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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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二
施琅列傳
吳球、劉卻列傳
朱一貴列傳
歐陽凱列傳
藍廷珍列傳
楊、殷、阮、王列傳
施琅列傳
施琅字琢公,福建晉江人。
少從戎。
唐王立福州,授左先鋒,為平西侯鄭芝龍部将。
已而芝龍降清,子成功起兵安平,琅及弟顯從之,收兵南澳,得數千人,遂略有金、廈。
琅年少,号知兵,恃才而倔。
有标兵得罪逃于成功,琅禽治;馳令勿殺,竟殺之。
成功怒捕琅,逮其家,殺琅父及顯;顯時為援剿左鎮。
琅夜佚,顧四寨環海,無可問渡,匿荒谷中三日,餓且死。
适佃兵鋤園,見之,告以故。
佃兵聞其才也,飯之。
成功購琅急,曰:『此子不來,必贻吾患』;令國中匿者族。
琅乃偕佃兵之所部蘇茂家。
茂大驚失色,留二日,捕者迹至。
茂伏諸卧内,幸無事。
顧不可久留,乃假以一舟、一劍、一豎子,夜渡五通,入安平。
久之降清,授同安副将,遷總兵。
康熙元年,擢水師提督。
二年,從伐兩島,以功加右都督。
四年,挂靖海将軍印,疏請攻台。
夏四月,軍出銅山,至外洋,為飓飄散而還。
六年,清廷命孔元章至台議款,延平郡王經不從。
琅聞之,上疏。
七年,複上,略曰:『鄭經竄逃台灣,負嵎恃固。
去歲朝廷遣官招撫,未見實意歸誠。
伏思天下一統,胡為一鄭經餘藦盤踞絕島,而析五省邊海地方畫為界外,以避其患?況東南膏腴田園及所産魚鹽,最為财賦之薮,可資中國之潤,不可以塞外風士為比也。
倘不讨平台灣,匪特賦稅缺減、民困日蹙,即邊防若永為定例,錢糧動費加倍,是輸外省有限之饷,年年協濟兵食,何所底止。
萬一有懼罪弁兵、冒死窮民,以為逃逋之窟,似非長久之計。
且鄭成功之子有十,遲之數年,并皆長成。
若有一、二機智才能,收拾黨類、結連外島、聯絡土番,羽翼複張,終為後患。
我邊海水師雖布設周密,以臣觀之,僅能自守;若欲使之出海征剿,實亦無幾。
況此精銳者老、習熟者棘,何可長恃?查自故明時,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台灣者有二、三萬。
俱系耕漁為生。
至順治十八年,鄭成功挈去水陸官兵眷口計三萬有奇,為伍操戈者不滿二萬。
康熙三年,鄭經複挈去官兵眷口約六、七千,為伍操戈者不過四千。
然此數年,彼處不服水土,病故及傷亡者五、六千人。
曆年渡海窺伺,被我水師禽殺者亦有數千,相繼投誠者複有數百人。
雖稱三十餘鎮,皆系新拔,并非夙練之才。
或轄五、六百兵,或二、三百,計之不滿二萬;船隻大小不及二百,散在南北二路,墾耕而食,相去千有餘裡。
鄭經承父餘業,智勇不足,戰争匪長,各鎮亦皆碌碌之流,不相聯屬;而中無家眷者十有五、六,豈無故土之思乎?鄭經之得馭數萬之衆,非有威德制服,實賴汪洋大海,為之禁锢。
如一意招撫,則操縱之權在乎鄭經;若大師壓境,則去就之機在于賊衆。
是為因剿寓撫之法。
夫大師進剿,先取澎湖,以扼其要,則形勢可見,聲息可通。
然後遣員往宣德意。
若鄭經勢窮向化,可收全績。
倘頑梗不悟,俟風信調順,即率舟師聯■〈舟宗〉,直抵台灣,據泊港口,以牽制之。
一往南路打鼓港,一往北路蚊港、海翁港。
或用招誘,或圖襲取,使其首尾不得相顧,自相疑慮。
彼若分則力薄,合則勢蹙。
于以用正用奇,相機調度,次第攻擊,可取萬全之勝。
倘彼踞城固守,則先清剿其村落黨羽,撫輯其各社土番,狹隘孤城,僅容二千餘衆。
以得勝之卒,攻無援之城,即使不破,亦将有垓下之變,固可計日而平矣。
夫興師所慮,募兵措饷。
今沿邊防守經制及駐紮投誠閑曠官兵,皆為台灣而設。
如聽臣會同督提諸臣,挑選精銳,用充征旅,無事征募動費之煩。
此等兵饷,征亦用,守亦用。
與其束手坐食于本汛,何如簡練東征于行間?至修整船隻,就于應給大修銀兩領收,可無額外動支。
若不足用,則浙、粵二省水師,亦為防海設立,均可選用。
仍行該省督提,選配官兵,各舉總兵一員,領駕協剿,安配定妥。
毋論時日,風信可渡,立即長驅。
利便之舉,誠莫過于此者』。
诏琅入京,詢方略,授内大臣,裁水師提督,盡焚戰船,示無南顧之意。
二十年,大學士李光地奏言:『經死,克塽幼,諸部争權,攻之必克』。
因言琅習海,可專任。
閩浙總督姚啟聖亦薦之。
再授福建水師提督,加太子太保。
琅至軍,簡練舟楫,籌出師。
二十一年秋七月,彗星見,給事中孫蕙疏請緩伐台灣,尚書梁清标亦以為言。
诏且止軍。
琅意銳,複奏曰:『我皇上禦極以來,字内廓清,無思不服。
唯鄭氏抗逆顔行,深費南顧之憂。
臣複荷起用,重臣以水師提督之任,責臣以平定台灣之患,面奉天語,溫谕諄諄。
銜命以來,兼程疾走,抵廈視事。
至本年四月終,方得船堅兵練,事事俱備,移請甯海将軍臣喇哈達、侍郎臣吳努春閱看。
臣即于五月初三日,會同督臣桃啟聖統率舟師至銅山,以俟夏至南風當令,聯■〈舟宗〉進發。
第督臣以五月初一日,準部咨以進剿台灣關系重大之旨,随轉意不前。
三軍側聽,并盡解體。
臣自初七日,與督臣決計進取,力争十餘日。
至十六日,将軍二臣抵銅山營所,臣又面懇将軍,而督臣終執旨意,臣不便抗違,姑聽主疏展期,實非臣之本意。
本月初七,承準兵部劄付,以甯海将軍喇哈達等疏,稱督臣、提臣謂南風不如北風,巨深為駭異。
竊思臣在銅山,與将軍二臣言,并無此語。
且日與督臣争執南風進剿,不惟三軍皆悉其情,通省士庶亦無不知。
且督臣日遣各總兵分道勸臣,權依督臣之議。
今将軍二臣具疏,竟不分皙明白,陷臣推诿不前。
若非皇上寬置不究;則臣先後具疏,自相矛盾,罪當萬死。
夫南風之信,風輕浪平,将士無暈眩之患;且居上風上流,勢如破竹。
豈不一鼓而收全勝?臣見督臣意堅,難以挽回,故聊遣趕缯快船三十二号,令随征總兵臣董義、投誠總兵臣曾成等領駕前往澎湖,瞭探消息。
據其回報,來去無阻,見有明征矣。
臣年六十有二,血氣未衰,尚堪報稱。
今若不使臣乘機撲滅,再加數年,将老無能,是以臣鰓鰓必滅此朝食。
如蒙皇上信臣愚忠,獨任臣以軍事;令督、撫二臣催載糧饷接應,俾臣整頓官兵,時常操演,勿限時日,風利可行,則出其不意,攻其無備,何難一鼓而平。
若事不效,治臣之罪。
伏乞皇上大賜幹斷,決策嚴旨,事必見效。
民生幸甚,封疆幸甚』。
許之。
二十二年春,治兵于海。
光地假歸,邂逅逆旅,詢以衆言南風不利行軍之故。
琅曰:『非也。
北風猛烈,入夜更甚。
自此至澎,魚貫而行,幸而不散;然島嶼悉為敵踞,未能一鼓奪之,無可泊舟。
風濤振撼,軍不能合,将何以戰?若夏至前後二十餘日,風微夜靜,海水如練,可以碇泊。
聚而觀釁,舉之必矣。
故用北風者邀幸于萬一,而南風則十全之算也』。
光地韪之。
六月十四日,發銅山,會于八罩嶼,以窺澎湖。
鄭将劉國軒守之。
知八罩嶼惡,六月望間,當有飓至。
自督精兵,強逾二萬,蜂擁于風櫃尾、牛心灣等處。
又率林升、邱輝、江勝、陳起明、王隆、吳潛等将,集于雞籠嶼。
環設炮城,淩師守之。
琅令大小戰艦,于風帆大書将帥姓名,知進退、定賞罰也。
十六日黎明,微風振枻,钲鼓傳喧,兩軍将合。
琅令藍理、曾誠、吳啟爵、張勝、許吳、阮欽為、趙邦式等七船,突入鄭■〈舟宗〉,焚殺過當,濺血聲喧。
時南潮正發,前鋒數船為急流分散。
鄭師複合,兩翼齊攻。
琅望藍理之船,度其不能強出。
自将坐船,突圍赴援。
理傷炮還,琅亦集矢于目。
夜收八罩。
十八日,以甲裳裹首,集諸将,申軍令。
白總兵以下,皆按以失律罪,将斬之。
諸将匍匐祈請,許以立功自贖。
兵氣複振,取虎井嶼。
明日,琅獨駕小舟,潛偵諸砦,還令諸軍鑿井。
澎水多鹹,泉竟甘出,衆大喜。
二十二日,誓師。
分為八隊,每隊七船,皆三其疊。
自統一隊,居中調度。
以八十餘舟為後援。
五十舟從東畔嶼綴其歸路,五十舟從西畔牛心灣、内外塹為疑兵牽制。
将戰,有風從西北來,渰浥蓬勃,逢迎清軍,士皆股栗。
琅循師大呼曰:『唯天唯皇上之靈,尚克相餘』。
天乃反風,軍複大喜。
兩軍大戰,水為之赤。
總兵朱天貴戰死,總兵林賢亦重傷。
自辰至于日中,未有勝負。
琅策勵諸将,奮勇争先。
鄭将林升、邱輝、江勝、陳起明、吳潛、王隆等皆沒,焚毀大小戰艦幾二百艘,軍萬餘人。
國軒知勢蹙,乘走舸自吼門出,以入東甯。
澎湖既破,克塽遂降。
琅命二等侍衛吳啟爵先入台灣,谕官民薙發。
八月十八日,琅至,克塽迎之。
越數日,刑牲奉币,告于成功之廟曰:『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
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今琅賴天子之靈、将帥之力,克有茲土。
不辭滅國之罪,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
但琅起卒伍,于賜姓有魚水之歡,中間微嫌,釀成大戾,琅于賜姓,剪為雠敵,情猶臣主。
蘆中窮士,義所不為。
公義私恩,如是則已』。
言畢淚下。
台人聞之,為嗟歎曰:『父仇一也,隕公辛賢于伍員矣』。
捷書至阙,上大喜,解禦袍賜之,封靖海侯,世襲罔替,仍管水師提督事。
命侍郎蘇拜至福建,與督撫及琅議善後。
廷議以台灣險遠,欲墟其地。
琅疏言不可。
旨下議政王大臣會議,仍未決。
複詢廷臣。
大學士李霨請從琅議。
啟聖亦言收台之利。
乃設府一、縣三,駐巡道,隸福建。
調水陸兵,以總兵鎮之。
已又奏減台灣地租,許之。
二十四年,請申嚴海禁。
二十七年,入觐,優旨嘉錫。
三十五年三月,薨于位,年七十有六,贈太子少傅,賜祭塟,谥襄壯。
雍正十年,诏祀賢良祠,子世範襲爵。
六子世骠亦有名。
世骠,以行伍出身,為守備。
從父伐澎湖,有功,累遷至總兵。
康熙四十七年,升廣東陸路提督。
五十一年,調福建水師提督。
六十年夏五月,朱一貴起兵台灣,攻陷府縣,号中興王。
世骠聞報,集諸将議,以廈門為閩南門戶,而避亂者踵至,慮有變,嚴兵防堵。
自率師船赴澎湖;而總督滿保已檄南澳鎮總兵藍廷珍會師矣。
少從戎。
唐王立福州,授左先鋒,為平西侯鄭芝龍部将。
已而芝龍降清,子成功起兵安平,琅及弟顯從之,收兵南澳,得數千人,遂略有金、廈。
琅年少,号知兵,恃才而倔。
有标兵得罪逃于成功,琅禽治;馳令勿殺,竟殺之。
成功怒捕琅,逮其家,殺琅父及顯;顯時為援剿左鎮。
琅夜佚,顧四寨環海,無可問渡,匿荒谷中三日,餓且死。
适佃兵鋤園,見之,告以故。
佃兵聞其才也,飯之。
成功購琅急,曰:『此子不來,必贻吾患』;令國中匿者族。
琅乃偕佃兵之所部蘇茂家。
茂大驚失色,留二日,捕者迹至。
茂伏諸卧内,幸無事。
顧不可久留,乃假以一舟、一劍、一豎子,夜渡五通,入安平。
久之降清,授同安副将,遷總兵。
康熙元年,擢水師提督。
二年,從伐兩島,以功加右都督。
四年,挂靖海将軍印,疏請攻台。
夏四月,軍出銅山,至外洋,為飓飄散而還。
六年,清廷命孔元章至台議款,延平郡王經不從。
琅聞之,上疏。
七年,複上,略曰:『鄭經竄逃台灣,負嵎恃固。
去歲朝廷遣官招撫,未見實意歸誠。
伏思天下一統,胡為一鄭經餘藦盤踞絕島,而析五省邊海地方畫為界外,以避其患?況東南膏腴田園及所産魚鹽,最為财賦之薮,可資中國之潤,不可以塞外風士為比也。
倘不讨平台灣,匪特賦稅缺減、民困日蹙,即邊防若永為定例,錢糧動費加倍,是輸外省有限之饷,年年協濟兵食,何所底止。
萬一有懼罪弁兵、冒死窮民,以為逃逋之窟,似非長久之計。
且鄭成功之子有十,遲之數年,并皆長成。
若有一、二機智才能,收拾黨類、結連外島、聯絡土番,羽翼複張,終為後患。
我邊海水師雖布設周密,以臣觀之,僅能自守;若欲使之出海征剿,實亦無幾。
況此精銳者老、習熟者棘,何可長恃?查自故明時,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台灣者有二、三萬。
俱系耕漁為生。
至順治十八年,鄭成功挈去水陸官兵眷口計三萬有奇,為伍操戈者不滿二萬。
康熙三年,鄭經複挈去官兵眷口約六、七千,為伍操戈者不過四千。
然此數年,彼處不服水土,病故及傷亡者五、六千人。
曆年渡海窺伺,被我水師禽殺者亦有數千,相繼投誠者複有數百人。
雖稱三十餘鎮,皆系新拔,并非夙練之才。
或轄五、六百兵,或二、三百,計之不滿二萬;船隻大小不及二百,散在南北二路,墾耕而食,相去千有餘裡。
鄭經承父餘業,智勇不足,戰争匪長,各鎮亦皆碌碌之流,不相聯屬;而中無家眷者十有五、六,豈無故土之思乎?鄭經之得馭數萬之衆,非有威德制服,實賴汪洋大海,為之禁锢。
如一意招撫,則操縱之權在乎鄭經;若大師壓境,則去就之機在于賊衆。
是為因剿寓撫之法。
夫大師進剿,先取澎湖,以扼其要,則形勢可見,聲息可通。
然後遣員往宣德意。
若鄭經勢窮向化,可收全績。
倘頑梗不悟,俟風信調順,即率舟師聯■〈舟宗〉,直抵台灣,據泊港口,以牽制之。
一往南路打鼓港,一往北路蚊港、海翁港。
或用招誘,或圖襲取,使其首尾不得相顧,自相疑慮。
彼若分則力薄,合則勢蹙。
于以用正用奇,相機調度,次第攻擊,可取萬全之勝。
倘彼踞城固守,則先清剿其村落黨羽,撫輯其各社土番,狹隘孤城,僅容二千餘衆。
以得勝之卒,攻無援之城,即使不破,亦将有垓下之變,固可計日而平矣。
夫興師所慮,募兵措饷。
今沿邊防守經制及駐紮投誠閑曠官兵,皆為台灣而設。
如聽臣會同督提諸臣,挑選精銳,用充征旅,無事征募動費之煩。
此等兵饷,征亦用,守亦用。
與其束手坐食于本汛,何如簡練東征于行間?至修整船隻,就于應給大修銀兩領收,可無額外動支。
若不足用,則浙、粵二省水師,亦為防海設立,均可選用。
仍行該省督提,選配官兵,各舉總兵一員,領駕協剿,安配定妥。
毋論時日,風信可渡,立即長驅。
利便之舉,誠莫過于此者』。
诏琅入京,詢方略,授内大臣,裁水師提督,盡焚戰船,示無南顧之意。
二十年,大學士李光地奏言:『經死,克塽幼,諸部争權,攻之必克』。
因言琅習海,可專任。
閩浙總督姚啟聖亦薦之。
再授福建水師提督,加太子太保。
琅至軍,簡練舟楫,籌出師。
二十一年秋七月,彗星見,給事中孫蕙疏請緩伐台灣,尚書梁清标亦以為言。
诏且止軍。
琅意銳,複奏曰:『我皇上禦極以來,字内廓清,無思不服。
唯鄭氏抗逆顔行,深費南顧之憂。
臣複荷起用,重臣以水師提督之任,責臣以平定台灣之患,面奉天語,溫谕諄諄。
銜命以來,兼程疾走,抵廈視事。
至本年四月終,方得船堅兵練,事事俱備,移請甯海将軍臣喇哈達、侍郎臣吳努春閱看。
臣即于五月初三日,會同督臣桃啟聖統率舟師至銅山,以俟夏至南風當令,聯■〈舟宗〉進發。
第督臣以五月初一日,準部咨以進剿台灣關系重大之旨,随轉意不前。
三軍側聽,并盡解體。
臣自初七日,與督臣決計進取,力争十餘日。
至十六日,将軍二臣抵銅山營所,臣又面懇将軍,而督臣終執旨意,臣不便抗違,姑聽主疏展期,實非臣之本意。
本月初七,承準兵部劄付,以甯海将軍喇哈達等疏,稱督臣、提臣謂南風不如北風,巨深為駭異。
竊思臣在銅山,與将軍二臣言,并無此語。
且日與督臣争執南風進剿,不惟三軍皆悉其情,通省士庶亦無不知。
且督臣日遣各總兵分道勸臣,權依督臣之議。
今将軍二臣具疏,竟不分皙明白,陷臣推诿不前。
若非皇上寬置不究;則臣先後具疏,自相矛盾,罪當萬死。
夫南風之信,風輕浪平,将士無暈眩之患;且居上風上流,勢如破竹。
豈不一鼓而收全勝?臣見督臣意堅,難以挽回,故聊遣趕缯快船三十二号,令随征總兵臣董義、投誠總兵臣曾成等領駕前往澎湖,瞭探消息。
據其回報,來去無阻,見有明征矣。
臣年六十有二,血氣未衰,尚堪報稱。
今若不使臣乘機撲滅,再加數年,将老無能,是以臣鰓鰓必滅此朝食。
如蒙皇上信臣愚忠,獨任臣以軍事;令督、撫二臣催載糧饷接應,俾臣整頓官兵,時常操演,勿限時日,風利可行,則出其不意,攻其無備,何難一鼓而平。
若事不效,治臣之罪。
伏乞皇上大賜幹斷,決策嚴旨,事必見效。
民生幸甚,封疆幸甚』。
許之。
二十二年春,治兵于海。
光地假歸,邂逅逆旅,詢以衆言南風不利行軍之故。
琅曰:『非也。
北風猛烈,入夜更甚。
自此至澎,魚貫而行,幸而不散;然島嶼悉為敵踞,未能一鼓奪之,無可泊舟。
風濤振撼,軍不能合,将何以戰?若夏至前後二十餘日,風微夜靜,海水如練,可以碇泊。
聚而觀釁,舉之必矣。
故用北風者邀幸于萬一,而南風則十全之算也』。
光地韪之。
六月十四日,發銅山,會于八罩嶼,以窺澎湖。
鄭将劉國軒守之。
知八罩嶼惡,六月望間,當有飓至。
自督精兵,強逾二萬,蜂擁于風櫃尾、牛心灣等處。
又率林升、邱輝、江勝、陳起明、王隆、吳潛等将,集于雞籠嶼。
環設炮城,淩師守之。
琅令大小戰艦,于風帆大書将帥姓名,知進退、定賞罰也。
十六日黎明,微風振枻,钲鼓傳喧,兩軍将合。
琅令藍理、曾誠、吳啟爵、張勝、許吳、阮欽為、趙邦式等七船,突入鄭■〈舟宗〉,焚殺過當,濺血聲喧。
時南潮正發,前鋒數船為急流分散。
鄭師複合,兩翼齊攻。
琅望藍理之船,度其不能強出。
自将坐船,突圍赴援。
理傷炮還,琅亦集矢于目。
夜收八罩。
十八日,以甲裳裹首,集諸将,申軍令。
白總兵以下,皆按以失律罪,将斬之。
諸将匍匐祈請,許以立功自贖。
兵氣複振,取虎井嶼。
明日,琅獨駕小舟,潛偵諸砦,還令諸軍鑿井。
澎水多鹹,泉竟甘出,衆大喜。
二十二日,誓師。
分為八隊,每隊七船,皆三其疊。
自統一隊,居中調度。
以八十餘舟為後援。
五十舟從東畔嶼綴其歸路,五十舟從西畔牛心灣、内外塹為疑兵牽制。
将戰,有風從西北來,渰浥蓬勃,逢迎清軍,士皆股栗。
琅循師大呼曰:『唯天唯皇上之靈,尚克相餘』。
天乃反風,軍複大喜。
兩軍大戰,水為之赤。
總兵朱天貴戰死,總兵林賢亦重傷。
自辰至于日中,未有勝負。
琅策勵諸将,奮勇争先。
鄭将林升、邱輝、江勝、陳起明、吳潛、王隆等皆沒,焚毀大小戰艦幾二百艘,軍萬餘人。
國軒知勢蹙,乘走舸自吼門出,以入東甯。
澎湖既破,克塽遂降。
琅命二等侍衛吳啟爵先入台灣,谕官民薙發。
八月十八日,琅至,克塽迎之。
越數日,刑牲奉币,告于成功之廟曰:『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
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今琅賴天子之靈、将帥之力,克有茲土。
不辭滅國之罪,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
但琅起卒伍,于賜姓有魚水之歡,中間微嫌,釀成大戾,琅于賜姓,剪為雠敵,情猶臣主。
蘆中窮士,義所不為。
公義私恩,如是則已』。
言畢淚下。
台人聞之,為嗟歎曰:『父仇一也,隕公辛賢于伍員矣』。
捷書至阙,上大喜,解禦袍賜之,封靖海侯,世襲罔替,仍管水師提督事。
命侍郎蘇拜至福建,與督撫及琅議善後。
廷議以台灣險遠,欲墟其地。
琅疏言不可。
旨下議政王大臣會議,仍未決。
複詢廷臣。
大學士李霨請從琅議。
啟聖亦言收台之利。
乃設府一、縣三,駐巡道,隸福建。
調水陸兵,以總兵鎮之。
已又奏減台灣地租,許之。
二十四年,請申嚴海禁。
二十七年,入觐,優旨嘉錫。
三十五年三月,薨于位,年七十有六,贈太子少傅,賜祭塟,谥襄壯。
雍正十年,诏祀賢良祠,子世範襲爵。
六子世骠亦有名。
世骠,以行伍出身,為守備。
從父伐澎湖,有功,累遷至總兵。
康熙四十七年,升廣東陸路提督。
五十一年,調福建水師提督。
六十年夏五月,朱一貴起兵台灣,攻陷府縣,号中興王。
世骠聞報,集諸将議,以廈門為閩南門戶,而避亂者踵至,慮有變,嚴兵防堵。
自率師船赴澎湖;而總督滿保已檄南澳鎮總兵藍廷珍會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