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少年 第一部 于萊之家

關燈
鄰人吵醒了,他們已經在開始争論,還有人拚命扳着唧筒打水,準備沖洗院子和樓梯。

     烏斯多斯?于萊是個矮小的駝背老頭,眼睛常帶不安和郁悶的表情,紅紅的臉全是肉疙瘩與皺痕,牙齒都脫落了,亂七八糟的胡子,老是被他用手拈來拈去。

    他心地很好,為人正直,非常講道德,從前和祖父也還投機。

    人家說他們很相象。

    的确,他們是同輩而在同樣的禮教之下長大的;但他沒有約翰?米希爾那樣結實的體格,換句話說,盡管有許多地方兩人意見相投,實際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造成一個人的特點的,性情脾氣比思想更重要。

    雖然人與人間因智愚的關系而有不少虛虛實實的差别,但最大的類型隻有兩種:一種是身體強壯的人,一種是身體軟弱的人。

    于萊老人可并不屬于前一流。

    他象米希爾一樣講做人之道,但講的是另外一套;他沒有米希爾那樣的胃口,那樣的肺量,那種快活的臉色。

    他和他的家屬,在無論哪方面氣局都比較狹小。

    做了四十年公務員而退休之後,他感到無事可做的苦悶,而在不曾預先為暮年準備好一種内心生活的老人,這是最受不了的。

    所有他先天的,後天的,以及在職業方面養成的習慣,都使他有種畏首畏尾與憂郁的氣息,他的兒女多少也有些這種性格。

     他的女婿伏奇爾是爵府秘書處的職員,大約有五十歲。

    他高大,結實,頭發已經全秃,戴着金絲眼鏡,臉色相當好,自以為鬧着病;大概這倒是真的,雖然病沒有象他所想的那麼多,可是乏味的工作把他脾氣弄壞了,終日伏案的生活把身體也磨得不大行了。

    他做事很勤謹,為人也不無可取,甚至還有相當教育,隻是被荒謬的現代生活犧牲了。

    象多數當職員的人一樣,他結果變得神經過敏。

    這便是歌德所說的"郁悶而非希臘式的幻想病者",他很哀憐這種人,可是避之唯恐不及。

     阿瑪利亞的做人既不象她父親那一套,也不象丈夫那一套。

    強壯,活潑,粗嗓子,她絕不哀憐丈夫的唉聲歎氣,老實不客氣的埋怨他。

    但兩人既然老在一起過活,總免不了受到影響;夫婦之間隻要有一個鬧着神經衰弱,不消幾年兩人很可能都變做神經衰弱。

    阿瑪利亞雖然喝阻伏奇爾的歎苦,過了一會她可婆婆媽媽的比他自己更怨得厲害;這種從責備一變而為幫着訴苦的态度,對丈夫全無好處;他的無病呻吟給她大驚小怪的一鬧,痛苦倒反加了十倍。

    她不但使伏奇爾看到他的訴苦引起了意外的反響而更害怕,并且她的心緒也攪壞了。

    結果她對自己那麼硬朗的身體,對父親的,對兒子的,對女兒的,也來無端端的發愁了。

    那簡直成了一種癖:因為嘴裡念個不停,她竟信以為真。

    極輕微的傷風感冒就被看得很嚴重,無論什麼都可以成為揪心的題目。

    大家身體好的時候,她還是要着急,因為想到了将來的病。

    所以她永遠過着惴惴不安的日子。

    可是大家的健康不見得因之更壞;仿佛那種連續不斷的訴苦倒是維持衆人的健康的。

    每人照常吃喝,睡覺,工作;家庭生活也并不因之松弛下來。

    阿瑪利亞光是從早到晚樓上樓下的活動還嫌不夠,必需要每個人跟着她一塊兒拚命;不是把家具翻身,就是洗地磚,擦地闆,永遠是一片叫喊聲,腳步聲,天翻地覆的忙個不停。

     兩個孩子,被這種呼來喝去的,誰也不讓自由的婬威壓倒了,認為低頭聽命是分内之事。

    男孩子萊沃那,臉長得漂亮而呆闆,一舉一動都是怪拘束的。

    女孩子洛莎,金黃頭發,溫和而親切的藍眼睛還相當好看;要不是那個太大而長相蠢笨的鼻子使面貌顯得笨重,帶點兒楞頭楞腦的表情的話,她細膩嬌嫩的皮膚跟那副和善的神氣,還能讨人喜歡。

    她教你想起瑞士巴塞爾美術館中霍爾朋的少女像:畫的那個曼哀市長的女兒,低着眼睛坐着,手按着膝蓋,肩上披着淡黃頭發,為了她難看的鼻子神态有點發僵。

    洛莎可不在乎這一點,她的孜孜不倦的唠叨絲毫不受影響。

    人家隻聽見她成天尖着嗓子東拉西扯,——老是上氣不接下氣的,仿佛沒有時間把話說完,老是那麼一團高興,不管母親、父親、外祖父氣惱之下把她怎樣埋怨;而他們的氣惱并非為了她聒噪不休,而是因為妨礙了他們的聒噪。

    這般好心的人,正直,忠誠,——老實人中的精華,——所有的德性差不多齊備了,隻缺少一樣使生活有點兒趣味的,靜默的德性。

     克利斯朵夫那時很有耐性。

    憂患把他暴躁激烈的脾氣改好了許多。

    和一般高雅大方而實際冷酷無情的人來往過後,他對那些毫無風趣,非常可厭,但對人生抱着嚴肅的态度的好人,更體會到他們的可貴。

    因為他們過着沒有樂趣的生活,他就以為他們沒有向弱點屈服。

    一旦斷定他們是好人,認為自己應當喜歡他們之後,他就其他的德國人性格,硬要相信自己的确喜歡他們了。

    可是他沒有成功,原因是這樣的:日耳曼民族有種一相情願的心理,凡是看了不痛快的事一概不願意看見,也不會看見;因為一個人早已把事情判斷定了,精神上得過且過的非常安靜,決不願意再讓事情的真相來破壞這種安靜,妨礙生活的樂趣。

    克利斯朵夫可沒有這個本領。

    他反而在心愛的人身上更容易發見缺點,因為他要把他們整個兒的愛,絕對沒有保留:這是一種無意識的對人的忠誠,對真理的渴望,使他對越喜歡的人越苛求,越看得明白。

    所以不久他就為了房東們的缺點暗中起惱。

    他們可并不想遮掩自己的短處,隻把所有令人厭惡的地方全暴露在外面,而最好的部分倒反給隐藏起來。

    克利斯朵夫想到這點,便埋怨自己不公平,努力丢開最初的印象,去探尋他們加意深藏的優點。

     他想法跟老于萊搭讪,那是于萊求之不得的。

    為了紀念從前喜歡他而誇獎他的祖父,他暗地裡對于萊很有好感。

    可是天真的約翰?米希爾比克利斯朵夫多一種本領,能夠對朋友存幻想;這一層克利斯朵夫也發覺了,他竭力想探聽于萊對祖父的回憶,結果隻得到一個米希爾的近于漫畫式的,褪色的影子,和一些毫無意義的斷片的談話。

    于萊提到他的時候,開場老是千篇一律的這麼一句: “就象我對你可憐的祖父說的……” 于萊除了當年自己說過的話,其餘一概沒聽見。

     約翰?米希爾從前說不定也是這樣的。

    大多數的友誼,往往隻是為了要找個對手談談自己,痛快一下。

    但約翰?米希爾雖然那麼天真的隻想找機會高談闊論,至少還有同情心,準備随時發洩,不管得當與否。

    他對一切都感到興趣,恨自己不是十五歲的少年,看不見下一代的奇妙的發明,沒法和他們的思想交流。

    他有人生最可寶貴的一個德性:一種永久新鮮的好奇心,不會給時間沖淡而是與日俱增的。

    他沒有相當的才具來利用這天賦,但多少有才具的人會羨慕他這種天賦!大半的人在二十歲或三十歲上就死了:一過這個年齡,他們隻變了自己的影子;以後的生命不過是用來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兒的時代所說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歡的,一天天的重複,而且重複的方式越來越機械,越來越脫腔走闆。

     老于萊真正生活過的時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他當時也沒有多少生氣,留剩下來的自然更纖弱可憐。

    除了他從前的那一行和他的家庭生活,他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不願意知道。

    他對所有的事都抱着現成的見解,而那些見解還是他少年時代的。

    他自命為懂得藝術,卻隻知道幾個偶像的名字,提到它們就搬出一套誇張的濫調;餘下的都被認為有等于無,不足挂齒。

    人家和他說起現代藝術家,他或是充耳不聞,或是顧左右而言他。

    他自己說極喜歡音樂,要克利斯朵夫彈琴。

    克利斯朵夫上過一二次當;但音樂一開場,老人就和女兒大聲說起話來,仿佛音樂能使他對一切不關音樂的事增加興緻。

    克利斯朵夫氣惱之下,不等曲子彈完就站了起來:可是誰也不注意。

    隻有三四個老曲子,有極美的,也有極惡俗的,但都是大衆推崇的,才能使他們比較的靜一些,表示完全贊成。

    那時老人聽了最初幾個音就出神了,眼淚冒上來了,而這種感動,與其說是由于現在體會到的樂趣,還不如說是由于從前體會過的樂趣。

    雖然這些老歌曲也有克利斯朵夫極愛好的,例如貝多芬的《阿台拉伊特》,結果他都覺得厭惡了:老人哼着開頭的幾個小節,一邊拿它們和"所有那些沒有調子的該死的近代音樂"作比較,一邊說着:“這個嗎,這才叫做音樂。

    ”——的确,他對近代音樂是一無所知的。

     他的女婿比較有點知識,知道藝術界的潮流,但反而更糟:因為他下判斷的時候永遠存心要壓低人家。

    既不是不聰明,也不是沒有鑒賞力,他可不願意欣賞一切現代的東西。

    倘若莫紮特與貝多芬是和他同時代的,他一樣會瞧不起,倘若瓦格納與理查德?施特勞斯死在一百年前,他一樣會賞識。

    天生不快活的脾氣,使他不肯承認他活着的時候會有什麼活着的大人物:這是他受不了的。

    他因為自己虛度了一生,必須相信所有的人都白活了一輩子,那是一定的事,誰要跟他意見相反,那末這種人不是傻瓜,便是存心開玩笑。

     因此,他講起新興的名流總帶着尖刻挖苦的口吻,又因為他并不傻,隻要瞧上一眼就會發見人家的可笑和弱點。

    凡是陌生的名字都使他猜疑;關于某個藝術家還一無所知的時候,他已經準備批評了,——唯一的理由就是不認識這個藝術家。

    他對克利斯朵夫的好感,是因為相信這個憤世嫉俗的孩子象他一樣覺得人生可厭,而且也沒有什麼天才。

    一般病病歪歪,怨天尤人的可憐蟲,彼此會接近的最大的原因,是能夠同病相憐,在一塊兒怨歎。

    他們為了自己不快樂而否認别人的快樂。

    但便是這批俗物與病夫的無聊的悲觀主義,最容易使健康的人發覺健康之可貴。

    克利斯朵夫便經曆到這個情形。

    伏奇爾那種抑郁的念頭,原來他是很熟悉的;可是他很奇怪竟會在伏奇爾嘴裡聽到,而且認不出來了。

    他厭惡那些思想,他為之生氣了。

     克利斯朵夫更氣惱的是阿瑪利亞的作風。

    其實這忠厚的女人不過把克利斯朵夫關于盡職的理論付諸實行罷了。

    她無論提到什麼事,總把盡職二字挂在嘴上。

    她一刻不停的做活,要别人也跟她一樣的做活。

    而工作的目的并非為增加自己和别人的快樂:正是相反!她仿佛要拿工作來教大家受罪,使生活變得一點兒趣味都沒有,——要不然生活就談不上聖潔了。

    她無論如何不肯把神聖的家務放下一分鐘,那是多少婦女用來代替别的道德與别的社會義務的。

    要是沒有在同一的日子同一的時間抹地闆,洗地磚,把門鈕擦得雪亮,使勁的拍地毯,搬動桌子,椅子,櫃子,那她簡直以為自己堕落了。

    她還對那些事大有炫耀的意思,當作榮譽攸關的問題。

    許多婦女不就是用這個方式來假想自己的榮譽而加以保護的嗎?她們所謂的榮譽,就是一件必須抹得光彩四射的家具,一方上足油蠟,又冷又硬,滑得教人摔交的地闆。

     伏奇爾太太責任固然是盡了,人并不因之變得可愛些。

    她拚命幹着無聊的家務,象是上帝交下來的使命。

    她瞧不豈不象她一樣死幹的人,喜歡把工作歇一歇而體味一番人生的人。

    她甚至闖到魯意莎的屋裡,因為她往往要停下工作出神。

    魯意莎見了她歎口氣,可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終于向她屈服了。

    幸而克利斯朵夫完全不知道這種事:阿瑪利亞總等他出去之後才往他們家裡闖;而至此為止,她還沒有直接去惹克利斯朵夫,他是決計受不了的。

    他暗中覺得和她處于敵對狀态,尤豈不能原諒她的吵鬧:他為之頭都疼了。

    躲在卧房裡,——一個靠着院子的低矮的小房間,——他顧不得缺少空氣,把窗子關得嚴嚴的,隻求不要聽到屋子裡砰砰訇訇的響聲,可是沒用。

    他不由自主的要特别留神,樓下最小的聲音都引其他的注意。

    等到短時間的安靜了一下,那透過樓闆的粗嗓子又嚷起來的時候,他真是氣極了,叫着,跺着腳,大罵一陣。

    可是屋子裡沸沸揚揚,人家根本沒覺得,還以為他哼着調子作曲呢。

    他咒着伏奇爾太太,希望她入地獄。

    什麼顧慮,什麼尊敬,都不生作用了。

    在那種時候,他竟認為便是最要不得的蕩婦,隻要能不開口,也比叫叫嚷嚷的大賢大德的女人強得多。

     因為恨吵鬧,克利斯朵夫就去接近萊沃那。

    全家的人都忙做一團,唯有這年輕的孩子永遠安安靜靜,從來沒有提高嗓子的時候。

    他說話很得體,很有分寸,每個字都經過挑選,而且從容不迫。

    暴躁的阿瑪利亞沒有耐性等他把話說完;全家都為了他的慢性子氣得直嚷。

    他可是不動聲色。

    什麼也擾亂不了他心平氣和與恭敬有禮的态度。

    克利斯朵夫知道萊沃那是預備進教會的,所以對他特别感到好奇。

     對于宗教,克利斯朵夫的立場是很古怪的,而他自己也不大弄得清楚。

    他從來沒時間去仔細想。

    學識既不夠,謀生的艱難把精神都占據了,他不可能分析自己,整理自己的思想。

    以他激烈的脾氣,他會從這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從完全的信仰變成絕對的不信仰,也不想到和自己矛盾不矛盾。

    快樂的時候,他根本不大想到上帝,但是傾向于信上帝的。

    不快活的時候,他想到上帝,可不大相信:上帝會容許這種苦難與不公平的事存在,他覺得是不可能的。

    但他并不把這些難題放在心上。

    其實他是宗教情緒太濃了,用不着去多想上帝。

    他就生活在上帝身上,毋須再信上帝。

    信仰隻是為軟弱的人,萎靡的人,貧血的人的!他們向往于上帝,有如植物的向往于太陽。

    唯有垂死的人才留戀生命。

    凡是自己心中有着太陽有着生命的,幹嗎還要到身外去找呢? 要是克利斯朵夫過着與世不相往來的生活,也許永遠想不到這些問題。

    但社會生活的種種約束,使他對這等幼稚而無謂的題目不得不集中精神想一想,決定一個态度;因為它們在社會上占着一個大得不相稱的地位,你随處都會碰上它們。

    仿佛一顆健全的,豪放的,精力充沛,抱着一腔熱愛的心靈,除了關切上帝存在不存在以外,沒有成千成百更急迫的事要做!……倘若隻要相信上帝,倒還罷了!可是還得相信一個某種大小,某種形狀,某種色彩,某個種族的上帝!關于這些,克利斯朵夫連想也沒想到。

    耶稣在他的思想中差不多一點沒有地位。

    并非他不愛耶稣:他想到耶稣的時候是愛他的,問題是他根本不想到他。

    有時他因之責備自己,覺得悶悶不樂,不懂為什麼他不多關心一些。

    但他對儀式是奉行的,家裡的人都奉行的,祖父還常常讀《聖經》;他自己也去望彌撒,還可以說參加陪祭,因為他是大風琴師,而且他的盡心職務可以作為模範。

    可是從教堂裡出來,他不大說得清剛才想些什麼。

    他努力念着《聖經》,教自己集中思想,念的時候也有興趣,甚至感到愉快,但不過把它當做美妙的奇書,本質上跟别的書并無分别,誰也不會想到把它叫做聖書的。

    老實說,他對耶稣固然抱着好感,但對貝多芬更有好感。

    星期日他為聖?弗洛裡昂教堂的彌撒祭彈管風琴,他逢着演奏巴赫的日子,比演奏門德爾松的日子宗教情緒更濃。

    有些祭禮①特别引其他的熱誠。

    可是他愛的究竟是上帝呢還是音樂呢?有一天一個冒失的神甫就這樣打趣似的問過他,全沒想到這句帶刺的話惹起了孩子多少煩惱。

    換了别人決不會把這一點放在心上,也決不會因之而改變生活方式,——(不要知道自己想些什麼而恬然自得的人,世界上不知有多少!)——但克利斯朵夫的需要真誠已經到了添加煩惱的程度,使他對無論什麼事都要求良心平安。

    一旦心上有了不安,他就得永遠不安下去。

    他非常惱恨,以為自己的行為有了騙人的嫌疑。

    他究竟信不信上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