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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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三
王世傑列傳
吳鳳列傳
施、楊、吳、張列傳
林、胡、張、郭列傳
台東拓殖列傳
吳福生、黃教列傳
林爽文列傳
孫景燧列傳
福康安列傳
楊廷理列傳
鄭其仁、李安善列傳
陳周全、高夔列傳
王世傑列傳
新竹固土番之地,勢控北鄙,文物典章,燦然美備。
迹其發揚,可以媲嘉義而抗彰化。
然當二百數十年之前,猶是荒昧之域也;鹿豕所遊,猿猴所宅。
我先民入而啟之,剪除其荊棘,驅其猿猴鹿豕,以長育子姓,至于今是賴。
初,永曆三十有六年春,北番亂,新港、竹塹等社應之。
延平郡王克塽命左協理陳绛帥師讨,諸番皆竄。
時有王世傑者,運饷有功。
師旋,許其開墾,而竹塹乃為我族處矣。
世傑泉州同安人,來台為賈。
既得墾田之令,集泉人百數十人至,斬茅為屋,先墾竹塹社地,就番田而耕之,引水以溉,歲乃大稔。
其地即今縣治之東門大街以至暗仔街也。
已又墾西門大街至外棘腳,治田數百甲。
來者日衆。
縣治一帶,皆為鋤耰所及矣。
世傑以力田起家,又與番約互市,歲饋牛酒。
竹番自創後,力微衆寡,不敢抗,而墾務乃日進。
康熙五十餘年,始墾海濱之地:曰大小南勢,曰上下羊寮,曰虎仔山,曰油車港,曰南莊,凡二十有四社,為田數千甲,歲入谷數萬石。
既又墾迤南之地:曰樹林頭,曰後湖莊,曰八卦厝,曰南雅,曰金門厝,曰姜寮,曰北莊,凡十有三社。
俨然一方之雄矣。
當是時,新竹尚未設治,諸羅政令僅及半線。
大肚、吞霄諸處,山川奧郁,水土苦惡。
南崁、淡水,窮年陰霧,罕晴霁。
鄭氏以投罪人。
康熙四十有九年,始設淡水防兵,及期生還,歲不能三之一,巡哨未有至者。
而世傑獨苦心孤詣,蒙苫蓋,暴霜露,胼手胝足,與佃農共甘苦。
故來者日衆,而富巨萬矣。
族人王列自泉來,世傑命種苎而給其資,用以織褐,故新竹産苎特盛,即今之苎仔園也。
世傑既死,其子不睦,拆産以居。
乾隆初,又與鄭氏構訟,案懸府署,累年不決,家乃中落。
然世傑以一匹夫,憑其毅力,鼓其勇氣,以拓大國家版圖,功亦偉矣!世傑既沒,從其後者又若而人,雖微不足道,而亦有功于墾土者也。
故附傳之。
徐立鵬,廣東陸豐人。
雍正三年,開墾新莊仔之地。
越二年,有徐裹壽、黃君泰,亦陸豐人,合墾員山頂、崁頭厝等莊。
而同安人曾國诘與拓之。
郭青山,廣東海豐人。
雍正八年,開墾員山仔之福興莊。
而陸豐之黃海元、張阿春亦以其時合墾槺榔仔之福興莊及東勢之地。
李尚,福建同安人。
以雍正六年,往墾後湖、田九厝、車路頭,至是告成。
郭奕榮,福建惠安人。
雍正九年,往墾上山腳、下山腳、山邊等地。
其縣人範善成亦墾成竹圍仔之田。
徐錦宗,亦陸豐人。
以雍正十年,墾成茄苳坑之地。
歐天送,亦同安人。
以雍正十年,與南安曾六偕拓大莊、崁頂厝之地。
而惠安楊夢樵亦墾頂樹林。
至是告成。
羅朝宗,亦陸豐人。
來台之後,聞竹塹地曠人稀,農功未啟,雍正十一年,偕其縣人黃魁興、官阿笑合墾十一股之福興莊及中侖、大竹圍、下崁頭厝等地。
翌年告成。
其時有鎮平巫阿政往墾青埔仔,同安許判生、溫明鼎合墾後面坡仔頭、下崁仔腳、拔仔窟,南安張春始亦墾大眉莊,各建材落,以栖佃農。
而竹塹之墾務愈盛。
陳仁願,福建晉江人。
謀墾番地,與中港社番約,歲納其租。
招集佃農,以拓香山之地。
初,香山原在界外,給與屯番。
番不知耕稼,仁願乃墾成之。
鹽水港亦中港社番之地,與香山對峙,為泉人所拓,凡十數社。
周家,亦晉江人。
乾隆二年,始來竹塹。
往拓治東六張犁之地,則昔之霧侖毛毛也。
姜朝鳳,亦陸豐人。
以乾隆二年,往墾紅毛港附近。
港在治之西北,濱海。
西班牙人據北時,曾舣舟于此,故名,其後為竹邑互市之埠。
林耳須,泉人也。
以乾隆四年,集閩、粵之人三十餘,與中港社番約,從事墾田。
數年之間,遂建蟠桃、菁埔等十二社,多者百數十人,少亦二、三十人,各辟田廬,開溝洫,為久住計。
十六年,鎮平人林洪、吳永忠、溫殿玉、黃日新、羅德達等,共募流氓,以開上下田寮,而頭份一帶之地,皆為漢人有矣。
許山河,福建漳浦人。
乾隆三十餘年來台,與社番約墾中港之地。
而彰化張徽揚者,先拓其海口。
已而泉屬之人後先戾止,遂成一大聚落,以與泉州互市。
為竹邑通海之埠。
連橫曰:朱一貴之役,漳浦藍鼎元從軍來台,着東征集。
其論竹塹也,曰:『其地平坦,極膏腴,野水縱橫,處處病涉,俗所謂九十九溪者,以為溝浍,辟田疇,可得良田數千頃,歲增民谷數十萬。
台北民生之大利,又無以加于此。
然地廣無人,野番出沒,必棋置村落,設營汛,奠民居,而後及農畝。
當事者往往難之,是以至今棄為民害。
不知此地終不可棄。
恢恢郡邑之規模,當半線、淡水之中間,又為往來孔道沖要。
即使半線設縣,距竹塹尚二百四十裡。
不二十年,此處又将作縣。
氣運将開,非人力所能遏抑。
必當因其勢而利導之。
以百裡膏腴天地自然之樂利,而憚煩棄置,為百姓首額疾蹙之區,不知當事者于心安否也。
有官吏,有兵防,則民就墾如歸市,立緻萬家,不召自來,而番害亦不待驅而自息矣』。
連橫曰:善乎鼎元之言也。
天下氣運所趨,每每自北而南;而台灣則自南而北。
鄭氏之時,僅有承天。
濁水以北,羁縻而已。
及朱一貴平後,半線作縣,而竹塹置淡水廳,戍兵保民,以啟北鄙,骎骎乎且日進矣。
光緒元年,台北建府,而新竹為縣;北鄙之富庶幾邁台南。
前之所謂番地者,無往而不為漢人拓矣。
經營締造,以迄于今,是誰之力欤?語曰:『作始也簡,成功也巨』。
嗚呼!可不念哉! 吳鳳列傳 士有殺身成仁,大則為一國,次為一鄉,又次則為友而死。
若荊轲、聶政之徒,感恩知己,激憤舍生,亦足以振懦夫之氣,成俠客之名,曆百世而不泯也。
嗚呼!如吳鳳者,則為漢族而死爾。
迄今過阿裡山者,莫不談之啧啧。
然則如鳳者,漢族豈可少哉?頂禮而祝之,範金而祀之,而後可以報我先民之德也。
吳鳳,諸羅打貓東堡番仔潭莊人,今隸雲林,字符輝。
少讀書,知大義,以任俠聞裡中。
康熙中,諸番内附,守土官募識番語者為通事。
鳳素知番情,又勇敢,諸番畏之。
五十一年,為阿裡山通事。
阿裡山者,諸羅之大山也;大小四十八社,社各有酋,所部或數百人、數十人。
性兇猛,射獵為生,嗜殺人,漢人無敢至者。
前時通事與番約,歲以漢人男女二人與番,番秋收時殺以祭,謂之作飨,猶報賽也。
屠牛宰羊,聚飲歡呼,以歌頌其祖若宗之雄武。
然猶不守約束,時有殺人,而官軍未敢讨。
鳳至,聞其事,歎曰:『彼番也,吾漢族也,吾必使彼不敢殺我人』。
或曰:『有約在,彼不從奈何?且歲與二人,公固無害也』。
鳳怒叱曰:『而何卑耶,夫無罪而殺人,不仁也。
殺同胞以求利,不義也。
彼欲殺我,而我則與之,不智也。
且我輩皆漢族之健者,不能威而制之,已非男子;而又奴顔婢膝,以媚彼番人,不武也。
有一于是,乃公不為也』。
其年番至,請如約。
鳳飨之,告曰:『今歲大熟,人難購。
吾且與若牛,明年償之』。
番諾而去。
明年至,又绐之。
如是五年。
番知鳳之終绐己也,群聚謀曰:『今歲不與人,則殺鳳以祭』。
聞者告鳳。
鳳曰:『吾固不得去。
且吾去,公等将奈何?彼番果敢殺我,吾死為厲鬼,必殲之無遺』。
鳳居固近山,伐木抽藤之輩百數十人,皆矯健有力者,編為四隊,伏隘待。
戒曰:『番逃時,則起擊』。
又作紙人肖己狀,弩目散發,提長刀,騎怒馬,面山立。
約家人曰:『番至,吾必決鬥。
若聞吾大呼,則亦呼。
趣火相,放煤竹,以佐威』。
越數日,番酋至,從數十人,奔鳳家。
鳳危坐堂上,神氣飛越。
酋告曰:『公許我以人,何背約?今不與,我等不歸矣』。
鳳叱曰:『蠢奴,菩死亦不與若人』。
番怒刃鳳,鳳亦格之,終被誅。
大呼曰:『吳鳳殺番去矣』!聞者亦呼曰:『吳鳳殺番去矣』!鳴金伐鼓,聲震山谷。
番驚竄。
鳳所部起擊之,死傷略盡。
一、二走入山者,又見鳳逐之,多悸死。
婦女懼,匿室中,無所得食,亦槁餓死。
已而疫作,四十八社番莫不見鳳之馳逐山中也。
于是群聚語曰:『此必吾族殺鳳之罪。
今當求鳳恕我』!各社舉一長老,匍匐至家,跪禱曰:『公靈在上,吾族從今不敢殺漢人。
殺則滅』!埋石為誓。
自是乃安。
尊鳳為阿裡山神,立祠禱祀。
至今入山者皆無害。
連橫曰:鳳之死也,或言康熙五十七年,或言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十日,相距竟五十二年。
餘以後說确也。
朱一貴既平之後,阿裡山番始内附,則鳳為通事,當在乾隆時也。
鳳生于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殁時年七十有一,配陳氏,生二子,曰汀援,曰汀巽。
光緒中,其後嗣請列祀典,嘉人士亦以為言,未成而遭割台之役。
然鳳之威棱,至今猶在阿裡山也。
君子疾殁世而名不稱,如鳳者豈有死哉? 施、楊、吳、張列傳 施世榜,字文标,初居鳳山。
性嗜古,善楷書。
康熙三十六年拔貢,選壽甯教谕,嗣遷兵馬司副指揮。
好行善事,宗姻戚黨多周恤。
後居郡中,建敬聖樓。
又捐金二百,以修鳳邑學宮,置田千畝,為海東書院膏火,士多賴之。
子五人,均以文顯。
少子士膺亦拔貢,授古田教谕。
嘗遵父命,捐社倉谷千石。
台灣縣志稱其義行。
初,半線初辟,平原萬頃,溪流分注,而農功未啟,荒穢于鹿豕之鄉。
五十八年,世榜集流民,以開東螺之野,并引濁水歧流以溉。
工竣,而流不通;世榜慮之,募有能通者予千金。
一日,有林先生見,曰:『聞子欲興水利,而苦無策。
吾為子成之』。
問其名,不答。
于是相度形勢,指示開鑿之法,曰:『某也邱高宜平之,某也坡低宜浮之,某也流急宜道之,某也溝狹宜疏之』。
世榜從其言,流果通。
衆以世榜力,名施厝圳,又曰八堡圳;以彰邑十三堡半之田,而此圳足灌八堡也。
歲征水租數萬石。
施氏子孫累世富厚,食其澤。
當圳之成也,世榜張盛宴,奉千金為壽。
辭不受,亡何竟去,亦不知所終。
佃農念林先生功德,祀為神,至今不替。
楊志申,字燕夫,台邑人,居東安坊。
少孤,事母孝。
昆仲六人,志申其次也。
善視諸弟,勖以立身齊家之本。
康熙二十四年,知府蔣毓英将拓建學宮,志申父墓在焉,告之,請徙而獻其地。
毓英嘉之,為擇穴于魁鬥山麓,平坦如掌,大可二、三畝,台人謂之金盤搖珠。
既塟,複告之曰:『子素行孝義,子孫必有昌者。
雖然,子當遠徙,十稔之後,可緻巨富』。
當是時,半線初啟,草萊未墾,志申遂适焉。
居于柴坑仔莊,貸番田而耕之。
督率諸弟,盡力農功。
數年,家漸富,辟田亦愈廣,遂鑿二八圳,引貓羅之水以溉,潤田千數百甲,歲入谷萬石。
已又鑿福馬,鑿深圳。
線東、西兩堡之田,皆楊氏有也。
又以其餘力,開墾淡水之佳臘埔、金包裡,歲亦入谷數千石。
家畜佃農數千人,鋤耰并進。
半線景象,以是日興。
雍正元年,遂建縣治,移居東
迹其發揚,可以媲嘉義而抗彰化。
然當二百數十年之前,猶是荒昧之域也;鹿豕所遊,猿猴所宅。
我先民入而啟之,剪除其荊棘,驅其猿猴鹿豕,以長育子姓,至于今是賴。
初,永曆三十有六年春,北番亂,新港、竹塹等社應之。
延平郡王克塽命左協理陳绛帥師讨,諸番皆竄。
時有王世傑者,運饷有功。
師旋,許其開墾,而竹塹乃為我族處矣。
世傑泉州同安人,來台為賈。
既得墾田之令,集泉人百數十人至,斬茅為屋,先墾竹塹社地,就番田而耕之,引水以溉,歲乃大稔。
其地即今縣治之東門大街以至暗仔街也。
已又墾西門大街至外棘腳,治田數百甲。
來者日衆。
縣治一帶,皆為鋤耰所及矣。
世傑以力田起家,又與番約互市,歲饋牛酒。
竹番自創後,力微衆寡,不敢抗,而墾務乃日進。
康熙五十餘年,始墾海濱之地:曰大小南勢,曰上下羊寮,曰虎仔山,曰油車港,曰南莊,凡二十有四社,為田數千甲,歲入谷數萬石。
既又墾迤南之地:曰樹林頭,曰後湖莊,曰八卦厝,曰南雅,曰金門厝,曰姜寮,曰北莊,凡十有三社。
俨然一方之雄矣。
當是時,新竹尚未設治,諸羅政令僅及半線。
大肚、吞霄諸處,山川奧郁,水土苦惡。
南崁、淡水,窮年陰霧,罕晴霁。
鄭氏以投罪人。
康熙四十有九年,始設淡水防兵,及期生還,歲不能三之一,巡哨未有至者。
而世傑獨苦心孤詣,蒙苫蓋,暴霜露,胼手胝足,與佃農共甘苦。
故來者日衆,而富巨萬矣。
族人王列自泉來,世傑命種苎而給其資,用以織褐,故新竹産苎特盛,即今之苎仔園也。
世傑既死,其子不睦,拆産以居。
乾隆初,又與鄭氏構訟,案懸府署,累年不決,家乃中落。
然世傑以一匹夫,憑其毅力,鼓其勇氣,以拓大國家版圖,功亦偉矣!世傑既沒,從其後者又若而人,雖微不足道,而亦有功于墾土者也。
故附傳之。
徐立鵬,廣東陸豐人。
雍正三年,開墾新莊仔之地。
越二年,有徐裹壽、黃君泰,亦陸豐人,合墾員山頂、崁頭厝等莊。
而同安人曾國诘與拓之。
郭青山,廣東海豐人。
雍正八年,開墾員山仔之福興莊。
而陸豐之黃海元、張阿春亦以其時合墾槺榔仔之福興莊及東勢之地。
李尚,福建同安人。
以雍正六年,往墾後湖、田九厝、車路頭,至是告成。
郭奕榮,福建惠安人。
雍正九年,往墾上山腳、下山腳、山邊等地。
其縣人範善成亦墾成竹圍仔之田。
徐錦宗,亦陸豐人。
以雍正十年,墾成茄苳坑之地。
歐天送,亦同安人。
以雍正十年,與南安曾六偕拓大莊、崁頂厝之地。
而惠安楊夢樵亦墾頂樹林。
至是告成。
羅朝宗,亦陸豐人。
來台之後,聞竹塹地曠人稀,農功未啟,雍正十一年,偕其縣人黃魁興、官阿笑合墾十一股之福興莊及中侖、大竹圍、下崁頭厝等地。
翌年告成。
其時有鎮平巫阿政往墾青埔仔,同安許判生、溫明鼎合墾後面坡仔頭、下崁仔腳、拔仔窟,南安張春始亦墾大眉莊,各建材落,以栖佃農。
而竹塹之墾務愈盛。
陳仁願,福建晉江人。
謀墾番地,與中港社番約,歲納其租。
招集佃農,以拓香山之地。
初,香山原在界外,給與屯番。
番不知耕稼,仁願乃墾成之。
鹽水港亦中港社番之地,與香山對峙,為泉人所拓,凡十數社。
周家,亦晉江人。
乾隆二年,始來竹塹。
往拓治東六張犁之地,則昔之霧侖毛毛也。
姜朝鳳,亦陸豐人。
以乾隆二年,往墾紅毛港附近。
港在治之西北,濱海。
西班牙人據北時,曾舣舟于此,故名,其後為竹邑互市之埠。
林耳須,泉人也。
以乾隆四年,集閩、粵之人三十餘,與中港社番約,從事墾田。
數年之間,遂建蟠桃、菁埔等十二社,多者百數十人,少亦二、三十人,各辟田廬,開溝洫,為久住計。
十六年,鎮平人林洪、吳永忠、溫殿玉、黃日新、羅德達等,共募流氓,以開上下田寮,而頭份一帶之地,皆為漢人有矣。
許山河,福建漳浦人。
乾隆三十餘年來台,與社番約墾中港之地。
而彰化張徽揚者,先拓其海口。
已而泉屬之人後先戾止,遂成一大聚落,以與泉州互市。
為竹邑通海之埠。
連橫曰:朱一貴之役,漳浦藍鼎元從軍來台,着東征集。
其論竹塹也,曰:『其地平坦,極膏腴,野水縱橫,處處病涉,俗所謂九十九溪者,以為溝浍,辟田疇,可得良田數千頃,歲增民谷數十萬。
台北民生之大利,又無以加于此。
然地廣無人,野番出沒,必棋置村落,設營汛,奠民居,而後及農畝。
當事者往往難之,是以至今棄為民害。
不知此地終不可棄。
恢恢郡邑之規模,當半線、淡水之中間,又為往來孔道沖要。
即使半線設縣,距竹塹尚二百四十裡。
不二十年,此處又将作縣。
氣運将開,非人力所能遏抑。
必當因其勢而利導之。
以百裡膏腴天地自然之樂利,而憚煩棄置,為百姓首額疾蹙之區,不知當事者于心安否也。
有官吏,有兵防,則民就墾如歸市,立緻萬家,不召自來,而番害亦不待驅而自息矣』。
連橫曰:善乎鼎元之言也。
天下氣運所趨,每每自北而南;而台灣則自南而北。
鄭氏之時,僅有承天。
濁水以北,羁縻而已。
及朱一貴平後,半線作縣,而竹塹置淡水廳,戍兵保民,以啟北鄙,骎骎乎且日進矣。
光緒元年,台北建府,而新竹為縣;北鄙之富庶幾邁台南。
前之所謂番地者,無往而不為漢人拓矣。
經營締造,以迄于今,是誰之力欤?語曰:『作始也簡,成功也巨』。
嗚呼!可不念哉! 吳鳳列傳 士有殺身成仁,大則為一國,次為一鄉,又次則為友而死。
若荊轲、聶政之徒,感恩知己,激憤舍生,亦足以振懦夫之氣,成俠客之名,曆百世而不泯也。
嗚呼!如吳鳳者,則為漢族而死爾。
迄今過阿裡山者,莫不談之啧啧。
然則如鳳者,漢族豈可少哉?頂禮而祝之,範金而祀之,而後可以報我先民之德也。
吳鳳,諸羅打貓東堡番仔潭莊人,今隸雲林,字符輝。
少讀書,知大義,以任俠聞裡中。
康熙中,諸番内附,守土官募識番語者為通事。
鳳素知番情,又勇敢,諸番畏之。
五十一年,為阿裡山通事。
阿裡山者,諸羅之大山也;大小四十八社,社各有酋,所部或數百人、數十人。
性兇猛,射獵為生,嗜殺人,漢人無敢至者。
前時通事與番約,歲以漢人男女二人與番,番秋收時殺以祭,謂之作飨,猶報賽也。
屠牛宰羊,聚飲歡呼,以歌頌其祖若宗之雄武。
然猶不守約束,時有殺人,而官軍未敢讨。
鳳至,聞其事,歎曰:『彼番也,吾漢族也,吾必使彼不敢殺我人』。
或曰:『有約在,彼不從奈何?且歲與二人,公固無害也』。
鳳怒叱曰:『而何卑耶,夫無罪而殺人,不仁也。
殺同胞以求利,不義也。
彼欲殺我,而我則與之,不智也。
且我輩皆漢族之健者,不能威而制之,已非男子;而又奴顔婢膝,以媚彼番人,不武也。
有一于是,乃公不為也』。
其年番至,請如約。
鳳飨之,告曰:『今歲大熟,人難購。
吾且與若牛,明年償之』。
番諾而去。
明年至,又绐之。
如是五年。
番知鳳之終绐己也,群聚謀曰:『今歲不與人,則殺鳳以祭』。
聞者告鳳。
鳳曰:『吾固不得去。
且吾去,公等将奈何?彼番果敢殺我,吾死為厲鬼,必殲之無遺』。
鳳居固近山,伐木抽藤之輩百數十人,皆矯健有力者,編為四隊,伏隘待。
戒曰:『番逃時,則起擊』。
又作紙人肖己狀,弩目散發,提長刀,騎怒馬,面山立。
約家人曰:『番至,吾必決鬥。
若聞吾大呼,則亦呼。
趣火相,放煤竹,以佐威』。
越數日,番酋至,從數十人,奔鳳家。
鳳危坐堂上,神氣飛越。
酋告曰:『公許我以人,何背約?今不與,我等不歸矣』。
鳳叱曰:『蠢奴,菩死亦不與若人』。
番怒刃鳳,鳳亦格之,終被誅。
大呼曰:『吳鳳殺番去矣』!聞者亦呼曰:『吳鳳殺番去矣』!鳴金伐鼓,聲震山谷。
番驚竄。
鳳所部起擊之,死傷略盡。
一、二走入山者,又見鳳逐之,多悸死。
婦女懼,匿室中,無所得食,亦槁餓死。
已而疫作,四十八社番莫不見鳳之馳逐山中也。
于是群聚語曰:『此必吾族殺鳳之罪。
今當求鳳恕我』!各社舉一長老,匍匐至家,跪禱曰:『公靈在上,吾族從今不敢殺漢人。
殺則滅』!埋石為誓。
自是乃安。
尊鳳為阿裡山神,立祠禱祀。
至今入山者皆無害。
連橫曰:鳳之死也,或言康熙五十七年,或言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十日,相距竟五十二年。
餘以後說确也。
朱一貴既平之後,阿裡山番始内附,則鳳為通事,當在乾隆時也。
鳳生于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殁時年七十有一,配陳氏,生二子,曰汀援,曰汀巽。
光緒中,其後嗣請列祀典,嘉人士亦以為言,未成而遭割台之役。
然鳳之威棱,至今猶在阿裡山也。
君子疾殁世而名不稱,如鳳者豈有死哉? 施、楊、吳、張列傳 施世榜,字文标,初居鳳山。
性嗜古,善楷書。
康熙三十六年拔貢,選壽甯教谕,嗣遷兵馬司副指揮。
好行善事,宗姻戚黨多周恤。
後居郡中,建敬聖樓。
又捐金二百,以修鳳邑學宮,置田千畝,為海東書院膏火,士多賴之。
子五人,均以文顯。
少子士膺亦拔貢,授古田教谕。
嘗遵父命,捐社倉谷千石。
台灣縣志稱其義行。
初,半線初辟,平原萬頃,溪流分注,而農功未啟,荒穢于鹿豕之鄉。
五十八年,世榜集流民,以開東螺之野,并引濁水歧流以溉。
工竣,而流不通;世榜慮之,募有能通者予千金。
一日,有林先生見,曰:『聞子欲興水利,而苦無策。
吾為子成之』。
問其名,不答。
于是相度形勢,指示開鑿之法,曰:『某也邱高宜平之,某也坡低宜浮之,某也流急宜道之,某也溝狹宜疏之』。
世榜從其言,流果通。
衆以世榜力,名施厝圳,又曰八堡圳;以彰邑十三堡半之田,而此圳足灌八堡也。
歲征水租數萬石。
施氏子孫累世富厚,食其澤。
當圳之成也,世榜張盛宴,奉千金為壽。
辭不受,亡何竟去,亦不知所終。
佃農念林先生功德,祀為神,至今不替。
楊志申,字燕夫,台邑人,居東安坊。
少孤,事母孝。
昆仲六人,志申其次也。
善視諸弟,勖以立身齊家之本。
康熙二十四年,知府蔣毓英将拓建學宮,志申父墓在焉,告之,請徙而獻其地。
毓英嘉之,為擇穴于魁鬥山麓,平坦如掌,大可二、三畝,台人謂之金盤搖珠。
既塟,複告之曰:『子素行孝義,子孫必有昌者。
雖然,子當遠徙,十稔之後,可緻巨富』。
當是時,半線初啟,草萊未墾,志申遂适焉。
居于柴坑仔莊,貸番田而耕之。
督率諸弟,盡力農功。
數年,家漸富,辟田亦愈廣,遂鑿二八圳,引貓羅之水以溉,潤田千數百甲,歲入谷萬石。
已又鑿福馬,鑿深圳。
線東、西兩堡之田,皆楊氏有也。
又以其餘力,開墾淡水之佳臘埔、金包裡,歲亦入谷數千石。
家畜佃農數千人,鋤耰并進。
半線景象,以是日興。
雍正元年,遂建縣治,移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