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回 區家莊智退莊客 金平城怒斬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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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一看,原來是當今聖上。

    得勝在京多年,因此認得,斯時大吃一驚,不知聖駕因何到此。

    隻見天子昂然直立,冷笑兩聲,說道:“黃得勝,你可認得我嗎?”得勝此時連忙吩咐,将他帶進後堂,傳令掩門,書差各人退下。

    與弟有勝,急上前親解其縛,請天子上坐,朝見已畢,跪問聖上:“因何到此?臣等罪該萬死,還求陛下寬恕。

    ”天子道:“不知者不罪,卿家何以認得寡人?”得勝道:“臣當年在京當差,因此認得聖容。

    ”天子道:“卿既忠于國,朕當嘉獎,今日之事,卿宜守秘,可速備人馬,候朕旨到,去捉拿區仁山,不可有誤。

    朕因欲往江南一遊,就此去也。

    ”兄弟二人即易便服,私送出城,叮囑而别。

    再言天子回到店中,對日清說明,一宿無話。

    次早寫下密旨一道,着店家送往江蘇巡撫署中,賞銀十兩,作為路費,囑其切勿遲誤。

    店家取了書銀,立刻起程而去。

    天子便命日清收拾行李,投往别店住宿不提。

     再言現任江蘇撫台,姓莊名有慕,系廣東番禺縣人,是狀元出身,曆任江蘇巡撫。

    一日在署,忽接得密旨一道,忙排設香案,跪讀诏曰: 朕來遊江南,路經金平府區家莊,遇民張桂芳之妻高氏,攜帶男女五 口,連孕六命,欲投水自盡,凄慘之形,目不忍見。

    再三詢悉,為區仁山 翰林誣陷其夫于死罪,威逼此婦發賣煙花,因欲存貞,故而自盡。

    朕當即 面見仁山調處,幾為所害。

    金平府胡濤,狼狽為奸,被朕手刃,幸遇臬臣 黃得勝,送朕出城。

    卿見旨,着即點齊人馬,會同該按察司,捉拿區仁山, 就地正法,不得有違,欽此。

     莊大人讀罷聖旨,謝了恩,即點齊五千兵馬,與中軍王彪連夜趕到金平府,紮下行營,令人知會黃得勝。

    當下黃臬台領了合城文武,來到行營參見。

    随與各官到店,迎接聖駕,豈知天子已于昨日起程去了。

    此時各官即會合大軍,将區家莊圍住。

     區仁山一聞官兵前來攻打,就知不妙,忙請齊莊内一班亡命之徒,四面緊守。

    他莊上炮火一應齊備,急切難以攻下,一連圍了兩日,然他卻不敢出來迎敵,唯一味死守。

    官兵也不能近他,莊大人見他如此堅守,随與臬台商議,分兵四路,自去攻他南路,臬台去攻北路,王彪攻打東路,金平遊府施國英攻打西路。

    四面一同着力攻打,使他首尾不能相顧。

    果然,至第三日午刻,莊内炮火用完,官兵四面爬牆而入,開了莊門,大隊擁進,把那些莊丁殺死無數。

    區仁山帶着死黨教師十餘人,拼命殺出,正遇王彪的兵馬把他圍住,一陣亂箭,射死數人,仁山與餘匪,身負重傷,盡皆捉獲。

    當下打入莊内,不分老少盡皆捆了,抄出金銀數十萬,軍裝器械,不計其數,房屋放火燒了。

    莊大人即命黃臬台将各要犯分别辦理。

    男子自十五歲以上者,一概就地正法,女子除該犯妻妾兒女外,所有下人及從匪家屬,均皆從寬赦免。

    是日複命,共辦男女匪犯五百二十三名,釋放婦女小孩七百餘名。

    莊有慕督同文武百官拜折後,即各回衙門。

    張桂芳及所有被害之人,均當堂釋放回家不提。

     再說天子躲在一間僻靜的小客店中,打聽得莊巡撫辦妥此案,十分歡喜。

    念張桂芳之妻高氏貞節可嘉,就草诏一道,交日清持往,面給按察使黃得勝見旨,即在抄沒區仁山家産内撥錢十萬兩,賞予高氏,獎其節義。

    桂芳自得此銀之後,居家富厚,兼且樂善好施,後來五子均皆成名,出仕皇家,這且不表。

    再言日清回店複命,天子随即起程,又往别處遊玩不提。

     且說廣東省肇慶府高要縣孝悌村有一富翁,姓方名德,表字濟亨,娶妻李氏,自少離鄉做湖絲生意,曆年在南京城内朝陽門大街開設萬昌絲綢店,因是老店,人又誠實,童叟無欺,所以生意極為興旺,家鄉有兩個兒子,長名孝玉,次名美玉,都已成家立業,掌守田園。

    方德每年回家一二次,店中所得銀兩,陸續帶回廣東,因此家中頗稱富厚。

    現在年近六旬,怕路途遙遠,往來辛苦,都叫兒子去做。

    一日方德偶然在鋪閑坐,時将午刻,天變起來,下了一場大雨,風又急,正在吩咐夥計,把店門暫閉,避過風雨再開。

    忽見一老者挑了一擔鹽,冒雨走進店來,口中說道:“求各位大掌櫃,容老漢避一避雨,免得淋壞這一擔鹽,感恩非淺。

    ” 方德聽見他聲音是廣東人,就動了鄉情,又憐他老邁,便忙應道:“不妨。

    ”隻管請進來。

    夥計見東家開口,就不敢阻攔,讓他挑了鹽進來。

    老者放下鹽,便與各人見禮。

    方德道:“請坐,請問仁兄,是廣東哪一縣人,在下也是廣東人。

    ”老者恭答道:“原來東翁也是廣東人,失敬了,小可是連州連山八排洞裡土人,姓苗名顯,流落在此,已經十有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