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五十一 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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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理解并使用它,如果抄寫一本後還給我們,我就把口訣傳授給你。
”甑生竟然學到了那法術,成了世間的一個術士。
狐狸當初與甑生約好,不能給别人看,如果違犯了約定,一定會不得好死。
天寶後期,唐玄宗堅持要那本書,甑生不給,竟因此而被殺死。
王璿 唐宋州刺史王璿,少時儀貌甚美,為牝狐所媚。
家人或有見者,豐姿端麗。
雖童幼遇之者,必斂容緻敬。
自稱新婦,祗對皆有理。
由是人樂見之。
每至端午及佳節,悉有贈儀相送,雲:“新婦上某郎某娘續命。
”衆人笑之,然所得甚衆。
後璿職高,狐乃不至。
蓋某祿重,不能為怪。
(出《廣異記》) 唐代宋州刺史叫王璿,少年時儀表外貌很美,被一隻雌狐狸迷住了。
家人中有看見那狐狸的,容貌端莊秀美,即使是仆人和小孩遇到她,她也會嚴肅地表示尊敬。
她自稱是新娘子,言談舉止都合乎規矩,因此家人都喜歡見到她。
每當到了端午節以及其他佳節,都有禮品贈送給家人,并說:“新娘子給某個郎君某個娘子奉上禮品。
”大家都覺得她說的話很好笑,可是得到的東西卻很多。
後來王璿的職務高升了,狐狸就不來了。
可能是一個人地位高了,就不能迷惑他了。
李黁 東平尉李黁初得官,自東京之任。
夜投故城,店中有故人賣胡餅為業。
其妻姓鄭有美色,李目而悅之,因宿其舍。
留連數日,乃以十五千轉索胡婦。
既到東平,寵遇甚至。
性婉約,多媚黠風流;女工之事,罔不心了;于音聲特究其妙。
在東平三歲,有子一人。
其後李充租綱入京,與鄭同還。
至故城,大會鄉裡飲宴,累十餘日。
李催發數四,鄭固稱疾不起,李亦憐而從之。
又十餘日,不獲已,事理須去。
行至郭門,忽言腹痛,下馬便走,勢疾如風。
李與其仆數人極騁,追不能及,便入故城,轉入易水村,足力少息。
李不能舍,(“轉入易水村足力少息李不能舍”十三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複逐之。
垂及,因入小穴,極聲呼之,寂無所應,戀結凄怆,言發淚下。
會日暮,村人為草塞穴口,還店止宿。
及明,又往呼之,無所見,乃以火熏。
久之,村人為掘深數丈,見牝狐死穴中,衣服脫卸如蛻,(“服脫卸如蛻”五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腳上著錦襪。
李歎息良久,方埋之。
歸店,取獵犬噬其子,子略不(“犬噬其子子略不”七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驚怕。
便将入都,寄親人家養之。
輸納畢,複還東京,婚于蕭氏。
蕭氏(“東京婚于肖氏肖氏”八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常呼李為野狐婿,李初無以答。
一日晚,李與蕭攜手(“一日晚李與肖攜手”八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與歸本房狎戲,複言其事。
忽聞堂前有人聲,李問:“阿誰夜來?”答曰:“(聲李問阿誰夜來答曰”九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君豈不識鄭四娘耶?”李素所鐘念,聞其(“聞其”二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言,遽欣然躍起。
(“欣然躍起”四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問:(“問”上原有“然舊狀”三字,據許本、黃本删。
)“鬼乎?人乎?”答雲:“身即鬼也。
”欲(“欲”字原空缺。
據許本、黃本補。
)近之而不能,四娘(“不能四娘”四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因謂李:“人神道殊,賢夫人何至數相謾罵?且所生之子,遠寄人家,其人皆言狐生,不給衣食,豈不念乎?宜早為撫育,(“為撫育”三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九泉無恨也。
若夫人雲雲相侮,又小兒不收,必将為君之患。
”言畢不見。
蕭遂不複敢說其事。
唐天寶末,子年十餘,甚無恙。
(出《廣異記》) 東平縣縣尉李黁剛得到官職,就從東京出發去上任,夜裡來到故城住宿。
客店裡有個熟人靠賣燒餅維持生活,他的妻子鄭氏長得很美,李黁看見便喜歡上她,就住到他家裡,一連住了好幾天,并用十五千錢買下賣胡餅的妻子。
到了東平縣後,對她寵愛備至。
她性情溫和可愛,長得美并且又聰明又風流,女工的事,她沒有不懂的,對音樂特别懂得它的妙處。
在東平縣住了三年,生了一個兒子。
那以後李黁因擔任賦稅運輸工作要進京去,就和鄭氏一起回去。
到了故城,遍請故鄉的親朋好友赴宴,呆了十多天,李黁多次催促啟程,鄭氏固執地稱病不起身,李黁也因愛她而聽她的話。
又過了十多天,不得已,有事要辦必須啟程,走到外城的大門時,鄭氏忽然說肚子疼,下了馬就跑,速度快得象風一樣。
李黁和幾個仆人極力騎馬追趕,也沒追上。
就跟着(鄭氏)進到故城,轉個彎進入易水村,鄭氏跑得稍慢,李黁還不舍棄,又追下去,快追上時,鄭氏進入一個小洞裡,大聲呼喚她,靜靜地也不回答。
李黁戀戀不舍,凄慘悲傷,一邊說一邊流淚。
這時天黑了,村裡人用草塞住洞,他們回客店住宿。
等到天亮,又去洞口呼喚她,什麼也沒聽見。
于是用火熏,熏了很久,村裡人又幫他挖洞,挖了幾丈深,隻見一隻雌狐狸死在洞裡,衣服脫了下來象蟬蛻一樣。
腳上還穿着錦絲襪子。
李黁長時間地歎氣,才埋了狐狸。
回到店裡,找來獵犬咬她生的孩子,孩子并不害怕。
就帶着孩子進京去,寄養在親
”甑生竟然學到了那法術,成了世間的一個術士。
狐狸當初與甑生約好,不能給别人看,如果違犯了約定,一定會不得好死。
天寶後期,唐玄宗堅持要那本書,甑生不給,竟因此而被殺死。
王璿 唐宋州刺史王璿,少時儀貌甚美,為牝狐所媚。
家人或有見者,豐姿端麗。
雖童幼遇之者,必斂容緻敬。
自稱新婦,祗對皆有理。
由是人樂見之。
每至端午及佳節,悉有贈儀相送,雲:“新婦上某郎某娘續命。
”衆人笑之,然所得甚衆。
後璿職高,狐乃不至。
蓋某祿重,不能為怪。
(出《廣異記》) 唐代宋州刺史叫王璿,少年時儀表外貌很美,被一隻雌狐狸迷住了。
家人中有看見那狐狸的,容貌端莊秀美,即使是仆人和小孩遇到她,她也會嚴肅地表示尊敬。
她自稱是新娘子,言談舉止都合乎規矩,因此家人都喜歡見到她。
每當到了端午節以及其他佳節,都有禮品贈送給家人,并說:“新娘子給某個郎君某個娘子奉上禮品。
”大家都覺得她說的話很好笑,可是得到的東西卻很多。
後來王璿的職務高升了,狐狸就不來了。
可能是一個人地位高了,就不能迷惑他了。
李黁 東平尉李黁初得官,自東京之任。
夜投故城,店中有故人賣胡餅為業。
其妻姓鄭有美色,李目而悅之,因宿其舍。
留連數日,乃以十五千轉索胡婦。
既到東平,寵遇甚至。
性婉約,多媚黠風流;女工之事,罔不心了;于音聲特究其妙。
在東平三歲,有子一人。
其後李充租綱入京,與鄭同還。
至故城,大會鄉裡飲宴,累十餘日。
李催發數四,鄭固稱疾不起,李亦憐而從之。
又十餘日,不獲已,事理須去。
行至郭門,忽言腹痛,下馬便走,勢疾如風。
李與其仆數人極騁,追不能及,便入故城,轉入易水村,足力少息。
李不能舍,(“轉入易水村足力少息李不能舍”十三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複逐之。
垂及,因入小穴,極聲呼之,寂無所應,戀結凄怆,言發淚下。
會日暮,村人為草塞穴口,還店止宿。
及明,又往呼之,無所見,乃以火熏。
久之,村人為掘深數丈,見牝狐死穴中,衣服脫卸如蛻,(“服脫卸如蛻”五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腳上著錦襪。
李歎息良久,方埋之。
歸店,取獵犬噬其子,子略不(“犬噬其子子略不”七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驚怕。
便将入都,寄親人家養之。
輸納畢,複還東京,婚于蕭氏。
蕭氏(“東京婚于肖氏肖氏”八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常呼李為野狐婿,李初無以答。
一日晚,李與蕭攜手(“一日晚李與肖攜手”八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與歸本房狎戲,複言其事。
忽聞堂前有人聲,李問:“阿誰夜來?”答曰:“(聲李問阿誰夜來答曰”九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君豈不識鄭四娘耶?”李素所鐘念,聞其(“聞其”二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言,遽欣然躍起。
(“欣然躍起”四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問:(“問”上原有“然舊狀”三字,據許本、黃本删。
)“鬼乎?人乎?”答雲:“身即鬼也。
”欲(“欲”字原空缺。
據許本、黃本補。
)近之而不能,四娘(“不能四娘”四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因謂李:“人神道殊,賢夫人何至數相謾罵?且所生之子,遠寄人家,其人皆言狐生,不給衣食,豈不念乎?宜早為撫育,(“為撫育”三字原空缺,據許本、黃本補。
)九泉無恨也。
若夫人雲雲相侮,又小兒不收,必将為君之患。
”言畢不見。
蕭遂不複敢說其事。
唐天寶末,子年十餘,甚無恙。
(出《廣異記》) 東平縣縣尉李黁剛得到官職,就從東京出發去上任,夜裡來到故城住宿。
客店裡有個熟人靠賣燒餅維持生活,他的妻子鄭氏長得很美,李黁看見便喜歡上她,就住到他家裡,一連住了好幾天,并用十五千錢買下賣胡餅的妻子。
到了東平縣後,對她寵愛備至。
她性情溫和可愛,長得美并且又聰明又風流,女工的事,她沒有不懂的,對音樂特别懂得它的妙處。
在東平縣住了三年,生了一個兒子。
那以後李黁因擔任賦稅運輸工作要進京去,就和鄭氏一起回去。
到了故城,遍請故鄉的親朋好友赴宴,呆了十多天,李黁多次催促啟程,鄭氏固執地稱病不起身,李黁也因愛她而聽她的話。
又過了十多天,不得已,有事要辦必須啟程,走到外城的大門時,鄭氏忽然說肚子疼,下了馬就跑,速度快得象風一樣。
李黁和幾個仆人極力騎馬追趕,也沒追上。
就跟着(鄭氏)進到故城,轉個彎進入易水村,鄭氏跑得稍慢,李黁還不舍棄,又追下去,快追上時,鄭氏進入一個小洞裡,大聲呼喚她,靜靜地也不回答。
李黁戀戀不舍,凄慘悲傷,一邊說一邊流淚。
這時天黑了,村裡人用草塞住洞,他們回客店住宿。
等到天亮,又去洞口呼喚她,什麼也沒聽見。
于是用火熏,熏了很久,村裡人又幫他挖洞,挖了幾丈深,隻見一隻雌狐狸死在洞裡,衣服脫了下來象蟬蛻一樣。
腳上還穿着錦絲襪子。
李黁長時間地歎氣,才埋了狐狸。
回到店裡,找來獵犬咬她生的孩子,孩子并不害怕。
就帶着孩子進京去,寄養在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