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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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二章《遺教經》,傳寫入藏,從之。
四年二月,秘演等請以聖制《述釋典文章箋注》附大藏,诏可。
是年,以宰臣丁謂兼充譯經使。
潤文官常一員,天禧中以翰林學士晁迥、利瓦伊同潤文,始置潤文二員,丁謂罷使後,亦不常置。
天聖三年又以宰相王欽若為之,自後首相繼領,然降麻不入銜。
又以參政、樞密為潤文,其事浸重。
每生辰,必進新經。
前兩日,二府皆集以觀翻譯,謂之開堂。
慶曆三年,呂夷簡罷相,以司徒為使緻仕,既章得象代之既;原作「即」,據文意改。
,自是降麻入銜。
仁宗天聖四年,潤文官翰林學士夏竦與僧衆上新譯經章義七十卷,是書大中祥符九年诏惟淨撰,(今)[令]潤文官趙安仁、楊億刊定,至是始畢。
是年,惟淨言:「藏乘名錄類例尤多,(令)[今]所流進凡有三錄,僧智升撰即《開元錄》,圓升撰《正元錄》,圓照《(績)[續]正元錄》,今請将皇朝經總成一錄。
」诏惟淨合三錄,令續譯《經律論》、《西方東土聖賢集傳》,為之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八年,潤文官夏竦、王(曉)[曙]上大藏經《名禮忏經》十卷。
初,五台山沙門崇慶撰進,今竦等詳定頒行。
景佑二年九月,帝作《景佑天竺字源序》賜譯經院。
是書即三藏法護、惟淨以華、梵對參為之,凡七卷。
十月,刑部尚書夏竦上《奉诏撰傳法院譯經碑銘》,诏本院刊石。
三年十二月,譯經使呂夷簡、潤文宋绶言:「準诏續修《法寶錄》,請依舊體禦制序。
」序曰:「自興國壬午,距今乙亥五十四 載,其貢獻并内出梵經無慮一千四百二十八夾,譯成經論凡五百六十四卷,譯者釋文、釋華梵、對傳、句讀。
辯佉樓之筆,簡韋佗之辭。
雲雲。
」诏刊于石,賜名,诏以《景佑新修法寶錄》為名。
是錄即自大中祥符四年以後至景佑三年,惟淨與法衆并預編纂。
寶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傳法院言:「建立譯經碑銘工畢。
」诏官吏恩赉有差。
慶曆三年十月,賜傳法院、寺務司錢歲五百千。
五年正月,命宰臣章得象撰《禦制傳法院譯經碑後記》。
三月二十二日,以傳法院新建禦書《西竺聲原字母碑》殿為幹華殿。
皇佑四年正月八日,參知政事高若讷進樞密使,诏仍兼同譯經潤文。
至和元年十二月八日,賜傳法院譯經三藏大師法護為普明慈覺傳梵大師。
法護,西天僧,有戒行,特以六字師号賜之。
神宗熙甯四年三月,廢印經院。
元豐元年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譯經三藏試鴻胪卿日稱賜谥曰闡教,仍依法護例遺恩度僧七人,慧(辨)[辯]院歲增度僧一人。
十月三日,參知政事元绛參定傳法院新編《法寶箓》。
先是,譯經僧日稱死,同譯經僧慧詢等皆不能繼,乞罷譯場。
乃诏令在院習學,續修寶元以後《法寶箓》,候有通達義理梵僧,依舊翻譯,而降因有是命而降因有:語義重複,當衍二字。
。
二年六月十一日,參知政事蔡确參定編修傳法院《法寶箓》。
三年十月九日,詳定官制所言:「譯經僧官有授試光祿鴻胪卿、少卿者,今除散階已罷外,其帶少卿官名實有妨礙。
欲乞以授試卿者改賜譯經三藏大法師,試少卿者改賜譯經三藏法師,其師号及請俸之類并依舊。
」诏試卿者改賜六字法師,試少卿者四字,并冠「譯經三藏」,餘依舊。
五年七月八日,诏譯經潤文使、同譯經潤文并罷,自今令禮部尚書領之,廢譯經使司印。
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傳法院智覺言:「本院原系東京右街太平興國寺傳法院,自(诏)[紹]興初間,僧衆随從車駕至此,興建佛殿寺宇,乞賜"太平興國傳法寺"為額。
」從之。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應天院 應天院 【宋會要】 西京應天禅院,即太宗誕生之地。
景德四年二月,真宗每幸每:疑當作「臨」。
,诏建院,設太祖神禦,如啟聖制度。
吏部尚書張齊賢、翰林學士晁迥、入内都知石知顯擇地。
(天)[大]中祥符元年,又命翰林學士李宗谔與河南府王化基覆視。
二年,賜名。
祀汾陰回,幸院焚香,又命禮賓副使賈文壽同修。
天禧元年成,凡九百九十一區,令洪州僧智新住持。
寺旁有骁勝軍營,寺僧常請為馬,真宗曰:「頗聞太祖生于此營,今營有二岡,殆是乎」二年,又令增院常住錢日三千,每朔望,士庶瞻禮焚香。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崇恩延福院 崇恩延福院 【宋會要】 淳熙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嗣濮王士歆言:「乞将臨安府在城蒲橋修蓋庵舍一所,以"崇恩延福院"為額。
」從之。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永甯崇福院 永甯崇福院 【宋會要】 紹熙元年六月十四日,诏:「故貴妃張氏墳所修蓋屋宇,可特充本家功德院,仍賜"永甯崇福院"為額,差僧法雲住持。
日後阙人,從甲乙選請有戒行人焚修香火。
」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奉先資福院 奉先資福院 【宋會要】 奉先資福院,即安陵蔔定,幹德二年改蔔。
五月,诏就陵域置院,設宣祖、昭憲太後銅像。
太平興國二年,命圓覺大師守篆主之。
真宗每行幸大禮,必詣院。
又秦國夫人劉氏、孫貴妃、吳昭容、代國
四年二月,秘演等請以聖制《述釋典文章箋注》附大藏,诏可。
是年,以宰臣丁謂兼充譯經使。
潤文官常一員,天禧中以翰林學士晁迥、利瓦伊同潤文,始置潤文二員,丁謂罷使後,亦不常置。
天聖三年又以宰相王欽若為之,自後首相繼領,然降麻不入銜。
又以參政、樞密為潤文,其事浸重。
每生辰,必進新經。
前兩日,二府皆集以觀翻譯,謂之開堂。
慶曆三年,呂夷簡罷相,以司徒為使緻仕,既章得象代之既;原作「即」,據文意改。
,自是降麻入銜。
仁宗天聖四年,潤文官翰林學士夏竦與僧衆上新譯經章義七十卷,是書大中祥符九年诏惟淨撰,(今)[令]潤文官趙安仁、楊億刊定,至是始畢。
是年,惟淨言:「藏乘名錄類例尤多,(令)[今]所流進凡有三錄,僧智升撰即《開元錄》,圓升撰《正元錄》,圓照《(績)[續]正元錄》,今請将皇朝經總成一錄。
」诏惟淨合三錄,令續譯《經律論》、《西方東土聖賢集傳》,為之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八年,潤文官夏竦、王(曉)[曙]上大藏經《名禮忏經》十卷。
初,五台山沙門崇慶撰進,今竦等詳定頒行。
景佑二年九月,帝作《景佑天竺字源序》賜譯經院。
是書即三藏法護、惟淨以華、梵對參為之,凡七卷。
十月,刑部尚書夏竦上《奉诏撰傳法院譯經碑銘》,诏本院刊石。
三年十二月,譯經使呂夷簡、潤文宋绶言:「準诏續修《法寶錄》,請依舊體禦制序。
」序曰:「自興國壬午,距今乙亥五十四 載,其貢獻并内出梵經無慮一千四百二十八夾,譯成經論凡五百六十四卷,譯者釋文、釋華梵、對傳、句讀。
辯佉樓之筆,簡韋佗之辭。
雲雲。
」诏刊于石,賜名,诏以《景佑新修法寶錄》為名。
是錄即自大中祥符四年以後至景佑三年,惟淨與法衆并預編纂。
寶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傳法院言:「建立譯經碑銘工畢。
」诏官吏恩赉有差。
慶曆三年十月,賜傳法院、寺務司錢歲五百千。
五年正月,命宰臣章得象撰《禦制傳法院譯經碑後記》。
三月二十二日,以傳法院新建禦書《西竺聲原字母碑》殿為幹華殿。
皇佑四年正月八日,參知政事高若讷進樞密使,诏仍兼同譯經潤文。
至和元年十二月八日,賜傳法院譯經三藏大師法護為普明慈覺傳梵大師。
法護,西天僧,有戒行,特以六字師号賜之。
神宗熙甯四年三月,廢印經院。
元豐元年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譯經三藏試鴻胪卿日稱賜谥曰闡教,仍依法護例遺恩度僧七人,慧(辨)[辯]院歲增度僧一人。
十月三日,參知政事元绛參定傳法院新編《法寶箓》。
先是,譯經僧日稱死,同譯經僧慧詢等皆不能繼,乞罷譯場。
乃诏令在院習學,續修寶元以後《法寶箓》,候有通達義理梵僧,依舊翻譯,而降因有是命而降因有:語義重複,當衍二字。
。
二年六月十一日,參知政事蔡确參定編修傳法院《法寶箓》。
三年十月九日,詳定官制所言:「譯經僧官有授試光祿鴻胪卿、少卿者,今除散階已罷外,其帶少卿官名實有妨礙。
欲乞以授試卿者改賜譯經三藏大法師,試少卿者改賜譯經三藏法師,其師号及請俸之類并依舊。
」诏試卿者改賜六字法師,試少卿者四字,并冠「譯經三藏」,餘依舊。
五年七月八日,诏譯經潤文使、同譯經潤文并罷,自今令禮部尚書領之,廢譯經使司印。
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傳法院智覺言:「本院原系東京右街太平興國寺傳法院,自(诏)[紹]興初間,僧衆随從車駕至此,興建佛殿寺宇,乞賜"太平興國傳法寺"為額。
」從之。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應天院 應天院 【宋會要】 西京應天禅院,即太宗誕生之地。
景德四年二月,真宗每幸每:疑當作「臨」。
,诏建院,設太祖神禦,如啟聖制度。
吏部尚書張齊賢、翰林學士晁迥、入内都知石知顯擇地。
(天)[大]中祥符元年,又命翰林學士李宗谔與河南府王化基覆視。
二年,賜名。
祀汾陰回,幸院焚香,又命禮賓副使賈文壽同修。
天禧元年成,凡九百九十一區,令洪州僧智新住持。
寺旁有骁勝軍營,寺僧常請為馬,真宗曰:「頗聞太祖生于此營,今營有二岡,殆是乎」二年,又令增院常住錢日三千,每朔望,士庶瞻禮焚香。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崇恩延福院 崇恩延福院 【宋會要】 淳熙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嗣濮王士歆言:「乞将臨安府在城蒲橋修蓋庵舍一所,以"崇恩延福院"為額。
」從之。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永甯崇福院 永甯崇福院 【宋會要】 紹熙元年六月十四日,诏:「故貴妃張氏墳所修蓋屋宇,可特充本家功德院,仍賜"永甯崇福院"為額,差僧法雲住持。
日後阙人,從甲乙選請有戒行人焚修香火。
」 道釋宋會要輯稿道釋二奉先資福院 奉先資福院 【宋會要】 奉先資福院,即安陵蔔定,幹德二年改蔔。
五月,诏就陵域置院,設宣祖、昭憲太後銅像。
太平興國二年,命圓覺大師守篆主之。
真宗每行幸大禮,必詣院。
又秦國夫人劉氏、孫貴妃、吳昭容、代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