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儒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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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嗜好,或得暇,惟書字為娛爾。
」允文等奏曰:「允文等外日對罷,顧見石墀上陛下草聖,筆力天縱,有飛動之狀。
」上曰:「戲書,不足觀。
朕近寫得一軸。
」因顧内侍取示允文等,乃郭熙《秋山平遠詩》,因以賜允文。
且顧梁克家曰:「俟别寫賜卿。
」上又曰:「太上真草皆極古今之妙,來日與卿等」。
允文等頓首謝。
十一日,遣中使賜左丞相虞允文《養生論》、右丞相克家《長笛賦》,皆太上真書。
又賜克家禦草書《古柏行》一軸。
是日,宰執進呈,上宣谕曰:「前日過德壽宮,侍宴太上,飲酒(權)[歡]甚,宮中熙熙,和而有禮。
本朝家法,前世所不及也。
已與卿等覓得禦書,俟請寶來,即賜卿等。
」已而,遂有是賜。
二月,禦書孫綽《遊天台山賦》,賜容州觀使幹辦皇城司夏執中。
六月,禦書上天竺靈應觀音寺并殿碑。
九月二十一日,故少宰觀文殿學士吳敏,孫楠進欽宗皇帝禦書一百軸,特與補将仕郎。
十月二十二日,诏右迪功郎劉愈進欽宗皇帝禦書二軸,與減二年磨勘比類施行。
八年二月六日,禦書:「尚書左右仆射,可依 漢制改作左右丞相,學士院降诏。
」 八日,禦書賜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周必大:「比來一二大臣同心輔(正)[政],夙夜匪懈,漸革苟且之風,以副綜核之意,深可嘉尚。
今因除授,宜示褒典。
虞允文可特授正奉大夫、(右)[左]丞相。
」 四月二十一日,賜新進士禦〔書〕《益稷篇》(上與宰執虞允文等論寫此篇賜進士之意,詳見進士門。
) 七月十二日,诏朝請大夫毛奎孫勸進欽宗皇帝禦書十軸,與免文解一次。
同日,诏故端明殿學士、贈少保、親侄孫毛勒進欽宗皇帝禦書一百軸「少保」下:疑脫人名。
,特與補上州文學。
八月一日,賜故太師和王楊存中禦書神道碑額曰「安民定功翊運忠德之碑。
」 九年二月二日,诏故中書侍郎陳過庭孫進士述進欽宗禦書十四軸,端明殿學士張深曾孫伯成進三朝禦書十三軸,并續進欽宗皇帝诏旨一軸,各與免文解一次。
同日,诏故刑部侍郎程振孫饒州鄉貢進士邵進靖康禦筆八十八軸。
又宣和間為欽宗皇帝東宮舍人(曰)[日],賜親書《玉〔不〕琢不成器賦》、杜甫《喜雨詩》各一軸,及政和間頒降石刻禦筆手诏等三冊,與補下州文學。
四月二十八日,禦書《荔枝賦》,賜閣門宣贊舍人張延年。
淳熙元年五月一日,禦書唐元稹《牡丹花詩》扇,賜臨安府通判吳琚。
六月一日,禦書劉禹錫詩賜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觀張子仁。
二年三月四日,宰臣葉衡奏謝:「昨日蒙遣中使宣示太上皇帝宸翰十軸,并禦制跋語,得旨令臣閱畢, 可飲酒,以慶榮遇。
仍宣示執政、侍從、台谏,以其書省以其書省:疑有缺文。
。
翼日拜謝訖,乞勒石,率預觀臣僚奉表稱謝。
」從之。
上曰:「當以此表轉于德壽宮。
」。
臣欲就都省具酒,與執政而下共侈非常之賜。
」上曰:「甚好。
」知事龔茂良、李彥穎同奏曰:「太上皇帝宸翰刻石賜郡國者,臣等固嘗得窺,此十軸藏在禦府,群臣無繇見者。
今遂獲拜觀,不勝千載榮遇。
」上曰:「太上皇帝于翰墨間,蓋是天縱,非尋常學力所能到。
如锺、王輩不足道。
」「臣等與侍從、台谏、兩省官環立展視,莫不駭心動目,即所未 三年九月十五日,太上皇帝禦書白居易《大巧若拙賦》,賜幹辦皇城司夏勢中。
十一月一日,禦書杜牧《戰論》,賜皇太子。
同日,禦書詩賜皇太子嗣濮王士輵、永陽郡王居廣各一軸。
四年二月十七日,诏「知臨安府趙磻老就太學建閣,奉安太上皇帝禦書石經,碑石可置之閣下,墨本于閣上,以『光堯〔禦書〕石經之閣』為名。
朕當親寫。
」參知政事龔茂良等言:「自古帝王未有親書諸經及傳至數千萬言者,不惟宸章奎畫,照耀萬世,其所以崇儒重道者,可謂至矣。
陛下聖孝,又欲親書題額,以增斯文之重。
天下幸甚!」上曰:「太上于字畫蓋出天縱,朕嘗謂锺繇字最工,猶帶隸體。
如太上宸翰,冠絕古今。
」 五月二十四日,知臨安府趙磻老言:「得旨,就太學建造光堯太上皇帝禦書石經閣,将欲就緒。
其見在石經《周易》、《毛詩》、《尚書》、《春秋左氏傳》、《論 語》、《孟子》外,尚有太上皇帝禦書《禮記中庸》、《(太)[大]學》、《學記》、《儒行》、《經解》五篇,不在太學石經之數。
今搜訪得舊本,重行模勒,欲補《禮經》之阙。
」從之。
淳熙十六年四月七日,故太師秦申王府進納高宗皇帝禦書二軸,诏送實錄院。
五月三日,禦書「歸隐」二字賜天竺彌陀福興院。
九月十八日,禦書「彌陀(興福)[福興]之院」六字,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紹(興)[熙]元年正月四日紹熙:原文作「紹興」。
上文載淳熙十六年九月十八日禦書賜若讷。
若讷顯系宗朝人(光宗以孝宗十六年二月即位,次年乃改元紹熙),不得為高宗朝人。
據上文改。
苗校則移置紹興元年之首。
,禦書偈頌一首,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七月九日,禦書四季草書扇面四軸,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二年正月五日,禦書草書勝常帖,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六錄賢 錄賢 【宋會要】 仁宗嘉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司使張方平等言:「故國子監直講孫複著述《春秋》之說四十餘年,并抄錄到所撰《春秋尊王發微》二部。
複惟一子大年,欲望特賜甄錄。
」诏孫複嘗在迩英閣講書,今又進到《春秋尊王發微》,其男大年特補郊社齋郎。
後太常博士胡瑗卒常:原作「宰」,下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條作「學」。
按《宋史》瑗本傳,瑗系以太常博士緻仕,據改。
,近臣共援此例,官其一子。
神宗熙甯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正言、直集賢院常秩言:「昨召對,蒙問及臣友王回之為人,又被旨進其文編。
竊以先(生)[王]之法善善以及子孫,故士者世祿。
下逮漢、魏,管甯之徒一時之笃行,被召不至,而猶得拜子為郎。
況回未及進用而不幸,有子汾,宜加甄錄。
」诏以汾補郊社齋郎。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六日,诏錄故監察禦史王回一子為(為)[郊]廟齋郎,以從臣王觌、曾肇、豐稷、張舜民、賈易、岑象求、上官均等列奏:「回有學術行義,嘗因鄒浩得罪。
自蒙昭雪,擢為禦史,不數日而殒。
家貧無歸,願加優恤。
」故有是命。
高宗紹興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趙普佐命之勳,猶漢蕭何。
今子孫流落,所宜憫恤。
令諸州郡博加尋訪,如法敦遣赴行在,量才錄用。
」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應曾任宰臣、執政官及節度使,明有勳德,載在史冊者,見今後嗣無人食祿,如有子孫,許于所在州軍投狀,委長吏以下勘驗 詣實,保明聞奏,當議量才錄用。
若系國朝以來勳臣,雖不曾任前件官,亦依此施行。
三十一年,(赦):「國朝勳臣後嗣,無人食祿,錄用子孫,許召升朝官三員保明陳乞。
内有全去失勳臣元授告敕等幹照,若實系勳臣之家,可令更召監察禦史以上,管軍、知閣、禦帶、監司、郡守二員委保勳臣元任官職去失來曆因依,如無僞冒,特與推恩。
」三十一年:該條當在紹興年之末尾,編者誤竄于此。
十月二十六日,唐故尚書右丞相張九齡十二代孫進士昭:「乞依(赦)書,應曾任宰臣、執政官,明有勳德,載在史冊者,見今後嗣無人食祿子孫,許量才錄用。
念祖九齡之後,并無人食祿,見今有祖九齡中書令告一道、明皇禦書一道,并朝廷兩次用九齡勳臣之蔭錄用高祖瑛、曾祖錫出身告二道、及宗枝圖一本投進。
」诏昭特補中州文學。
其張九齡告令尚書省給付本家。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趙鼎奏:「契勘洪州昨有試〔将〕作監主簿潘興嗣,自幼得官,高蹈不仕。
朝廷察其高行,常除差遣,抗志不就。
嘉佑間,宰相韓琦等奏,乞加拔擢,凡所旌寵,每至辄辭。
至元符三年,尚書右丞黃履又引孫侔、王回等例,乞錄其後,遂官其孫淳,授太廟齋郎,調南康軍星子縣尉。
蔡京用事,言者觀望,謂淳與陳瓘有連,每至京師,必館于瓘家,實預論議;又與曾布有鄉曲之舊,故(履)[屢]因緣論薦,遂降指揮追奪,士論冤之。
三十餘年,今興嗣與淳皆卒,唯有孫濤,亦複垂老。
乞給還 所奪官資與之,以為廉退自守之勸。
」诏潘濤特與補右迪功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唐顔真卿之後顔邵補右修職郎、顔卓補右迪功郎,并特命詞給告。
初,溫州發遣顔真卿遠孫顔邵、顔卓赍真卿所自書告身,赴行在投進。
上曰:「人皆有一死,或輕于鴻毛,或重于太山,在處死為難耳。
真卿在唐死節,可謂得所處矣。
況今艱難之際,欲臣下盡節,其顔邵等可量與推恩,以為忠義之勸。
況仁祖時曾召顔似賢赴阙,亦嘗命之以官。
自有故事。
」故有是命。
六年二月六日,诏元佑石刻黨人葛茂宗男輔國,與補惠州文學。
五月二十四日,給事中朱震言:「本朝西(路)[洛]程颢、程頤以傳道為己任,學者負笈摳衣,親承其教。
散之四方,或隐或見,莫能盡紀。
其高弟曰謝良佐,曰(揚)[楊]時,曰遊酢。
時晚遇靖康、建炎之間,緻位通顯,諸子世祿。
酢仕至監察禦史,出典州郡,亦有二子仕宦。
獨良佐終于監竹木務,名在黨籍,着于石刻,終身不遇。
雖以朝奉郎緻仕奏補其子克已入官,後逢巨賊于德安府,舉家被害。
今止有一子克念,流落台州,貧窭一身,朝夕不給。
竊見黨籍諸人及上書得罪、身後無人食祿者,朝廷皆寵之以官。
良佐之賢,親傳道學,舉世莫知,又遭禁锢而死,諸子衰替,最為不幸。
乞依黨人及上書人例,特官其子克念,使奉良佐之祀。
」诏謝克念特與補右迪功郎。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州言:「故太學博士、天章閣待 制、侍講胡瑗,以儒學被遇仁宗朝。
今其家論替,别無子孫,唯有胡滌服習儒業,鄉闾推重。
欲望仰追仁祖待瑗之意,矜念胡滌已系免解進士,特褒錄,以為天下學者之勸。
」诏胡滌特與補下州文學。
十二月五日,唐太師魯國公顔真卿遠孫顔師與言:「昨蒙朝廷下溫州搜訪顔氏之後,臣系嫡長,特以病患,緣本州島催督,且令弟卓赍遠祖诰赴朝廷,蒙拘收,就補迪功郎,未幾身故。
今先臣之後,依舊布衣,不繼世祿。
乞将弟所得名目,改正與臣被受,庶幾仰副國家興滅繼絕、不泯世祿之意。
」诏顔師與可特與補右迪功郎。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六處士處士:原書眉批曰:「賜處士号」。
處士處士:原書眉批曰:「賜處士号」。
【宋會要】 幹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翰林學士許光凝奏:「昨守鄧州,伏見宣教郎緻仕王襄經術登科,年未六十,毅然請老,退歸田園,事孀嫂如其母,養孤甥若已子。
鄉黨後進,教誨成就者,不知幾人;鄰裡貧民,吉兇赒恤者,不知幾家。
伏望采察施行。
」诏王
」允文等奏曰:「允文等外日對罷,顧見石墀上陛下草聖,筆力天縱,有飛動之狀。
」上曰:「戲書,不足觀。
朕近寫得一軸。
」因顧内侍取示允文等,乃郭熙《秋山平遠詩》,因以賜允文。
且顧梁克家曰:「俟别寫賜卿。
」上又曰:「太上真草皆極古今之妙,來日與卿等」。
允文等頓首謝。
十一日,遣中使賜左丞相虞允文《養生論》、右丞相克家《長笛賦》,皆太上真書。
又賜克家禦草書《古柏行》一軸。
是日,宰執進呈,上宣谕曰:「前日過德壽宮,侍宴太上,飲酒(權)[歡]甚,宮中熙熙,和而有禮。
本朝家法,前世所不及也。
已與卿等覓得禦書,俟請寶來,即賜卿等。
」已而,遂有是賜。
二月,禦書孫綽《遊天台山賦》,賜容州觀使幹辦皇城司夏執中。
六月,禦書上天竺靈應觀音寺并殿碑。
九月二十一日,故少宰觀文殿學士吳敏,孫楠進欽宗皇帝禦書一百軸,特與補将仕郎。
十月二十二日,诏右迪功郎劉愈進欽宗皇帝禦書二軸,與減二年磨勘比類施行。
八年二月六日,禦書:「尚書左右仆射,可依 漢制改作左右丞相,學士院降诏。
」 八日,禦書賜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周必大:「比來一二大臣同心輔(正)[政],夙夜匪懈,漸革苟且之風,以副綜核之意,深可嘉尚。
今因除授,宜示褒典。
虞允文可特授正奉大夫、(右)[左]丞相。
」 四月二十一日,賜新進士禦〔書〕《益稷篇》(上與宰執虞允文等論寫此篇賜進士之意,詳見進士門。
) 七月十二日,诏朝請大夫毛奎孫勸進欽宗皇帝禦書十軸,與免文解一次。
同日,诏故端明殿學士、贈少保、親侄孫毛勒進欽宗皇帝禦書一百軸「少保」下:疑脫人名。
,特與補上州文學。
八月一日,賜故太師和王楊存中禦書神道碑額曰「安民定功翊運忠德之碑。
」 九年二月二日,诏故中書侍郎陳過庭孫進士述進欽宗禦書十四軸,端明殿學士張深曾孫伯成進三朝禦書十三軸,并續進欽宗皇帝诏旨一軸,各與免文解一次。
同日,诏故刑部侍郎程振孫饒州鄉貢進士邵進靖康禦筆八十八軸。
又宣和間為欽宗皇帝東宮舍人(曰)[日],賜親書《玉〔不〕琢不成器賦》、杜甫《喜雨詩》各一軸,及政和間頒降石刻禦筆手诏等三冊,與補下州文學。
四月二十八日,禦書《荔枝賦》,賜閣門宣贊舍人張延年。
淳熙元年五月一日,禦書唐元稹《牡丹花詩》扇,賜臨安府通判吳琚。
六月一日,禦書劉禹錫詩賜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觀張子仁。
二年三月四日,宰臣葉衡奏謝:「昨日蒙遣中使宣示太上皇帝宸翰十軸,并禦制跋語,得旨令臣閱畢, 可飲酒,以慶榮遇。
仍宣示執政、侍從、台谏,以其書省以其書省:疑有缺文。
。
翼日拜謝訖,乞勒石,率預觀臣僚奉表稱謝。
」從之。
上曰:「當以此表轉于德壽宮。
」。
臣欲就都省具酒,與執政而下共侈非常之賜。
」上曰:「甚好。
」知事龔茂良、李彥穎同奏曰:「太上皇帝宸翰刻石賜郡國者,臣等固嘗得窺,此十軸藏在禦府,群臣無繇見者。
今遂獲拜觀,不勝千載榮遇。
」上曰:「太上皇帝于翰墨間,蓋是天縱,非尋常學力所能到。
如锺、王輩不足道。
」「臣等與侍從、台谏、兩省官環立展視,莫不駭心動目,即所未 三年九月十五日,太上皇帝禦書白居易《大巧若拙賦》,賜幹辦皇城司夏勢中。
十一月一日,禦書杜牧《戰論》,賜皇太子。
同日,禦書詩賜皇太子嗣濮王士輵、永陽郡王居廣各一軸。
四年二月十七日,诏「知臨安府趙磻老就太學建閣,奉安太上皇帝禦書石經,碑石可置之閣下,墨本于閣上,以『光堯〔禦書〕石經之閣』為名。
朕當親寫。
」參知政事龔茂良等言:「自古帝王未有親書諸經及傳至數千萬言者,不惟宸章奎畫,照耀萬世,其所以崇儒重道者,可謂至矣。
陛下聖孝,又欲親書題額,以增斯文之重。
天下幸甚!」上曰:「太上于字畫蓋出天縱,朕嘗謂锺繇字最工,猶帶隸體。
如太上宸翰,冠絕古今。
」 五月二十四日,知臨安府趙磻老言:「得旨,就太學建造光堯太上皇帝禦書石經閣,将欲就緒。
其見在石經《周易》、《毛詩》、《尚書》、《春秋左氏傳》、《論 語》、《孟子》外,尚有太上皇帝禦書《禮記中庸》、《(太)[大]學》、《學記》、《儒行》、《經解》五篇,不在太學石經之數。
今搜訪得舊本,重行模勒,欲補《禮經》之阙。
」從之。
淳熙十六年四月七日,故太師秦申王府進納高宗皇帝禦書二軸,诏送實錄院。
五月三日,禦書「歸隐」二字賜天竺彌陀福興院。
九月十八日,禦書「彌陀(興福)[福興]之院」六字,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紹(興)[熙]元年正月四日紹熙:原文作「紹興」。
上文載淳熙十六年九月十八日禦書賜若讷。
若讷顯系宗朝人(光宗以孝宗十六年二月即位,次年乃改元紹熙),不得為高宗朝人。
據上文改。
苗校則移置紹興元年之首。
,禦書偈頌一首,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七月九日,禦書四季草書扇面四軸,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二年正月五日,禦書草書勝常帖,賜左右街僧錄若讷。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六錄賢 錄賢 【宋會要】 仁宗嘉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司使張方平等言:「故國子監直講孫複著述《春秋》之說四十餘年,并抄錄到所撰《春秋尊王發微》二部。
複惟一子大年,欲望特賜甄錄。
」诏孫複嘗在迩英閣講書,今又進到《春秋尊王發微》,其男大年特補郊社齋郎。
後太常博士胡瑗卒常:原作「宰」,下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條作「學」。
按《宋史》瑗本傳,瑗系以太常博士緻仕,據改。
,近臣共援此例,官其一子。
神宗熙甯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正言、直集賢院常秩言:「昨召對,蒙問及臣友王回之為人,又被旨進其文編。
竊以先(生)[王]之法善善以及子孫,故士者世祿。
下逮漢、魏,管甯之徒一時之笃行,被召不至,而猶得拜子為郎。
況回未及進用而不幸,有子汾,宜加甄錄。
」诏以汾補郊社齋郎。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六日,诏錄故監察禦史王回一子為(為)[郊]廟齋郎,以從臣王觌、曾肇、豐稷、張舜民、賈易、岑象求、上官均等列奏:「回有學術行義,嘗因鄒浩得罪。
自蒙昭雪,擢為禦史,不數日而殒。
家貧無歸,願加優恤。
」故有是命。
高宗紹興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趙普佐命之勳,猶漢蕭何。
今子孫流落,所宜憫恤。
令諸州郡博加尋訪,如法敦遣赴行在,量才錄用。
」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應曾任宰臣、執政官及節度使,明有勳德,載在史冊者,見今後嗣無人食祿,如有子孫,許于所在州軍投狀,委長吏以下勘驗 詣實,保明聞奏,當議量才錄用。
若系國朝以來勳臣,雖不曾任前件官,亦依此施行。
三十一年,(赦):「國朝勳臣後嗣,無人食祿,錄用子孫,許召升朝官三員保明陳乞。
内有全去失勳臣元授告敕等幹照,若實系勳臣之家,可令更召監察禦史以上,管軍、知閣、禦帶、監司、郡守二員委保勳臣元任官職去失來曆因依,如無僞冒,特與推恩。
」三十一年:該條當在紹興年之末尾,編者誤竄于此。
十月二十六日,唐故尚書右丞相張九齡十二代孫進士昭:「乞依(赦)書,應曾任宰臣、執政官,明有勳德,載在史冊者,見今後嗣無人食祿子孫,許量才錄用。
念祖九齡之後,并無人食祿,見今有祖九齡中書令告一道、明皇禦書一道,并朝廷兩次用九齡勳臣之蔭錄用高祖瑛、曾祖錫出身告二道、及宗枝圖一本投進。
」诏昭特補中州文學。
其張九齡告令尚書省給付本家。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趙鼎奏:「契勘洪州昨有試〔将〕作監主簿潘興嗣,自幼得官,高蹈不仕。
朝廷察其高行,常除差遣,抗志不就。
嘉佑間,宰相韓琦等奏,乞加拔擢,凡所旌寵,每至辄辭。
至元符三年,尚書右丞黃履又引孫侔、王回等例,乞錄其後,遂官其孫淳,授太廟齋郎,調南康軍星子縣尉。
蔡京用事,言者觀望,謂淳與陳瓘有連,每至京師,必館于瓘家,實預論議;又與曾布有鄉曲之舊,故(履)[屢]因緣論薦,遂降指揮追奪,士論冤之。
三十餘年,今興嗣與淳皆卒,唯有孫濤,亦複垂老。
乞給還 所奪官資與之,以為廉退自守之勸。
」诏潘濤特與補右迪功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唐顔真卿之後顔邵補右修職郎、顔卓補右迪功郎,并特命詞給告。
初,溫州發遣顔真卿遠孫顔邵、顔卓赍真卿所自書告身,赴行在投進。
上曰:「人皆有一死,或輕于鴻毛,或重于太山,在處死為難耳。
真卿在唐死節,可謂得所處矣。
況今艱難之際,欲臣下盡節,其顔邵等可量與推恩,以為忠義之勸。
況仁祖時曾召顔似賢赴阙,亦嘗命之以官。
自有故事。
」故有是命。
六年二月六日,诏元佑石刻黨人葛茂宗男輔國,與補惠州文學。
五月二十四日,給事中朱震言:「本朝西(路)[洛]程颢、程頤以傳道為己任,學者負笈摳衣,親承其教。
散之四方,或隐或見,莫能盡紀。
其高弟曰謝良佐,曰(揚)[楊]時,曰遊酢。
時晚遇靖康、建炎之間,緻位通顯,諸子世祿。
酢仕至監察禦史,出典州郡,亦有二子仕宦。
獨良佐終于監竹木務,名在黨籍,着于石刻,終身不遇。
雖以朝奉郎緻仕奏補其子克已入官,後逢巨賊于德安府,舉家被害。
今止有一子克念,流落台州,貧窭一身,朝夕不給。
竊見黨籍諸人及上書得罪、身後無人食祿者,朝廷皆寵之以官。
良佐之賢,親傳道學,舉世莫知,又遭禁锢而死,諸子衰替,最為不幸。
乞依黨人及上書人例,特官其子克念,使奉良佐之祀。
」诏謝克念特與補右迪功郎。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州言:「故太學博士、天章閣待 制、侍講胡瑗,以儒學被遇仁宗朝。
今其家論替,别無子孫,唯有胡滌服習儒業,鄉闾推重。
欲望仰追仁祖待瑗之意,矜念胡滌已系免解進士,特褒錄,以為天下學者之勸。
」诏胡滌特與補下州文學。
十二月五日,唐太師魯國公顔真卿遠孫顔師與言:「昨蒙朝廷下溫州搜訪顔氏之後,臣系嫡長,特以病患,緣本州島催督,且令弟卓赍遠祖诰赴朝廷,蒙拘收,就補迪功郎,未幾身故。
今先臣之後,依舊布衣,不繼世祿。
乞将弟所得名目,改正與臣被受,庶幾仰副國家興滅繼絕、不泯世祿之意。
」诏顔師與可特與補右迪功郎。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六處士處士:原書眉批曰:「賜處士号」。
處士處士:原書眉批曰:「賜處士号」。
【宋會要】 幹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翰林學士許光凝奏:「昨守鄧州,伏見宣教郎緻仕王襄經術登科,年未六十,毅然請老,退歸田園,事孀嫂如其母,養孤甥若已子。
鄉黨後進,教誨成就者,不知幾人;鄰裡貧民,吉兇赒恤者,不知幾家。
伏望采察施行。
」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