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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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洙字弘道,吳興武康人。
祖父沈休稚,梁餘杭縣令。
父沈山卿,梁國子博士、中散大夫。
沈洙少時文雅大方,不與人濫行交遊。
治《三禮》、《春秋左氏傳》。
一精一通典籍,博聞強記,于《五經》章句、諸子史書,有問必能作答。
初仕為梁湘東王國左常侍,轉中軍宣城王限内參軍,闆授為仁威臨賀王記室參軍,遷尚書祠部郎中,時年約二十歲出頭。
大同年間(535~546),學者多涉覽文史,不好為章句之學,而沈洙獨能于深刻思研經典之理,吳郡朱異、會稽賀琛對他十分嘉許。
及至朱異、賀琛于士林館講述制義與旨義,每每讓沈洙為都講。
侯景之亂發,沈洙逃到臨安,當時世祖也在此地,親自前往學習受業。
及至高祖入朝輔政,除為國子博士,與沈文阿同掌儀禮。
高祖受禅,加沈洙為員外散騎常侍,曆任揚州别駕從事史、大匠卿。
有司上奏說前甯遠将軍、建康縣令沈孝軌門生陳三兒上書稱其老主人之靈柩在周,少主人奉命出使關内,因此想迎取靈柩,很久了卻未返回。
本月的晦日就滿兩周年了,主人之弟與子女現在此者,是該到月末就除去靈位,内外親改換吉服,還是等主人回來将禮數補全?以此事咨詢左丞江德藻,德藻議:“王衛軍說,‘長期停喪不葬,隻有主人不變服,其餘親眷各自終其月數而除服。
’這大抵是引《禮記》之文來論在家中有特殊原因而未得入葬者。
孝軌既已到了異國,盡避已有迎喪之名,然而還期沒有定準,諸弟如果因此不除服,長久地斷了婚姻之事,這于人情或許有些不妥。
中原淪陷以後,理應有舊例可援,應咨問沈常侍加以詳議。
”沈洙議曰:“禮有對正禮之變通,也有從宜的。
《禮·小記》雲‘長時間未能入葬者,隻有主喪之人不除服,其餘以麻終月數後除喪服就夠了。
’注雲‘其餘謂傍親’。
照鄭玄所解,衆子都應不除服,王衛軍所引,大抵是禮之正制。
然而吳魏東關之役,魏國既已喪失了一屍一首和靈柩,無法按期下葬,當時之議認為禮中無終身服喪之說,所以下制讓大家除服。
西晉末葉遭動亂之禍,有的死于虜庭,無法迎取回來殓葬,所以東晉重申此制。
李胤的祖父,王華的父親,均生死不測,其子孫皆按時釋去喪服,這些都屬于對禮制的合理變通。
孝軌盡避借奉命出使之機想迎取靈柩,然而戎狄之國難與為親,還期無法确定。
我認為應依東關舊例,凡靈柩在他國者,均應釋服除喪,拆去靈位,給以附祭,如靈柩得以迎還,另行改葬之禮。
自從天下大亂,元帝梁氏被傾覆以來,衆人流散于國外,以緻禮節不能正常履行,像沈孝軌之輩,想來不是一個二個,豈可将喪期無限制地拖下去而永不除去喪服,朝廷自應對此加以限定,以大義來決民恩情,訪求博聞之人,按禮制來折衷處理。
”德藻依從沈洙之議,奏可。
世祖即位,遷通直散騎常侍,侍讀東宮。
不久兼任尚書左丞,領揚州大中正,遷光祿卿,侍讀如故。
廢帝繼位,複為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
遷戎昭将軍、輕車衡一陽一王長史,行府國事,兼帶琅邪、彭城二郡
祖父沈休稚,梁餘杭縣令。
父沈山卿,梁國子博士、中散大夫。
沈洙少時文雅大方,不與人濫行交遊。
治《三禮》、《春秋左氏傳》。
一精一通典籍,博聞強記,于《五經》章句、諸子史書,有問必能作答。
初仕為梁湘東王國左常侍,轉中軍宣城王限内參軍,闆授為仁威臨賀王記室參軍,遷
大同年間(535~546),學者多涉覽文史,不好為章句之學,而沈洙獨能于深刻思研經典之理,吳郡朱異、會稽賀琛對他十分嘉許。
及至朱異、賀琛于士林館講述制義與旨義,每每讓沈洙為都講。
侯景之亂發,沈洙逃到臨安,當時世祖也在此地,親自前往學習受業。
及至高祖入朝輔政,除為國子博士,與沈文阿同掌儀禮。
高祖受禅,加沈洙為員外散騎常侍,曆任揚州别駕從事史、大匠卿。
有司上奏說前甯遠将軍、建康縣令沈孝軌門生陳三兒上書稱其老主人之靈柩在周,少主人奉命出使關内,因此想迎取靈柩,很久了卻未返回。
本月的晦日就滿兩周年了,主人之弟與子女現在此者,是該到月末就除去靈位,内外親改換吉服,還是等主人回來将禮數補全?以此事咨詢左丞江德藻,德藻議:“王衛軍說,‘長期停喪不葬,隻有主人不變服,其餘親眷各自終其月數而除服。
’這大抵是引《禮記》之文來論在家中有特殊原因而未得入葬者。
孝軌既已到了異國,盡避已有迎喪之名,然而還期沒有定準,諸弟如果因此不除服,長久地斷了婚姻之事,這于人情或許有些不妥。
中原淪陷以後,理應有舊例可援,應咨問沈常侍加以詳議。
”沈洙議曰:“禮有對正禮之變通,也有從宜的。
《禮·小記》雲‘長時間未能入葬者,隻有主喪之人不除服,其餘以麻終月數後除喪服就夠了。
’注雲‘其餘謂傍親’。
照鄭玄所解,衆子都應不除服,王衛軍所引,大抵是禮之正制。
然而吳魏東關之役,魏國既已喪失了一屍一首和靈柩,無法按期下葬,當時之議認為禮中無終身服喪之說,所以下制讓大家除服。
西晉末葉遭動亂之禍,有的死于虜庭,無法迎取回來殓葬,所以東晉重申此制。
李胤的祖父,王華的父親,均生死不測,其子孫皆按時釋去喪服,這些都屬于對禮制的合理變通。
孝軌盡避借奉命出使之機想迎取靈柩,然而戎狄之國難與為親,還期無法确定。
我認為應依東關舊例,凡靈柩在他國者,均應釋服除喪,拆去靈位,給以附祭,如靈柩得以迎還,另行改葬之禮。
自從天下大亂,元帝梁氏被傾覆以來,衆人流散于國外,以緻禮節不能正常履行,像沈孝軌之輩,想來不是一個二個,豈可将喪期無限制地拖下去而永不除去喪服,朝廷自應對此加以限定,以大義來決民恩情,訪求博聞之人,按禮制來折衷處理。
”德藻依從沈洙之議,奏可。
世祖即位,遷通直散騎常侍,侍讀東宮。
不久兼任尚書左丞,領揚州大中正,遷光祿卿,侍讀如故。
廢帝繼位,複為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
遷戎昭将軍、輕車衡一陽一王長史,行府國事,兼帶琅邪、彭城二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