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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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妃廟 太祖建隆三年四月十八日,制會稽郡夫人賀氏追冊為皇後。

    二十五日,太常寺卿馮吉請上谥曰孝惠皇後。

    诏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不行四時薦飨之禮,不設牙盤祭器,惟常食祭奠。

     幹德元年十一月七日孝明皇後崩,始诏有司(儀)[議]置後廟,詳定殿室之制,及孝惠、孝明二後先後之次。

    太常博士和岘議曰:「按唐睿宗追谥劉氏為肅明皇後,窦氏為昭成皇後,同于親仁裡立廟,名曰『儀坤』,四時飨祀,皆準太廟之禮。

    伏請孝惠、孝明共殿别室。

    恭惟孝明皇後早正位于内朝,實母儀于天下,伏請居于上室。

    孝惠皇後緣是追尊,元敕止就陵置祠殿,今祔别廟,宜居次室。

    仍依太廟例,以西為上。

    」從之。

     二月四日太常禮院言:「少府監移牒讨别廟神門立戟之制「讨」字下疑脫「論」字。

    。

    按《儀制令》,廟社每門二十四戟,但無别廟之制。

    今詳别廟祀事,一準太廟,又周宣懿皇後别廟亦當立戟。

    望下少府監準令文近例修制。

    」從之。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正月十三日,制越國夫人符氏、故夫人尹氏并追冊為皇後,不行冊禮。

    三月二十二日,太常寺卿張永錫請上越國夫人符氏谥曰懿德皇後,故夫人尹氏谥淑德皇後淑德:原作「二十二日」,據《宋史》卷二四二《後妃傳》改。

    。

    诏可。

    五月十九日,祔飨于别廟。

     淳化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宗正少卿趙安易言:「懿德皇後列廟在淑德皇後之上,臣不測升降之因,乃是亂昭穆為逆祀。

    又孝惠皇後殿室未上寶冊。

    」诏有司檢詳典禮。

    太常禮院言:「太平興國初追冊之時,按周世宗冊正惠、宣懿之制,以宣懿居長秋之位,在正惠之上。

    太祖二後亦以孝明在孝惠之上。

    今二後俱是追崇,而懿德疏封越國,有内助之功。

    自來禘夆薦飨叙昭穆,并以孝惠、懿德、淑德三後列于祖姑之下,即未知懿德、淑德孰為昭,孰為穆。

    孝惠皇後建隆三年追冊之時,禮院引禮例,請制寶冊,朝旨不行冊禮。

    況懿德、淑德亦準近制不行冊禮。

    」诏悉仍舊,而罷安易之請。

     真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孝章皇後宋氏崩。

    三年二月二日,祔飨後廟。

    初,有司言:「孝章皇後爰在先朝,正位中壸,宜居上室。

    孝惠止是追崇,宜居其次。

    」诏孝章殿室宜在孝惠之下。

    是日不視朝,宰臣、文武百僚詣西上合門進名奉慰,退于後廟,立班奉迎。

     三年六月十三日,诏故莒國夫人潘氏追冊為皇後,谥曰莊懷。

    十一月三日,祔神主于後廟。

     十二月五日,诏太宗賢妃李氏追上尊号為皇太後。

    十六日,太常禮院言:「準制,追尊賢妃為皇太後。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之職:奏夷則,歌仲呂,以飨先妣。

    姜嫄是帝喾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名曰閟宮。

    晉簡文宣後既不配食,築宮于外,歲時飨祭。

    唐先天初,始祔昭成、肅明二後于儀坤廟。

    又玄宗元獻楊 後立廟于太廟之西。

    稽于前文,鹹有明據。

    伏請下宗正寺,于後廟内别建殿室三間,及東、西、南面神門各一,齋坊、神廚度地宜修建。

    」從之。

     鹹平元年三月十二日,判太常禮院李宗讷等言:「伏見後廟,孝章次孝惠之室。

    竊以孝章皇後作嫔太祖,正位中宮;孝惠皇後生無尊稱,沒加盛禮。

    升降之際,理固無疑。

    且太宗之室不以淑德升祔,而懿德配食者,蓋以懿德曾飨國封故也,況孝章母儀天下乎!欲望遷居孝惠之上。

    又伏見追尊故賢妃為元德皇太後,别建廟室。

    竊以淑德皇後亦在别廟,既同是帝母,而無『太』字。

    按唐穆宗三皇後除宣懿祔廟配飨,餘正獻、恭僖二太後并别立廟,仍各有『太』字。

    又開元初,太常議昭成皇太後,請不除『太』字,雲:『入廟稱後,義系于夫;在朝稱太後,義(擊)[系]于子。

    如谥冊入陵,神主入廟,則當去太字。

    』按神主入廟之說,蓋為祔飨太廟,以厭降之故,不當加『太』字,則聖朝文懿而下諸後是也。

    如别建廟室,不可但稱皇後,則唐朝正憲、恭(喜)[僖]二太後是也。

    淑德皇後伏請亦加『太』字。

    既加之後,其室不可居孝惠、孝章之下,欲望遷就元德皇太後新廟,居第一室;以明德次之,仍遷莊懷又次之。

    」诏下都省集議。

    兵部尚書張齊賢等議曰:「竊以宗廟神靈,務乎安靜,況孝惠作合之始,爰在初潛,逮事舅姑,躬執婦道,祔飨之禮,宜從後先。

    伏請仍舊為定。

    又漢因秦制,帝母稱皇太後,祖母稱太皇太後,适稱皇後,曆代行之尚矣。

    今檢詳去歲集議狀,請升懿德皇後配飨,又請以淑德皇後準周正惠皇後禮例加『太』字,诏不加『太』字者。

    緣去歲诏下時元德皇太後未行追冊。

    今冊命已畢,望依宗讷等所請。

    」诏恭依。

     四月十五日,太常禮院言:「準诏,元德皇太後蔔用庚子歲歸祔陵寝。

    伏況已崇冊命,猶處嫔宮,烝嘗之際,典禮未行,薦飨之儀,歲時有缺,尋舊典,未見明文。

    參詳自今朔望諸節,四時薦新,并于攢所權立幄殿,遣内臣行禮。

    」诏恭依。

     三年三月三日,園陵禮儀使言:「元德皇太後神主祔廟,當行祔谒之禮。

    載稽前典,有所未定。

    伏以追薦尊稱,奉加『太』字,崇建别廟,以備烝嘗。

    況當禘夆之時,不預合食之列,飨廟之制與諸後不同。

    欲望将來神主還京,即詣本廟,遷祔廟室,薦獻安神,更不行祔谒之禮。

    其日帝服缌麻,不視事,前後禁音樂各一日。

    每歲五飨、禘夆,飨本廟,如太廟儀。

    」诏恭依。

     四月八日,祔葬元德皇太後于永熙陵,有司請導神主祔廟,減園陵鹵簿之半。

    诏勿減。

    十三日,虞主至京,百僚班迎,虞于故燕國大長公主第。

    二十日,神主入新廟,親王、宰臣、百官行升祔之禮畢,詣西上合門進名奉慰。

     六月五日,太常禮院言:「準畫日七月十日薦飨太廟,同日薦飨孝惠、孝章、淑德、莊懷皇後廟、元德皇太後廟。

    所有将 來太(慰)[尉]讀誓文日,合有列廟次第,望班定。

    」制诏以元德廟次孝惠等廟。

     景德四年四月十六日,皇後郭氏崩。

    六月二十一日,葬莊穆皇後。

    二十六日,虞主至京,群臣迎于順天門外,安奉于瓊林苑,行九虞之禮。

    七月三日,有司奉神主于瓊林苑,谒太廟,祔飨于昭憲皇後。

    飨畢,祔别廟。

    帝不視朝,群臣詣合門奉慰。

    先是園陵禮儀使晁迥言:「幹德中祔孝明、孝惠皇後于别廟,同殿異室,有司言孝明正位宮壸,宜居上,孝惠追号,次之,其廟室請準太廟,以西為上,诏從其議。

    今莊懷皇後雖先廟飨,本自追崇;莊穆皇後正位宮壸,母儀天下,其神主祔廟,望依禮例遷于上室。

    」從之。

     大中祥符三年十月一日,判宗正寺趙湘請以元德皇太後祔太宗廟室,帝曰:「此重事也,俟令禮官參議之。

    」 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祀汾陰禮儀使王欽若言:「伏以禮成坤壤,感切大宮。

    罄歸格之明誠,備奉先之茂典。

    伏惟元德皇太後母儀之重,祢廟攸同,雖攝事以緻虔,未親祠而展孝。

    比者恭伸既至,交舉鴻儀,傥或六辔欸臨,三牲斯薦,諒于曆代,必有舊章。

    欲望車駕至京,躬谒元德皇太後廟。

    」诏中書門下與禮官定議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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