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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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秀銮,廣東人;周邦正,福建人。

    均居竹塹,為一方之孟。

    當是時,竹塹開墾漸入番境,東南一帶,群山起伏,草莽林菁,雖設隘數處以防番害,而力寡難周,番每出而擾之。

    番之強者為錢、朱、夏三族;錢居中興莊,朱居北埔,夏居社寮坑,大小三十餘社,有衆二百數十人,憑其險阻,以掠近郊。

    急則竄入山,官不能讨。

    道光六年,始設石碎侖隘,頗足恃;然僅守一隅,墾戶猶未艾也。

    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業以南莊墾務既啟其端,而東南山地未拓,谕秀銮、邦正為之。

    遂集閩粵之人,各募資本一萬二千六百圓,治農畝。

    設隘寮,名曰金廣福。

     初,圓山仔、金山面、大崎、雙坑、茄苳、湖南寮、鹽水港、石碎侖等各設隘,為塹城之蔽。

    至是悉舉而委之。

    别給千金,以充開辦。

    而兩人遂糾其子弟,白樹圮林入北埔,相地勢,置隘四十,配丁二百,部署佃人,以墾北埔、南埔、番婆坑、四寮坪、陰影窩等,凡二十有五社。

    鋤耰并進,數年之間,啟田數千甲,時與番鬥。

    十七年冬十月,大撈社番集其類,大舉來襲,戰于麻布樹排。

    佃農不敵,殪者四十餘人。

    秀銮在北埔聞警,率壯丁馳援,始擊退之。

    已又戰于番婆坑、中興莊等處,大小十數回。

    二人志不稍屈,日夜籌防,所部亦一心助戰。

    番不得逞。

    久之,淡水同知詳請鎮道題奏,頒給金廣福鐵印,與以開疆重大之權,歲加給費四百圓。

    統率隘勇數百,拓地撫番,權在守備以上。

    金廣福既任其事,益募股召佃,橫截内面,以墾月眉之野,以制大崎、水仙侖、雙坑、崎林、水尾溝一帶,腹背并進,而壓臨之。

    于是芎蕉諸番不敢抗,竄于遠山,保其殘喘。

    而草山、順興、南坑、火瀝、柑子崎、寶鬥仁等地,皆為金廣福有矣。

    田工既竣,且拓且耕,至者數千人,分建村落,歲入谷數萬石,以配股主。

    二人亦巨富。

    秀銮遂居北埔,子孫蕃衍。

    唯邦正之後稍淩替爾。

     連橫曰:新竹為北台沃壤,王世傑既墾之矣。

    而沿山一帶,草萊未啟,番害靡甯,地利之興,猶有待也。

    姜、周二子,協力一心,前茅後勁,以張大版圖,其功偉矣。

    顧吾聞之西人;每以拓殖公司并人土地,而浚其利。

    若英之經營印度,荷之侵略爪哇,則其策也。

    金廣福受開疆重大之權,以攘除蠻族,而肇造田功。

    比之西人,何可多讓?孰謂我台人而無堅毅遠大之志也哉! 許尚、楊良斌列傳 鳳山處郡治之南,俗浮民骛,号稱難治。

    道光四年夏五月,打鼓山鳴,竹生華,七月逢閏,愚氓以為亂兆,訛言四起;草澤不逞之徒,遂出劫掠。

    署鳳山知縣劉功傑銳意捕盜,盡置于法。

    群盜聚語,共推許尚為首。

    尚廣安莊人,販槟榔。

    為鄉保告發,懼捕走匿,而群盜适謀起事。

    十月朔,尚與所善楊良斌、蔡雙弼、張阿來、高烏紫、王曾等密議,期以十一日襲下淡水縣丞衙門,次攻鳳治;然苦無資,乃劫富戶。

    一時合屬騷動。

    知府方傳穟聞盜,饬縣嚴捕。

    尚适在莊人劉黃中之家。

    黃中聞官令,勸勿出。

    功傑捕不得,焚其居。

    迹至黃中家,嚴刑以逞,遂以尚獻,械送于郡。

    傳穟親訊,得其狀,言于鎮道曰:『許尚雖禽,其黨尚在。

    今事破,必速亂;鳳治無城,不足守。

    而劉令新任,參将又懦,宜早增兵防堵。

    且台每有變,南北互應;今須兩路并重,方為萬全』。

    從之。

    密饬嘉、彰、淡各守吏戒嚴。

    未幾而楊良斌起矣。

     良斌亦鳳邑人。

    以尚被獲,衆将散,告之曰:『今散則力弱,合則勢強。

    鳳治雖有兵,攻之易破。

    吾願為先驅』。

    皆曰:『可』。

    乃入菠蘿山,造刀仗旗幟,使屯番潘老通向其舅潘巴能借炮,蔔日誓衆,分為二。

    良斌自為元帥,以林溪為軍師,王曾為都督,領紅旗隊;李川、鄭榮春為正、副先鋒,領烏旗隊。

    餘各為股首,分募徒卒。

    約以二十四夜襲埤頭。

    埤頭,鳳山新治也,舊治在興隆裡,林爽文之役被毀,乃移此。

    郡吏慮其易失,以同知杜紹祁、縣丞丁嘉植、都司翁朝龍率兵二百守之。

    良斌既約期舉兵,又遣徐紅柑自台邑、沈古老自嘉義,各舉應。

    别命吳賜入郡,偵舉動。

    二十一日,林溪至埤頭,市五色綢制旗。

    溪故縣役,城吏所謀莫不知。

    歸家,使人肩綢入山,己将飯而後行。

    母诘之,具以告。

    母懼誅自首,遂獲溪下獄。

    良斌聞,不待衆集,二十二夜,率數百人,分西此兩路而往。

    途次,破苦棟門汛,殺汛兵,斬竹圍入。

    城中戒備。

    紹祁、功傑偕守縣署,朝龍、嘉植守義倉。

    良斌攻之,朝龍迎擊。

    而别隊已斬縣署木栅,為鄉勇擊退。

    翌日,朝龍移守火藥局,文武随至。

    住民恐,各走避。

    無賴從而掠奪,一城鼎沸。

    塘兵被殺,文報不通。

    二十三日夜半,郡中始聞警,文武會議。

    檄城守左營及安平水師駐守,署總兵趙裕福率中營遊擊楊傑督師往,傳穟從,斬許尚而行。

    郡中亦訛言亂事,人心震駭。

    紳士韓高揚、黃化鯉入見傳穟,請方略。

    傳穟曰;『鳳治距郡城百裡,朝發夕至。

    今賊氛惡,雖退必進。

    郡城為全台根本,君等其協力守之』。

    乃修築城垣,以兩日夜而竣。

    各街皆設栅自衛。

    别以精兵三百,環城巡視。

    又檄安平副将,以水師六百駐西城外之老古石街。

    或請嚴局城門,傳穟不可,曰:『南路難民避亂至者,日數百人。

    若城門一閉,則北路以為郡城被困,将乘勢而起』。

    二十四日,鎮兵南下,明日傳穟以兵勇四百繼之,次阿公店,為鳳治通府要途,留所部二百駐防,使訓導謝代埙率之。

    二十六日,至埤頭。

    撤功傑,以紹祁任知縣。

    裕福亦以朝龍為南路營參将。

    傳穟督民夫補竹圍、拓深溝,嚴守備;通饬各莊緝捕。

    而縣役多與事,紹祁悉赦之,故無患。

     初,良斌退駐菠蘿山,樹旗糾衆,勢複振。

    裕福至鳳,以衆多地險,未敢遽伐。

    既而兵勇續至,各莊亦受約束;嘉義會黨越山南下,為官軍所扼,不得至;吳賜至郡,被殺;新授台灣鎮總兵蔡萬齡至,人心稍定。

    良斌知事敗,不可為,遂散其黨,各歸去。

    官軍至,破之。

    王曾、李川、蔡雙弼等皆被捕,斬于軍前。

    良斌自駕小舟入海,至彰化,為知縣李振青所獲,解郡戮之。

    南路平。

    奏入,下旨嘉赉,自鎮道以下皆從優議叙。

    明年,乃建鳳山縣城于舊治。

     姚、徐列傳 姚瑩字石甫,安徽桐城人,世以文名;瑩亦好學,工文章。

    嘉慶十三年,登進士,出宰福建。

    嗣任台灣縣。

    道光元年,署噶瑪蘭廳通判。

    蘭為初辟之地,瑩多方規畫,興利除弊,民稱其善;已而丁艱,為郡中,知府方傳穟延為幕客。

    時議開埔裡社,瑩條陳八事。

    巡撫孫爾準見而難之,事遂寝。

    服阕,升同知,擢台灣兵備道。

    台灣士習敦古,而文風未盛;瑩整剔海東書院規約,時與諸生相讨論,考核名實,以是士氣丕振。

    十九年,英艦犯廣東、窺閩浙,台亦戒嚴。

    瑩與總兵達洪阿籌戰守,士民亦悉心禦侮,先後獲英兵一百六十八名,英人遂不得逞。

    及江甯約成,英領事璞鼎查讦台灣鎮道妄殺遭難兵民,而江蘇主欵者及福建失守文武,忌台灣功,互相構陷。

    欽差大臣耆英據以入告。

    将逮京訊問,兵民洶洶罷市,瑩與達洪阿殷勤慰谕,終褫職去。

     初,瑩在台灣,以班兵驕惰,當繩以法,着班兵議。

    而總督趙慎轸亦以台營惡習,幾有魏博牙兵之勢,下詢其事。

    瑩複之曰:『自古治兵與治民異。

    蓋兵者兇器,其人大率粗魯橫暴。

    馭之之道,惟在簡嚴。

    簡者,不為苛細,責大端而已。

    嚴者,非為刻酷,信賞罰而已。

    夫虎豹犀象雖甚威猛,然而世有豢畜之者,馭得其道也;馬牛犬豕雖甚馴服,仆夫童子可操鞭棰而驅之,壯夫鹵莽,或受角蹄之傷且死者,馭之不得其道也。

    市井無賴,三五群毆,其勢洶洶,婦人孺子心膽欲碎,老儒學究向判曲直,反受诟谇而歸,搖手氣憤、痛罵其無良而已。

    道旁之人袖手竊議長短,紛紛未已,一武夫健卒奮怒叱之,二者哄然而散。

    台營情勢亦若是而已矣。

    台灣一鎮,水陸十三營,弁兵一萬四千有奇,天下重鎮也。

    兵皆調自内地督撫提鎮協水陸五十八營,漳泉兵數為多。

    上遊各營兵弱,向皆無事。

    興化一營稍黠,多不法。

    其最難治者,漳泉之兵也;人素勇健而俗好鬥,自為百姓已然。

    水提金門兩标尤甚。

    昔人懼其桀骛,散處而犬牙之,立意深遠。

    然如械鬥、娼賭、私載禁物,皆所不免,甚而不受本管官钤束,不聽地方官逮理。

    蓋康、雍之間尤甚。

    幹、嘉以後,屢經嚴治,乃稍戢。

    此兵刑二律所以台地獨重也,豈惟今日哉?重法如迅雷霹靂,不可常施;常施則人側足不安。

    故曰一張一弛,文武之道。

    然小者可弛,而大者不可弛。

    小者狎妓、聚賭、私載禁物,欺虐平民之類是也。

    若械鬥傷人且死,且不受本管官钤束,不服地方官逮理,則紀綱所系,必不可宥。

    此輕重之别也。

    故治兵者不可不知簡嚴之道。

    不辨輕重者不可以簡,不簡者不可以嚴,不嚴者不可以用威。

    威不足則繼之以恩,恩不足則守之以信。

    自古名将之得士力者皆由此。

    今之用兵者,既不知簡,又不能嚴。

    有罪而不誅,則無威;将不習校,校不習兵,勞苦之不恤;而朘削之是求;則無恩;當罰者免,當賞者吝,則無信。

    此所以令之不從,而禁之不止也。

    夫兵之可慮而難治者,叛與變爾。

    魏博之牙兵皆魏博人也,故敢屢殺逐其大将而不受代。

    若台兵則皆分檄自内地,建甯、延平諸郡與漳泉不相能也,興化與漳泉鄰郡亦不相能也,漳與泉複不相能也;是其在營常有彼此顧忌之心,必不敢與将為難明矣。

    況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行者有加饷;居者有眷米,朝廷豢養之恩甚至。

    設有變,父母妻子先為戮矣。

    台地大半漳泉,兵民素有相仇之勢,故百餘年來,有叛民而無叛兵。

    乃治兵者每畏之而不敢治,則将之儒也。

    且漳泉之人,其氣易動而不耐久。

    一夫倡而千百和,初不知何故;及稍知之,非有所大不願,則已懈。

    更作其氣勢以臨之,則鼠伏而兔脫矣。

    漳泉之兵既治,則他可高枕而卧矣。

    請以近事征之:嘉慶二十四年七月,安平兵鬥,死者數入。

    将裨理論之,不止;情懇之,不息。

    鎮将怒,整隊将往誅之。

    衆兵聞聲而散,竟執數人,分别奏誅,無敢動者。

    二十五年正月,郡兵群博于市。

    瑩為台灣令,經過弗避,呵之皆走。

    一兵誣縣役掠錢相争,瑩命之跪而鞫之。

    衆以為将責此兵,一時群呼,持械而出者數十人,欲奪去。

    縣役将與鬥,瑩止之。

    下輿,手以鐵索絷此兵。

    告曰:『汝敢拒捕皆死』。

    衆愕然,不敦犯。

    乃牽之至鎮署,衆大懼求免,不許。

    卒責黜十數人,而禁其博。

    自是所過,兵皆畏避。

    又是年九月,興化、雲霄二營兵鬥,将謀夜摧殺。

    諸将倉卒戒嚴。

    瑩亦夜出,周視各營。

    衆兵百十為群,見瑩過皆脆。

    谕之曰:『吾知鬥非汝意,特恐為人所劫,故自防爾。

    毋釋伏,毋妄出。

    出則曲在汝,彼乘虛入矣』。

    衆大喜曰:『縣主愛我』。

    至他營,亦如之。

    竟夜寂然,天明罷散。

    音鎮軍切責諸将,衆乒乃懼,皆叩頭流血。

    察最狡桀者每營數人,貫耳以徇,諸軍肅然。

    此三事其始洶洶幾不可測,卒皆畏服不敢動。

    可見台灣之兵猶可為也。

    及再至台,則紛紛以兵橫為言者,或慮有變。

    诘其事,大率如聚賭、違禁之類。

    将裨懦弱畏事,營縣又不和,是以議者紛紛張大其詞,而非事實。

    夫聚兵一萬四千餘人之衆,遠涉重洋風濤之險,又有三年更換之煩。

    舊者未去,新者又至。

    此其勢與長年本士者固殊,而營将能以恩、威、信待兵者百不得一。

    時方無事,終日嬉遊,悍健之氣無所洩,欲其無嚣叫紛争,少違犯禁令之事,不可得也。

    而巽懦無識者,既不能治,徒相告以驚怪,是可喟矣』。

    居無何,署督劉鴻翔以台人之籲,白其冤。

    旋起用,分發四川,調兩淮,整饬鹽務。

    鹹豐元年,升胡北鹽法道,嗣任廣西接察使,均有名。

    着石甫文集、東溟文集、東槎紀略,皆刊行。

    自瑩去後,越三年,而徐宗幹任台灣道。

     徐宗幹,字樹人,江蘇南通州人。

    以進土出宰曲阜,洊升至汀漳龍道。

    道光二十七年,任台灣道。

    時姚瑩方去,凡所規畫,多繼成之。

    宗幹為治,循名核實,而振興文教,尤汲汲以育才為務。

    台灣遭英人窺擾之後,士民蓄憤,自立鄉約,禁不與貿易。

    宗幹亦着防夷之論。

    論曰:『夷狄之患,自古而然。

    議者以許和示弱,為非國計。

    要在令其畏我之威,喜我之賂。

    鸱嗚狼踞,不足喜怒。

    惟宏之以大度,制之以遠算,勝之以深權,此今日撫夷之大概也。

    然所慮者,喜我之賂,而不畏我之威,久則無賂可喜矣。

    此時情形,閩省與他省不同。

    閩省已準其設口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