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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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住勘,因緻失所,欲乞且令照舊請檢旁,權與按月放行,仍催促供申換給。

    」诏令戶、禮部同大宗正司看詳。

    戶、禮部、大宗正司言:「昨換舊曆,已有紹興八年六月指揮更展一年,已是出違年限。

    若依今來臣僚所請,用舊旁放行,慮别有詐冒。

    今欲将四川、二廣、福建、湖南北路州軍再展限一年,其餘鄰近州軍半年。

    專委守臣并檢察尊長催促,依紹興五年四月指揮召保,取索宗枝等所屬保明申部。

    其繳到舊曆之人,權行給據批勘,候新曆到日追據毀抹。

    如更違今來年限之人,令所屬具名申本司取旨。

    如守臣并檢察尊長容縱蓋庇,許監司按勘。

    」從之。

     十二月四日,诏:「宣州觀察使士衎特許用兄士術所得回授一官恩例,與減三年磨勘;仍依仲溫例除在京宮觀,任便居住。

    應合得請給支賜等,并依南班舊法支破。

    」 十二日,诏:無官宗子師椿令大宗正司押赴南外宗司拘管。

    以本司言其過犯非一,屢經庭訓不悛故也。

     二十二日,诏:知大宗正 事、權主管濮安懿王祠事士男不言帛、彌連切不赇特與依不凡例換授文資。

     二十一年四月十九日,诏:取應宗子公乂令赴正奏名廷試。

     二十二年二月五日,安慶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言:「行在南班宗室目今窮窘,用度不足,至有亡殁而無以辦棺殓者,若宗室士晴倉向切并士闡妻王氏是也。

    欲乞行在奉朝〔請〕南班宗室,應權住支請給及郊禮支賜等,并乞依舊格全放施行。

    」從之。

     四月二十一日,诏:無官宗子不辱,令秀州差人押赴大宗正司庭訓(乞)[訖]閉。

    以夜遊毆擊右迪功郎呂褫緻死故也。

     五月一日,诏:右監門衛大将軍、開州團練使士谙,令大宗正行司發赴行在,依舊奉朝請。

    所有應住支請給人從等,并依行在見今南班宗室支破。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右監門衛大将軍居申降一官,特送紹興府宗正司拘管。

    以乘馬撞踏百姓緻死故也。

     二十三年三月十三日,诏:福州觀察使、前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士任滿,特令再任。

    請給人從等并許于經總制錢内支破本色,仍免減借。

     二十二日,诏:皇侄右千牛衛将軍、權主奉吳王祭祀居端轉兩官吳:原缺,據本書帝系六之二五補。

    ;右監門率府率居靖轉一官。

    以居端等言:「祖父檢校少保、甯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晉康郡王孝骞,自靖康以來該遇聖節并大禮共三十餘次,合得奏薦恩澤,乞依安時、仲如昆切例,止于居端及居靖官上轉行。

    」故有是诏。

     五月四日,故檢校少師、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齊安郡王士男不怞言:「先臣曾判大宗正事,兼主奉濮安懿王祠事,乞依仲湜、仲儡例贈官封爵。

    臣乞依不微例轉行一官,候服阕日差在京宮觀。

    親弟六人,乞以(遣)[遺]表恩澤各轉兩官。

    曾長孫汝砺系白身,乞補文資。

    姑崇德縣主乞特封郡主。

    諸妹所生母五人,乞依士妾焦氏封号。

    仍許踏逐功德院。

    」诏并從之。

     十一月一日,瓊州觀察使、權主奉益王祭祀居廣等言:「祖父各任檢校少保,孝诒淮康軍節度使,孝悅奉甯軍節度使,孝颍順昌軍節度使,孝願靜江〔軍〕節度使。

    自靖康以來遇大禮并聖節合得恩澤共一百二十餘次,乞附收使。

    」從之。

    于是以居廣特授常德軍承宣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居中特授和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刺史居門右于救切特授榮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居仁特授吉州刺史;右監門衛大将軍居修特授高州刺史;右千牛衛将軍居厚特授右監門衛大将軍;降授右千牛衛将軍居申特降右監門衛大将軍。

     二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诏:「士(大)[太]上遺表,可依士例贈官進爵。

    弟士谙、士大可巨宜切各特轉行一官,男不言帛與轉行兩官,不赇、不微并特與除直秘閣,不騁、不呰、祖爾切不刓、吾官切并特改次等合入官,并幼男二人與賜名補官。

    仍撥賜紹興府山陰縣天衣寺充功德院。

    」 二十八日,诏:無官 宗子公寶,令大宗正司庭訓訖押送南外宗正司閉。

    以宗正司言公寶在鎮江府兇暴擾民,累犯不悛故也。

     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左朝(儀)[議]大夫、直秘閣、福建路提點刑獄公事令誏下懇切可特授利州觀察使、安定郡王。

     二十八日,安定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言:「竊惟天下之才成于激昂,敗于自棄,況天族之貴乎!陛下建宮學,選師儒,所以崇獎宗子,委曲備至。

    比年以來,布衣韋帶與進士群試有司者甚盛也。

    望令今後得解宗子,不以有官無官,願與異姓舉子混同考試者聽。

    如有中選之人,乞稍加采擢。

    如不願與異姓舉子混試者,隻依舊法施行。

    庶幾人思自勵,奇才輩出,以彰宗黨得人之盛。

    」從之。

     紹興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诏:左朝請大夫令衿除明州觀察使,襲封安定郡王。

    初,令衿坐累拘管,嘗诏左朝(儀)[議]大夫、直秘閣令誏襲封,至是令誏言:堂兄令衿系齒序最長,偶因停降,乞賜改封。

    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樞密院編修官吳(□)[埭]言:「仰惟國家敦叙九族,是故睦親有宅,敦宗有院,又設學校,尊師儒,以教導之。

    比年以來,以科舉進,數倍日前,可謂甚盛。

    然特精于文藝耳,其于行檢,庸或阙然。

    望下内外宗正司,其間宗子有能砥節砺行,不同流俗,恪遵士檢,可為宗室表儀者,上其名于大宗正司,籍記姓名,以俟他日登科,優加擢用,庶幾有〔以〕激勸。

    」從之。

     四月七日,右監門衛 大将軍、昌州防禦使、提舉佑神觀不微言:「先臣士元任開府儀同三司,恩數依見任執政條例。

    昨來身薨,雖蒙恩與男三人、弟二人各轉一官,其緻仕遺表恩澤等并未得指揮。

    竊見故叔士樽亦任開府儀同三司,遺表恩澤男九人内八人各轉一官,一男除直敷文閣、添差通判,一弟叙複觀察使。

    其給使減半,并皆依所乞。

    望依故叔士樽前後已得指揮施行。

    」從之。

     六月二十二日,故敦武郎子駿男伯琎言:「故父子駿曾于濟南府募兵勤王,隸大元帥;又于濟南勸進,并護從至南京,該遇登極。

    乞補授一初補使臣名目。

    」诏伯琎補承信郎。

     七月十九日,知南外宗正事士雪先活切言:善從、伯邁、伯仁在學,文藝為衆所推。

    诏并特免将來文解一次。

     十月四日,上谕宰執曰:「往年京師宗室繁盛,侍從官以至建節者甚多。

    今如南班,亦絕稀少,朕甚念之。

    或有材行文藝者,選三兩人與除行在官。

    」 二十六日,定江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奏:具到宗室正任觀察使三員,正任防禦使一員,遙郡防禦使四員,遙郡團練使八員,遙郡刺史二員,右監門衛大将軍二員。

    诏:南班近屬,所存無幾,久不推恩,可特與轉行一官,承宣使者令回授。

    于是以皇叔、均州觀察使士洪為華容軍承宣使;潭州觀察使士丘檢切為靜江軍承宣使;宣州觀察使士谙為清遠軍承宣使;和州防禦使、知濮安懿王園令士輵 為建州觀察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和州防禦使士丕攀悲切為和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和州防禦使士豢乎串切為蕲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眉州防禦使士周為複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象州防禦使士程為眉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吉州團練使仲車胥寫與切為和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成州團練使士铢為蕲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成州團練使士窘九又切為眉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士音烏感(戚)[切]為複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果州團練使士()人補徹切為郢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成州團練使士穆為和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士石為蕲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士歆為眉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榮州刺史士秀為成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吉州刺史士闡為果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士言别丘列切為恭州刺史;右監門衛大将軍士岘戶顯切為達州刺史。

    其所帶環衛官并依舊。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親賢宅南班宗室居廣等九員,可依士等例,特與轉行一官。

    内居廣系承宣使,許依條回授。

    于是以蕲州防禦使居中為宣州觀察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均州防禦使居門右為和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居仁為和州防禦使;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權主奉吳王祭禮居端為複 州防禦使、權主奉吳王祭祀;右監門衛大将軍、榮州刺史居申為成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将軍、高州刺史居修為貴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将軍、吉州刺史居厚為忠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将軍、榮州刺史居靖為果州團練使。

    所帶環衛官并依舊。

     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諸王宮大小學〔教〕授樓韋奏:「伏見紹興五年七月十七日敕:諸王、宗室年未十五歲附入州小學,十五歲以上入大學,依學生日給錢米,依進士科舉法取應。

    其有官而未出官,亦許入學聽讀,實及一年,許參選出官。

    敦叙之道、訓迪之方,可謂至矣!而比年以來,諸州宗子入學或止系籍,而身未嘗到。

    至于有官參選之人,往往臨時計會有司,虛給公據,上下相蒙,寖以成俗,甚非所以奉承休德。

    乞下大宗正司嚴行約束,仍敕監司、郡守督所在尊長檢察勸誘,痛革前弊。

    」從之。

     七月二十日,吏部尚書陳康伯言:「勘會紹興令:諸宗室知通與兵職官不得同任兵職:原脫,據本書帝系五之二三補。

    ;又令:諸職事相幹或統攝有親戚者并回避。

    尚書右選差注宗室兵官,見依建炎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指揮,會問大宗正司,與見任宗室無服紀,許行差注。

    緣尚書左選每遇差注宗室知通,即會問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