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武文世王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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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傳》。
乃遣傅及侍禦史就國案驗,收治諸相連及者。
廷尉請征彪治罪。
于是依漢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鴻胪持節賜彪玺書切責之,使自圖焉。
彪乃自殺。
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
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谒者,坐知情無輔導之義,皆伏誅。
國除為淮南郡。
正元元年诏曰:"放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
夫含垢藏疾,親親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為常山真定王。
"景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戶。
剛殇公子勤,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谷城殇公子乘,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郿戴公子整,奉從叔父郎中紹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
二十三年薨。
無子。
黃初二年追進爵,谥曰戴公。
以彭城王據子範奉整後。
三年,封平氏侯。
四年,徙封成武。
太和三年,進爵為公。
青龍三年薨。
谥曰悼公。
無後。
四年,诏以範弟東安鄉公闡為郿公,奉整後。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八百戶。
靈殇公子京,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樊安公均,奉叔父薊恭公彬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
二十四年薨。
子抗嗣。
黃初二年,追進公爵,谥曰安公。
三年,徙封抗薊公。
四年,徙封屯留公。
景初元年薨,谥曰定公。
子谌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戶。
廣宗殇公子棘,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東平靈王徽,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曆城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三年,為廬江王。
四年,徙封壽張王。
五年,改封壽張縣。
太和六年,改封東平。
青龍二年,徽使官屬撾壽張縣吏,為有司所奏。
诏削縣一,戶五百。
其年複所削縣。
正始三年薨。
子翕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戶。
樂陵王茂,建安二十二年封萬歲亭侯。
二十三年,改封平輿侯。
黃初三年,進爵,徙封乘氏公。
七年,徙封中丘。
茂性慠佷,少無寵于太祖。
及文帝世,又獨不王。
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為王。
诏曰:"昔象之為虐至甚,而大舜猶侯之有庳。
近漢氏淮南、阜陵,皆為亂臣逆子,而猶或及身而複國,或至于而錫土。
有虞建之于上古,漢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叙親親之厚義也。
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長不務善道。
先帝以為古之立諸候也,皆命賢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獨不王茂。
太皇太後數以為言,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将來。
君子與其進,不保其往也。
今封茂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後下流之念。
"六年,改封曲陽王。
正始三年,東平靈王薨,茂稱嗌痛,不肯發哀,居處出入自若。
有司奏除國土,诏削縣一,戶五百。
五年,徙封樂陵,诏以茂租奉少,諸子多,複所削戶,又增戶七百。
嘉平、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戶。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後生明帝,李貴人生贊哀王協,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東武陽懷王鑒,仇昭儀生東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禮,蘇姬生邯鄲懷王邕,張姬生清河悼王貢,宋姬生廣平哀王俨。
贊哀王協,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經殇公。
青龍二年,更追改号谥。
三年,子殇王尋嗣。
景初三年,增戶五百,并前三千戶。
正始九年薨。
無子、國除。
北海悼王蕤,黃初七年,明帝即位,立為陽平縣王。
太和六年,改封北海。
青龍元年薨。
二年,以琅邪王子贊奉蕤後,封昌鄉公。
景初二年,立為饒安王。
正始七年,徙封文安。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五百戶。
東武陽懷王鑒,黃初六年立。
其年薨。
青龍三年賜谥。
無子,國除。
東海定王霖,黃初三年立為河東王。
六年,改封館陶縣。
明帝即位,以先帝遺意,愛寵霖異幹諸國。
而霖性粗暴,閨門之内,婢妾之間,多所殘害。
太和六年,改封東海。
嘉平元年薨。
子啟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六千二百戶。
高貴鄉公髦,霖之子也,入繼大宗。
元城哀王禮,黃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為國。
三年,改為京兆王。
六年改封元城王。
太和三年薨。
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禮後。
六年,改封梁王。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五百戶。
邯鄲懷王邕,黃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為國。
三年,進為淮南王。
四年,改封陳。
六年,改封邯鄲。
太和三年薨。
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溫嗣邕後。
六年,改封魯陽。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四百戶。
清河悼王貢,黃初三年封。
四年薨。
無子。
國除。
廣平哀王俨,黃初三年封。
四年薨。
無于。
國除。
評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位号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思乖,《常棣》之義廢。
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
乃遣傅及侍禦史就國案驗,收治諸相連及者。
廷尉請征彪治罪。
于是依漢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鴻胪持節賜彪玺書切責之,使自圖焉。
彪乃自殺。
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
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谒者,坐知情無輔導之義,皆伏誅。
國除為淮南郡。
正元元年诏曰:"放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
夫含垢藏疾,親親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為常山真定王。
"景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戶。
剛殇公子勤,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谷城殇公子乘,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郿戴公子整,奉從叔父郎中紹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
二十三年薨。
無子。
黃初二年追進爵,谥曰戴公。
以彭城王據子範奉整後。
三年,封平氏侯。
四年,徙封成武。
太和三年,進爵為公。
青龍三年薨。
谥曰悼公。
無後。
四年,诏以範弟東安鄉公闡為郿公,奉整後。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八百戶。
靈殇公子京,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樊安公均,奉叔父薊恭公彬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
二十四年薨。
子抗嗣。
黃初二年,追進公爵,谥曰安公。
三年,徙封抗薊公。
四年,徙封屯留公。
景初元年薨,谥曰定公。
子谌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戶。
廣宗殇公子棘,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
無後。
東平靈王徽,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曆城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三年,為廬江王。
四年,徙封壽張王。
五年,改封壽張縣。
太和六年,改封東平。
青龍二年,徽使官屬撾壽張縣吏,為有司所奏。
诏削縣一,戶五百。
其年複所削縣。
正始三年薨。
子翕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戶。
樂陵王茂,建安二十二年封萬歲亭侯。
二十三年,改封平輿侯。
黃初三年,進爵,徙封乘氏公。
七年,徙封中丘。
茂性慠佷,少無寵于太祖。
及文帝世,又獨不王。
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為王。
诏曰:"昔象之為虐至甚,而大舜猶侯之有庳。
近漢氏淮南、阜陵,皆為亂臣逆子,而猶或及身而複國,或至于而錫土。
有虞建之于上古,漢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叙親親之厚義也。
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長不務善道。
先帝以為古之立諸候也,皆命賢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獨不王茂。
太皇太後數以為言,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将來。
君子與其進,不保其往也。
今封茂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後下流之念。
"六年,改封曲陽王。
正始三年,東平靈王薨,茂稱嗌痛,不肯發哀,居處出入自若。
有司奏除國土,诏削縣一,戶五百。
五年,徙封樂陵,诏以茂租奉少,諸子多,複所削戶,又增戶七百。
嘉平、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戶。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後生明帝,李貴人生贊哀王協,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東武陽懷王鑒,仇昭儀生東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禮,蘇姬生邯鄲懷王邕,張姬生清河悼王貢,宋姬生廣平哀王俨。
贊哀王協,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經殇公。
青龍二年,更追改号谥。
三年,子殇王尋嗣。
景初三年,增戶五百,并前三千戶。
正始九年薨。
無子、國除。
北海悼王蕤,黃初七年,明帝即位,立為陽平縣王。
太和六年,改封北海。
青龍元年薨。
二年,以琅邪王子贊奉蕤後,封昌鄉公。
景初二年,立為饒安王。
正始七年,徙封文安。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五百戶。
東武陽懷王鑒,黃初六年立。
其年薨。
青龍三年賜谥。
無子,國除。
東海定王霖,黃初三年立為河東王。
六年,改封館陶縣。
明帝即位,以先帝遺意,愛寵霖異幹諸國。
而霖性粗暴,閨門之内,婢妾之間,多所殘害。
太和六年,改封東海。
嘉平元年薨。
子啟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六千二百戶。
高貴鄉公髦,霖之子也,入繼大宗。
元城哀王禮,黃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為國。
三年,改為京兆王。
六年改封元城王。
太和三年薨。
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禮後。
六年,改封梁王。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五百戶。
邯鄲懷王邕,黃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為國。
三年,進為淮南王。
四年,改封陳。
六年,改封邯鄲。
太和三年薨。
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溫嗣邕後。
六年,改封魯陽。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四百戶。
清河悼王貢,黃初三年封。
四年薨。
無子。
國除。
廣平哀王俨,黃初三年封。
四年薨。
無于。
國除。
評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位号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思乖,《常棣》之義廢。
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