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飛單”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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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務章和法人名章。

    陸鋒又讓人到南苑分理處假冒北京保利公司的人買來支票,僞造了轉賬支票,從工行南苑分理處劃出人民币999.5萬元,一部分入到中恒公司賬戶,另一部分入到北京市海澱區昆氏科技發展公司。

    這個昆氏公司是陸鋒朋友開的,1996年6月,陸鋒向朋友借來工商注冊手續,在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朝陽支行八裡莊分理處開立了基本賬戶,可以提取現金。

    陸鋒用這個賬戶進行轉款,支付存款單位的高息和中間人的好處費。

     這是法院認定的陸鋒“做錢”的第一筆。

    所謂“做錢”,就是利用高息拉存款戶,讓存款單位到指定的銀行開戶存款,等錢入賬後,再僞造存款戶的财務印章将錢從銀行劃出。

    法院認定這筆“做錢”造成損失人民币838.4萬元。

    此筆“做錢”涉及的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豐台支行南苑分理處主任李建忠、工作人員朱剛毅,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建忠、朱剛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允許、幫助他人使用本單位公款,其行為均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且系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

    ” “做錢”的關鍵是“做口子”。

    陸鋒、張重德想盡一切辦法開“口子”、找“口子”。

    本案中的另一犯罪人員陳傑,在1998年3月間,為能夠使用這夥人拉來的一家出版社一筆500萬元的存款,找到很早就認識的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西城區支行西直門分理處的工作人員甯學茹,将其拖下水。

    甯學茹接受了陳傑給予的1.6萬港币的好處費,利用職務的便利,向陳傑提供了印鑒卡的原件,緻使他們“騙劃出人民币499.6萬元,造成損失202.6萬元”。

     1999年4月,由張重德、成敬、莫小軍、陳傑合夥詐騙北京某團體組織1000萬元一案中,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豐台區支行四路通分理處的工作人員謝煥光接受陳傑的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向陳傑、張重德提供了該組織在銀行的預留印鑒卡。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煥光、甯學茹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分别構成受賄罪。

    ” 甩開“口子”,高科技“飛單”搞錢 但是,非法拆借的巨額資金仍不能滿足陸鋒企望中恒公司的事業向全國輻射的雄心,然而非法拆借的資金和貸款是有使用期限并且要支付高額利息的,對于急需資金的公司、來說,按期還貸和付息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陸鋒又開始謀求新的籌資方式,這時,一個老朋友成為陸鋒的新搭檔,直到一起走進監獄的高牆。

    他就是成敬。

     50歲的成敬是北京金世野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1982年因犯詐騙罪、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刑滿釋放後無所事事又沒正當職業,過着漂泊的日子,雖也曾幫人做一些生意,但自己并沒有什麼機遇和發展。

    後來注冊了北京金世野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也是賠多賺少,入不敷出。

    當20世紀90年代上半葉悄悄出現以高息攬存為幌子,用僞造的票據從銀行騙取存款單位資金的犯罪手段,并漸盛行,隻有初中文化的成敬卻有着超人的膽識,他認為這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陸鋒和成敬早在1986年的海南就認識,後來兩人先後回到北京。

    成敬與陸鋒共謀并共同實施了20起詐騙案。

    1997年10月至1999年10月的3年期間,涉及被詐騙的有北京市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北京市商業銀行以及天津、大連等地的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的10家分理處,有的分理處甚至連續被騙。

    不斷卷入犯罪的人員中,有銀行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公司人員和無業人員。

     1997年12月,成敬通過趙某拉來炎黃藝術館的500萬元存款,成敬陸鋒商量要“做”這筆錢。

    為有“口子”,陸鋒建議将錢存到某行分理處,但陸鋒打電話找熟人時,那人已經調走了。

    他們就讓炎黃藝術館的人把款存到與陸鋒認識的李建忠所在的工行北京市分行東城支行和平裡分理處。

    而此時,成敬已經通過趙某得到了炎黃藝術館的預留印鑒卡。

    他們将預留印鑒卡交給張重德,要他找人刻假章。

    為了能自己掌握造假章這個環節,成敬和陸鋒當晚就飛到香港,想買一台電腦刻章機回來。

    但到香港後,聽說那個機器不好用,結果兩人空手而歸。

     回來後,張重德拿來了一個章。

    陸鋒讓自己公司具有多年财務經驗的财務總監曹尊鋼檢驗一下,曹尊鋼折角比對了一下說:“不行,沒法用。

    ”陸鋒向張重德要預留印鑒卡再找人,張重德支支吾吾地說:“那刻章的被抓了,連章帶預留印鑒卡都被抄了。

    ”陸鋒沒有辦法,隻好另外找人,他們很快就找到據說可以刻假章的吳某。

    吳某笑話他們說:“現在這年頭哪還有刻章的,真土。

    隻要你有樣章,我能保證做出一模一樣的。

    ” 怎樣得到存款單位的财務印章和法人名單呢?再要預留印鑒卡是行不通了。

    陸鋒想了個辦法,要存款單位寫個承諾書,要求在承諾書上加蓋單位财務印章和法人的名章,為不讓存款單位懷疑,還要求加蓋存款單位的公章。

    承諾書很快拿到手,陸鋒交給吳某,約定晚上交貨。

    陸鋒和成敬心裡都很納悶,兩人在路上就開始猜吳某到底怎麼做章。

    曾經搞過印刷的成敬猜是照相制版,他說:“但那需要很長時間的,所以不可能。

    ”陸鋒說:“我分析是電腦刻章機。

    ”成敬說:“等晚上拿到章就知道了。

    ” 晚上,陸鋒和成敬來到約好的地點,見到吳某就問:“章在哪?”隻見吳用指甲掐着一張支票購買憑證賣着關子說:“章不給你,你先去買支票,買完支票再蓋章,蓋完就銷毀。

    ”陸鋒和成敬将信将疑地接了支票購買憑證,回到成敬的辦公室。

    按照财務制度規定,第一次購買支票要在銀行填寫支票購買憑證,以後需要持憑證購買支票。

     陸鋒不放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