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七回 報恩寺和尚貪财 廣法庵女尼死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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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快樂起來。

    正是: 歡娛夜夜嫌更短,快樂時時願夜長。

     卻說人生樂極必生悲,做強盜的人,目前雖然快樂,終要弄出禍來。

    未法在寺中與一個大和尚不睦,被他看出行為,将此事告知智廣知道,智廣聞言道:“怪不得這數日,少見他出入。

    ”次日遇未法回來,便将此事向他盤問。

    他初時還不肯認,後來見智廣說出真情,隻得認了。

    智廣先用善言安慰道:“不可再為此等之事,此次放過,若再有這等事情發生,外人知道,連我也有不便之處。

    ”未法聽了唯唯而退。

    是晚,智廣等未法睡熟,弄開房門,把未法捆起來,送本縣驗過,審查以後,追回用剩之銀,約有百餘兩,且聽失主告發,再行決斷。

    于是将常未法依國法辦了,續後牛勇将此事告發,官将餘銀還他。

    且說天子與日清閑遊,時值秋初,爽氣侵人,正是: 春光最易催人老,怎似秋光長更好。

    且說松江府西南,有座廣法庵,内有一個女尼姑,年七十餘歲,生得童顔鶴發,法号慧法,專濟困扶危。

    手下有個徒弟,名叫妙能,生得十分姿色,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

    本府有一個财主,叫做三百萬,夫人張氏,生下一個孩子,年方十七歲,尚未定親,父母愛如珠寶。

    生得相貌醜陋且懶于讀書,性好裝飾衣眼,在花柳場中行走,見女人有姿色,千方百計要弄到手上,方能罷休。

    外面輝煌,裡面一包草,時在廣法庵處行走,把妙能看在眼裡,總是巧言令色,誰知妙能無意于他。

     一日,寶珠詐作許願,禀過母親,張氏乃與兒子并數個家人,同到庵來,慧法接着,分賓主坐下,茶罷,慧法道:“不知夫人到此,有失迎候,望勿見怪。

    ”張氏道:“不敢,今因小兒欲保平安,在佛前許下一願,求老法師代為主辦為幸。

    ”張氏取出一封銀子,約有十數兩,交與師父上佛前的香油。

    慧法接了,即命人設下了素菜,留夫人、公子用齋,是晚備辦雜物,作起法來。

    那寶珠在此盤桓數日,俾得與妙能說話,相機下手,不想妙能全不會意,見他便即離去,故寶珠無從下手。

    一晚,妙能做了三四天法事,十分眼倦,到夜在自己房中睡下,和衣就寝。

    于是寶珠至三更,入她房去,看見銀燈漸暗,就用手撥開羅帳,見妙能熟睡,好似一朵鮮花,情欲不禁,踏上床來,誰料妙能突然驚醒,看見王寶珠便大叫:“有賊!”即下床欲走。

    那王寶珠恐怕鬧出事來,未免累事、起了歹心,把妙能一腳踢死,仍放在床上,落了帳子出來。

    次日,慧法起來,許久未見妙能出來。

    初時以為她做了幾晚功課,累得眼倦,及至日已将午,還不見她出來。

    即命小尼來到房中,叫了三聲,不見答應,把帳子撥起,用手來推,方知已死,大叫一聲道:“不好了!師兄死了。

    ”跑出房來,對師父說知。

    慧法大驚,大叫一聲,暈倒在地,半晌方醒,乃大哭道:“不知何故死了?”約衆人來至妙能房中,命人擡她出來看過,并無傷痕。

    無奈既死不能複生,隻能從厚收殓。

    這個沒良心的寶珠,心上不安,無可奈何。

    數日法事已完,張氏夫人辭了慧法與衆尼姑,回家去了。

    且說那妙能陰魂不散,欲向王寶珠索命。

    奈寶珠旺氣正盛,難以下手,待時而行,常在左右顯靈。

    慧法因她死了,心中不時吐血,虧那妙能陰靈保護。

    且說寶珠在家,日日遊蕩,不知法律為何物,常講道父母,出外每惹事招非,不時有人告其父母。

    一日,在書房中得了一病,父母憂懼,延醫調治,一連延聘十數個先生,皆不見效。

    一日,寶珠朦胧睡去,見妙能咬牙切齒,向他索命,但未敢近身,一連數夜,皆是如此。

    父母見病勢沉重,晝夜不敢離左右。

    一夜睡至三更光景,聞寶珠大叫一聲,不知生死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