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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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言邈貪鄙傾險,交通賄賂鄧友龍,因之緻身通顯。
二十六日,工部郎官曾盤放罷。
以臣僚言盤兇很。
二十八日,宗正丞許沆、秘書郎陸巳并放罷。
以臣僚言沆急于進取,巳無所忌憚。
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國子錄黃以甯、大理評事楊垓仲并放罷。
以臣僚言以甯輕險,垓仲庸缪。
二十四日,右司郎中張震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非才充位。
二月十八日,新除國子博士朱士挺放罷。
以臣僚言其才識庸凡。
四月二十四日,太府寺丞、兼權都官趙夫,司農寺丞、兼權戶部郎官程覃并放罷。
以臣僚言:「夫左右侂胄,其陷故相汝愚,實夫縱臾之;覃獻稱提官會之術,緻科抑估籍,為民深害。
」 同日,秘書省校書郎陳模、秘書省正字張興祖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二人絕無資望,猥玷清要。
五月七日,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吳衡與在外宮觀。
以臣僚言其專事唇吻,簧鼓是非。
二十六日,司農寺丞謝周卿、樞密院編修官吳衍并放罷。
以臣僚言周卿豪侈貪黩,衍專事結托。
六月二十七日,國子錄李誠之、提轄文思院趙希倧并放罷。
以臣僚言:「誠之分教考試,取舍不公;希倧踰越分守,幹請朝士。
」 七月二十一日,新除帶禦器械範仲壬降兩官,放罷。
以右正言黃中言仲壬為茶馬司,奉逆曦。
二十四日,司農寺丞秦榛、幹辦諸軍審計司邵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榛片善未聞,碌碌庸缪。
九月十九日,太府寺丞陳振放罷。
以臣僚言其因委赈濟,出納不明,隐占圍田,與其妻弟。
二十日,合門舍人、充賀金國登位副使周登放罷。
以臣僚言登辟置非人。
十月二十九日,大理正李曼卿放罷。
以臣僚言曼卿得罪太湖之民,不可再齒朝列。
三年正月十三日,主管官告院倪千裡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侍禦史陳晦言千裡居心不靜。
二月五日,起居舍人、兼權工部侍郎俞應符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應符銜命出疆,将帶膠餌。
同日,權刑部侍郎陳晦放罷。
以臣僚言晦學術短淺,操履傾邪,既登言路,私意橫生,是非易位。
同日,秘書省著作佐郎陳舜申、秘書郎林至、秘書省正字周南并放罷。
以臣僚言舜申去就不明,至佞谀不顧,南居鄉武斷。
七日,大理寺丞呂祖平、軍器監主簿王中純、監登聞鼓院張攀并放罷。
以臣僚言祖平居官無譽,中純學韫空疏,攀職業惰弛。
十一日,太府少卿胡大成、度支郎官傅伯召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大成昏耄,伯召貪刻。
三月二十七日,殿前司左軍統制莫端降兩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徐宏言端偷盜官錢。
四月九日,步軍司統制李興降兩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鄭昭先言興偷盜官錢,刻剝士卒。
五月十六日,郭授寝罷帶禦器械指揮。
以臣僚言授非曾曆邊任有功人。
二十一日,武學谕胡應時放罷。
以臣僚言應時藝業空疏。
八月四日,監左藏西庫葉知幾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知幾朝廷所發精缣奇貨,悉行低價估直。
二十八日,大理寺丞沈繹、大理司直楊炎正并與在外差遣。
以臣僚言:「繹頃宰畿邑,動違三尺;炎正濫預朝行,處心浮躁。
」 九月二十五日,國子博士陳一新、太學正謝汲古并放罷。
以臣僚言:「一新狠愎自用,無循善誘之功;汲古行實不修,不能使人心悅誠服。
」 二十七日,工部郎官陳鑄、合門舍人林之望并放罷。
以臣僚言鑄谄佞庸凡,之望觊幸無餍。
四年閏二月二十七日,戶部郎中張欣放罷。
以臣僚言欣蘇師旦之黨,持節廣東,縱吏視成,科買規利。
四月二十五日,大理寺丞施椷、費埏并放罷。
以臣僚言:「椷得郡永嘉,專務掊斂,進丞祥刑,涉筆唯阿;埏素有心疾,居官妄作,始叨(延)[廷]評,便遭繳駁。
」 六月一日,度支郎官張慥與閑慢差遣,秘書郎薛绂、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劉公亮并放罷。
以臣僚言慥耳聩心愦,绂豪飲無度,公亮貪污鬻獄。
二十七日,太府寺主簿曾準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準懷奸嗜進。
二十九日,太府少卿趙汝澗放罷。
以臣僚言汝澗貪墨營私,輕率自恣。
八月二十八日,秘書郎唐吉先、大理評事許震并放罷。
以臣僚言吉先素乏聲譽,震躐等冒進。
九月二十七日,前 大理評事葉正綱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叙。
以臣僚言其代名冒官,為子不孝。
十二月七日,奉議郎張镃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象州羁管。
先是,臣僚論镃不安命義,觊圖非望之福,追五官,送全州居住。
既而複言其鑿空妄議,欺天罔人,肆為陰謀,犯命義之大戒,合正邦刑,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新除侍右郎官鞏嵘放罷。
以臣僚言其提坑冶職,措置乖方。
二十八日,主管官告院滕璘、提轄榷貨務趙希闵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璘近因疾恙,殊費支吾;希闵有八九十之親,顧乃廢遠,曾不暇恤。
」以上《甯宗會要》。
嘉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太府寺丞湛循與參議官,福建提舉陳紀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二人年逾挂冠,希進未已。
二十九日,幹辦諸司糧料院楊圭放罷。
以右正言董居誼言其昨宰黃岩,倚任胥,交通關節。
四月三日,監登聞檢院汪杲放罷。
以監察禦史金式言:「其昨倅廣信,月籴軍糧,載歸鄱陽,以取倍息。
冬夏慮囚,所過受饋,倉司委買銀兩,取其餘直歸己。
」 七月二十六日,提轄行在雜賣場呂啟宗、提轄建康府榷貨務都茶場許興裔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啟宗昨宰惠安,席卷殆盡;興裔昨宰瑞安,縱吏為奸,逼人至死,令子弟冒同姓牒試。
」 八月二十八日,新除侍右郎官曹彥約放罷。
以左司谏鄭昭先言:峒主葉廣等就 降許國,既邀其來,反執而戮之,彥約之奏請于朝此處語意未竟,俟考。
。
九月一日,吏部架閣薛舜俞放罷。
以臣僚言其不事繩檢,為江西幹官日與營妓狎昵。
十一月六日,司封郎官李直養與祠祿,大理評事楊垓仲放罷。
以臣僚言:「直養精神昏愦,職業廢弛;垓仲濫中法科,不知律令。
」 六年正月四日,度支郎官魏大中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昨守霅川,受成吏手,姻親撓政,妄言羨餘。
二月一日,新除知大宗正丞林良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向守嘉興,專事掊克,自奉其私,親舊饋送,多支公帑。
二十五日,新除太常博士徐自明放罷。
以臣僚言其向居師儒之職,考校去取,無非私意。
二十八日,前主管殿前司公事郭杲差宮觀指揮寝罷。
以給事中曾從龍言其縱臾用兵,締交權門。
同日,刑部員外郎沈紡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向守莆田,詞訴不曉,字畫多誤。
五月一日,監尚書六部門沈谧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嘗為漕幕,日事燕飲,偶玷今除,人以為濫。
六月二十八日,太府寺丞張鎬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鄭昭先言其試郡潮陽,專事苛斂,運銅下海,為人所持。
七月一日,大理評事王洪之放罷。
以監察禦史黃序言其宰長沙日用刑慘酷,科産戶買鹽,委用館客,賄賂公行。
八月一日,軍器監程卓、幹辦諸司審計司李□并放罷。
以臣僚言:「卓居家牽于多愛,居憂威制鄉曲;□為臨安北廂,入幕多徇囑托。
」 同 日,新除刑部郎官商逸卿與在外差遣。
以刑部尚書兼給事中曾從龍言其比守輔藩,有大辟獄,省部督趣數十次,更無一字回報,先有是命。
既而監察禦史倪千裡複言逸卿分符嘉與,弛謬荒恣,乞罷處州新除。
尚左郎官廖德明放罷此條原與上條相連,中間當有脫文,上條語意似未盡,而本條則脫月日。
。
以臣僚言其為廣東憲日,峒寇猖獗,措置乖方;及用為帥,養病自尊,盜賊公行。
閏九月二十二日,新除大理寺丞趙伯桧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鄭昭先言其鄱陽之政急于裒斂,輕信子弟以折辱邑宰,竭民膏血,封殖其私。
十二月四日,監登聞鼓院陳蕃孫、大理評事江模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蕃孫曩知撫州,已試無狀,湖、徽兩郡,随與随奪;模為其鄉人經營冒試,以選人趁赴朝會。
」 十二月二十七日,大理寺丞張革放罷。
以臣僚言其比領淮郡,不能撫摩,縱容親随,交通關節。
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兵部郎官宋德之放罷。
以侍禦史石宗萬言其言行背違,中實貪詐,今以虛名,濫寘郎省。
三月一日,太學錄陳殊放罷。
以監察禦史黃序言其心術回邪,行檢不修。
二日,幹辦諸軍糧料院董與幾放罷。
以監察禦史倪千裡言其事親不孝,居官不廉。
二十五日,殿前司神勇軍統制詹和、步軍司左軍統制張瑜各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和老而貪饕,軍政不修;瑜谀佞奸貪,巧求升差。
」 五月二日,提轄文思院餘鑄放罷。
以監察禦史倪千裡言其所至以陰險之術 傾陷同列,今登朝列,故态不改。
六月五日,武學谕方震放罷。
以臣僚言其考試私意,取放锺大成預選,士論益喧。
二十九日,新除太常寺主簿胡衛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右正言應武言其居官無重厚之實,居鄉乏循理之稱。
七月二日,左屯衛郎将武師道放罷。
以監察禦史黃序言其向為廬州強勇軍統制,惟務裒克,以自豐殖。
九月三日,新除軍器監趙汝廈、新除工部郎官周綸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汝廈為郎,偶兼錢谷之寄,仰成吏手,漫不加省;綸為丞外府,金谷之任略不究心。
」 同日,太學博士陳與行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其好行私意,考校不公。
十月二十五日,殿前司護聖軍統制樊榮放罷。
以臣僚言其勇略無取,貪污為甚,因肆掊克,無所不至。
十二月四日,太府寺丞盧子文放罷。
以監察禦史劉棠言其昨守臨江臨:原作「監」,據本書方域一一之三九改。
,見謂貪黩,逞威妄作,略無忌憚。
二十六日,倉部員外郎留丙放罷。
以左司谏黃序言其終日坐曹,懵無部決,有子應神童,不顧分守,必欲求賜出身,廟堂難其請,退辄怨望。
同日,知大宗正丞、兼權刑部郎官徐瑄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其為大宗正丞,蔑視官長;兼攝郎曹,不安分守。
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太府寺簿楊恕、大理寺簿任一鹗并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恕兼轄封樁庫,有估賣籍沒金币之屬,視其物貴價廉者巘鬻請置請置:似當作「移置」。
;一 鹗試邑莆田,與吏為伍,朝廷悉蠲下戶逋租,創為青冊,追擾如故。
」 二十八日,太府寺丞齊砺放罷。
以監察禦史李楠言其濫丞外府,财賦之劇司,以砺之庸瑣,本末源流豈能深究。
(二)[三]月二十六日,起居郎李降一官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其外若誠悫,中實險巇,招納縱橫遊說之人,與聞阽危宗社之議。
二十七日,監登聞鼓院董履道放罷。
以左司谏黃序言其昨宰仙居,催科嚴峻,保長趁限訊決無虛日,庫藏充盈,肆為席卷。
六月三日,太府寺丞韓松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劉棠言:「以勳閥收用,俾丞外府,然其少年癡騃之習,老未革去。
」 七月二日,新除太學正宋倚放罷。
以監察禦史李楠言其分教廬陵,養士行食,虛籍支破,以自豐殖,課試類出私意,學職率以貨取。
八月二十日,吉州刺史、主管殿前司公事何汝霖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交結權貴,從事宴遊,招納遊士,幹預邪謀,故有是命。
既而臣僚複言其貪污狼籍,密結遊士,包藏詭計,複诏降一官,罷宮觀。
二十二日,大理評事樓澄、監登聞鼓院高之問、幹辦諸司糧料院張次賢并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澄約法斷案,率多疏脫;之問入仕以來,寂無聞稱;次賢才具短拙,治狀無取。
」 十月二十七日,武學博士楊宏中放罷,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其濫得學官,釋 奠差官偶不及,恚怒之氣,叱詈吏胥,不顧同僚。
九年二月二日,監六部門林拱辰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劉棠言其試邑則貪污不律,倅郡則狼籍滋甚,躐處班行,可謂僥幸。
二十七日,翁潾新除刑部郎官指揮寝罷。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廣德地狹民貧,不堪重斂,潾為守絕無可錄,惟以掊克為理财,以鄙吝為節約,豈足以勝郎官之任!」 五月二十七日,監行在左藏西庫鄭浦與祠祿。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其經營版曹,差檄往福建勸谕和籴,即揭大先牌,以王人自居,州縣官奔趨迎,折俎饋遺,安然受之。
六月二十四日,提轄雜賣場魯興文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其昨宰鹽官,乖缪之迹不一。
二十五日,提轄左藏西庫江烨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其武斷,摟攬公事,作倅江陵,兼攝分司總幹,妄用大軍官錢。
八月二十七日,太學正周勉與在外合入差遣,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劉墀與近地見次屬官差遣。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勉本無才能,缪為樸魯;墀阘(葺)[茸]不振,夤緣薦引。
」 十月十七日,趙時侃除職與郡指揮寝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盛章言其頃尹京畿,奸貪颛恣,使處外藩,得以自肆,贻害又甚。
十年正月二十三日,大理寺丞劉、傅(壅)[雍],并先與在外差遣。
以右谏議大夫黃序言其二人推勘和州通判葉禾犯贓公事,各持異論,至于互申,乞别差 清強官根勘,候獄事竟日,将二人分别施行。
故有是命。
二月七日,太常寺主簿黃民望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李安行言其職隸容台,規避拜跪,令吏輩改差選人攝事。
三月二十八日,大理寺丞劉特降三官,元降與外任指揮更不施行。
以右正言劉棠言其推勘葉禾受财,信任吏胥,鹵莽結勘,抑令虛供,可見不職,先有是命。
既而秘書少監、兼權中書舍人黃宜又言:「劉用意固執:原作「倒」,據前後所述改。
,計較符合,則為故人,乞将劉更賜镌降。
」複诏更降一官。
五月二十六日,侍衛步軍司都虞候王佺與宮觀,理作自陳;王玺特降一官,令就鎮江府都統司從軍;步司統制陳師亮降一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李安行言:「佺之子玺指求中軍統領,僣越劫持,與師亮結為死黨,時出怨望語。
」 十一年正月六日,殿前司神勇軍統制王琪降兩官,放罷。
以臣僚言其專為克剝,謀辦己私。
六月二日,右領衛将軍、時暫管幹殿前司職事張茂放罷。
以臣僚言其撫軍則殊無紀律,處事則頓乏精神,無統禦之術,不足倚仗。
七月五日,兵部侍郎黃序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蔡辟言其浸被超遷,遍曆台谏,專于嗜利,不顧廉恥。
二十八日,新除大理寺丞黃幹、新除合門舍人薛伯虎并與祠祿。
以侍禦史李楠言:「幹之欺謾,已形于倅安豐之日;伯虎之貪墨,已見于守合淝、無為兩任之内。
」 八月七日,新除起居 舍人留元剛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蔡辟言其出守溫、贛,專務苛刻,傲視名德,旁若無人。
十一月十九日,大理評事李秘、合門祗候陳祖文、合門看班祗候辛師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蔡辟言:「秘獄事闇疏,受成吏手;祖文趨向卑污,放蕩狎遊;師夤緣合屬,招攬外事。
」 十二年正月六日,國子監書庫官馮大受與祠祿。
以侍禦史李楠言其恣行武斷,長惡不悛,兜攬關節,幹撓縣政。
二十一日,大理評事闾丘梓、監行在榷貨務大門郭九思放罷。
以監察禦史王夢龍言:「梓頃典鹾局歸航,發覺本券,充積私橐;九思不守士檢,猖狂之行播于都邑。
」 三月二十七日,大理評事葉口矢放罷。
以侍禦史李楠言其賦姿浮蕩,習為膏粱,聲色貨利,日汨其心。
閏三月四日,吏部郎官康仲穎與宮觀。
以監察禦史王夢龍言其居家則贻诮于鄉曲,為郡則得罪于士民,庀職小铨,曲意行私。
六月二日,太常少卿蔡辟與宮觀。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其外示威嚴,中實狠愎,凡所彈擊,無非私意。
四日,權工部尚書胡、禮部侍郎袁燮并放罷。
以合台言其二人論議不一,各執偏見,一主于和,一主于戰,求勝報怨,殊非體國。
十九日,軍器監黎伯巽、刑部郎中趙彥适并與州郡差遣,兵部郎中高禾、秘書省著作郎陳黼并與參議官差遣,大理正沈繹、大理寺丞蔣誼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正言胡 衛言:「伯巽以憸佞之質,習傾詐之風;彥适權奸之甥,規避作邑,秋(宮)[官]劇曹,豈能平允;禾當華發之年,有嬰孺之嗜;黼久焉玩愒,愦愦無聞;繹已試罔功,台疏可考;誼心術回邪,專事口吻。
」 二十六日,主管臨安府城南左廂公事呂潚、城北右廂公事汪之綱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潚縱飲多至達旦,決遣率由吏手;之綱昨宰龍遊,罷吏教之斷決,館客代其書判。
」 八月九日,殿前司左軍統制張健、神勇軍統領崔震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健以妾妻逆曦,緣此升差,出戍揚州,贓濫不法非一;震元系禦馬院白身,軍務莫曉,牧馬平江,恣所欲為。
」 十月二十六日,刑部郎中費埏、大理寺丞留碩并與祠祿。
以右谏議大夫李楠言:「埏幸中金科,兩玷台議,躐處郎省,豈所宜得;碩自領左符,受成吏手,今佐詳谳,何所建明」 十一月三日,刑部郎官應元衮、宗學谕黃克仁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元衮年事浸高,精神昏愦;克仁阘茸無聞,何能谕導」 十二月十九日,權刑部侍郎何剡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正言胡衛言其洎登禁近,乃乏廉隅,既苦末疾,間至曹局。
十三年三月六日,禮部郎官陳貴誼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貴誼以私故久曠職事。
四月二十九日,監尚書六部門張國均與祠祿,三省樞密院主管架閣文字林萬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 言:「國均天資驕騃,氣習凡下;萬文采議論,全無足觀。
」 五月二十〔日〕,刑部員外郎徐瑄罷黜。
以監察禦史羅相言,瑄鎮泸南日恣為掊。
六月二十四日,幹辦諸軍糧料院鄭域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殿中侍禦史胡衛言,域官所至,罔不狼籍。
八月十九日,新浙西副總管高仁罷新任。
以知臨安府陳廣壽言:「近因受詞狀,有高伸論仁不分祖上田産物業,遂行追對,更不肯分析。
及送府院對證,方肯供狀願分,其無廉恥可見。
」 十月一日,都官員外郎趙建大與宮觀,新除戶部員外郎趙希昔寝罷令赴行在供職之命。
以監察禦史方猷言:「建大得疾之後,語言蹇澀,據案閣筆,一辭莫措。
希昔守鳳州日,虜犯金牛鎮,一籌不畫,乃先逃遁。
」 二十九日,秘書郎兼莊文府教授柴景望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正言張次賢言:「景望為丞胄監,處事懵然,授經上講,語駭聽〔聞〕。
」 十一月一日,國子監主簿洪彥華與宮觀,理作自陳;太學正留祺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方猷言:「彥華私欲交勝,廉隅不立;祺精神昏愦,考校非長。
」 十二月十日,殿司右軍統制王甯放罷。
以權殿前司職事馮榯言:「甯近因居民遺漏,畏懼退避,辄離地方。
」 十一日,殿司步軍統制薄處厚降一官,放罷。
以居民遺漏,延燒城外,至步軍寨,處厚卻護廨舍,不用心督兵救撲。
十七日,殿司遊奕軍統制陳昺降一官。
以遊奕軍兵邵安家 遺漏,昺有失提督钤束,從權殿司職事馮榯言也。
二十七日,太常博士王澡、太學博士周端朝、太學博士(院)[阮]文子并與在外合入差遣,大理正孫泾降一官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張攀言:「澡夤緣立朝,肆言無忌;端朝不安分義,僥求入館;文子職在校文,神氣昏愦;泾往清湘鞫知欽州林千之獄,所申自為異同。
」 十四年七月一日,國子錄李方子罷黜。
以左司谏王元春言:「方子頃遊璧水,有富民範若水從學,視為奇貨,欲以女妻之。
若水因是迄死非命,鹹謂方子利其财而緻之死。
」 八月二日,宗正少卿陳卓、大理少卿樓觀、司農少卿王棟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殿中侍禦史張攀言:「卓兼攝西掖,肆言無忌;觀疲曳安坐,略無愧色;棟循循默默,坐縻廪稍。
」 九月三日,大理少卿林岊、倉部郎中趙師懿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李伯堅言:「岊為貳外府,無所可否;
二十六日,工部郎官曾盤放罷。
以臣僚言盤兇很。
二十八日,宗正丞許沆、秘書郎陸巳并放罷。
以臣僚言沆急于進取,巳無所忌憚。
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國子錄黃以甯、大理評事楊垓仲并放罷。
以臣僚言以甯輕險,垓仲庸缪。
二十四日,右司郎中張震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非才充位。
二月十八日,新除國子博士朱士挺放罷。
以臣僚言其才識庸凡。
四月二十四日,太府寺丞、兼權都官趙夫,司農寺丞、兼權戶部郎官程覃并放罷。
以臣僚言:「夫左右侂胄,其陷故相汝愚,實夫縱臾之;覃獻稱提官會之術,緻科抑估籍,為民深害。
」 同日,秘書省校書郎陳模、秘書省正字張興祖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二人絕無資望,猥玷清要。
五月七日,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吳衡與在外宮觀。
以臣僚言其專事唇吻,簧鼓是非。
二十六日,司農寺丞謝周卿、樞密院編修官吳衍并放罷。
以臣僚言周卿豪侈貪黩,衍專事結托。
六月二十七日,國子錄李誠之、提轄文思院趙希倧并放罷。
以臣僚言:「誠之分教考試,取舍不公;希倧踰越分守,幹請朝士。
」 七月二十一日,新除帶禦器械範仲壬降兩官,放罷。
以右正言黃中言仲壬為茶馬司,奉逆曦。
二十四日,司農寺丞秦榛、幹辦諸軍審計司邵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榛片善未聞,碌碌庸缪。
九月十九日,太府寺丞陳振放罷。
以臣僚言其因委赈濟,出納不明,隐占圍田,與其妻弟。
二十日,合門舍人、充賀金國登位副使周登放罷。
以臣僚言登辟置非人。
十月二十九日,大理正李曼卿放罷。
以臣僚言曼卿得罪太湖之民,不可再齒朝列。
三年正月十三日,主管官告院倪千裡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侍禦史陳晦言千裡居心不靜。
二月五日,起居舍人、兼權工部侍郎俞應符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應符銜命出疆,将帶膠餌。
同日,權刑部侍郎陳晦放罷。
以臣僚言晦學術短淺,操履傾邪,既登言路,私意橫生,是非易位。
同日,秘書省著作佐郎陳舜申、秘書郎林至、秘書省正字周南并放罷。
以臣僚言舜申去就不明,至佞谀不顧,南居鄉武斷。
七日,大理寺丞呂祖平、軍器監主簿王中純、監登聞鼓院張攀并放罷。
以臣僚言祖平居官無譽,中純學韫空疏,攀職業惰弛。
十一日,太府少卿胡大成、度支郎官傅伯召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大成昏耄,伯召貪刻。
三月二十七日,殿前司左軍統制莫端降兩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徐宏言端偷盜官錢。
四月九日,步軍司統制李興降兩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鄭昭先言興偷盜官錢,刻剝士卒。
五月十六日,郭授寝罷帶禦器械指揮。
以臣僚言授非曾曆邊任有功人。
二十一日,武學谕胡應時放罷。
以臣僚言應時藝業空疏。
八月四日,監左藏西庫葉知幾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知幾朝廷所發精缣奇貨,悉行低價估直。
二十八日,大理寺丞沈繹、大理司直楊炎正并與在外差遣。
以臣僚言:「繹頃宰畿邑,動違三尺;炎正濫預朝行,處心浮躁。
」 九月二十五日,國子博士陳一新、太學正謝汲古并放罷。
以臣僚言:「一新狠愎自用,無循善誘之功;汲古行實不修,不能使人心悅誠服。
」 二十七日,工部郎官陳鑄、合門舍人林之望并放罷。
以臣僚言鑄谄佞庸凡,之望觊幸無餍。
四年閏二月二十七日,戶部郎中張欣放罷。
以臣僚言欣蘇師旦之黨,持節廣東,縱吏視成,科買規利。
四月二十五日,大理寺丞施椷、費埏并放罷。
以臣僚言:「椷得郡永嘉,專務掊斂,進丞祥刑,涉筆唯阿;埏素有心疾,居官妄作,始叨(延)[廷]評,便遭繳駁。
」 六月一日,度支郎官張慥與閑慢差遣,秘書郎薛绂、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劉公亮并放罷。
以臣僚言慥耳聩心愦,绂豪飲無度,公亮貪污鬻獄。
二十七日,太府寺主簿曾準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準懷奸嗜進。
二十九日,太府少卿趙汝澗放罷。
以臣僚言汝澗貪墨營私,輕率自恣。
八月二十八日,秘書郎唐吉先、大理評事許震并放罷。
以臣僚言吉先素乏聲譽,震躐等冒進。
九月二十七日,前 大理評事葉正綱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叙。
以臣僚言其代名冒官,為子不孝。
十二月七日,奉議郎張镃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象州羁管。
先是,臣僚論镃不安命義,觊圖非望之福,追五官,送全州居住。
既而複言其鑿空妄議,欺天罔人,肆為陰謀,犯命義之大戒,合正邦刑,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新除侍右郎官鞏嵘放罷。
以臣僚言其提坑冶職,措置乖方。
二十八日,主管官告院滕璘、提轄榷貨務趙希闵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璘近因疾恙,殊費支吾;希闵有八九十之親,顧乃廢遠,曾不暇恤。
」以上《甯宗會要》。
嘉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太府寺丞湛循與參議官,福建提舉陳紀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二人年逾挂冠,希進未已。
二十九日,幹辦諸司糧料院楊圭放罷。
以右正言董居誼言其昨宰黃岩,倚任胥,交通關節。
四月三日,監登聞檢院汪杲放罷。
以監察禦史金式言:「其昨倅廣信,月籴軍糧,載歸鄱陽,以取倍息。
冬夏慮囚,所過受饋,倉司委買銀兩,取其餘直歸己。
」 七月二十六日,提轄行在雜賣場呂啟宗、提轄建康府榷貨務都茶場許興裔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啟宗昨宰惠安,席卷殆盡;興裔昨宰瑞安,縱吏為奸,逼人至死,令子弟冒同姓牒試。
」 八月二十八日,新除侍右郎官曹彥約放罷。
以左司谏鄭昭先言:峒主葉廣等就 降許國,既邀其來,反執而戮之,彥約之奏請于朝此處語意未竟,俟考。
。
九月一日,吏部架閣薛舜俞放罷。
以臣僚言其不事繩檢,為江西幹官日與營妓狎昵。
十一月六日,司封郎官李直養與祠祿,大理評事楊垓仲放罷。
以臣僚言:「直養精神昏愦,職業廢弛;垓仲濫中法科,不知律令。
」 六年正月四日,度支郎官魏大中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昨守霅川,受成吏手,姻親撓政,妄言羨餘。
二月一日,新除知大宗正丞林良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向守嘉興,專事掊克,自奉其私,親舊饋送,多支公帑。
二十五日,新除太常博士徐自明放罷。
以臣僚言其向居師儒之職,考校去取,無非私意。
二十八日,前主管殿前司公事郭杲差宮觀指揮寝罷。
以給事中曾從龍言其縱臾用兵,締交權門。
同日,刑部員外郎沈紡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向守莆田,詞訴不曉,字畫多誤。
五月一日,監尚書六部門沈谧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嘗為漕幕,日事燕飲,偶玷今除,人以為濫。
六月二十八日,太府寺丞張鎬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鄭昭先言其試郡潮陽,專事苛斂,運銅下海,為人所持。
七月一日,大理評事王洪之放罷。
以監察禦史黃序言其宰長沙日用刑慘酷,科産戶買鹽,委用館客,賄賂公行。
八月一日,軍器監程卓、幹辦諸司審計司李□并放罷。
以臣僚言:「卓居家牽于多愛,居憂威制鄉曲;□為臨安北廂,入幕多徇囑托。
」 同 日,新除刑部郎官商逸卿與在外差遣。
以刑部尚書兼給事中曾從龍言其比守輔藩,有大辟獄,省部督趣數十次,更無一字回報,先有是命。
既而監察禦史倪千裡複言逸卿分符嘉與,弛謬荒恣,乞罷處州新除。
尚左郎官廖德明放罷此條原與上條相連,中間當有脫文,上條語意似未盡,而本條則脫月日。
。
以臣僚言其為廣東憲日,峒寇猖獗,措置乖方;及用為帥,養病自尊,盜賊公行。
閏九月二十二日,新除大理寺丞趙伯桧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鄭昭先言其鄱陽之政急于裒斂,輕信子弟以折辱邑宰,竭民膏血,封殖其私。
十二月四日,監登聞鼓院陳蕃孫、大理評事江模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蕃孫曩知撫州,已試無狀,湖、徽兩郡,随與随奪;模為其鄉人經營冒試,以選人趁赴朝會。
」 十二月二十七日,大理寺丞張革放罷。
以臣僚言其比領淮郡,不能撫摩,縱容親随,交通關節。
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兵部郎官宋德之放罷。
以侍禦史石宗萬言其言行背違,中實貪詐,今以虛名,濫寘郎省。
三月一日,太學錄陳殊放罷。
以監察禦史黃序言其心術回邪,行檢不修。
二日,幹辦諸軍糧料院董與幾放罷。
以監察禦史倪千裡言其事親不孝,居官不廉。
二十五日,殿前司神勇軍統制詹和、步軍司左軍統制張瑜各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和老而貪饕,軍政不修;瑜谀佞奸貪,巧求升差。
」 五月二日,提轄文思院餘鑄放罷。
以監察禦史倪千裡言其所至以陰險之術 傾陷同列,今登朝列,故态不改。
六月五日,武學谕方震放罷。
以臣僚言其考試私意,取放锺大成預選,士論益喧。
二十九日,新除太常寺主簿胡衛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右正言應武言其居官無重厚之實,居鄉乏循理之稱。
七月二日,左屯衛郎将武師道放罷。
以監察禦史黃序言其向為廬州強勇軍統制,惟務裒克,以自豐殖。
九月三日,新除軍器監趙汝廈、新除工部郎官周綸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汝廈為郎,偶兼錢谷之寄,仰成吏手,漫不加省;綸為丞外府,金谷之任略不究心。
」 同日,太學博士陳與行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其好行私意,考校不公。
十月二十五日,殿前司護聖軍統制樊榮放罷。
以臣僚言其勇略無取,貪污為甚,因肆掊克,無所不至。
十二月四日,太府寺丞盧子文放罷。
以監察禦史劉棠言其昨守臨江臨:原作「監」,據本書方域一一之三九改。
,見謂貪黩,逞威妄作,略無忌憚。
二十六日,倉部員外郎留丙放罷。
以左司谏黃序言其終日坐曹,懵無部決,有子應神童,不顧分守,必欲求賜出身,廟堂難其請,退辄怨望。
同日,知大宗正丞、兼權刑部郎官徐瑄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其為大宗正丞,蔑視官長;兼攝郎曹,不安分守。
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太府寺簿楊恕、大理寺簿任一鹗并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恕兼轄封樁庫,有估賣籍沒金币之屬,視其物貴價廉者巘鬻請置請置:似當作「移置」。
;一 鹗試邑莆田,與吏為伍,朝廷悉蠲下戶逋租,創為青冊,追擾如故。
」 二十八日,太府寺丞齊砺放罷。
以監察禦史李楠言其濫丞外府,财賦之劇司,以砺之庸瑣,本末源流豈能深究。
(二)[三]月二十六日,起居郎李降一官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應武言其外若誠悫,中實險巇,招納縱橫遊說之人,與聞阽危宗社之議。
二十七日,監登聞鼓院董履道放罷。
以左司谏黃序言其昨宰仙居,催科嚴峻,保長趁限訊決無虛日,庫藏充盈,肆為席卷。
六月三日,太府寺丞韓松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劉棠言:「以勳閥收用,俾丞外府,然其少年癡騃之習,老未革去。
」 七月二日,新除太學正宋倚放罷。
以監察禦史李楠言其分教廬陵,養士行食,虛籍支破,以自豐殖,課試類出私意,學職率以貨取。
八月二十日,吉州刺史、主管殿前司公事何汝霖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交結權貴,從事宴遊,招納遊士,幹預邪謀,故有是命。
既而臣僚複言其貪污狼籍,密結遊士,包藏詭計,複诏降一官,罷宮觀。
二十二日,大理評事樓澄、監登聞鼓院高之問、幹辦諸司糧料院張次賢并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澄約法斷案,率多疏脫;之問入仕以來,寂無聞稱;次賢才具短拙,治狀無取。
」 十月二十七日,武學博士楊宏中放罷,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其濫得學官,釋 奠差官偶不及,恚怒之氣,叱詈吏胥,不顧同僚。
九年二月二日,監六部門林拱辰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劉棠言其試邑則貪污不律,倅郡則狼籍滋甚,躐處班行,可謂僥幸。
二十七日,翁潾新除刑部郎官指揮寝罷。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廣德地狹民貧,不堪重斂,潾為守絕無可錄,惟以掊克為理财,以鄙吝為節約,豈足以勝郎官之任!」 五月二十七日,監行在左藏西庫鄭浦與祠祿。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其經營版曹,差檄往福建勸谕和籴,即揭大先牌,以王人自居,州縣官奔趨迎,折俎饋遺,安然受之。
六月二十四日,提轄雜賣場魯興文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應武言其昨宰鹽官,乖缪之迹不一。
二十五日,提轄左藏西庫江烨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其武斷,摟攬公事,作倅江陵,兼攝分司總幹,妄用大軍官錢。
八月二十七日,太學正周勉與在外合入差遣,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劉墀與近地見次屬官差遣。
以殿中侍禦史黃序言:「勉本無才能,缪為樸魯;墀阘(葺)[茸]不振,夤緣薦引。
」 十月十七日,趙時侃除職與郡指揮寝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盛章言其頃尹京畿,奸貪颛恣,使處外藩,得以自肆,贻害又甚。
十年正月二十三日,大理寺丞劉、傅(壅)[雍],并先與在外差遣。
以右谏議大夫黃序言其二人推勘和州通判葉禾犯贓公事,各持異論,至于互申,乞别差 清強官根勘,候獄事竟日,将二人分别施行。
故有是命。
二月七日,太常寺主簿黃民望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李安行言其職隸容台,規避拜跪,令吏輩改差選人攝事。
三月二十八日,大理寺丞劉特降三官,元降與外任指揮更不施行。
以右正言劉棠言其推勘葉禾受财,信任吏胥,鹵莽結勘,抑令虛供,可見不職,先有是命。
既而秘書少監、兼權中書舍人黃宜又言:「劉用意固執:原作「倒」,據前後所述改。
,計較符合,則為故人,乞将劉更賜镌降。
」複诏更降一官。
五月二十六日,侍衛步軍司都虞候王佺與宮觀,理作自陳;王玺特降一官,令就鎮江府都統司從軍;步司統制陳師亮降一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李安行言:「佺之子玺指求中軍統領,僣越劫持,與師亮結為死黨,時出怨望語。
」 十一年正月六日,殿前司神勇軍統制王琪降兩官,放罷。
以臣僚言其專為克剝,謀辦己私。
六月二日,右領衛将軍、時暫管幹殿前司職事張茂放罷。
以臣僚言其撫軍則殊無紀律,處事則頓乏精神,無統禦之術,不足倚仗。
七月五日,兵部侍郎黃序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蔡辟言其浸被超遷,遍曆台谏,專于嗜利,不顧廉恥。
二十八日,新除大理寺丞黃幹、新除合門舍人薛伯虎并與祠祿。
以侍禦史李楠言:「幹之欺謾,已形于倅安豐之日;伯虎之貪墨,已見于守合淝、無為兩任之内。
」 八月七日,新除起居 舍人留元剛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蔡辟言其出守溫、贛,專務苛刻,傲視名德,旁若無人。
十一月十九日,大理評事李秘、合門祗候陳祖文、合門看班祗候辛師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蔡辟言:「秘獄事闇疏,受成吏手;祖文趨向卑污,放蕩狎遊;師夤緣合屬,招攬外事。
」 十二年正月六日,國子監書庫官馮大受與祠祿。
以侍禦史李楠言其恣行武斷,長惡不悛,兜攬關節,幹撓縣政。
二十一日,大理評事闾丘梓、監行在榷貨務大門郭九思放罷。
以監察禦史王夢龍言:「梓頃典鹾局歸航,發覺本券,充積私橐;九思不守士檢,猖狂之行播于都邑。
」 三月二十七日,大理評事葉口矢放罷。
以侍禦史李楠言其賦姿浮蕩,習為膏粱,聲色貨利,日汨其心。
閏三月四日,吏部郎官康仲穎與宮觀。
以監察禦史王夢龍言其居家則贻诮于鄉曲,為郡則得罪于士民,庀職小铨,曲意行私。
六月二日,太常少卿蔡辟與宮觀。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其外示威嚴,中實狠愎,凡所彈擊,無非私意。
四日,權工部尚書胡、禮部侍郎袁燮并放罷。
以合台言其二人論議不一,各執偏見,一主于和,一主于戰,求勝報怨,殊非體國。
十九日,軍器監黎伯巽、刑部郎中趙彥适并與州郡差遣,兵部郎中高禾、秘書省著作郎陳黼并與參議官差遣,大理正沈繹、大理寺丞蔣誼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正言胡 衛言:「伯巽以憸佞之質,習傾詐之風;彥适權奸之甥,規避作邑,秋(宮)[官]劇曹,豈能平允;禾當華發之年,有嬰孺之嗜;黼久焉玩愒,愦愦無聞;繹已試罔功,台疏可考;誼心術回邪,專事口吻。
」 二十六日,主管臨安府城南左廂公事呂潚、城北右廂公事汪之綱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潚縱飲多至達旦,決遣率由吏手;之綱昨宰龍遊,罷吏教之斷決,館客代其書判。
」 八月九日,殿前司左軍統制張健、神勇軍統領崔震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健以妾妻逆曦,緣此升差,出戍揚州,贓濫不法非一;震元系禦馬院白身,軍務莫曉,牧馬平江,恣所欲為。
」 十月二十六日,刑部郎中費埏、大理寺丞留碩并與祠祿。
以右谏議大夫李楠言:「埏幸中金科,兩玷台議,躐處郎省,豈所宜得;碩自領左符,受成吏手,今佐詳谳,何所建明」 十一月三日,刑部郎官應元衮、宗學谕黃克仁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元衮年事浸高,精神昏愦;克仁阘茸無聞,何能谕導」 十二月十九日,權刑部侍郎何剡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正言胡衛言其洎登禁近,乃乏廉隅,既苦末疾,間至曹局。
十三年三月六日,禮部郎官陳貴誼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張次賢言,貴誼以私故久曠職事。
四月二十九日,監尚書六部門張國均與祠祿,三省樞密院主管架閣文字林萬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 言:「國均天資驕騃,氣習凡下;萬文采議論,全無足觀。
」 五月二十〔日〕,刑部員外郎徐瑄罷黜。
以監察禦史羅相言,瑄鎮泸南日恣為掊。
六月二十四日,幹辦諸軍糧料院鄭域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殿中侍禦史胡衛言,域官所至,罔不狼籍。
八月十九日,新浙西副總管高仁罷新任。
以知臨安府陳廣壽言:「近因受詞狀,有高伸論仁不分祖上田産物業,遂行追對,更不肯分析。
及送府院對證,方肯供狀願分,其無廉恥可見。
」 十月一日,都官員外郎趙建大與宮觀,新除戶部員外郎趙希昔寝罷令赴行在供職之命。
以監察禦史方猷言:「建大得疾之後,語言蹇澀,據案閣筆,一辭莫措。
希昔守鳳州日,虜犯金牛鎮,一籌不畫,乃先逃遁。
」 二十九日,秘書郎兼莊文府教授柴景望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右正言張次賢言:「景望為丞胄監,處事懵然,授經上講,語駭聽〔聞〕。
」 十一月一日,國子監主簿洪彥華與宮觀,理作自陳;太學正留祺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方猷言:「彥華私欲交勝,廉隅不立;祺精神昏愦,考校非長。
」 十二月十日,殿司右軍統制王甯放罷。
以權殿前司職事馮榯言:「甯近因居民遺漏,畏懼退避,辄離地方。
」 十一日,殿司步軍統制薄處厚降一官,放罷。
以居民遺漏,延燒城外,至步軍寨,處厚卻護廨舍,不用心督兵救撲。
十七日,殿司遊奕軍統制陳昺降一官。
以遊奕軍兵邵安家 遺漏,昺有失提督钤束,從權殿司職事馮榯言也。
二十七日,太常博士王澡、太學博士周端朝、太學博士(院)[阮]文子并與在外合入差遣,大理正孫泾降一官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張攀言:「澡夤緣立朝,肆言無忌;端朝不安分義,僥求入館;文子職在校文,神氣昏愦;泾往清湘鞫知欽州林千之獄,所申自為異同。
」 十四年七月一日,國子錄李方子罷黜。
以左司谏王元春言:「方子頃遊璧水,有富民範若水從學,視為奇貨,欲以女妻之。
若水因是迄死非命,鹹謂方子利其财而緻之死。
」 八月二日,宗正少卿陳卓、大理少卿樓觀、司農少卿王棟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殿中侍禦史張攀言:「卓兼攝西掖,肆言無忌;觀疲曳安坐,略無愧色;棟循循默默,坐縻廪稍。
」 九月三日,大理少卿林岊、倉部郎中趙師懿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李伯堅言:「岊為貳外府,無所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