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卷 争宜陽大兵屢卻 施玉珽天誅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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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争之,勞師彌年。
彼若有智謀之将,棄崤東,圖汾北,我必失地。
今宜速于華谷、長秋二處築城,以杜其意。
脫其先我為之,後悔無及。
”乃畫地形以陳于護。
護謂使者曰:“韋公子孫雖多,數不滿百。
汾北築城,遣誰守之?”事遂不行。
光果以争宜一陽一不若圖汾北,遂于陣前遙謂孝寬曰:“宜一陽一小城,久勞争戰。
今既舍彼,欲于汾北取償,幸勿怪也。
” 孝寬曰:“宜一陽一,爾邦之要沖;汾北,我國之所棄。
我棄爾取,其償安在?君輔翼人主,位望隆重。
不撫循百姓,而極武窮兵,苟貪尋常之地,塗炭疲弊之民,竊為君不取也。
”光進圍定一陽一,築南汾城以一逼一之。
孝寬釋宜一陽一之圍,以救汾北。
光與戰,大破之,遂築十三城于西境。
馬上以鞭指畫而成。
拓地五百裡,而未嘗伐功。
齊公憲督諸将拒齊師,段韶、蘭陵王引兵襲破其軍,唯定一陽一一城猶為周守。
進而圍之,刺史楊敷固守不下。
韶屠其外城,内城将拔,而韶忽卧病,因謂蘭陵王曰:“此城三面重澗,皆無走路,唯慮東南一道耳。
賊必從此出,宜簡一精一兵專守之,此必成擒。
”蘭陵乃令壯士千餘人,伏于東南澗口。
城中糧盡,齊公憲來救,憚韶不敢進。
敷突圍夜走,伏兵起而擒之,盡俘其衆,遂取周汾州及姚襄城。
斛律光又與周師戰于宜一陽一,取周建安等四戍,捕擄千餘人而還。
護兵屢敗,歸朝後,與諸将稽首謝罪。
周主仍慰勞之,下诏:“大冢宰晉國公,親則懿昆,任當元輔,自今诏诰及百司文書,并不得稱公名。
”護大悅。
周主深知二兄之死,皆為護弑,常懼及禍,故即位以後,深自晦匿,事無巨細,皆令先斷。
後聞生殺黜陟,一無關預,于左右近習前,屢稱其忠不置。
護聞之大安,異志少息。
先是文帝為魏相立左右十二軍,總屬相府。
文帝殁,皆受晉公護處分。
凡所征發,非護命不行。
護第屯兵侍衛,盛于宮阙。
諸子僚屬皆貪殘恣橫,士民患之。
護常問下大夫庾季才曰:“比日天道何如?”季才曰:“荷恩深厚,敢不盡言。
頃上台有變,公宜歸政天子,請老私門。
此則享期頤之壽,受旦奭之美,子孫常為藩屏。
不然,非複所知。
” 護沉吟久之,曰:“吾本志如此,但辭未獲免耳。
公既王官,可依朝例,無煩别參寡人也。
”自是疏之。
衛公直,帝之母弟,深昵于護,及沌口之敗,坐免官,由是怨護,勸帝誅之,冀代其位。
帝謀之宇文孝伯,孝伯與帝同日生,幼相同學。
及即位,欲引置左右,托言欲與孝伯講習孝經,故護弗之疑也。
孝伯亦勸誅護。
又中大夫宇文神舉、下大夫王軌皆與帝同心,欲共誅之。
計乃定。
帝每見護于禁中,常行家人禮。
太後賜護坐,帝立侍于旁,絕無忤意。
一日,護自同州還長安。
帝禦文安殿見之,引護入谒太後,蹙額謂之曰:“太後春秋高,頗好飲酒,雖屢進谏,未蒙垂納。
兄今入朝,願更啟請。
”因出懷中《酒诘》授之,曰:“願兄以此谏太後,太後必聽。
”護諾而入,見太後,如帝所戒,向前起居畢,曰:“願有聞于太後。
”執卷讀之。
讀未竟,帝猝起不意,以玉珽自後擊之。
護不及防,遂踣于地。
此亦天意使然,護惡已滿,一擊适破其腦,血湧如泉,頓時悶絕。
太後愕然,左右大駭。
帝令宦者何泉以禦刀斫之。
泉惶懼,斫不能傷。
衛公直匿戶内,躍出斬之。
神舉等候門外,聞内有變,急趨入,見護已死,皆額首稱賀,謂帝曰:“急收其一黨一。
”帝乃召宮伯張孫覽等,告以護已誅,令收其子弟家屬,又其一黨一侯龍恩等數人,于殿中殺之。
初,龍恩為護所親,護殺趙貴等皆與其謀。
其從弟儀同侯植謂龍恩曰:“主上春秋既富,安危系于數公,若多所誅戮,以自立威權,豈惟社稷有累一卵一之危,恐吾宗亦緣此而敗,兄安得知而不言?”龍恩不能從。
植又乘間言
兩國争之,勞師彌年。
彼若有智謀之将,棄崤東,圖汾北,我必失地。
今宜速于華谷、長秋二處築城,以杜其意。
脫其先我為之,後悔無及。
”乃畫地形以陳于護。
護謂使者曰:“韋公子孫雖多,數不滿百。
汾北築城,遣誰守之?”事遂不行。
光果以争宜一陽一不若圖汾北,遂于陣前遙謂孝寬曰:“宜一陽一小城,久勞争戰。
今既舍彼,欲于汾北取償,幸勿怪也。
” 孝寬曰:“宜一陽一,爾邦之要沖;汾北,我國之所棄。
我棄爾取,其償安在?君輔翼人主,位望隆重。
不撫循百姓,而極武窮兵,苟貪尋常之地,塗炭疲弊之民,竊為君不取也。
”光進圍定一陽一,築南汾城以一逼一之。
孝寬釋宜一陽一之圍,以救汾北。
光與戰,大破之,遂築十三城于西境。
馬上以鞭指畫而成。
拓地五百裡,而未嘗伐功。
齊公憲督諸将拒齊師,段韶、蘭陵王引兵襲破其軍,唯定一陽一一城猶為周守。
進而圍之,刺史楊敷固守不下。
韶屠其外城,内城将拔,而韶忽卧病,因謂蘭陵王曰:“此城三面重澗,皆無走路,唯慮東南一道耳。
賊必從此出,宜簡一精一兵專守之,此必成擒。
”蘭陵乃令壯士千餘人,伏于東南澗口。
城中糧盡,齊公憲來救,憚韶不敢進。
敷突圍夜走,伏兵起而擒之,盡俘其衆,遂取周汾州及姚襄城。
斛律光又與周師戰于宜一陽一,取周建安等四戍,捕擄千餘人而還。
護兵屢敗,歸朝後,與諸将稽首謝罪。
周主仍慰勞之,下诏:“大冢宰晉國公,親則懿昆,任當元輔,自今诏诰及百司文書,并不得稱公名。
”護大悅。
周主深知二兄之死,皆為護弑,常懼及禍,故即位以後,深自晦匿,事無巨細,皆令先斷。
後聞生殺黜陟,一無關預,于左右近習前,屢稱其忠不置。
護聞之大安,異志少息。
先是文帝為魏相立左右十二軍,總屬相府。
文帝殁,皆受晉公護處分。
凡所征發,非護命不行。
護第屯兵侍衛,盛于宮阙。
諸子僚屬皆貪殘恣橫,士民患之。
護常問下大夫庾季才曰:“比日天道何如?”季才曰:“荷恩深厚,敢不盡言。
頃上台有變,公宜歸政天子,請老私門。
此則享期頤之壽,受旦奭之美,子孫常為藩屏。
不然,非複所知。
” 護沉吟久之,曰:“吾本志如此,但辭未獲免耳。
公既王官,可依朝例,無煩别參寡人也。
”自是疏之。
衛公直,帝之母弟,深昵于護,及沌口之敗,坐免官,由是怨護,勸帝誅之,冀代其位。
帝謀之宇文孝伯,孝伯與帝同日生,幼相同學。
及即位,欲引置左右,托言欲與孝伯講習孝經,故護弗之疑也。
孝伯亦勸誅護。
又中大夫宇文神舉、下大夫王軌皆與帝同心,欲共誅之。
計乃定。
帝每見護于禁中,常行家人禮。
太後賜護坐,帝立侍于旁,絕無忤意。
一日,護自同州還長安。
帝禦文安殿見之,引護入谒太後,蹙額謂之曰:“太後春秋高,頗好飲酒,雖屢進谏,未蒙垂納。
兄今入朝,願更啟請。
”因出懷中《酒诘》授之,曰:“願兄以此谏太後,太後必聽。
”護諾而入,見太後,如帝所戒,向前起居畢,曰:“願有聞于太後。
”執卷讀之。
讀未竟,帝猝起不意,以玉珽自後擊之。
護不及防,遂踣于地。
此亦天意使然,護惡已滿,一擊适破其腦,血湧如泉,頓時悶絕。
太後愕然,左右大駭。
帝令宦者何泉以禦刀斫之。
泉惶懼,斫不能傷。
衛公直匿戶内,躍出斬之。
神舉等候門外,聞内有變,急趨入,見護已死,皆額首稱賀,謂帝曰:“急收其一黨一。
”帝乃召宮伯張孫覽等,告以護已誅,令收其子弟家屬,又其一黨一侯龍恩等數人,于殿中殺之。
初,龍恩為護所親,護殺趙貴等皆與其謀。
其從弟儀同侯植謂龍恩曰:“主上春秋既富,安危系于數公,若多所誅戮,以自立威權,豈惟社稷有累一卵一之危,恐吾宗亦緣此而敗,兄安得知而不言?”龍恩不能從。
植又乘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