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販揮刀殺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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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

     崔英傑在北京殺死城管的消息很快傳到了崔英傑的家鄉,他的親人得知崔英傑闖下大禍後像無頭蒼蠅無所适從,他的父親一次次來到北京,他覺得應該做些什麼卻又不知如何做才能保住兒子的命。

    經過媒體報道後,崔英傑的家裡收到來自各地陌生人的彙款,附言裡是些安慰的話。

    老家村民、小學中學、服役部隊、保安同事紛紛寫來求情信向法院證明崔英傑是個好人。

     在法院判決之前,對于崔英傑殺人一案大緻有兩種聲音:一是崔英傑該殺,二是崔英傑不該殺。

    而崔英傑在法庭上供述時說:“我根本不想殺他,造成傷害我忏悔,我願意承擔責任。

    ”法庭上說這些話時崔英傑硬朗的臉上流着眼淚。

     而自崔英傑得知自己揮刀奪去城管副隊長李志強的生命起,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随時而至的死刑判決。

     2006年12月12日,“小販殺城管”案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與崔英傑同時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窩藏罪被起訴、在他逃亡中提供幫助的4位朋友。

     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崔英傑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執法人員執行公務,并持刀行兇緻人死亡,情節惡劣,後果特别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辯方反對這一指控,為崔英傑提供法律援助的兩位律師認為,崔英傑的行為僅屬故意傷害緻人死亡。

    粗通法律的人都知道,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對崔英傑而言,兩者最直接的區别就是生與死。

     庭審中檢方當庭播放了事發現場的錄像資料,這被認為是本案中最為關鍵的證據。

    畫面顯示,十幾個執法人員圍繞在崔英傑周圍,崔英傑手裡緊握小刀本能地舞動,口氣卻軟弱:把車給我留下,其他你們拿走。

    城管的聲音在說,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争執的最後場面是崔英傑的手仍死抓住三輪車不放。

    “我哀求他們,什麼東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請把我的三輪車留下,因為那是我頭天剛剛借錢買的。

    ”崔英傑在庭審中形容當時心情。

     崔英傑的辯護律師夏霖和李勁松認為崔英傑故意殺人不成立。

    他們表示,犯罪的故意有兩個特點:一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二是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崔英傑與被害人李志強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崔英傑的行為是在挽救自己三輪車的同時,擔心自己人身可能受到強制,急于脫身時一次随便的揮刀。

    崔英傑逃到天津後,曾向朋友發短信詢問李志強的傷情,這一點可以證明崔英傑确實沒有預見到李志強死亡的後果,對李的死亡結果沒有主觀上的希望或放任态度。

     李志強的妻子旁聽了當天的庭審,當錄像顯示李志強倒在血泊中時,她哭倒在家人的懷裡。

    李志強去世後,留下了7歲的女兒,考慮到崔英傑的實際情況,她放棄了附帶民事賠償。

     在辯護過程中,崔英傑的律師夏霖當庭為崔英傑發表了聲情并茂的辯護,他在法庭上說:“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

    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

    但他始終善良淳樸,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

    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将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們的公民更幸福還是要使他們更困苦?我們作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這個社會更和諧還是要使它更慘烈?我們已經失去了李志強是否還要失去崔英傑?”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崔英傑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崔英傑死刑,緩期2年執行。

     整個宣判過程中,崔英傑情緒低落。

    他身着紅色囚服,腳上戴着鐐铐。

    進門後,他向旁聽席張望着,見到了自己的父母。

    與數月前相比,崔英傑瘦了一大圈。

    法庭裡不時傳來老人的抽泣聲。

     崔英傑低頭盯着地面,從頭到尾一言未發。

    當聽到“被告人崔英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時,崔英傑的身體稍微顫動了一下,臉上表情木然。

    當審判長最後念出“緩期2年執行”時,崔英傑的眼睛突然閉上了。

    在離開審判席時,他再次轉頭,深情地望向年邁的父母。

    整整10分鐘的宣判,崔英傑幾乎是閉着眼睛聽完的,仿佛他要在心底記住與他有關的每一個字。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在判決後的律師會見時,崔英傑對辯護律師李勁松表示,他有求死之心,他接受不了成為殺人犯的心理落差,因為将來待在監獄裡會“給家人丢臉,是家裡的負擔”。

    但律師勸崔英傑服從判決,因為這是一個公平的判決。

    最後,崔英傑委托會見律師帶給父母兩句話。

    他說:“第一,讓我大哥不要在北京幹了,趕快回家。

    第二,媽媽歲數這麼大了,以後不要再去挖煤了。

    ” 在親自聽了崔英傑的宣判後,崔英傑54歲的母親走出法院大門後泣不成聲。

    “我的兒子保住了命。

    但我知道,李志強也是一個兒子,也有家人。

    ”崔英傑的父親說:“我今年56歲了,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孩子還能不能回來。

    ”他們老兩口計劃去受害人李志強的墓前,替兒子道歉。

    他們還想向他的家人承諾,盡最大的誠意、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經濟條件,為受害人家長養老送終。

     崔英傑的父親最後托律師給崔英傑帶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要崔英傑感謝公正的法律,給他留了一條命。

    “這樣,你就有機會成為一個悔過的人,而不是作為一個殺人犯死去。

    我們希望你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承擔起你的責任,為我們父母,也為被害人。

    ” 判處死刑,但緩刑2年執行,這就意味着崔英傑可以不被立即執行死刑了,這是一個被各方普遍認可的結果。

    包括北京市城管局對崔英傑的判決結果,也表示“相信法律公正并尊重法院這一判決結果”。

     和諧社會,城管和小販最終需要什麼 小販崔英傑殺死城管李志強的案件終于有了一個受到大家認可的判決結果,作為普通公民,現在我們可以松下一口氣,抛開那些讓我們頭痛的法律和城管機制問題,來心平氣和地談談在未來的歲月裡小販和城管之間的關系,因為我們希望不要再出現如此極端的傷心場景。

     同情是一種高尚的情感。

    在中國當下,同情弱者是一種更加現實的情感。

    同情殺人者,是因為殺人者有時也會是弱勢人群,對弱勢者的同情讓我心如刀絞。

    但是,當弱勢人群變成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