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陵遺事》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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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會昌末年,武宗忽改禦名為火下火。
及宣宗以光王龍飛,于古文,光字實從灮焉。
噫,先兆之明若是耶!(《太平廣記》卷一百三十六〈唐武宗〉,注出《真陵十七史》。
) 按,今本《玉泉子》亦有此文。
◎唐宣宗在藩時,常從駕回,而誤墜馬,人不之覺。
比二更,方能興。
時天大雪,四顧悄無人聲。
上寒甚,會巡警者至,大驚。
上曰:“我光王也,不悟至此,方困且渴,若為我求水。
”警者即于旁近得水以進,遂委而去。
上良久起,舉瓯将飲,顧瓯中水,盡為芳醪矣。
上喜,獨自負,舉一瓯,已而體微暖有力,步歸藩邸。
後遂即帝位。
(《太平廣記》卷一百三十六〈唐宣宗〉,注出《真陵十七史》) 按,《廣卓異記》卷一〈水變為芳醪〉:“右按令狐澄《宣宗七十事》:上在藩時,從駕校獵上林,及暮還,誤堕馬,人不覺。
比二更方興。
時大雪,四顧無人聲。
上寒甚,巡警至,大驚。
上曰:我光王也,不悟至此,方困渴,若為求水。
巡者即于旁求水以進,遂委而去。
上力起舉瓯,将飲,瓯中水變為芳醪矣。
上獨喜自負,一舉盡瓯,已而體微暖有力,遂歸舊邸。
初年十歲,忽不豫,有神光滿身,而南面獨語,如對百僚。
鄭太後謂之心疾,乃白穆宗,往而視之,曰:此吾家英物,非心疾也。
”此“七十事”當為“十七事”之誤。
小注可能亦是《貞陵遺事》文字,穆宗贊宣宗英物,又見《杜陽雜編》卷下,詳于此。
又按,《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八會昌六年《考異》亦引《貞陵遺事》,即此事,然司馬光不取。
今本《玉泉子》亦有此文。
《南部新書》戊卷雲:“宣皇在藩時,常從駕堕馬,雪中寒甚,困且渴,求水于巡警者,曰:我光王也。
及以水進,舉杯悉變為芳醪。
”《绀珠集》、《類說》所引均系節文。
◎唐大中初,京師嘗淫雨涉月,将害粢盛。
分命禱告,百無一應。
宣宗一日在内殿,顧左右曰:“昔湯以六事自責,以身代犧牲。
雖甚旱,卒不為災。
我今萬姓主,遠慚湯德。
而災若是,兆人謂我何?”乃執爐,降階踐泥,焚香仰視,若自責者。
久之,禦服沾濕,感動左右。
旋踵而急雨止,翌日而凝陰開,比秋而大有年。
(《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二〈唐宣宗〉,注出《真陵十七史》。
)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
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上始命京兆尹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
宣宗以崔罕、郢并敗官,面召翰林學士韋澳授之,便令赴任。
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宅。
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
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缗卻進。
澳連書信兩上下考。
(《唐語林》卷一。
周勳初校證本130條,考其為《貞陵遺事》文。
) 按,《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十年《考異》曰:“《貞陵遺事》、《東觀奏記》皆曰:‘帝以崔罕、崔郢并敗官,面除澳京兆尹。
’按《大中制集》,澳代罕,郢代澳,雲罕郢并敗官,誤也。
” ◎優人祝漢貞者,累朝供奉,滑稽善伺人意,出口為七字語。
上有指顧,遽令摹詠,捷若夙構,尤為帝所喜。
上行幸,召漢貞前,抵掌笑談,頗言及外間事。
上正色曰:“我養汝輩,供戲樂耳。
敢幹預朝政耶?”遂疎之。
後其子犯贓,上命杖殺,而徙漢貞于邊。
(《唐語林》卷二。
周勳初校證本140條,考其為《貞陵遺事》文。
) 按,《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十一年亦叙此事,參見《考異》。
◎宣宗微疾,召醫工梁新對脈(原注:禁中以悅}為對脈)。
數日,自陳求官,不與,但每月别給錢三百缗。
(《唐語林》卷二。
周勳初校證本143條,考其為《大中遺事》文。
原注文字系令狐澄所注。
) 按:《绀珠集》、《類說》節錄。
涵芬樓本《說郛》卷七《佩楚軒客談》亦雲:“唐宮中以悅}為對脈。
” ◎宣宗嗜書。
嘗構一殿,每退朝,必獨坐内觀書,或至夜中燭灺委積。
禁中謂上為“老儒生”。
(《唐語林》卷二。
周勳初校證本244條,考其為《大中遺事》文。
) 按,《绀珠集》節錄。
◎宣宗即位于太極殿。
時宰臣李德裕行冊禮,及退,上宮侍曰:“适行近我者非太尉耶?此人每顧我
及宣宗以光王龍飛,于古文,光字實從灮焉。
噫,先兆之明若是耶!(《太平廣記》卷一百三十六〈唐武宗〉,注出《真陵十七史》。
) 按,今本《玉泉子》亦有此文。
◎唐宣宗在藩時,常從駕回,而誤墜馬,人不之覺。
比二更,方能興。
時天大雪,四顧悄無人聲。
上寒甚,會巡警者至,大驚。
上曰:“我光王也,不悟至此,方困且渴,若為我求水。
”警者即于旁近得水以進,遂委而去。
上良久起,舉瓯将飲,顧瓯中水,盡為芳醪矣。
上喜,獨自負,舉一瓯,已而體微暖有力,步歸藩邸。
後遂即帝位。
(《太平廣記》卷一百三十六〈唐宣宗〉,注出《真陵十七史》) 按,《廣卓異記》卷一〈水變為芳醪〉:“右按令狐澄《宣宗七十事》:上在藩時,從駕校獵上林,及暮還,誤堕馬,人不覺。
比二更方興。
時大雪,四顧無人聲。
上寒甚,巡警至,大驚。
上曰:我光王也,不悟至此,方困渴,若為求水。
巡者即于旁求水以進,遂委而去。
上力起舉瓯,将飲,瓯中水變為芳醪矣。
上獨喜自負,一舉盡瓯,已而體微暖有力,遂歸舊邸。
初年十歲,忽不豫,有神光滿身,而南面獨語,如對百僚。
鄭太後謂之心疾,乃白穆宗,往而視之,曰:此吾家英物,非心疾也。
”此“七十事”當為“十七事”之誤。
小注可能亦是《貞陵遺事》文字,穆宗贊宣宗英物,又見《杜陽雜編》卷下,詳于此。
又按,《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八會昌六年《考異》亦引《貞陵遺事》,即此事,然司馬光不取。
今本《玉泉子》亦有此文。
《南部新書》戊卷雲:“宣皇在藩時,常從駕堕馬,雪中寒甚,困且渴,求水于巡警者,曰:我光王也。
及以水進,舉杯悉變為芳醪。
”《绀珠集》、《類說》所引均系節文。
◎唐大中初,京師嘗淫雨涉月,将害粢盛。
分命禱告,百無一應。
宣宗一日在内殿,顧左右曰:“昔湯以六事自責,以身代犧牲。
雖甚旱,卒不為災。
我今萬姓主,遠慚湯德。
而災若是,兆人謂我何?”乃執爐,降階踐泥,焚香仰視,若自責者。
久之,禦服沾濕,感動左右。
旋踵而急雨止,翌日而凝陰開,比秋而大有年。
(《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二〈唐宣宗〉,注出《真陵十七史》。
)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
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上始命京兆尹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
宣宗以崔罕、郢并敗官,面召翰林學士韋澳授之,便令赴任。
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宅。
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
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缗卻進。
澳連書信兩上下考。
(《唐語林》卷一。
周勳初校證本130條,考其為《貞陵遺事》文。
) 按,《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十年《考異》曰:“《貞陵遺事》、《東觀奏記》皆曰:‘帝以崔罕、崔郢并敗官,面除澳京兆尹。
’按《大中制集》,澳代罕,郢代澳,雲罕郢并敗官,誤也。
” ◎優人祝漢貞者,累朝供奉,滑稽善伺人意,出口為七字語。
上有指顧,遽令摹詠,捷若夙構,尤為帝所喜。
上行幸,召漢貞前,抵掌笑談,頗言及外間事。
上正色曰:“我養汝輩,供戲樂耳。
敢幹預朝政耶?”遂疎之。
後其子犯贓,上命杖殺,而徙漢貞于邊。
(《唐語林》卷二。
周勳初校證本140條,考其為《貞陵遺事》文。
) 按,《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十一年亦叙此事,參見《考異》。
◎宣宗微疾,召醫工梁新對脈(原注:禁中以悅}為對脈)。
數日,自陳求官,不與,但每月别給錢三百缗。
(《唐語林》卷二。
周勳初校證本143條,考其為《大中遺事》文。
原注文字系令狐澄所注。
) 按:《绀珠集》、《類說》節錄。
涵芬樓本《說郛》卷七《佩楚軒客談》亦雲:“唐宮中以悅}為對脈。
” ◎宣宗嗜書。
嘗構一殿,每退朝,必獨坐内觀書,或至夜中燭灺委積。
禁中謂上為“老儒生”。
(《唐語林》卷二。
周勳初校證本244條,考其為《大中遺事》文。
) 按,《绀珠集》節錄。
◎宣宗即位于太極殿。
時宰臣李德裕行冊禮,及退,上宮侍曰:“适行近我者非太尉耶?此人每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