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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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旦降兩官,放罷。
以侵盜官錢,公務弛廢,鄂州都統制趙淳奏故也。
十月十五日,大理寺丞、新除刑部員外郎錢蔤識趣卑污此處文意未完,據本門目行文體例,似應于「錢蔤」下補「放罷以臣僚論其」數字。
,懵不更事,成命初頒,士論沸騰。
二十一日,右曹郎官趙善義放罷。
坐奉使金國生事。
嘉泰元年二月八日,軍器監王炎放罷。
以侍禦史陳谠言:「炎心術詭谲,趣向貪鄙,交締僞徒,赓酬詩句。
考試上庠,不獨私取知舊,其子亦在選中。
」 十二日,少傅、觀文殿大學士周必大特降一官。
以監察禦史施康年言:「比年以來,僞學之徒無所忌憚,深根固蔕,皆緣必大尚享亞傅之崇爵、秘殿之隆名,望賜镌褫,俾中外皆知其倡僞植黨、欺 世盜名。
」 十三日,右軍統制梁顯特降三官,充副将。
坐移易官錢,科抑軍士,專務營私,不顧廉恥,以興元都統制郭杲按劾故也。
三月二十三日,太學博士王克勤、留駿并放罷,與宮祠,理作自陳。
以臣僚論二人素無士行,且乏廉稱,并置清華之塗,士論切齒。
四月四日,觀察使、右武大夫、主管侍衛步軍司夏侯恪降兩官,放罷。
以臣僚言:「楊浩家遺火,延燒臨安城内民居殆十餘裡,恪酣酒未醒,全不指呼救撲,遂成大禍。
」 五日,武節郎、禦史台六察點檢文字楊浩特除名勒停,追毀出身文字,免真決,刺面,配萬安軍,永不得放還。
以右谏議大夫程松言:「浩家遺漏,其夜舉家張樂飲酒。
況于廂巡急欲救撲,其子辄行叱罵棰打,不容入救,遂緻延燒,被禍者不知幾萬家,死者不知幾何人,若依常法,則民何負!」故有是命。
五月三日,春官大夫、判太史局吳澤,随龍春官大夫、判太史局、特差禦前祗應荊大聲,夏官大夫、判太史局周端友,各特降一官。
以臣僚言:「揆象亦為重任,必須步占,先事為诏告,欲人君預聞修省也。
今都城遺漏,非小變也,太史自宜前期占聞于朝,而此輩屍位素餐,噤無一語。
」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監惠民藥局夏允中放罷,押出國門。
坐妄入劄子與朝廷、台谏,援引文彥博故事,乞令韓侂胄為相。
同日,太常寺主簿王栅、國子錄王保大并放罷。
以侍禦史陳谠言:「栅公試偶預考 官,辄用私意取鄉人為内舍,文理纰缪;保大每遇私試,全不用心考校試卷,恣情改抹。
二人皆非吉士,不宜使玷朝列。
」 二十八日,持服保大軍節度使李孝純、持服奉甯軍節度使李孝友各特降一官,其帶恩數依承宣使體例。
善輶、善澬并罷率府職。
以監察禦史施康年言:「孝純淳熙間因作東宮僞印文帖補官吏,孝宗大怒,編置甯國。
繼毆人死,镌秩勒停。
光宗登極改正,既登上合,前愆弗改。
孝友者,悖理違禁,兜攬山地為墳,強取民山竹木,武康之民銜冤不已。
善輶、善澬,寓居括蒼僧舍,寺之田産占為己有。
今冒宗班,尤為貪酷。
乞将四人重镌,庶俾改過自新。
」故有是命。
七月三日,太中大夫、權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趙善堅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善堅叨尹京都,初無善政,都城遺漏,遂緻燎原,由平時備不先具,小騎屋縱煙,訛言恐衆,不能彈壓。
」故有是命。
八月二日,前通判臨安府趙彥倓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彥倓服阕從吉,仍圖再倅天府,然而貪黩無恥,缪狀顯著,尚何面目而再見吏民!」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權刑部郎官李直柔、通判臨安府龔準并放罷。
以臣僚言:「直柔夤緣棘丞,遂攝刑部,詞訟紛劇,懵然不曉;準今倅天府,尤不循理奉法,遇攝郡事,恣情曲斷。
」 十月十二日,入内内侍省睿思殿祗候邝安仁與轉行遙刺指揮寝罷。
以給事中張岩言:「安仁以年勞乞轉 遙刺,勘會所理年勞,即不系授武功大夫之後曆過月日,資曆未久,況職事弛慢,兩(增)[曾]镌降。
」 十一月三日,殿前司後軍統制劉端仁降三官,放罷。
以臣僚言:「端仁比因回祿,内侍等人挈箱籠什物赴教場避火,火勢益熾,端仁坐視不救,止般己物下船。
内侍等乘此般下船間,則掩為己有,人号曰劫火統制。
緩急之際,豈不國!」故有是命。
二年正月十七日,右武大夫、宜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樞密都承旨王知新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鄧友龍言其精神衰憊,貪爵慕祿,老不知止。
二月十二日,中書舍人兼侍講萬锺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林采言:「锺所陳二劄,一謂上恭默太過,一謂開掘已成圍田為不便,皆欺君罔上。
」 二十六日,前内侍押班王德謙送新州居住。
以監察禦史陸峻言其竊弄威柄,姑從竄責,妄誕簧鼓,營求複還。
三月二日,左軍統制王甯降兩官,降充副将。
以殿前都虞候郭倪言其多破陣馬,冗占白直,偷減草料,盜取官物。
五月十一日,新除左曹郎官唐弼與宮觀。
以殿中侍禦史林采言其巧計取官,貪謀緻富。
七月十七日,主管官告院胡坦、提轄文思院黃謙并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張澤言,坦、謙忍恥待遷,不知進退。
九月八日,權工部侍郎、兼戶部侍郎沈作賓放罷。
以臣僚言其帥浙東則牧禦無術,漕畿内則一意徇私,兼貳民曹,受成吏手,久居禁 近,無所建明。
十一日,監都進奏院陳士廉放罷。
以臣僚言其備論僞學,言無文理,肆矯誣之私說,破台谏之公論。
十月十二日,吏部郎中彭演放罷。
以右正言鄧友龍言其自贛守移帥五羊,支破萬缗,掩為己有;及帥廣東,所獲以數萬計。
同日,刑部郎官宋思遠放罷。
以監察禦史朱欽則言其擁麾臨汀,略無善狀;備員外郎,假公行私。
十一月十八日,合門舍人、充賀金國正旦副使楊明輝降兩官,放罷。
以辄受三節人賄賂。
二十日,主管官告院孫谼放罷。
以臣僚言其身為朝士,放債規利。
十二月二十九日,新國子監書庫官趙師蒼罷新任。
以殿中侍禦史張澤言其因私酒敗獲,必欲求勝,強橫健訟,淩壓官司。
閏十二月十一日,司農寺丞王居安、太學博士解邦俊各與祠祿。
以臣僚言:「居安考校私試,所取必占前等,同列莫敢與争;邦俊橫經廣坐,乃謂今時之士急于進取,恥談《中庸》。
」 二十八日,新除宗正少卿章良能罷新命。
以臣僚言:「外議鹹謂良能外補實因鄧友龍在台日嘗欲論列,今友龍因此出台,良能且将複至,已而果然。
」故有是命。
三年三月九日,前摧鋒軍統制曹知言特追兩官,令本軍自效。
以殿前司言其侵盜官錢。
五月十八日,太常少卿薛紹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左司谏宇文紹節言其摧頹昏蹇,上誤柬拔。
二十一日,兵部侍郎虞俦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 禦史林行可言其嗜進貪得。
二十六日,刑部侍郎曾炎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陸峻言其多詐不情,嗜進奔趨。
七月二十一日,軍器監主簿秦城與在外差遣。
以臣僚言其人物凡陋。
八月二十三日,太學博士秦榛、大理評事徐瑄并放罷。
以右正言楊炳言,榛懵于考校,瑄同列不和。
九月十九日,禮部侍郎王容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侍禦史陸峻言其反複無恥。
十二月九日,權兵部侍郎李澄降三官。
先是放罷,既而監察禦史商飛卿言其殘虐百姓,偷盜官錢,故有是命。
同日,主管官告院葉初、大理評事費埏并放罷。
以侍禦史陸峻言:初貪刻很愎,(于)[幹]撓州縣;埏素乏行檢,不守官常。
十三日,宗正少卿蒲叔獻與郡。
以右正言楊炳言其頃居郎省,有所不屑;既遷少卿,猶有不滿。
二十日,趙汝铎已降二令指揮更不施行。
以臣僚言其殘暴奸貪。
四年二月十六日,國子博士楊琛寝罷召試指揮,與外任差遣。
以臣僚言其不謹操檢。
四月四日,刑工部架閣司謙之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謙之初以門客補官,宰執為進呈差遣,孝宗皇帝顧語光宗,曰切不可啟此幸門。
今得掌故,已為躐等,不自揣量,規求二令。
同日,秘書丞、兼權禮部郎官湯與在外差遣。
以侍禦史陸峻言其攝郎儀曹,憑愚護短也。
二十七日,殿前司護聖步軍正将劉珣、副将張永甯、準備将王道各 特降兩官,正将趙成、副将華鑒、同副将遊叔昌、正将郭興祖、李謙、副将閻德各特降一官,更展二年磨勘,統制陳孝慶、統領辛愬、劉元鼎各特降一官。
續诏陳孝慶、辛愬、劉元鼎各更降一官,餘人各降一等職事。
皆坐不能钤束本軍,至擅離營伍,欲相抵敵。
既而臣僚言将佐十二人論罰不侔,故有是命。
六月十一日,殿前司摧鋒軍統制薛琛、權副将周敏、林政、權準備将王良佑各降一官資;正将蕭輝降三官,降充訓練官。
皆坐摧鋒軍人杜青、程禮行劫。
十三日,鄭革已降六院指揮、張岷已降提轄雜賣場雜賣務指揮并寝罷。
以臣僚言:革貪險無狀,士論弗齒;岷貪婪之資,不下于革。
八月二日,選鋒軍統制王喜特降兩官,仍更降一資。
以禦前諸軍都統制趙淳言其盜用官錢。
十七日,忠訓郎、權寄班祗候王彬降一官,以抱駕頭失儀。
九月二十四日,戶部侍郎王、太府卿兼知臨安府王補之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賦資黠傲,遇事躁浮;補之尹京無狀,措置乖方。
十月十三日,侍立修注官、充賀金國生長國信使張嗣古降一官,合門舍人、充賀金國生辰副使陳煥降三官放罷。
以嗣古墜笏失儀,煥于射處争競。
二十七日,大理評事葉正綱放罷。
以臣僚言其輕浮兇暴。
十一月五日,殿前司左翼軍統制孫顯忠放罷。
以臣僚言其貪饕自恣,專事掊,軍士怨嗟,紀律盡弛。
二十八日,秘書省正字、兼吳王府教授劉起晦放罷。
以臣僚言其弗強學問,夤緣幹進。
十二月十六日,禮部郎官锺必萬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入居儀曹,移疾廢禮。
同日,中書舍人俞烈、國子祭酒(郡)[邵]康并放罷。
以臣僚言烈為親黨而囑學官,康容私情而廢學政。
二十一日,新除中書舍人莫子純放罷。
以臣僚言其場屋之文堆積事類,至其撰述對偶偏枯,冒居清要而不知止。
開禧元年正月二十三日,前知樞密院事許及之特降兩官。
以臣僚言其黩貨無厭,流毒一方。
同日,權戶部侍郎趙善堅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治郡則政事乖缪,入從則版曹蠹弊。
二月二十八日,刑部郎官滕安、大理正丁煜并放罷。
以臣僚言:「安議刑定罪,莫知适平;煜律學荒疏,何以谳疑!」 三月二十一日,兵部尚書張澤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頃居言路,竊賣威權;後為谏議,妄意政地。
暨遷尚書,怨望勃然。
二十五日,大理評事留晉放罷。
以臣僚言其方為縣令,貪虐自恣;及除(延)[廷]評,陵轹州郡。
六月十一日,合門看班祗候陳厚之特降一官,以不赴起居。
八月十九日,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趙師放罷。
以臣僚言:師專事頰舌,逢迎幹進;唯尚嚴酷,以濟貪鄙。
十七日,太常丞、兼考功郎官蘇十能放罷。
以臣僚言十能貪黩私己,傲慢陵上。
十月三日,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趙彥勵,中書舍人陳岘, 并放罷。
以臣僚言彥勵修怨前官,罪及非辜;岘緻憾厮後,用意必殺。
二十一日,東南第九将、武經大夫孫忠放罷。
以湖南安撫司言忠不遵法制,對衆無禮。
十一月九日,戶部員外郎陳鈞放罷。
以臣僚言鈞趨操凡猥。
二十五日,宗正少卿王齊輿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志操不立,居鄉有屑為之醜,居官有避事之譏。
二年正月十一日,館伴使副鄧友龍、谯得遇各降一官,掌儀葛宗裔降兩官。
以引接王孚等傳言異同。
十七日,司封郎官傅伯召與郡。
以臣僚言伯召撫州之政聚斂貪殘,淩蔑監司。
二月五日,壽慈宮提舉官、正侍大夫、安慶軍承宣使吳回,提點、武功大夫、成州團練使王思誠,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宋安世,并于階官上降兩官。
以壽慈宮前殿火,回等自劾。
三月十五日,降授武功大夫、文州刺史鄭挺于階官上特追兩官。
以互送過錢。
四月三日,戶部侍郎丁常任降兩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毛憲言常任外示柔佞,中實回邪。
十五日,度支郎官王介放罷。
以臣僚言介素無行檢,一時中選。
十八日,秘書丞、兼資善堂說書、權金部郎官張聲道放罷。
以臣僚言聲道素無賢稱。
十九日,秦桧特追王爵,降充銀青光祿大夫、衛國公,仍令禮部、太常寺改谥。
以臣僚言桧力倡和議,誣殺将臣。
二十三日,起居舍人徐似道放罷。
以臣僚言似道本無學識,恣行桀傲。
五 月六日,宗正少卿章良能放罷。
以臣僚言良能諧谑。
八月四日,禮部尚書、兼直學士院易祓,權戶部侍郎沈诜,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祓甘為谀佞,诜素無學術。
九月十七日,禮部侍郎倪思放罷。
以臣僚言思偃蹇倨傲,不尊朝廷。
十一月十一日,司農卿、兼樞密副都承旨廖俣放罷。
以監察禦史葉時言俣敢為欺誕,略無善狀,先有是命。
既而監察禦史王益祥複論俣徒事口才,略無實(周)[用],降兩官。
十二月二日,工部尚書、兼知臨安府趙師放罷。
以臣僚言師天資回邪,專務詭詐,屢經論奏。
九日,太常寺主簿王克勤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克勤天資早慧,學力不加,井蛙之操,妄自尊大。
三年正月九日,司農寺主簿譚良顯降兩官,以臣僚言良顯素無士檢,口舌媒進。
二月二十一日,國子監主簿許成之、武學博士陳紀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成之陵辱郡守,需索無厭,及為學官,已乖士論;紀官臨事,率多鹵莽,今居右序,考校多不留意。
」 三月二日,監諸司審計司黃瀛、監左藏庫馮轸并放罷,提轄文思院袁申儒與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瀛很貪鄙「很」字前或後似脫一字。
,民實受害;轸作邑吳江,受成胥吏;申儒初無實曆,而得美官。
」 四月二日,主管殿前司公事郭杲放罷。
以臣僚言其闇庸貪黩,專務營私。
五月九日,權戶部侍郎林祖洽、司封郎中王公邁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祖洽 素乏聲稱,公邁實不副名。
二十二日,冬官大夫劉居仁特降一官。
以秘書省言:「居仁以男奏薦,不循分守,蔑視本省,脫漏朝廷。
」 六月二十四日,太府寺丞章升之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心術回邪,專事誕謾,以希仕進。
同日,左衛中郎将厲仲方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挾詐懷奸,妄作生事。
八月七日,提轄榷貨務胡衛放罷,提轄左藏東西庫鞏豐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衛囑舊同官鞏豐轉托太學生私試,豐自無所守,甘為人役。
十六日,太常丞趙師淵、諸軍糧料院趙贊夫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葉時言:「師淵外示簡默,中懷險巇,本無技能,妄自摽緻;贊夫資禀輕浮,操行驵儈,職業不修,趨競無恥。
」 九日,秘書省正字趙汝談放罷。
以監察禦史王益祥言其妄自标牓,因是濡滞,密圖巧取,志于超躐。
十一月五日,承議郎、直敷文閣、主管佑神觀韓土裡,通直郎、直秘閣韓葎,并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建昌軍羁管。
朝散大夫、右文殿修撰、主管佑神觀顧熹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桂陽軍羁管。
以臣僚言侂胄專權誤國,子叨竊美官。
十日,奉直大夫、主管武夷山沖佑觀陳景俊追五官,送柳州安置。
以臣僚言景俊僞造命書,激成兵端,故有是責。
既而又言侂胄盜權用兵之罪成于景俊,止從降竄,于理未當,遂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容州編 管。
朝路,不着直聲,首鼠兩端,專為拱默。
十四日,吏部尚書陸峻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踐 十七日,新除司農少卿張镃追兩官,送廣德軍居住。
以臣僚言:「镃立朝則猥賤無恥,居家則渎亂朋淫。
〔蘇〕師旦既斥,每懷觖望。
既為刑人死黨,豈宜寘之卿列!」 十九日,文州刺史鄭挺更追兩官,改送南雄州安置。
先是,臣僚言挺奸邪驵儈,與侂胄實為狎友,追三官,送柳州居住。
既而臣僚又論挺引惹邊事,震動一方,故有是命。
同日,禮部尚書易祓追三官,吏部侍郎朱質、太府少卿林行可各追兩官。
祓改送融州,質改送惠州,行可改送潮州,并安置。
先是,臣僚言其朋奸誤國,各降兩官,祓送辰州,質送筠州,行可送沅州,并居住。
至是,臣僚複言祓由蘇師旦谄附侂胄,縱臾兵事,質同惡相濟,行可侂胄所倚信,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前知樞密院事張岩降兩官,送徽州居住。
以臣僚言其屍素聽從,遂開邊隙。
二十七日,正侍大夫、安慶軍承宣使、壽慈宮提舉吳回降三官,送臨江軍居住;中衛大夫、保甯軍承宣使李奭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降)[除]名勒停,送新州編管。
以其交結侂胄,分盜壽慈宮金銀等物入己。
十二月一日,起居郎、兼崇政殿說書王居安降一官,放罷。
以禦史中丞雷孝友言其私附鄧友龍,薦皇甫斌,又與張镃狎昵。
六日,貴州刺史韓倬胄降三官,送筠州居住。
以臣僚言其憑籍 聲勢,橫行州縣。
八日,寶谟閣待制葉适落職,左衛中郎将厲仲方追三官,送邵州居住。
以禦史中丞雷孝友言:「适阿附權臣,盜名罔上;仲方奸貪無狀,縱臾出兵,撰為淮北有流民數十萬欲過淮南,附會侂胄,搖動事機。
」故有是命。
嘉定元年正月九日,環衛官戚拱追三官,送道州安置。
以監察禦史章燮言:「拱初為楚州,首謀劫漣水軍以開邊釁,其罪惡有十。
」 十七日,權戶部尚書趙善堅、大常少卿邵康、(堅)[監]六部門王驎、大理寺主簿陳焘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黃疇若言:「善堅中懷險側,外事誕謾;康以凡陋之資,行貪饕之政;驎、焘資曆至淺,冒昧登朝。
」 二月二十五日,刑部郎官陳廣壽放罷。
以監察禦史章燮言其專事豪奪,所至貪取。
三月六日,司農寺主簿徐達、主管進奏院周庭藻、幹辦榷貨務都茶場張岷、大理評事鄭定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餘崇龜言:「達才術無長,資曆又淺,庭藻性資殘酷,岷貪鄙很戾,定行賄僥幸。
」 十六日,國子博士朱着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葉時言其豢養膏粱。
二十八日,左衛中郎将孫顯忠降三官,送甯國府(君)[居]住。
以給事中倪思言其為侂胄腹心,掌忠銳軍。
四月三日,前殿中侍禦史徐柟特追兩官。
先是,吏部員外郎徐邦憲拟複元降官,臣僚言邦憲忠于謀國,得罪權臣,柟阿附權臣,誣劾邦憲,故有是命。
九日,軍器監丞施宿、新差審計司陳昭孫并放罷。
以臣僚言宿躁進,昭孫貪鄙。
五月十四日,權戶部侍郎李放罷。
以臣僚言其涉曆州縣,初無善政,徇私廢公,無所顧恤。
七月十一日,檢正諸房公事胡元衡、新除将作監葉箋并放罷。
以臣僚言:「元衡禀資貪暴,用刑慘酷;箋人品凡庸,天資殘忍。
」 十八日,将作監丞毛、大理正沈紡并别與宮觀。
以臣僚言:「阘茸不材,考訊大謬;紡職業不修,鞫勘無取。
」 八月七日,直華文閣、知臨安府趙善宣,新除侍右郎官李珏并放罷。
以臣僚言善宣應酬無取,珏妄自尊高。
同日,太府寺主簿吳竽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竽性資狡黠,口舌辨利。
十二日,太學博士曹叔遠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趨向凡下,士論所薄。
九月二十一日,國子監丞孫元卿放罷。
以禦史中丞章良能言其貪冒請求。
二十二日,部郎官常褚放罷「部」前似脫一字,俟考。
。
以臣僚言其很傲傾邪。
十月二十九日,太常丞、兼權兵部郎官吳漢英,秘書丞、兼權司封郎官曹莊,各與宮觀,理作自陳。
國子監丞劉允濟、太學博士耿羽,并放罷。
以臣僚言漢英凡庸,莊凡猥,允濟險傲,羽躁競。
十一月二十八日,秘書少監王柟放罷。
以監察禦史範之柔言柟本無學術,妄自尊高。
十二月一日,太常少卿、兼權刑部侍郎章燮放罷。
以監察禦史林琰言燮濫竊聲譽。
二日,尚右郎官祝禹圭仍舊緻仕,司封郎官楊方仍舊與祠。
以臣僚言禹圭所為很愎,嘗遭論列; 方初無召命,自入修身。
八日,贈少保、開府儀同三司緻仕韓邈追奪恩命。
以臣
以侵盜官錢,公務弛廢,鄂州都統制趙淳奏故也。
十月十五日,大理寺丞、新除刑部員外郎錢蔤識趣卑污此處文意未完,據本門目行文體例,似應于「錢蔤」下補「放罷以臣僚論其」數字。
,懵不更事,成命初頒,士論沸騰。
二十一日,右曹郎官趙善義放罷。
坐奉使金國生事。
嘉泰元年二月八日,軍器監王炎放罷。
以侍禦史陳谠言:「炎心術詭谲,趣向貪鄙,交締僞徒,赓酬詩句。
考試上庠,不獨私取知舊,其子亦在選中。
」 十二日,少傅、觀文殿大學士周必大特降一官。
以監察禦史施康年言:「比年以來,僞學之徒無所忌憚,深根固蔕,皆緣必大尚享亞傅之崇爵、秘殿之隆名,望賜镌褫,俾中外皆知其倡僞植黨、欺 世盜名。
」 十三日,右軍統制梁顯特降三官,充副将。
坐移易官錢,科抑軍士,專務營私,不顧廉恥,以興元都統制郭杲按劾故也。
三月二十三日,太學博士王克勤、留駿并放罷,與宮祠,理作自陳。
以臣僚論二人素無士行,且乏廉稱,并置清華之塗,士論切齒。
四月四日,觀察使、右武大夫、主管侍衛步軍司夏侯恪降兩官,放罷。
以臣僚言:「楊浩家遺火,延燒臨安城内民居殆十餘裡,恪酣酒未醒,全不指呼救撲,遂成大禍。
」 五日,武節郎、禦史台六察點檢文字楊浩特除名勒停,追毀出身文字,免真決,刺面,配萬安軍,永不得放還。
以右谏議大夫程松言:「浩家遺漏,其夜舉家張樂飲酒。
況于廂巡急欲救撲,其子辄行叱罵棰打,不容入救,遂緻延燒,被禍者不知幾萬家,死者不知幾何人,若依常法,則民何負!」故有是命。
五月三日,春官大夫、判太史局吳澤,随龍春官大夫、判太史局、特差禦前祗應荊大聲,夏官大夫、判太史局周端友,各特降一官。
以臣僚言:「揆象亦為重任,必須步占,先事為诏告,欲人君預聞修省也。
今都城遺漏,非小變也,太史自宜前期占聞于朝,而此輩屍位素餐,噤無一語。
」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監惠民藥局夏允中放罷,押出國門。
坐妄入劄子與朝廷、台谏,援引文彥博故事,乞令韓侂胄為相。
同日,太常寺主簿王栅、國子錄王保大并放罷。
以侍禦史陳谠言:「栅公試偶預考 官,辄用私意取鄉人為内舍,文理纰缪;保大每遇私試,全不用心考校試卷,恣情改抹。
二人皆非吉士,不宜使玷朝列。
」 二十八日,持服保大軍節度使李孝純、持服奉甯軍節度使李孝友各特降一官,其帶恩數依承宣使體例。
善輶、善澬并罷率府職。
以監察禦史施康年言:「孝純淳熙間因作東宮僞印文帖補官吏,孝宗大怒,編置甯國。
繼毆人死,镌秩勒停。
光宗登極改正,既登上合,前愆弗改。
孝友者,悖理違禁,兜攬山地為墳,強取民山竹木,武康之民銜冤不已。
善輶、善澬,寓居括蒼僧舍,寺之田産占為己有。
今冒宗班,尤為貪酷。
乞将四人重镌,庶俾改過自新。
」故有是命。
七月三日,太中大夫、權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趙善堅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善堅叨尹京都,初無善政,都城遺漏,遂緻燎原,由平時備不先具,小騎屋縱煙,訛言恐衆,不能彈壓。
」故有是命。
八月二日,前通判臨安府趙彥倓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彥倓服阕從吉,仍圖再倅天府,然而貪黩無恥,缪狀顯著,尚何面目而再見吏民!」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權刑部郎官李直柔、通判臨安府龔準并放罷。
以臣僚言:「直柔夤緣棘丞,遂攝刑部,詞訟紛劇,懵然不曉;準今倅天府,尤不循理奉法,遇攝郡事,恣情曲斷。
」 十月十二日,入内内侍省睿思殿祗候邝安仁與轉行遙刺指揮寝罷。
以給事中張岩言:「安仁以年勞乞轉 遙刺,勘會所理年勞,即不系授武功大夫之後曆過月日,資曆未久,況職事弛慢,兩(增)[曾]镌降。
」 十一月三日,殿前司後軍統制劉端仁降三官,放罷。
以臣僚言:「端仁比因回祿,内侍等人挈箱籠什物赴教場避火,火勢益熾,端仁坐視不救,止般己物下船。
内侍等乘此般下船間,則掩為己有,人号曰劫火統制。
緩急之際,豈不國!」故有是命。
二年正月十七日,右武大夫、宜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樞密都承旨王知新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鄧友龍言其精神衰憊,貪爵慕祿,老不知止。
二月十二日,中書舍人兼侍講萬锺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林采言:「锺所陳二劄,一謂上恭默太過,一謂開掘已成圍田為不便,皆欺君罔上。
」 二十六日,前内侍押班王德謙送新州居住。
以監察禦史陸峻言其竊弄威柄,姑從竄責,妄誕簧鼓,營求複還。
三月二日,左軍統制王甯降兩官,降充副将。
以殿前都虞候郭倪言其多破陣馬,冗占白直,偷減草料,盜取官物。
五月十一日,新除左曹郎官唐弼與宮觀。
以殿中侍禦史林采言其巧計取官,貪謀緻富。
七月十七日,主管官告院胡坦、提轄文思院黃謙并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監察禦史張澤言,坦、謙忍恥待遷,不知進退。
九月八日,權工部侍郎、兼戶部侍郎沈作賓放罷。
以臣僚言其帥浙東則牧禦無術,漕畿内則一意徇私,兼貳民曹,受成吏手,久居禁 近,無所建明。
十一日,監都進奏院陳士廉放罷。
以臣僚言其備論僞學,言無文理,肆矯誣之私說,破台谏之公論。
十月十二日,吏部郎中彭演放罷。
以右正言鄧友龍言其自贛守移帥五羊,支破萬缗,掩為己有;及帥廣東,所獲以數萬計。
同日,刑部郎官宋思遠放罷。
以監察禦史朱欽則言其擁麾臨汀,略無善狀;備員外郎,假公行私。
十一月十八日,合門舍人、充賀金國正旦副使楊明輝降兩官,放罷。
以辄受三節人賄賂。
二十日,主管官告院孫谼放罷。
以臣僚言其身為朝士,放債規利。
十二月二十九日,新國子監書庫官趙師蒼罷新任。
以殿中侍禦史張澤言其因私酒敗獲,必欲求勝,強橫健訟,淩壓官司。
閏十二月十一日,司農寺丞王居安、太學博士解邦俊各與祠祿。
以臣僚言:「居安考校私試,所取必占前等,同列莫敢與争;邦俊橫經廣坐,乃謂今時之士急于進取,恥談《中庸》。
」 二十八日,新除宗正少卿章良能罷新命。
以臣僚言:「外議鹹謂良能外補實因鄧友龍在台日嘗欲論列,今友龍因此出台,良能且将複至,已而果然。
」故有是命。
三年三月九日,前摧鋒軍統制曹知言特追兩官,令本軍自效。
以殿前司言其侵盜官錢。
五月十八日,太常少卿薛紹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左司谏宇文紹節言其摧頹昏蹇,上誤柬拔。
二十一日,兵部侍郎虞俦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 禦史林行可言其嗜進貪得。
二十六日,刑部侍郎曾炎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監察禦史陸峻言其多詐不情,嗜進奔趨。
七月二十一日,軍器監主簿秦城與在外差遣。
以臣僚言其人物凡陋。
八月二十三日,太學博士秦榛、大理評事徐瑄并放罷。
以右正言楊炳言,榛懵于考校,瑄同列不和。
九月十九日,禮部侍郎王容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侍禦史陸峻言其反複無恥。
十二月九日,權兵部侍郎李澄降三官。
先是放罷,既而監察禦史商飛卿言其殘虐百姓,偷盜官錢,故有是命。
同日,主管官告院葉初、大理評事費埏并放罷。
以侍禦史陸峻言:初貪刻很愎,(于)[幹]撓州縣;埏素乏行檢,不守官常。
十三日,宗正少卿蒲叔獻與郡。
以右正言楊炳言其頃居郎省,有所不屑;既遷少卿,猶有不滿。
二十日,趙汝铎已降二令指揮更不施行。
以臣僚言其殘暴奸貪。
四年二月十六日,國子博士楊琛寝罷召試指揮,與外任差遣。
以臣僚言其不謹操檢。
四月四日,刑工部架閣司謙之與在外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謙之初以門客補官,宰執為進呈差遣,孝宗皇帝顧語光宗,曰切不可啟此幸門。
今得掌故,已為躐等,不自揣量,規求二令。
同日,秘書丞、兼權禮部郎官湯與在外差遣。
以侍禦史陸峻言其攝郎儀曹,憑愚護短也。
二十七日,殿前司護聖步軍正将劉珣、副将張永甯、準備将王道各 特降兩官,正将趙成、副将華鑒、同副将遊叔昌、正将郭興祖、李謙、副将閻德各特降一官,更展二年磨勘,統制陳孝慶、統領辛愬、劉元鼎各特降一官。
續诏陳孝慶、辛愬、劉元鼎各更降一官,餘人各降一等職事。
皆坐不能钤束本軍,至擅離營伍,欲相抵敵。
既而臣僚言将佐十二人論罰不侔,故有是命。
六月十一日,殿前司摧鋒軍統制薛琛、權副将周敏、林政、權準備将王良佑各降一官資;正将蕭輝降三官,降充訓練官。
皆坐摧鋒軍人杜青、程禮行劫。
十三日,鄭革已降六院指揮、張岷已降提轄雜賣場雜賣務指揮并寝罷。
以臣僚言:革貪險無狀,士論弗齒;岷貪婪之資,不下于革。
八月二日,選鋒軍統制王喜特降兩官,仍更降一資。
以禦前諸軍都統制趙淳言其盜用官錢。
十七日,忠訓郎、權寄班祗候王彬降一官,以抱駕頭失儀。
九月二十四日,戶部侍郎王、太府卿兼知臨安府王補之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賦資黠傲,遇事躁浮;補之尹京無狀,措置乖方。
十月十三日,侍立修注官、充賀金國生長國信使張嗣古降一官,合門舍人、充賀金國生辰副使陳煥降三官放罷。
以嗣古墜笏失儀,煥于射處争競。
二十七日,大理評事葉正綱放罷。
以臣僚言其輕浮兇暴。
十一月五日,殿前司左翼軍統制孫顯忠放罷。
以臣僚言其貪饕自恣,專事掊,軍士怨嗟,紀律盡弛。
二十八日,秘書省正字、兼吳王府教授劉起晦放罷。
以臣僚言其弗強學問,夤緣幹進。
十二月十六日,禮部郎官锺必萬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入居儀曹,移疾廢禮。
同日,中書舍人俞烈、國子祭酒(郡)[邵]康并放罷。
以臣僚言烈為親黨而囑學官,康容私情而廢學政。
二十一日,新除中書舍人莫子純放罷。
以臣僚言其場屋之文堆積事類,至其撰述對偶偏枯,冒居清要而不知止。
開禧元年正月二十三日,前知樞密院事許及之特降兩官。
以臣僚言其黩貨無厭,流毒一方。
同日,權戶部侍郎趙善堅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治郡則政事乖缪,入從則版曹蠹弊。
二月二十八日,刑部郎官滕安、大理正丁煜并放罷。
以臣僚言:「安議刑定罪,莫知适平;煜律學荒疏,何以谳疑!」 三月二十一日,兵部尚書張澤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頃居言路,竊賣威權;後為谏議,妄意政地。
暨遷尚書,怨望勃然。
二十五日,大理評事留晉放罷。
以臣僚言其方為縣令,貪虐自恣;及除(延)[廷]評,陵轹州郡。
六月十一日,合門看班祗候陳厚之特降一官,以不赴起居。
八月十九日,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趙師放罷。
以臣僚言:師專事頰舌,逢迎幹進;唯尚嚴酷,以濟貪鄙。
十七日,太常丞、兼考功郎官蘇十能放罷。
以臣僚言十能貪黩私己,傲慢陵上。
十月三日,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趙彥勵,中書舍人陳岘, 并放罷。
以臣僚言彥勵修怨前官,罪及非辜;岘緻憾厮後,用意必殺。
二十一日,東南第九将、武經大夫孫忠放罷。
以湖南安撫司言忠不遵法制,對衆無禮。
十一月九日,戶部員外郎陳鈞放罷。
以臣僚言鈞趨操凡猥。
二十五日,宗正少卿王齊輿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志操不立,居鄉有屑為之醜,居官有避事之譏。
二年正月十一日,館伴使副鄧友龍、谯得遇各降一官,掌儀葛宗裔降兩官。
以引接王孚等傳言異同。
十七日,司封郎官傅伯召與郡。
以臣僚言伯召撫州之政聚斂貪殘,淩蔑監司。
二月五日,壽慈宮提舉官、正侍大夫、安慶軍承宣使吳回,提點、武功大夫、成州團練使王思誠,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宋安世,并于階官上降兩官。
以壽慈宮前殿火,回等自劾。
三月十五日,降授武功大夫、文州刺史鄭挺于階官上特追兩官。
以互送過錢。
四月三日,戶部侍郎丁常任降兩官,放罷。
以監察禦史毛憲言常任外示柔佞,中實回邪。
十五日,度支郎官王介放罷。
以臣僚言介素無行檢,一時中選。
十八日,秘書丞、兼資善堂說書、權金部郎官張聲道放罷。
以臣僚言聲道素無賢稱。
十九日,秦桧特追王爵,降充銀青光祿大夫、衛國公,仍令禮部、太常寺改谥。
以臣僚言桧力倡和議,誣殺将臣。
二十三日,起居舍人徐似道放罷。
以臣僚言似道本無學識,恣行桀傲。
五 月六日,宗正少卿章良能放罷。
以臣僚言良能諧谑。
八月四日,禮部尚書、兼直學士院易祓,權戶部侍郎沈诜,并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祓甘為谀佞,诜素無學術。
九月十七日,禮部侍郎倪思放罷。
以臣僚言思偃蹇倨傲,不尊朝廷。
十一月十一日,司農卿、兼樞密副都承旨廖俣放罷。
以監察禦史葉時言俣敢為欺誕,略無善狀,先有是命。
既而監察禦史王益祥複論俣徒事口才,略無實(周)[用],降兩官。
十二月二日,工部尚書、兼知臨安府趙師放罷。
以臣僚言師天資回邪,專務詭詐,屢經論奏。
九日,太常寺主簿王克勤與祠祿,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克勤天資早慧,學力不加,井蛙之操,妄自尊大。
三年正月九日,司農寺主簿譚良顯降兩官,以臣僚言良顯素無士檢,口舌媒進。
二月二十一日,國子監主簿許成之、武學博士陳紀并與祠祿。
以臣僚言:「成之陵辱郡守,需索無厭,及為學官,已乖士論;紀官臨事,率多鹵莽,今居右序,考校多不留意。
」 三月二日,監諸司審計司黃瀛、監左藏庫馮轸并放罷,提轄文思院袁申儒與合入差遣。
以臣僚言:「瀛很貪鄙「很」字前或後似脫一字。
,民實受害;轸作邑吳江,受成胥吏;申儒初無實曆,而得美官。
」 四月二日,主管殿前司公事郭杲放罷。
以臣僚言其闇庸貪黩,專務營私。
五月九日,權戶部侍郎林祖洽、司封郎中王公邁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祖洽 素乏聲稱,公邁實不副名。
二十二日,冬官大夫劉居仁特降一官。
以秘書省言:「居仁以男奏薦,不循分守,蔑視本省,脫漏朝廷。
」 六月二十四日,太府寺丞章升之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心術回邪,專事誕謾,以希仕進。
同日,左衛中郎将厲仲方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挾詐懷奸,妄作生事。
八月七日,提轄榷貨務胡衛放罷,提轄左藏東西庫鞏豐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衛囑舊同官鞏豐轉托太學生私試,豐自無所守,甘為人役。
十六日,太常丞趙師淵、諸軍糧料院趙贊夫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葉時言:「師淵外示簡默,中懷險巇,本無技能,妄自摽緻;贊夫資禀輕浮,操行驵儈,職業不修,趨競無恥。
」 九日,秘書省正字趙汝談放罷。
以監察禦史王益祥言其妄自标牓,因是濡滞,密圖巧取,志于超躐。
十一月五日,承議郎、直敷文閣、主管佑神觀韓土裡,通直郎、直秘閣韓葎,并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建昌軍羁管。
朝散大夫、右文殿修撰、主管佑神觀顧熹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桂陽軍羁管。
以臣僚言侂胄專權誤國,子叨竊美官。
十日,奉直大夫、主管武夷山沖佑觀陳景俊追五官,送柳州安置。
以臣僚言景俊僞造命書,激成兵端,故有是責。
既而又言侂胄盜權用兵之罪成于景俊,止從降竄,于理未當,遂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容州編 管。
朝路,不着直聲,首鼠兩端,專為拱默。
十四日,吏部尚書陸峻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其踐 十七日,新除司農少卿張镃追兩官,送廣德軍居住。
以臣僚言:「镃立朝則猥賤無恥,居家則渎亂朋淫。
〔蘇〕師旦既斥,每懷觖望。
既為刑人死黨,豈宜寘之卿列!」 十九日,文州刺史鄭挺更追兩官,改送南雄州安置。
先是,臣僚言挺奸邪驵儈,與侂胄實為狎友,追三官,送柳州居住。
既而臣僚又論挺引惹邊事,震動一方,故有是命。
同日,禮部尚書易祓追三官,吏部侍郎朱質、太府少卿林行可各追兩官。
祓改送融州,質改送惠州,行可改送潮州,并安置。
先是,臣僚言其朋奸誤國,各降兩官,祓送辰州,質送筠州,行可送沅州,并居住。
至是,臣僚複言祓由蘇師旦谄附侂胄,縱臾兵事,質同惡相濟,行可侂胄所倚信,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前知樞密院事張岩降兩官,送徽州居住。
以臣僚言其屍素聽從,遂開邊隙。
二十七日,正侍大夫、安慶軍承宣使、壽慈宮提舉吳回降三官,送臨江軍居住;中衛大夫、保甯軍承宣使李奭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降)[除]名勒停,送新州編管。
以其交結侂胄,分盜壽慈宮金銀等物入己。
十二月一日,起居郎、兼崇政殿說書王居安降一官,放罷。
以禦史中丞雷孝友言其私附鄧友龍,薦皇甫斌,又與張镃狎昵。
六日,貴州刺史韓倬胄降三官,送筠州居住。
以臣僚言其憑籍 聲勢,橫行州縣。
八日,寶谟閣待制葉适落職,左衛中郎将厲仲方追三官,送邵州居住。
以禦史中丞雷孝友言:「适阿附權臣,盜名罔上;仲方奸貪無狀,縱臾出兵,撰為淮北有流民數十萬欲過淮南,附會侂胄,搖動事機。
」故有是命。
嘉定元年正月九日,環衛官戚拱追三官,送道州安置。
以監察禦史章燮言:「拱初為楚州,首謀劫漣水軍以開邊釁,其罪惡有十。
」 十七日,權戶部尚書趙善堅、大常少卿邵康、(堅)[監]六部門王驎、大理寺主簿陳焘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黃疇若言:「善堅中懷險側,外事誕謾;康以凡陋之資,行貪饕之政;驎、焘資曆至淺,冒昧登朝。
」 二月二十五日,刑部郎官陳廣壽放罷。
以監察禦史章燮言其專事豪奪,所至貪取。
三月六日,司農寺主簿徐達、主管進奏院周庭藻、幹辦榷貨務都茶場張岷、大理評事鄭定并放罷。
以監察禦史餘崇龜言:「達才術無長,資曆又淺,庭藻性資殘酷,岷貪鄙很戾,定行賄僥幸。
」 十六日,國子博士朱着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葉時言其豢養膏粱。
二十八日,左衛中郎将孫顯忠降三官,送甯國府(君)[居]住。
以給事中倪思言其為侂胄腹心,掌忠銳軍。
四月三日,前殿中侍禦史徐柟特追兩官。
先是,吏部員外郎徐邦憲拟複元降官,臣僚言邦憲忠于謀國,得罪權臣,柟阿附權臣,誣劾邦憲,故有是命。
九日,軍器監丞施宿、新差審計司陳昭孫并放罷。
以臣僚言宿躁進,昭孫貪鄙。
五月十四日,權戶部侍郎李放罷。
以臣僚言其涉曆州縣,初無善政,徇私廢公,無所顧恤。
七月十一日,檢正諸房公事胡元衡、新除将作監葉箋并放罷。
以臣僚言:「元衡禀資貪暴,用刑慘酷;箋人品凡庸,天資殘忍。
」 十八日,将作監丞毛、大理正沈紡并别與宮觀。
以臣僚言:「阘茸不材,考訊大謬;紡職業不修,鞫勘無取。
」 八月七日,直華文閣、知臨安府趙善宣,新除侍右郎官李珏并放罷。
以臣僚言善宣應酬無取,珏妄自尊高。
同日,太府寺主簿吳竽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竽性資狡黠,口舌辨利。
十二日,太學博士曹叔遠與祠祿。
以臣僚言其趨向凡下,士論所薄。
九月二十一日,國子監丞孫元卿放罷。
以禦史中丞章良能言其貪冒請求。
二十二日,部郎官常褚放罷「部」前似脫一字,俟考。
。
以臣僚言其很傲傾邪。
十月二十九日,太常丞、兼權兵部郎官吳漢英,秘書丞、兼權司封郎官曹莊,各與宮觀,理作自陳。
國子監丞劉允濟、太學博士耿羽,并放罷。
以臣僚言漢英凡庸,莊凡猥,允濟險傲,羽躁競。
十一月二十八日,秘書少監王柟放罷。
以監察禦史範之柔言柟本無學術,妄自尊高。
十二月一日,太常少卿、兼權刑部侍郎章燮放罷。
以監察禦史林琰言燮濫竊聲譽。
二日,尚右郎官祝禹圭仍舊緻仕,司封郎官楊方仍舊與祠。
以臣僚言禹圭所為很愎,嘗遭論列; 方初無召命,自入修身。
八日,贈少保、開府儀同三司緻仕韓邈追奪恩命。
以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