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後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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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稱"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古先哲王,莫不明後妃之制,順天地之德,故二妃嫔妫,虞道克隆,任、姒配姬,周室用熙,廢興存亡,恒此之由。
春秋說雲天子十二女,諸侯九女,考之情理,不易之典也。
而末世奢縱,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曠,感動和氣,惟色是崇,不本淑懿,故風教陵遲而大綱毀泯,豈不惜哉!嗚呼,有國有家者,其可以永鑒矣! 漢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後,帝母曰皇太後,帝妃曰皇後,其餘内官十有四等。
魏因漢法,母後之号,皆如舊制,自夫人以下,世有增損。
太祖建國,始命王後,其下五等:有夫人,有昭儀,有□□,有容華,有美人。
文帝增貴嫔、淑媛、修容、順成、良人。
明帝增淑妃、昭華、修儀;除順成官。
太和中始複命夫人,登其位于淑妃之上。
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貴嫔、夫人,位次皇後,爵無所視;淑妃位視相國,爵比諸侯王;淑媛位視禦史大夫,爵比縣公;昭儀比縣侯;昭華比鄉侯;修容比亭侯;修儀比關内侯;□□視中二千石;容華視真二千石;美人視比二千石;良人視千石。
武宣卞皇後,琅邪開陽人,文帝母也。
本倡家,[一]年二十,太祖于谯納後為妾。
後随太祖至洛。
及董卓為亂,太祖微服東出避難。
袁術傳太祖兇問,時太祖左右至洛者皆欲歸,後止之曰:"曹君吉兇未可知,今日還家,明日若在,何面目複相見也?正使禍至,共死何苦!" 遂從後言。
太祖聞而善之。
建安初,丁夫人廢,遂以後為繼室。
諸子無母者,太祖皆令後養之。
[二]文帝為太子,左右長禦賀後曰:"将軍拜太子,天下莫不歡喜,後當傾府藏賞賜。
" 後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為嗣,我但當以免無教導之過為幸耳,亦何為當重賜遺乎!" 長禦還,具以語太祖。
太祖悅曰:"怒不變容,喜不失節,故是最為難。
" 注[一]魏書曰:後以漢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齊郡白亭,有黃氣滿室移日。
父敬侯怪之,以問蔔者王旦,旦曰:"此吉祥也。
" 注[二]魏略曰: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劉夫人生子修及清河長公主。
劉早終,丁養子修。
子修亡于穰,丁常言:"将我兒殺之,都不複念!"遂哭泣無節。
太祖忿之,遣歸家,欲其意折。
後太祖就見之,夫人方織,外人傳雲"公至",夫人踞機如故。
太祖到,撫其背曰:"顧我共載歸乎!"夫人不顧,又不應。
太祖卻行,立于戶外,複雲:"得無尚可邪!"遂不應,太祖曰:"真訣矣。
"遂與絕,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
初,丁夫人既為嫡,加有子修,丁視後母子不足。
後為繼室,不念舊惡,因太祖出行,常四時使人饋遺,又私迎之,延以正坐而己下之,迎來送去,有如昔日。
丁謝曰:"廢放之人,夫人何能常爾邪!"其後丁亡,後請太祖殡葬,許之,乃葬許城南。
後太祖病困,自慮不起,歎曰:"我前後行意,于心未曾有所負也。
假令死而有靈,子修若問"我母所在",我将何辭以答!"魏書曰:後性約儉,不尚華麗,無文繡珠玉,器皆黑漆。
太祖常得名珰數具,命後自選一具,後取其中者,太祖問其故,對曰: "取其上者為貪,取其下者為僞,故取其中者。
" 二十四年,拜為王後,策曰:"夫人卞氏,撫養諸子,有母儀之德。
今進位王後,太子諸侯陪位,髃卿上壽,減國内死罪一等。
"二十五年,太祖崩,文帝即王位,尊後曰王太後,及踐阼,尊後曰皇太後,稱永壽宮。
[一]明帝即位,尊太後曰太皇太後。
注[一]魏書曰:後以國用不足,滅損禦食,諸金銀器物皆去之。
東阿王植,太後少子,最愛之。
後植犯法,為有司所奏,文帝令太後弟子奉車都尉蘭持公卿議白太後,太後曰:"不意此兒所作如是,汝還語帝,不可以我故壞國法。
"及自見帝,不以為言。
臣松之案:文帝夢磨錢,欲使文滅而更愈明,以問周宣。
宣答曰:"此陛下家事,雖意欲爾,而太後不聽。
" 則太後用意,不得如此書所言也。
魏書又曰:太後每随軍征行,見高年白首,辄住車呼問,賜與絹帛,對之涕泣曰:"恨父母不及我時也。
"太後每見外親,不假以顔色,常言"居處當務節儉,不當望賞賜,念自佚也。
外舍當怪吾遇之太薄,吾自有常度故也。
吾事武帝四五十年,行儉日久,不能自變為奢,有犯科禁者,吾且能加罪一等耳,莫望錢米恩貸也。
"帝為太後弟秉起第,第成,太後幸第請諸家外親,設下廚,無異膳。
太後左右,菜食粟飯,無魚肉。
其儉如此。
黃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後父母,尚書陳群奏曰:"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當永為後式。
案典籍之文,無婦人分
古先哲王,莫不明後妃之制,順天地之德,故二妃嫔妫,虞道克隆,任、姒配姬,周室用熙,廢興存亡,恒此之由。
春秋說雲天子十二女,諸侯九女,考之情理,不易之典也。
而末世奢縱,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曠,感動和氣,惟色是崇,不本淑懿,故風教陵遲而大綱毀泯,豈不惜哉!嗚呼,有國有家者,其可以永鑒矣! 漢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後,帝母曰皇太後,帝妃曰皇後,其餘内官十有四等。
魏因漢法,母後之号,皆如舊制,自夫人以下,世有增損。
太祖建國,始命王後,其下五等:有夫人,有昭儀,有□□,有容華,有美人。
文帝增貴嫔、淑媛、修容、順成、良人。
明帝增淑妃、昭華、修儀;除順成官。
太和中始複命夫人,登其位于淑妃之上。
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貴嫔、夫人,位次皇後,爵無所視;淑妃位視相國,爵比諸侯王;淑媛位視禦史大夫,爵比縣公;昭儀比縣侯;昭華比鄉侯;修容比亭侯;修儀比關内侯;□□視中二千石;容華視真二千石;美人視比二千石;良人視千石。
武宣卞皇後,琅邪開陽人,文帝母也。
本倡家,[一]年二十,太祖于谯納後為妾。
後随太祖至洛。
及董卓為亂,太祖微服東出避難。
袁術傳太祖兇問,時太祖左右至洛者皆欲歸,後止之曰:"曹君吉兇未可知,今日還家,明日若在,何面目複相見也?正使禍至,共死何苦!" 遂從後言。
太祖聞而善之。
建安初,丁夫人廢,遂以後為繼室。
諸子無母者,太祖皆令後養之。
[二]文帝為太子,左右長禦賀後曰:"将軍拜太子,天下莫不歡喜,後當傾府藏賞賜。
" 後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為嗣,我但當以免無教導之過為幸耳,亦何為當重賜遺乎!" 長禦還,具以語太祖。
太祖悅曰:"怒不變容,喜不失節,故是最為難。
" 注[一]魏書曰:後以漢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齊郡白亭,有黃氣滿室移日。
父敬侯怪之,以問蔔者王旦,旦曰:"此吉祥也。
" 注[二]魏略曰: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劉夫人生子修及清河長公主。
劉早終,丁養子修。
子修亡于穰,丁常言:"将我兒殺之,都不複念!"遂哭泣無節。
太祖忿之,遣歸家,欲其意折。
後太祖就見之,夫人方織,外人傳雲"公至",夫人踞機如故。
太祖到,撫其背曰:"顧我共載歸乎!"夫人不顧,又不應。
太祖卻行,立于戶外,複雲:"得無尚可邪!"遂不應,太祖曰:"真訣矣。
"遂與絕,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
初,丁夫人既為嫡,加有子修,丁視後母子不足。
後為繼室,不念舊惡,因太祖出行,常四時使人饋遺,又私迎之,延以正坐而己下之,迎來送去,有如昔日。
丁謝曰:"廢放之人,夫人何能常爾邪!"其後丁亡,後請太祖殡葬,許之,乃葬許城南。
後太祖病困,自慮不起,歎曰:"我前後行意,于心未曾有所負也。
假令死而有靈,子修若問"我母所在",我将何辭以答!"魏書曰:後性約儉,不尚華麗,無文繡珠玉,器皆黑漆。
太祖常得名珰數具,命後自選一具,後取其中者,太祖問其故,對曰: "取其上者為貪,取其下者為僞,故取其中者。
" 二十四年,拜為王後,策曰:"夫人卞氏,撫養諸子,有母儀之德。
今進位王後,太子諸侯陪位,髃卿上壽,減國内死罪一等。
"二十五年,太祖崩,文帝即王位,尊後曰王太後,及踐阼,尊後曰皇太後,稱永壽宮。
[一]明帝即位,尊太後曰太皇太後。
注[一]魏書曰:後以國用不足,滅損禦食,諸金銀器物皆去之。
東阿王植,太後少子,最愛之。
後植犯法,為有司所奏,文帝令太後弟子奉車都尉蘭持公卿議白太後,太後曰:"不意此兒所作如是,汝還語帝,不可以我故壞國法。
"及自見帝,不以為言。
臣松之案:文帝夢磨錢,欲使文滅而更愈明,以問周宣。
宣答曰:"此陛下家事,雖意欲爾,而太後不聽。
" 則太後用意,不得如此書所言也。
魏書又曰:太後每随軍征行,見高年白首,辄住車呼問,賜與絹帛,對之涕泣曰:"恨父母不及我時也。
"太後每見外親,不假以顔色,常言"居處當務節儉,不當望賞賜,念自佚也。
外舍當怪吾遇之太薄,吾自有常度故也。
吾事武帝四五十年,行儉日久,不能自變為奢,有犯科禁者,吾且能加罪一等耳,莫望錢米恩貸也。
"帝為太後弟秉起第,第成,太後幸第請諸家外親,設下廚,無異膳。
太後左右,菜食粟飯,無魚肉。
其儉如此。
黃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後父母,尚書陳群奏曰:"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當永為後式。
案典籍之文,無婦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