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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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上
【宋會要】
太祖建隆四年九月十八日,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左羽林軍大将軍李處耘,責授檢校司空、淄州刺史。
先是,李重進(判)[叛],命歸德節度石守信為揚州行營都總管,處耘為都監。
至是,制書以處耘「動資胸襟,每事率易,既乖倚注,合正刑章」,故有是命。
幹德二年正月十六日,司徒、兼侍中、昭文館大學士範質罷為太子太傅,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王溥罷為太子太保,樞密使、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魏仁浦罷,仍舊為右仆射。
制書以質等「位隆三事,所宜勉輔于沖人沖:原作「中」,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改。
;日有萬機,安可久煩于舊德。
俾令就第,用解持衡」,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二十日,樞密副使、左衛大将軍王仁贍責授右衛大将軍。
先是,命忠武節度王全斌、武信節度崔彥進及仁贍征孟昶。
至是,制書以仁贍「全辜委任,頗恣貪殘,殺戮降兵,驚(騷)[擾]生衆」,故有是命。
開寶五年九月十七日,樞密使李崇矩罷為欽國軍節度使。
趙普為相,崇矩以女妻普子承宗,厚相交結。
太祖聞之,頗怒。
有鄭伸者,客崇矩門下僅十年,崇矩知其險诐無行,待之漸衰。
伸怨恨,因上書告崇矩陰事,崇矩不能自明,帝釋不問,故有是命。
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 士趙普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城:原無,據《宋史》卷二一○《宰輔表》一補。
、檢校太傅、同平章事。
先是,普秉政既久,屢為趙玭、雷德骧等告讦,又嘗以隙地私易尚食疏圃嘗:原作「賞」,據《長編》卷一四改。
,及廣營邸店以規利。
太祖知其事,每優容之。
普複與樞密使李崇矩結為婚姻,未幾崇矩門人鄭伸訟其陰事,出為華州節度。
普既無援,複為德骧子有鄰告中書堂吏不法事德骧子:原作「子德骧」,據《長編》卷一四乙。
,詞連及普,故有是命。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樞密使楚昭輔罷為左骁衛上将軍。
昭輔以足疾家居僅周歲,不求解職,會郊祀畢,故有是命。
七年四月七日,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盧多遜責授兵部尚書。
先是,多遜與秦王結構奸謀,罷為兵部尚書,奉朝請。
繼以屬吏,诏文武常參官集議于朝堂。
太子太師王溥等議,請削奪在身官爵,準法誅斬。
诏削奪官爵,配隸崖州,充長流百姓。
二十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沈倫責授工部尚書。
制書以盧多遜包藏逆節,倫與之同列,曾不先覺,稔其醜迹,上黩朝經,複謝病引年,貪榮竊位,故有是命。
八年正月十四日,樞密使、檢校太師、兼侍中、臨淮郡公曹彬罷為天平軍節度使。
彬為彌德超所谮,制書以「彬兩朝備罄于腹心,終日不離于帏幄。
折沖千裡,雖藉樽俎之籌;節制百城,宜分旄钺之任」。
故有是命。
四月二十三日,宣徽北院使、樞密副使彌德超削奪在身官爵,配瓊州禁锢。
制書以德超「诟 罵同列,指斥朕躬,為臣若斯,于法何逭」。
先是,德超嘗給事晉邸,後遷至酒坊使。
因乘間以急變聞,雲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能得士衆。
帝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驟進用德超。
初,谮彬事成,期得樞密使,及是大失望,居常怏怏,诟王顯曰:「我等為國家言大事,有安社稷功,但得線許大名位。
汝等何人,反在我上!」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帝無執守,為汝輩所眩惑。
」顯等告之顯:原無,據《長編》卷二四補。
,帝怒,命禦史知雜滕中正就第鞫之,德超具伏,故抵于罪。
七月十八日,中書舍人、參知政事郭贽責授秘書少監。
制書以贽「啟沃蔑聞,屍素斯極。
飲酒過量,自贻沈湎之譏;發言無稽,寔彰容易之态」。
故有是命。
雍熙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門下侍郎、兼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宋琪罷為刑部尚書同:原作「中」,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制書以琪「識非遠大,望阙具瞻,曾無端謹之稱謹:原作「懼」,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但有恢諧之诮」。
故有是命。
是日,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柴禹錫罷為左骁衛大将軍。
制書以禹錫「不能盡瘁于事,傾輸乃誠傾:原作「輕」,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苟且因循,辜予委遇」。
先是,帝謂輔臣曰:「禹錫為性險巧,昨朕欲廣宮城,禹錫有别第在表幟中,上言願易阛阓中官邸店,朕聞之恍然不樂。
自此知朕薄其為人,恐罷此職,乃巘與宋琪相結,為琪來請流人盧多遜第為:原作「謂」,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朕即賜之。
多遜犯罪藉沒,琪為宰相,複請居之,不避惡名,與锺離意何相遠耶卿等觀之,豈大臣之體乎」故有是命。
四年四月七日,樞密副 使、右谏議大夫張宏罷〔為〕禦史中丞。
帝以河北用兵之際,宏但守位而已,禦史中丞趙昌言多上北邊利害,故兩換之。
端拱元年二月十日,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昉罷為右仆射。
先是,布衣翟馬周擊登聞鼓,訟昉任宰相,屬北戎入寇,不憂邊思職思職: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但賦詩飲酒。
籍田禮方畢,帝召翰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相,令诏書切責。
黃中言:「仆射百僚師長,舊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拜自:原作「日」,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乃為殊遷,非黜責之義。
若以文昌務簡均勞為辭若:原作「務」,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斯為得體。
」帝然之,故制書以昉「踐台閣之通班,素高問望;處鈞衡之大任,久展谟猷。
用資鎮俗之清規,式表尊賢之茂典」雲。
三月十五日,樞密副使、工部侍郎趙昌言侍郎: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責授崇信軍節度行軍司馬。
制書以昌言「籲谟之,未見于盡忠;險诐之蹤,頗聞于立黨聞:原作「間」,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交結非類,玷辱清朝」。
先是,昌言與陳象輿、梁颢、董俨、胡旦皆同年生厚善,日夕會于私第,故京師有陳三更、董半夜之言。
又有傭書人翟穎者,奸險誕妄,素與旦親狎,旦乃作大言狂誕之辭,使穎上之,仍為穎改名馬周,以為唐馬周複出也。
其言多排毀時政,自薦可為天子大臣,及力舉數十人皆公輔之器,令昌言内為之助言: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
會京尹陳王捕馬周系獄窮治系:原作「擊」,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以狀聞。
帝怒,杖馬周脊,流海島,昌言等并加貶黜。
淳化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辛仲甫罷為工部尚書。
時呂蒙正以長厚居相位,王沔任事,仲 甫從容其間而已。
至是以足疾罷。
九月一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沔,給事中、參知政事陳恕,各罷守本官。
沔與恕不,為寇準所诋而罷。
帝嘗語恕以戶部使樊知古所部不治,恕密以語之恕:原作「怒」,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知古訴于帝,帝怒恕洩禁中之語,故罷之。
三日,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呂蒙正罷為吏部尚書。
制書以蒙正「任當補職而曷嘗有聞,智類挈瓶而一無所守,但務引援于親昵,不思澄汰于品流。
竊祿偷安,匿瑕藏垢,政之有缺,悔不可追」。
故有是命。
七日,樞密使王顯罷為崇信軍節度使使:原作「院」,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制書以顯「參帏幄之籌,曾無補職之;居負乘之地,實有緻寇之虞有: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補。
。
殖固黨私,紊撓綱紀,蔽賢傷善,固寵偷安,實貪性之使然,于盡瘁而何有」。
故有是命。
四年六月九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張齊賢罷為尚書左丞。
制書以齊賢「好談功名,力不逮心,名浮于實。
況多居于假告「告」及下「特宜」,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特宜解于樞衡」。
故有是命。
十五日,宣徽北院使「北」上原有「院」字,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删。
、樞密副使、知院事張遜責授右衛将軍,樞密副使、左谏議大夫寇準罷守本官官:原作「守」,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制書以遜「結置朋黨,交構是非。
貝錦之詞貝:原作「具」,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聿彰于萋菲;挈瓶之智,已極于滿盈」;以準「雖頗彰于勤瘁,而自掇于悔尤,交構是非,頗渎公上」。
先是,遜與準不,奏事多矛盾盾:原作「楯」,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帝欲罷之,會遜等歸私第,溫仲舒與準并辔,有狂民舞蹈于馬前,街使王賓與遜厚善,因奏言民迎準馬首舞蹈。
既而準自 辨,雲實與仲舒同行,遜執賓奏斥準,詞氣悖厲,因互發其私。
帝怒,故貶遜而罷準。
十月十五日,左仆射、兼中書侍郎中書: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李昉罷為右仆射。
制書以昉「自處機衡,曾無規畫,壅化源而斯久壅:原作「擁」,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辜物望以何深」。
先是,召翰林學士張洎草制,授昉左仆射罷相。
洎上言曰:「昉因循保位,近霖霪百餘日,陛下焦勞惕厲,憂形于色,昉居輔相之任,職在燮理陰陽,乖戾如此而晏然自若,無歸咎引退之意。
矧中台仆射之重,百僚師長,右減于左左:原作「在」,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位望輕重不侔,因而授之,何以勸人臣之盡節宜加黜削,以儆具臣。
」帝以昉耆舊,不欲譴黜,但令以右仆射奉朝請焉。
是日,給事中、參知政事賈黃中、李沆,樞密副使、左谏議大夫溫仲舒,并罷守本官,奉朝請,以政事稽留不決,故有是命。
至道元年正月十六日,給事中、參知政事趙昌言罷為戶部侍郎、知鳳翔府。
先是,以劍南殘寇未殄,诏昌言按督之。
後旬餘,召宰臣于北苑門,曰曰:原作「外」,據《宋史》卷二六七《趙昌言傳》改。
:「昨令昌言入蜀,朕思之,有所未便。
且蜀賊小寇而昌言大臣,未易令前進,且令駐鳳翔,止遣内侍衛紹欽赍朕手書指揮軍事,亦可濟矣。
」诏書追及,昌言已至鳳州,留候館殆百餘日候:原作「侯」,據《宋史》卷二六七《趙昌言傳》改。
。
及賊當殄滅殄:原作「疹」,據前「殘寇未殄」意改。
又「當」似應作「黨」。
,王師振旅,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右谏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劉昌言罷為給事中。
先是,度支都監趙贊以奸詐狡惡伏法,昌言任河南通判日常保舉贊,相厚善。
贊之逐也,昌言心不自安。
帝因言及近侍中亦有與之交通者,昌言蹶然出位,頓稱死罪。
帝曰:「卿勿憂也。
」然頗惡之,因罷。
四月一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呂蒙正罷為右仆射,給事中、參知政事蘇易簡罷為禮部侍郎。
制書以蒙正「彌綸大體,固未于康哉;而勵翼小心,亦動觀于勤止。
頗郁隆平之望,宜均勞逸之功」。
既而帝召蒙正谕曰:「仆射師百僚,朕以中書政事煩多,俾均勞逸。
」蒙正頓首謝。
易簡與昌言不,數忿争于帝前。
先是昌言出使建南,中路罷知鳳翔府,至是易簡亦有是命。
二年七月十六日,給事中、參知政事寇準罷守本官。
先是,郊祀行慶,中外官吏皆進秩,準率意輕重,其素所喜者多得台省清秩,所惡及不知者即序進焉。
廣州左通判馮拯任右正言,右通判彭惟節任太常博士,惟節序于拯下。
及改秩為員外郎,拯得虞部,惟節得屯田,反在拯上。
惟節自以素居拯下,如舊不易位。
會奏報,準覆視,怒其亂班制,下诏書切責之。
拯憤曰:「帝日閱萬機,安察見此細事,蓋寇準弄權耳。
」因上疏極言,并及嶺南管内官吏除拜不平凡數事,條列以聞。
嶺南東路轉運使康戬又上書言除拜不平事,因言:「呂端、張洎、李昌齡皆準引,端心德之,洎曲奉準,昌齡畏,皆不敢與準抗,故得以任胸臆,亂經制,皆準所為也。
」帝大怒,準适祀太廟攝行事,召呂端等诘責之。
端曰:「臣等皆陛下擢用擢:原作「逐」,據《長編》卷四○改。
,待罪相府,至于除拜專恣,實 準所為也。
準剛強自任,臣等忝備大臣忝:原作「添」,據《長編》卷四○改。
,不與忿争,慮傷國體。
」因再拜請罪。
會準入對,帝說及馮拯事,準抗言與端等同議除拜。
帝曰:「若庭辨是非,又深失執政之體。
」準猶力争不已。
帝先已惡準,因孍曰:「雀鼠尚知人意,況人乎!」翌日,又抱中書簿領(谕)[論]曲直于〔帝〕前,帝不悅,至是遂罷。
三年正月十一日,給事中、參知政事張洎罷為刑部侍郎。
先是,洎參知政事,蓋寇準推挽之,洎奉事準甚謹,政事無所參預。
會議靈州事不稱旨,恐懼,欲自固權寵。
帝已嫉準專恣,恩寵衰替,洎恐一旦同罷免,因奏事大言準退後多诽謗,準但色變,不敢自辨,帝由是大怒,準旬日罷。
未幾,洎被病家居,滿百日,力疾請對,方拜而踣,表請解職,故有是命。
五月十一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昌齡責授忠武軍節度行軍司馬。
制書以昌齡「擢列台司,預聞國政,恣行請托,深亂朝經」,故有是命。
八月七日,宣徽南院使、知樞密院事趙镕罷為壽州觀察使。
镕有心疾,故有是命。
真宗鹹平元年十月三日十月:原作「正月」,按《長編》、《宋宰輔編年錄》、《宋史》諸書皆記于十月戊子,因改。
,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呂端罷為太子太保。
制書以端「體力未康,保頤是切,不欲重煩于機務,庶諧養啬于精神」,故有是命。
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張齊賢罷為兵部尚書歸班。
制書以齊賢「酣醟杯觞,欹傾冠弁,渎茲朝着,悖我盛儀」。
先是,冬至朝會,禦史台彈奏 齊賢酒醉失儀,故有是命。
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五年十月:原無,據《長編》卷五三補。
,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向敏中罷為戶部侍郎歸班。
制書以敏中「翼贊之功未着,潔廉之操蔑聞,喻利居多,敗名無恥,始營故相之地,終興嫠婦之詞,對朕食言,為臣自昧」。
先是,故相薛居正子惟吉 妻柴氏無子,惟吉有子安上、安民,(其)[甚]富。
柴素與二子不,既寡,盡畜其父金帛,計直三萬缗,并其書籍綸告,以謀改适張齊賢。
安上詣京府訴其事,柴複訟宰相向敏中賤貿居正故第貿:原作「質」,據《長編》卷五三改。
下同。
,又嘗求娶己不許,以是教安上誣告母,且陰庇之。
帝以問敏中,敏中言實以錢五百萬貫貿安上居第,近妻喪,不複議婚媾,未嘗求婚于柴。
帝亦不複問。
柴又伐鼓,訟益急,遂并其狀下憲司鞫之。
安上兄弟素不肖,頃嘗競财貨,遂有诏不許其貿易祖父赀産,而敏中乃違命貿其第,今安上月出息錢二千。
禦史府索要契驗索:原作「素」,據《長編》卷五三改。
,敏中所書字非一體。
敏中又議娶故驸馬都尉王承衍女,密約已定,未納采。
帝詢于王氏,得其實,因面責敏中以不直,罷之。
景德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寇準罷為刑部尚書寇:原作「冠」,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制書以準「先帝舊臣,虛懷厚禮,眷言機務,不欲重煩」。
既而帝謂輔臣王旦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亦庶保其終吉也。
」 大中祥符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樞密使、吏部尚書、檢校太尉、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王欽若,樞密使、戶部尚書、檢校太傅、兼群牧制置使陳堯叟,并罷本官。
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馬知節罷為颍州防禦使颍州:原作「穎」,據《宋史》卷二一○《宰輔表》一改、補。
。
制書以欽若「舉封岱山之上儀,嘗資先置;按禮神之嚴跸,奠匪從行。
式遂養恬,用符均逸」;堯叟「汾脽親祭,經畫惟寅,宜就安閑,以厲久次」。
先是,内殿崇班王懷信以平蠻之勞,樞密院議行賞等級,頗異同稽緩,诏促之。
欽若等議于帝前,而知節恚忿,诋讦(政朝)[朝政]。
既而不暇奏禀而:原無,據《長編》卷八二補。
,超授懷信官,餘悉加等進秩。
帝怒,故并罷之。
八年四月十三日,樞密使、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寇準罷為武勝軍節度使。
制書以準「再當機要,俄貿歲時,寵待老成,永言勤止」。
先是,準數與三司使林特忿争,帝謂宰臣王旦曰:「準年高曆事,朕以為能改前非,今觀所為,更非疇昔。
」旦曰旦:原作「且」,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既欲人懷惠,又欲人畏威,此正大臣畏避之事。
準傲然不顧,以為己任,非至仁之主,安能全之也」 天禧三年六月九日三年:原作「二年」,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左仆射、兼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景靈宮使王欽若罷為太子太保、判杭州。
制書以欽若「再司衡軸,能率典彜,言念勤庸,俾諧優逸」諧:原作「階」,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先是,内府周懷政以帝崇奉禋祀,遂與妖人朱能輩僞造靈命妖:原作「沃」,據《長編》卷九三改。
,冀圖恩寵,日進藥餌。
欽若屢言其妄,複密陳規谏。
懷政懼得罪,因共誣構共:原作「其」,據《長編》卷九三改。
,言捕獲金、商州道士谯文易,蓄禁書,有神術,欽若素識之。
帝不複辨诘,故有是命。
四年六月十六日,右 仆射、兼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景靈宮使、集賢殿大學士寇準罷為太子太傅、萊國公歸班班: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補。
。
制書以準「再謀揆政,專委國權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此下制詞乃七月寇準降知相州責詞,非六月罷相制。
,輿議交喧,朝章失序,加以罔思兢慎,不肅門庭,交結匪人,虧傷大體」。
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二日十一月:原作「十月」,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補「一」字。
,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丁謂〔罷為〕戶部尚書歸班,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景靈宮使、集賢殿大學士李迪罷為戶部侍郎歸班。
制書以謂「遽緻同列謂:原作「為」,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面興忿詞,寔駭予聞,有傷國體」;以迪「當旅對之揚廷,忽抗言而興忿,駭予聞聽,厥有彜章」厥:原作「決」,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先是,迪因奏對,言:「謂奸邪弄權,中外無不畏懼,臣願與同下憲司置對。
」且言:「昨林特男在任非理決罰人緻死,其家詣阙訴冤,寝而不理,蓋謂所黨庇謂:原作「為」,據《長編》卷九六改。
,人不敢言。
」又曰:「寇準無罪,朱能事不當顯戮,東宮官不當增置。
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臣願與惟演俱罷政柄,望陛下别擇賢才為輔弼弼:原作「弱」,據《長編》卷九六改。
。
」又曰:「曹利用、馮拯亦有朋黨。
」利用進曰:「以片文隻字遭逢聖世,臣不如迪;奮空拳,捐驅命,入不測之虜,迪不如臣。
」帝顧丁謂曰:「中書有不當事耶」謂曰:「願以詢臣同列。
」帝顧任中正,中正等曰:「中書供職之外,亦無曠阙事。
」頃之,謂、迪等退,帝怒甚,命付禦史按劾。
利用、拯進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忿競之意,而與迪置對,亦未合宜。
」帝曰:「曲直未分,安得不令辨對」既而意稍懈,乃曰:「朕當即 有處分。
」乃诏謂、迪各降秩一級,謂知河南府,迪知郓州。
尋(後)[複]留之。
先是,迪與寇準同在中書,事之甚謹。
準既得罪,謂等頗輕之,迪不能堪。
至是,輔臣例兼官,迪以舊人當遷尚書。
又故事,兩省侍郎無兼左右丞者,蓋謂深欲抑迪,拟兼左丞,故迪益憤。
又謂素善林特,既議改特為詹事,明日晨朝待漏,又欲以特為樞密副使,仍領賓客。
迪曰:「特去歲遷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選,物議未息,況已奏除詹事,不可也。
」因诟謂,皆不答,同列極意和解,皆不聽,遂力争于帝前,期必與謂俱罷。
翌日,帝禦承明殿承:原作「丞」據《長編》卷九六改。
,召丁謂詢其紛競之故。
謂從容陳叙,且言:「李迪本自喧哱,臣不當與之俱罷臣:原作「百」,據《長編》卷九六改。
。
」賜對久之。
于是遣入内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诏恩:原作「思」,據《長編》卷九六改。
,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
仍命與馮拯、曹利用俱進秩,領宮官;以迪知郓州,放朝辭放:原作「故」,據《長編》卷九六改。
,實時赴任。
幹興元年六月二十二日,仁宗即位未改元。
司徒、兼侍中、充玉清昭應宮使昭:原作「宮」,據《宋史》卷二一○《宰輔表》一改。
、昭文館大學士丁謂降太子少保,分司西京。
制書以謂「罔念嘉猷,密交奸孽,山園擅易,曾靡敷陳,簡劄潛通,備彰欸昵,私營器用,竊役工徒,證佐甚明,僻違斯顯」。
先是,帝召宰臣馮拯、曹利用、任中正、錢惟演、王曾、張士遜至承明殿,谕以「丁謂身為宰輔,與雷允恭交結,情寔難知」。
因示文字一紙,及謂托允恭令後苑巧工造酒器托:原作「記」,據《宋宰輔編年錄》卷四改。
,并出造金杯盤,頗極妙麗。
複示允恭欸狀,嘗告謂求勾當皇城司及管三司衙将,謂 私許之,并知移徙山陵皇堂,曲庇不言等事。
又語拯等:「自來謂每附允恭入奏公事,皆言已與中(樞)[書]、密院參議允當,所以皆可其奏。
近因欺罔彰敗,方知動多虛矯。
且營奉陵寝,臣子所宜盡心,眩惑多端,幾大事。
所為如此,(主)[何]副國家倚注
先是,李重進(判)[叛],命歸德節度石守信為揚州行營都總管,處耘為都監。
至是,制書以處耘「動資胸襟,每事率易,既乖倚注,合正刑章」,故有是命。
幹德二年正月十六日,司徒、兼侍中、昭文館大學士範質罷為太子太傅,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王溥罷為太子太保,樞密使、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魏仁浦罷,仍舊為右仆射。
制書以質等「位隆三事,所宜勉輔于沖人沖:原作「中」,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改。
;日有萬機,安可久煩于舊德。
俾令就第,用解持衡」,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二十日,樞密副使、左衛大将軍王仁贍責授右衛大将軍。
先是,命忠武節度王全斌、武信節度崔彥進及仁贍征孟昶。
至是,制書以仁贍「全辜委任,頗恣貪殘,殺戮降兵,驚(騷)[擾]生衆」,故有是命。
開寶五年九月十七日,樞密使李崇矩罷為欽國軍節度使。
趙普為相,崇矩以女妻普子承宗,厚相交結。
太祖聞之,頗怒。
有鄭伸者,客崇矩門下僅十年,崇矩知其險诐無行,待之漸衰。
伸怨恨,因上書告崇矩陰事,崇矩不能自明,帝釋不問,故有是命。
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 士趙普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城:原無,據《宋史》卷二一○《宰輔表》一補。
、檢校太傅、同平章事。
先是,普秉政既久,屢為趙玭、雷德骧等告讦,又嘗以隙地私易尚食疏圃嘗:原作「賞」,據《長編》卷一四改。
,及廣營邸店以規利。
太祖知其事,每優容之。
普複與樞密使李崇矩結為婚姻,未幾崇矩門人鄭伸訟其陰事,出為華州節度。
普既無援,複為德骧子有鄰告中書堂吏不法事德骧子:原作「子德骧」,據《長編》卷一四乙。
,詞連及普,故有是命。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樞密使楚昭輔罷為左骁衛上将軍。
昭輔以足疾家居僅周歲,不求解職,會郊祀畢,故有是命。
七年四月七日,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盧多遜責授兵部尚書。
先是,多遜與秦王結構奸謀,罷為兵部尚書,奉朝請。
繼以屬吏,诏文武常參官集議于朝堂。
太子太師王溥等議,請削奪在身官爵,準法誅斬。
诏削奪官爵,配隸崖州,充長流百姓。
二十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沈倫責授工部尚書。
制書以盧多遜包藏逆節,倫與之同列,曾不先覺,稔其醜迹,上黩朝經,複謝病引年,貪榮竊位,故有是命。
八年正月十四日,樞密使、檢校太師、兼侍中、臨淮郡公曹彬罷為天平軍節度使。
彬為彌德超所谮,制書以「彬兩朝備罄于腹心,終日不離于帏幄。
折沖千裡,雖藉樽俎之籌;節制百城,宜分旄钺之任」。
故有是命。
四月二十三日,宣徽北院使、樞密副使彌德超削奪在身官爵,配瓊州禁锢。
制書以德超「诟 罵同列,指斥朕躬,為臣若斯,于法何逭」。
先是,德超嘗給事晉邸,後遷至酒坊使。
因乘間以急變聞,雲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能得士衆。
帝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驟進用德超。
初,谮彬事成,期得樞密使,及是大失望,居常怏怏,诟王顯曰:「我等為國家言大事,有安社稷功,但得線許大名位。
汝等何人,反在我上!」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帝無執守,為汝輩所眩惑。
」顯等告之顯:原無,據《長編》卷二四補。
,帝怒,命禦史知雜滕中正就第鞫之,德超具伏,故抵于罪。
七月十八日,中書舍人、參知政事郭贽責授秘書少監。
制書以贽「啟沃蔑聞,屍素斯極。
飲酒過量,自贻沈湎之譏;發言無稽,寔彰容易之态」。
故有是命。
雍熙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門下侍郎、兼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宋琪罷為刑部尚書同:原作「中」,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制書以琪「識非遠大,望阙具瞻,曾無端謹之稱謹:原作「懼」,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但有恢諧之诮」。
故有是命。
是日,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柴禹錫罷為左骁衛大将軍。
制書以禹錫「不能盡瘁于事,傾輸乃誠傾:原作「輕」,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苟且因循,辜予委遇」。
先是,帝謂輔臣曰:「禹錫為性險巧,昨朕欲廣宮城,禹錫有别第在表幟中,上言願易阛阓中官邸店,朕聞之恍然不樂。
自此知朕薄其為人,恐罷此職,乃巘與宋琪相結,為琪來請流人盧多遜第為:原作「謂」,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朕即賜之。
多遜犯罪藉沒,琪為宰相,複請居之,不避惡名,與锺離意何相遠耶卿等觀之,豈大臣之體乎」故有是命。
四年四月七日,樞密副 使、右谏議大夫張宏罷〔為〕禦史中丞。
帝以河北用兵之際,宏但守位而已,禦史中丞趙昌言多上北邊利害,故兩換之。
端拱元年二月十日,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昉罷為右仆射。
先是,布衣翟馬周擊登聞鼓,訟昉任宰相,屬北戎入寇,不憂邊思職思職: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但賦詩飲酒。
籍田禮方畢,帝召翰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相,令诏書切責。
黃中言:「仆射百僚師長,舊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拜自:原作「日」,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乃為殊遷,非黜責之義。
若以文昌務簡均勞為辭若:原作「務」,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斯為得體。
」帝然之,故制書以昉「踐台閣之通班,素高問望;處鈞衡之大任,久展谟猷。
用資鎮俗之清規,式表尊賢之茂典」雲。
三月十五日,樞密副使、工部侍郎趙昌言侍郎: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責授崇信軍節度行軍司馬。
制書以昌言「籲谟之,未見于盡忠;險诐之蹤,頗聞于立黨聞:原作「間」,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交結非類,玷辱清朝」。
先是,昌言與陳象輿、梁颢、董俨、胡旦皆同年生厚善,日夕會于私第,故京師有陳三更、董半夜之言。
又有傭書人翟穎者,奸險誕妄,素與旦親狎,旦乃作大言狂誕之辭,使穎上之,仍為穎改名馬周,以為唐馬周複出也。
其言多排毀時政,自薦可為天子大臣,及力舉數十人皆公輔之器,令昌言内為之助言: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
會京尹陳王捕馬周系獄窮治系:原作「擊」,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以狀聞。
帝怒,杖馬周脊,流海島,昌言等并加貶黜。
淳化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辛仲甫罷為工部尚書。
時呂蒙正以長厚居相位,王沔任事,仲 甫從容其間而已。
至是以足疾罷。
九月一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沔,給事中、參知政事陳恕,各罷守本官。
沔與恕不,為寇準所诋而罷。
帝嘗語恕以戶部使樊知古所部不治,恕密以語之恕:原作「怒」,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知古訴于帝,帝怒恕洩禁中之語,故罷之。
三日,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呂蒙正罷為吏部尚書。
制書以蒙正「任當補職而曷嘗有聞,智類挈瓶而一無所守,但務引援于親昵,不思澄汰于品流。
竊祿偷安,匿瑕藏垢,政之有缺,悔不可追」。
故有是命。
七日,樞密使王顯罷為崇信軍節度使使:原作「院」,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制書以顯「參帏幄之籌,曾無補職之;居負乘之地,實有緻寇之虞有: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補。
。
殖固黨私,紊撓綱紀,蔽賢傷善,固寵偷安,實貪性之使然,于盡瘁而何有」。
故有是命。
四年六月九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張齊賢罷為尚書左丞。
制書以齊賢「好談功名,力不逮心,名浮于實。
況多居于假告「告」及下「特宜」,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特宜解于樞衡」。
故有是命。
十五日,宣徽北院使「北」上原有「院」字,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删。
、樞密副使、知院事張遜責授右衛将軍,樞密副使、左谏議大夫寇準罷守本官官:原作「守」,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制書以遜「結置朋黨,交構是非。
貝錦之詞貝:原作「具」,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聿彰于萋菲;挈瓶之智,已極于滿盈」;以準「雖頗彰于勤瘁,而自掇于悔尤,交構是非,頗渎公上」。
先是,遜與準不,奏事多矛盾盾:原作「楯」,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
帝欲罷之,會遜等歸私第,溫仲舒與準并辔,有狂民舞蹈于馬前,街使王賓與遜厚善,因奏言民迎準馬首舞蹈。
既而準自 辨,雲實與仲舒同行,遜執賓奏斥準,詞氣悖厲,因互發其私。
帝怒,故貶遜而罷準。
十月十五日,左仆射、兼中書侍郎中書: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補。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李昉罷為右仆射。
制書以昉「自處機衡,曾無規畫,壅化源而斯久壅:原作「擁」,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辜物望以何深」。
先是,召翰林學士張洎草制,授昉左仆射罷相。
洎上言曰:「昉因循保位,近霖霪百餘日,陛下焦勞惕厲,憂形于色,昉居輔相之任,職在燮理陰陽,乖戾如此而晏然自若,無歸咎引退之意。
矧中台仆射之重,百僚師長,右減于左左:原作「在」,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二改。
,位望輕重不侔,因而授之,何以勸人臣之盡節宜加黜削,以儆具臣。
」帝以昉耆舊,不欲譴黜,但令以右仆射奉朝請焉。
是日,給事中、參知政事賈黃中、李沆,樞密副使、左谏議大夫溫仲舒,并罷守本官,奉朝請,以政事稽留不決,故有是命。
至道元年正月十六日,給事中、參知政事趙昌言罷為戶部侍郎、知鳳翔府。
先是,以劍南殘寇未殄,诏昌言按督之。
後旬餘,召宰臣于北苑門,曰曰:原作「外」,據《宋史》卷二六七《趙昌言傳》改。
:「昨令昌言入蜀,朕思之,有所未便。
且蜀賊小寇而昌言大臣,未易令前進,且令駐鳳翔,止遣内侍衛紹欽赍朕手書指揮軍事,亦可濟矣。
」诏書追及,昌言已至鳳州,留候館殆百餘日候:原作「侯」,據《宋史》卷二六七《趙昌言傳》改。
。
及賊當殄滅殄:原作「疹」,據前「殘寇未殄」意改。
又「當」似應作「黨」。
,王師振旅,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右谏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劉昌言罷為給事中。
先是,度支都監趙贊以奸詐狡惡伏法,昌言任河南通判日常保舉贊,相厚善。
贊之逐也,昌言心不自安。
帝因言及近侍中亦有與之交通者,昌言蹶然出位,頓稱死罪。
帝曰:「卿勿憂也。
」然頗惡之,因罷。
四月一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呂蒙正罷為右仆射,給事中、參知政事蘇易簡罷為禮部侍郎。
制書以蒙正「彌綸大體,固未于康哉;而勵翼小心,亦動觀于勤止。
頗郁隆平之望,宜均勞逸之功」。
既而帝召蒙正谕曰:「仆射師百僚,朕以中書政事煩多,俾均勞逸。
」蒙正頓首謝。
易簡與昌言不,數忿争于帝前。
先是昌言出使建南,中路罷知鳳翔府,至是易簡亦有是命。
二年七月十六日,給事中、參知政事寇準罷守本官。
先是,郊祀行慶,中外官吏皆進秩,準率意輕重,其素所喜者多得台省清秩,所惡及不知者即序進焉。
廣州左通判馮拯任右正言,右通判彭惟節任太常博士,惟節序于拯下。
及改秩為員外郎,拯得虞部,惟節得屯田,反在拯上。
惟節自以素居拯下,如舊不易位。
會奏報,準覆視,怒其亂班制,下诏書切責之。
拯憤曰:「帝日閱萬機,安察見此細事,蓋寇準弄權耳。
」因上疏極言,并及嶺南管内官吏除拜不平凡數事,條列以聞。
嶺南東路轉運使康戬又上書言除拜不平事,因言:「呂端、張洎、李昌齡皆準引,端心德之,洎曲奉準,昌齡畏,皆不敢與準抗,故得以任胸臆,亂經制,皆準所為也。
」帝大怒,準适祀太廟攝行事,召呂端等诘責之。
端曰:「臣等皆陛下擢用擢:原作「逐」,據《長編》卷四○改。
,待罪相府,至于除拜專恣,實 準所為也。
準剛強自任,臣等忝備大臣忝:原作「添」,據《長編》卷四○改。
,不與忿争,慮傷國體。
」因再拜請罪。
會準入對,帝說及馮拯事,準抗言與端等同議除拜。
帝曰:「若庭辨是非,又深失執政之體。
」準猶力争不已。
帝先已惡準,因孍曰:「雀鼠尚知人意,況人乎!」翌日,又抱中書簿領(谕)[論]曲直于〔帝〕前,帝不悅,至是遂罷。
三年正月十一日,給事中、參知政事張洎罷為刑部侍郎。
先是,洎參知政事,蓋寇準推挽之,洎奉事準甚謹,政事無所參預。
會議靈州事不稱旨,恐懼,欲自固權寵。
帝已嫉準專恣,恩寵衰替,洎恐一旦同罷免,因奏事大言準退後多诽謗,準但色變,不敢自辨,帝由是大怒,準旬日罷。
未幾,洎被病家居,滿百日,力疾請對,方拜而踣,表請解職,故有是命。
五月十一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昌齡責授忠武軍節度行軍司馬。
制書以昌齡「擢列台司,預聞國政,恣行請托,深亂朝經」,故有是命。
八月七日,宣徽南院使、知樞密院事趙镕罷為壽州觀察使。
镕有心疾,故有是命。
真宗鹹平元年十月三日十月:原作「正月」,按《長編》、《宋宰輔編年錄》、《宋史》諸書皆記于十月戊子,因改。
,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呂端罷為太子太保。
制書以端「體力未康,保頤是切,不欲重煩于機務,庶諧養啬于精神」,故有是命。
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張齊賢罷為兵部尚書歸班。
制書以齊賢「酣醟杯觞,欹傾冠弁,渎茲朝着,悖我盛儀」。
先是,冬至朝會,禦史台彈奏 齊賢酒醉失儀,故有是命。
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五年十月:原無,據《長編》卷五三補。
,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向敏中罷為戶部侍郎歸班。
制書以敏中「翼贊之功未着,潔廉之操蔑聞,喻利居多,敗名無恥,始營故相之地,終興嫠婦之詞,對朕食言,為臣自昧」。
先是,故相薛居正子惟吉 妻柴氏無子,惟吉有子安上、安民,(其)[甚]富。
柴素與二子不,既寡,盡畜其父金帛,計直三萬缗,并其書籍綸告,以謀改适張齊賢。
安上詣京府訴其事,柴複訟宰相向敏中賤貿居正故第貿:原作「質」,據《長編》卷五三改。
下同。
,又嘗求娶己不許,以是教安上誣告母,且陰庇之。
帝以問敏中,敏中言實以錢五百萬貫貿安上居第,近妻喪,不複議婚媾,未嘗求婚于柴。
帝亦不複問。
柴又伐鼓,訟益急,遂并其狀下憲司鞫之。
安上兄弟素不肖,頃嘗競财貨,遂有诏不許其貿易祖父赀産,而敏中乃違命貿其第,今安上月出息錢二千。
禦史府索要契驗索:原作「素」,據《長編》卷五三改。
,敏中所書字非一體。
敏中又議娶故驸馬都尉王承衍女,密約已定,未納采。
帝詢于王氏,得其實,因面責敏中以不直,罷之。
景德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寇準罷為刑部尚書寇:原作「冠」,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制書以準「先帝舊臣,虛懷厚禮,眷言機務,不欲重煩」。
既而帝謂輔臣王旦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亦庶保其終吉也。
」 大中祥符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樞密使、吏部尚書、檢校太尉、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王欽若,樞密使、戶部尚書、檢校太傅、兼群牧制置使陳堯叟,并罷本官。
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馬知節罷為颍州防禦使颍州:原作「穎」,據《宋史》卷二一○《宰輔表》一改、補。
。
制書以欽若「舉封岱山之上儀,嘗資先置;按禮神之嚴跸,奠匪從行。
式遂養恬,用符均逸」;堯叟「汾脽親祭,經畫惟寅,宜就安閑,以厲久次」。
先是,内殿崇班王懷信以平蠻之勞,樞密院議行賞等級,頗異同稽緩,诏促之。
欽若等議于帝前,而知節恚忿,诋讦(政朝)[朝政]。
既而不暇奏禀而:原無,據《長編》卷八二補。
,超授懷信官,餘悉加等進秩。
帝怒,故并罷之。
八年四月十三日,樞密使、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寇準罷為武勝軍節度使。
制書以準「再當機要,俄貿歲時,寵待老成,永言勤止」。
先是,準數與三司使林特忿争,帝謂宰臣王旦曰:「準年高曆事,朕以為能改前非,今觀所為,更非疇昔。
」旦曰旦:原作「且」,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既欲人懷惠,又欲人畏威,此正大臣畏避之事。
準傲然不顧,以為己任,非至仁之主,安能全之也」 天禧三年六月九日三年:原作「二年」,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左仆射、兼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景靈宮使王欽若罷為太子太保、判杭州。
制書以欽若「再司衡軸,能率典彜,言念勤庸,俾諧優逸」諧:原作「階」,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先是,内府周懷政以帝崇奉禋祀,遂與妖人朱能輩僞造靈命妖:原作「沃」,據《長編》卷九三改。
,冀圖恩寵,日進藥餌。
欽若屢言其妄,複密陳規谏。
懷政懼得罪,因共誣構共:原作「其」,據《長編》卷九三改。
,言捕獲金、商州道士谯文易,蓄禁書,有神術,欽若素識之。
帝不複辨诘,故有是命。
四年六月十六日,右 仆射、兼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景靈宮使、集賢殿大學士寇準罷為太子太傅、萊國公歸班班: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補。
。
制書以準「再謀揆政,專委國權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此下制詞乃七月寇準降知相州責詞,非六月罷相制。
,輿議交喧,朝章失序,加以罔思兢慎,不肅門庭,交結匪人,虧傷大體」。
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二日十一月:原作「十月」,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補「一」字。
,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丁謂〔罷為〕戶部尚書歸班,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景靈宮使、集賢殿大學士李迪罷為戶部侍郎歸班。
制書以謂「遽緻同列謂:原作「為」,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面興忿詞,寔駭予聞,有傷國體」;以迪「當旅對之揚廷,忽抗言而興忿,駭予聞聽,厥有彜章」厥:原作「決」,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三改。
。
先是,迪因奏對,言:「謂奸邪弄權,中外無不畏懼,臣願與同下憲司置對。
」且言:「昨林特男在任非理決罰人緻死,其家詣阙訴冤,寝而不理,蓋謂所黨庇謂:原作「為」,據《長編》卷九六改。
,人不敢言。
」又曰:「寇準無罪,朱能事不當顯戮,東宮官不當增置。
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臣願與惟演俱罷政柄,望陛下别擇賢才為輔弼弼:原作「弱」,據《長編》卷九六改。
。
」又曰:「曹利用、馮拯亦有朋黨。
」利用進曰:「以片文隻字遭逢聖世,臣不如迪;奮空拳,捐驅命,入不測之虜,迪不如臣。
」帝顧丁謂曰:「中書有不當事耶」謂曰:「願以詢臣同列。
」帝顧任中正,中正等曰:「中書供職之外,亦無曠阙事。
」頃之,謂、迪等退,帝怒甚,命付禦史按劾。
利用、拯進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忿競之意,而與迪置對,亦未合宜。
」帝曰:「曲直未分,安得不令辨對」既而意稍懈,乃曰:「朕當即 有處分。
」乃诏謂、迪各降秩一級,謂知河南府,迪知郓州。
尋(後)[複]留之。
先是,迪與寇準同在中書,事之甚謹。
準既得罪,謂等頗輕之,迪不能堪。
至是,輔臣例兼官,迪以舊人當遷尚書。
又故事,兩省侍郎無兼左右丞者,蓋謂深欲抑迪,拟兼左丞,故迪益憤。
又謂素善林特,既議改特為詹事,明日晨朝待漏,又欲以特為樞密副使,仍領賓客。
迪曰:「特去歲遷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選,物議未息,況已奏除詹事,不可也。
」因诟謂,皆不答,同列極意和解,皆不聽,遂力争于帝前,期必與謂俱罷。
翌日,帝禦承明殿承:原作「丞」據《長編》卷九六改。
,召丁謂詢其紛競之故。
謂從容陳叙,且言:「李迪本自喧哱,臣不當與之俱罷臣:原作「百」,據《長編》卷九六改。
。
」賜對久之。
于是遣入内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诏恩:原作「思」,據《長編》卷九六改。
,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
仍命與馮拯、曹利用俱進秩,領宮官;以迪知郓州,放朝辭放:原作「故」,據《長編》卷九六改。
,實時赴任。
幹興元年六月二十二日,仁宗即位未改元。
司徒、兼侍中、充玉清昭應宮使昭:原作「宮」,據《宋史》卷二一○《宰輔表》一改。
、昭文館大學士丁謂降太子少保,分司西京。
制書以謂「罔念嘉猷,密交奸孽,山園擅易,曾靡敷陳,簡劄潛通,備彰欸昵,私營器用,竊役工徒,證佐甚明,僻違斯顯」。
先是,帝召宰臣馮拯、曹利用、任中正、錢惟演、王曾、張士遜至承明殿,谕以「丁謂身為宰輔,與雷允恭交結,情寔難知」。
因示文字一紙,及謂托允恭令後苑巧工造酒器托:原作「記」,據《宋宰輔編年錄》卷四改。
,并出造金杯盤,頗極妙麗。
複示允恭欸狀,嘗告謂求勾當皇城司及管三司衙将,謂 私許之,并知移徙山陵皇堂,曲庇不言等事。
又語拯等:「自來謂每附允恭入奏公事,皆言已與中(樞)[書]、密院參議允當,所以皆可其奏。
近因欺罔彰敗,方知動多虛矯。
且營奉陵寝,臣子所宜盡心,眩惑多端,幾大事。
所為如此,(主)[何]副國家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