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四十九 狐三

關燈
自稱崔參軍的狐狸也不敢來了。

    他罵道:“丈母娘果然負約了!早知這樣,我哪能說!現在我隻好走喽!”五天之後,韋氏臨窗而坐,忽然聞到院子裡臭不可耐,還有一股旋風從空中降下。

    原來是自稱姓崔的狐狸。

    他的衣服破損,流血淋漓。

    他對韋氏說:“你的夫人真不仁義,字寫得太明顯,被天府知道了這件事,把我打得差點死了。

    從今以後長期流竄沙碛之間,不能再來了。

    ”韋氏大聲喝斥道:“窮老怪,為什麼還不快滾?還敢在這逗留?”狐狸說:“難道你就不記得我那些錢物的好處?我偷用了天府的錢而犯罪,現在沒錢還,才受此殘害。

    你為什麼這麼無情呢?”韋氏被他的話感動了,多次向他緻謝。

    他徘徊了一陣,又變成一股旋風離去了。

     林景玄 唐林景玄者,京兆人。

    僑居雁門,以騎射畋獵為己任。

    郡守悅其能,因募為衙門将。

    嘗與其徒十數輩馳健馬,執弓矢兵杖,臂隼牽犬,俱騁于田野間,得麋鹿狐兔甚多。

    由是郡守縱其所往,不使親吏事。

    嘗一日畋于郡城之高崗。

    忽起一兔榛莽中。

    景玄鞭馬逐之。

    僅十裡餘,兔匿一墓穴。

    景玄下馬,即命二卒守穴傍,自解鞍而憩。

    忽聞墓中有語者曰:“吾命土也,克土者木。

    日次于乙,辰居卯。

    二木俱王,吾其死乎?”已而咨嗟者久之。

    又曰:“有自東而來者,我将不免。

    ”景玄聞其語,且異之。

    因視穴中,見一翁,衣素衣,髯白而長,手執一軸書,前有死鳥鵲甚多。

    景玄即問之。

    其人驚曰:“果然禍我者且至矣。

    ”即诟罵,景玄默而計之曰:“此穴甚小,而翁居其中,豈非鬼乎?不然,是盜而匿此。

    ”即毀其穴。

    翁遂化為老狐,帖然俯地。

    景玄因射之而斃。

    視其所執之書,點畫甚異,似梵書而非梵字,用素缣為幅,僅數十尺。

    景玄焚之。

    (出《宣室志》) 唐朝時有個叫林景玄的,是京兆人,僑居在雁門。

    他以騎馬射箭四處打獵為生。

    郡守賞識他的本領,就招募他為衙門将。

    他曾經和他的十幾個同伴騎着健馬,帶着弓箭兵器,臂上托着鷹,手裡牽着狗,一起馳騁于田野之間,獵獲了很多麋鹿狐兔什麼的。

    從此,郡守讓他願去哪裡就去哪裡,不用辦公。

    有一天,他在郡城的高崗上打獵,忽然從草叢中蹦起一隻兔子。

    他打馬就追。

    僅追了十來裡地,兔子藏進一個墓穴裡。

    林景玄下了馬,讓兩個兵卒守在墓旁,自己解下馬鞍休息。

    忽聽到墓穴裡有人講話:“我是土命,克土的是木。

    時在于乙,辰居卯,二木一起來,我要死了嗎?”然後就感歎了好久。

    又說:“有從東邊來的,我就沒法避免。

    ”林景玄聽到這些話,覺得奇怪,就往墓穴裡看。

    他看到一個老頭。

    這老頭穿着白衣服,胡子白而且長,手裡拿着一軸書。

    他面前有不少死鳥鵲。

    林景玄就問他是誰。

    老頭吃驚地說:“果然害我的人到了!”于是他就謾罵。

    林景玄心裡默默地想道:“這個洞穴特别小,而老頭住在裡邊,難道是鬼嗎?不然,他就是偷了東西以後藏在這裡。

    ”于是他把墓穴毀了。

    老頭變成一隻老狐狸,一動不動地趴在地上。

    林景玄就把狐狸射死。

    看看那軸書,點畫非常怪,象經書又不是梵文,用白色絹做成書頁,僅有幾十尺長。

    林景玄把它燒了。

     謝混之 唐開元中,東光縣令謝混之,以嚴酷強暴為政,河南著稱。

    混之嘗大獵于縣東,殺狐狼甚衆。

    其年冬,有二人詣台,訟混之殺其父兄,兼他贓物狼籍。

    中書令張九齡令禦史張曉往按之,兼鎖系告事者同往。

    曉素與混之相善,先蹑其狀,令自料理。

    混之遍問裡正,皆雲:“不識有此人。

    ”混之以為詐。

    已各依狀明其妄以待辨。

    曉将至滄州,先牒系混之于獄。

    混之令吏人鋪設使院,候曉。

    有裡正從寺門前過,門外金剛有木室扁護甚固。

    聞金剛下有人語聲。

    其肩以鎖,非人所入。

    裡正因逼前聽之。

    聞其祝雲:“縣令無狀,殺我父兄。

    今我二弟詣台訴冤,使人将至,願大神庇廕,令得理。

    ”有頃,見孝子從隙中出。

    裡正意其非人,前行尋之。

    其人見裡正,惶懼入寺,至廁後失所在。

    歸以告混之。

    混之驚愕久之。

    乃曰:“吾春首大殺狐狼,得無是邪?”及曉至,引訟者出,縣人不之識。

    訟者言詞忿争,理無所屈。

    混之未知其故。

    有識者勸令求獵犬。

    獵犬至,見訟者,直前搏逐。

    徑跳上屋,化為二狐而去。

    (出《廣異記》) 唐朝開元年間,東光縣縣令謝混之,以嚴酷強暴的手段治理政事,在河南是有名的。

    謝混之曾經在縣東大規模地打獵,打死許多狐狸和狼什麼的。

    那年冬天,有兩個人到禦史台告發謝混之殺死他們的父兄以及非法侵吞他人财物等罪行。

    中書令張九齡讓禦史張曉前去考察辦理。

    兩個告狀的人被綁起來一起前往。

    張曉平素與謝混之要好。

    他事先将狀子的情況透露給謝混之,讓謝混之有所準備。

    謝混之問遍縣裡所有的裡正,裡正們都說不認識這兩個告狀的人。

    謝混之以為裡正們騙他,已經分别按照狀子提到的罪狀指明它的虛妄不實等待辯解。

    張曉将到滄州,先發公文逮捕謝混之下獄。

    謝混之讓吏人代替自己打點使院等候張曉。

    有一個裡正從寺門前路過。

    門外的金剛,有木室關護得非常牢固。

    裡正聽到金剛底下有人說話的聲音。

    那門已經上鎖,顯然不是人進去了。

    裡正于是就近前去聽。

    聽到裡邊有人禱告說:“縣令不象話,殺死我的父兄,現在我的兩個弟弟到禦史台去訴冤,使者馬上就要到了,希望大神保佑,讓他們打赢這場官司。

    ”過了一會兒,有一個孝子從空隙中出來。

    裡正知道他不是人,就往前走去找他。

    那人見了裡正,慌慌張張地進了寺院。

    裡正追到廁所那人便不見了。

    裡正回來告訴了謝混之。

    謝混之驚愕了半天。

    他說:“我春天時大量捕殺狐狸和狼,莫非是因為這事?”等到張曉到了,把告狀的領出來,縣裡人都不認識他們。

    兩個告狀的強烈地争辯,并不理屈。

    謝混之不知是怎麼回事。

    有個有學問的人勸縣令弄一條獵狗來。

    獵狗弄來以後,獵狗一見到兩個告狀的人,就直撲上去。

    那兩個人一下子跳到房上去,變成兩隻狐狸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