士以授李昉,未幾,殿災重建,改曰文德,遂不複置學士,至是,又置端明殿學士以寵绶,绶辭免龍圖,及士遜罷相,明道二年,绶遂參知政事。
景祐四年,罷為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留侍經筵,明年,加大學士,知河南府。
康定元年,知樞密院,改參知政事。
薨于位,年五十,贈司徒兼侍中,谥宣憲。
子敏求、敏修。
大中祥符初封禅覃慶,上先賜绶同進士出身,翌日,遂由大理評事遷本寺丞,後苑賞花,群臣緣賦詩,命绶與晏殊同為之序。
祀汾陰,绶與錢易陳越劉筠所過采集地志、風物、故實,每舍上之,以備詢覽。
仁宗即位,章獻太後命绶擇前代文字,可以贊孝養、補政治者以上,遂錄唐謝偃惟皇戒德賦、孝經論語節要、唐太宗所撰《帝範》二卷、開元臣僚所獻《聖典》三卷、《君臣正理論》三卷上之,太後稱制既久,上未嘗獨對群臣,绶言:“唐開元中,睿宗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處分軍國重務,及三品以上除授,決重刑;明皇日聽朝,除授三品以下,決徒
天禧三年,郊恩赦文,許舍人、給事中、谏議母封郡太君,而學士不預,度官兵部郎中,因請進封其母,上特從其請,自是學士官,未至谏議者,皆得封其母焉。
度多猜險,僚友皆畏其傾,不敢妄語言。
肌體豐大,艱于拜起,有拜之者,俯伏不能興,或至诟罵,其偏戾如此。
韓億,字宗魏,其先真定人,後徙開封之雍丘。
少力學,鹹平五年,登進士第。
王旦以女妻之,久曆外官,以旦在政府避親,及旦薨,乃稍進用。
仁宗即位,累擢龍圖閣待制、樞密直學士、禦史中丞。
景祐二年,同知樞密院事。
四年,改參知政事,因谏官言,不當以子婿為群牧判官。
寶元元年,罷知應天府,加資政殿學士,徙成德軍,澶、亳州,遷尚書右丞,以太子太傅緻仕。
卒年七十三,贈太子太保,谥忠憲。
子綱、綜、绛、繹、維、缜、緯、緬。
億性方重有守,治家嚴肅,雖燕居,未嘗見其惰容。
嘗奉诏監視向敏中諸子分财産,方丁謂用事,陰遣所親谕億,欲買向氏長安華嚴川田,億至向第,面戒其諸子曰:“土田,衣食之源,不可鬻也。
”遂忤謂意,謂出之定州。
曹玮斥知萊州,慮其或拒命,乃诏億馳往,代收其兵,欲緣以中億,而玮既奉诏,謂亦不能害。
二司更茶法,歲課不登,億承诏劾之,由丞相而下,當坐失當之罰,其不撓如此。
益州故事,歲首,官出米六萬石或五六倍之以濟貧民。
億知州,當歲儉乃數倍赈之,又疏江流,溉民田數千頃,至今以為利。
初通判陳州,河決屬邑,億集瀕河丁夫,就伐薪茭,親督築,不賦于民而河患平。
知洋州,有富民李甲喪兄,而迫嫁其嫂,又誣從子為它姓,而并其資産,嫂訟之十馀歲,吏受賂不得直,億按舊牍,獨未嘗證以乳醫,億密緻乳醫以驗決,衆皆诎服。
在樞府,元昊歲遣人至京師,出入民間無他禁,億請為除館舍,以優待遠人,仍官為主其貿易,實欲防之也,诏從之。
又言天下承平已久,武備不戒,請二府各舉才任将帥者數人,稍試用之。
唃厮啰與元昊相攻,已而來獻捷,朝廷議寵厮啰以節制,億曰:“二虜皆藩臣,今不能谕令解仇,又因捷而賞之,豈綏禦四夷之道當如是耶?”固執不可,遂罷,又言武臣宜知兵書,而法在所禁,請纂其要略以頒焉,于是上自集《神武秘略》以賜邊臣,其書遂遍天下。
王鬷,字總之,趙州人。
大中祥符元年登進士第,除婺州觀察推官,代還,真宗見而異之,特轉着作佐郎,先朝幕職官到阙,例皆得見,故有是命。
累擢至天章閣待制、樞密直學士。
景祐四年,同知樞密院事。
康定元年,罷知河南府。
卒年六十四,上辍朝一日,贈戶部尚書,谥文穆。
子政路。
初鬷館于王化基之門,樞密副使宋湜見之,妻以女,宋氏親族或侮易之,化基曰:“後十年,鬷當貴矣!”卒如其言。
鬷為三司鹽鐵副使時,待制馬季良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售京師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
”季良方挾章獻太後姻家,有司莫敢忤其意,鬷獨執不可,曰:“與民競利,有傷國體。
”它日,仁宗見而谕之,曰:“官市交引,賴卿力言罷之,甚善!”後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協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其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于是衆皆出,命軍校指亂卒,得十馀人,戮焉,及旦郡人不知也。
為政有大體,不事苛察,蜀人愛之。
在樞府,屬西師不利,議籍鄉兵,久而不能決,緣是有江南之命。
宋绶,字公垂,趙州人。
幼聰警,額有異相,其外祖楊徽之器愛之,徽之無子,盡付以家所藏書,以徽之遺恩,授太常寺太祝,年方十五,召試中書,真宗奇其文,特遷大理評事,聽于秘閣讀書,同校勘天下圖經,久之,複召試學士院,除集賢院校理,與父臬同在館閣,每賜書,必得二本,世以為榮。
累擢知制诰。
仁宗即位,擢直學士院。
天聖三年,為翰林學士,明年,兼侍讀,改龍圖閣學士,出知應天府,召還,欲大用,為宰相張士遜所抑,複翰林學士兼侍讀、龍圖閣學士,加端明殿學士。
端明殿,後唐初置學士,馮道、趙鳳首當其任,太平興國中,改為文明殿學士以授李昉,未幾,殿災重建,改曰文德,遂不複置學士,至是,又置端明殿學士以寵绶,绶辭免龍圖,及士遜罷相,明道二年,绶遂參知政事。
景祐四年,罷為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留侍經筵,明年,加大學士,知河南府。
康定元年,知樞密院,改參知政事。
薨于位,年五十,贈司徒兼侍中,谥宣憲。
子敏求、敏修。
大中祥符初封禅覃慶,上先賜绶同進士出身,翌日,遂由大理評事遷本寺丞,後苑賞花,群臣緣賦詩,命绶與晏殊同為之序。
祀汾陰,绶與錢易陳越劉筠所過采集地志、風物、故實,每舍上之,以備詢覽。
仁宗即位,章獻太後命绶擇前代文字,可以贊孝養、補政治者以上,遂錄唐謝偃惟皇戒德賦、孝經論語節要、唐太宗所撰《帝範》二卷、開元臣僚所獻《聖典》三卷、《君臣正理論》三卷上之,太後稱制既久,上未嘗獨對群臣,绶言:“唐開元中,睿宗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處分軍國重務,及三品以上除授,決重刑;明皇日聽朝,除授三品以下,決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