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副将署:在彰化縣治縣署之東。
雍正十一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噶瑪蘭營都司署:在宜蘭縣治。
原守備署,嘉慶十八年,守備黃廷耀建。
鎮守澎湖水師總兵官署:在媽宮城内,原水師副将署。
左營遊擊署:在媽宮城。
右營遊擊署:在媽宮城。
安平水師副将署:在安平鎮,乾隆五年,副将王清建。
中營遊擊署:在安平鎮。
左營遊擊署:原在安平鎮。
乾隆五十三年,移建鹿港北頭。
六十年,毀,改建于土城内。
右營遊擊署;在安平鎮。
艋舺水師參将署:在艋鉀。
原淡水營都司署,嘉慶十三年建。
局所 全台團練總局:在台南府治。
鹹豐三年設。
自後凡有軍事,則開辦焉。
法人之役,台北亦設,各廳縣皆設分局。
培元總局:光緒七年,台灣道劉璈改團練總局為培元總局,仍委紳士理之,以辦地方公事。
法人之役,複為團練。
全台籌防總局:一在台北府治,一在台南府治,均光緒十年設,二十年複設。
保甲局:各府廳縣皆設,無事之時則辦冬防。
台灣通商總局:在台灣道署。
鹹豐九年設,以辦通商事務。
光緒十三年,台北亦設此局,歸布政使督辦。
全台清賦總局:一在台南府治,一在台北府治,均光緒十二年設。
各廳縣皆設分局,十八年事竣,裁撤。
全台撫墾總局:在淡水縣轄大嵙崁。
光緒十二年設。
各地多設分局。
轉運局:在上海。
光緒十年設,委蘇松太道辦之,以理台灣軍械饷項轉運之事。
支應局:在台北府治。
光緒十一年設,由布政使督辦,而台南設分局。
捐輸局:在台北府治。
光緒十一年設,由布政使督辦,而台南設分局。
善後局:在台北府治。
光緒十二年設,由布政使督辦,以理戰後之事。
招墾局:光緒元年設于廈門、汕頭、香港,以辦閩粵人來台開墾之事。
招商局:光緒十二年設于新嘉坡,以辦南洋華僑來台經營之事。
鑄錢局:在台南府治東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設,後裁。
官銀号:同治二年設于滬尾,以收解關稅。
其後旗後、安平、雞籠以次開辦。
官銀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六年設。
台南官票局:在台南府治,光緒二十一年設。
法審局:在台北撫署内,光緒十二年設。
官醫局:在台北考棚内,光緒十二年設,十七年裁。
軍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一年八月設,翌年十月竣工,費款十二萬餘圓,以記名提督劉朝幹為總辦,聘德國工師以制軍器。
電報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二年設,各地多設分局。
厘金總局: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辦。
先是通商之後,奏設厘金局于滬尾、安平,以征各貸厘金。
其後各處添設,計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同治五年設于滬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歸道督辦,其後改由商人攬辦。
金沙局:在基隆廳轄瑞芳,光緒十七年設。
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腳亭、頂雙溪各設分局。
腦磺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三年設,由巡撫督辦。
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蘭各設分局。
其外又設支局。
十七年,改歸撫墾局兼辦。
煤務總局:在基隆,光緒五年設,聘用西人,以機器開探煤炭。
磺油局:在苗栗縣治,光緒十三年設,十七年裁。
鐵路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三年設。
軍裝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一年設,而台南設分局。
火藥局:在台北大隆同莊,光緒十二年設;而台南在小北門外。
水雷局:一在滬尾,一在基隆,均光緒十二年設。
硝藥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二年設,歸軍器局兼辦,以自制火藥。
伐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二年設,歸軍器局兼辦,以機器切鋸材木,配售上海,并為鐵路枕木之用。
蠶桑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六年設。
台北通商局:在台北東門外,光緒十三年設,以辦建築城内鋪屋之事。
清道局:光緒十三年設。
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設一局,以清街道。
十七年裁。
郵政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四年設。
各地多設分局。
通志局:在台北登瀛書院内,光緒十七年設。
各廳縣皆設采訪局,以編纂台灣通志。
台南樂局:在台南府治奎樓内,由紳士辦之,以司文廟祀典,歲收租谷數千石。
雍正十一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噶瑪蘭營都司署:在宜蘭縣治。
原守備署,嘉慶十八年,守備黃廷耀建。
鎮守澎湖水師總兵官署:在媽宮城内,原水師副将署。
左營遊擊署:在媽宮城。
右營遊擊署:在媽宮城。
安平水師副将署:在安平鎮,乾隆五年,副将王清建。
中營遊擊署:在安平鎮。
左營遊擊署:原在安平鎮。
乾隆五十三年,移建鹿港北頭。
六十年,毀,改建于土城内。
右營遊擊署;在安平鎮。
艋舺水師參将署:在艋鉀。
原淡水營都司署,嘉慶十三年建。
局所 全台團練總局:在台南府治。
鹹豐三年設。
自後凡有軍事,則開辦焉。
法人之役,台北亦設,各廳縣皆設分局。
培元總局:光緒七年,台灣道劉璈改團練總局為培元總局,仍委紳士理之,以辦地方公事。
法人之役,複為團練。
全台籌防總局:一在台北府治,一在台南府治,均光緒十年設,二十年複設。
保甲局:各府廳縣皆設,無事之時則辦冬防。
台灣通商總局:在台灣道署。
鹹豐九年設,以辦通商事務。
光緒十三年,台北亦設此局,歸布政使督辦。
全台清賦總局:一在台南府治,一在台北府治,均光緒十二年設。
各廳縣皆設分局,十八年事竣,裁撤。
全台撫墾總局:在淡水縣轄大嵙崁。
光緒十二年設。
各地多設分局。
轉運局:在上海。
光緒十年設,委蘇松太道辦之,以理台灣軍械饷項轉運之事。
支應局:在台北府治。
光緒十一年設,由布政使督辦,而台南設分局。
捐輸局:在台北府治。
光緒十一年設,由布政使督辦,而台南設分局。
善後局:在台北府治。
光緒十二年設,由布政使督辦,以理戰後之事。
招墾局:光緒元年設于廈門、汕頭、香港,以辦閩粵人來台開墾之事。
招商局:光緒十二年設于新嘉坡,以辦南洋華僑來台經營之事。
鑄錢局:在台南府治東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設,後裁。
官銀号:同治二年設于滬尾,以收解關稅。
其後旗後、安平、雞籠以次開辦。
官銀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六年設。
台南官票局:在台南府治,光緒二十一年設。
法審局:在台北撫署内,光緒十二年設。
官醫局:在台北考棚内,光緒十二年設,十七年裁。
軍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一年八月設,翌年十月竣工,費款十二萬餘圓,以記名提督劉朝幹為總辦,聘德國工師以制軍器。
電報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二年設,各地多設分局。
厘金總局: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辦。
先是通商之後,奏設厘金局于滬尾、安平,以征各貸厘金。
其後各處添設,計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同治五年設于滬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歸道督辦,其後改由商人攬辦。
金沙局:在基隆廳轄瑞芳,光緒十七年設。
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腳亭、頂雙溪各設分局。
腦磺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三年設,由巡撫督辦。
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蘭各設分局。
其外又設支局。
十七年,改歸撫墾局兼辦。
煤務總局:在基隆,光緒五年設,聘用西人,以機器開探煤炭。
磺油局:在苗栗縣治,光緒十三年設,十七年裁。
鐵路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三年設。
軍裝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一年設,而台南設分局。
火藥局:在台北大隆同莊,光緒十二年設;而台南在小北門外。
水雷局:一在滬尾,一在基隆,均光緒十二年設。
硝藥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二年設,歸軍器局兼辦,以自制火藥。
伐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二年設,歸軍器局兼辦,以機器切鋸材木,配售上海,并為鐵路枕木之用。
蠶桑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緒十六年設。
台北通商局:在台北東門外,光緒十三年設,以辦建築城内鋪屋之事。
清道局:光緒十三年設。
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設一局,以清街道。
十七年裁。
郵政總局:在台北府治,光緒十四年設。
各地多設分局。
通志局:在台北登瀛書院内,光緒十七年設。
各廳縣皆設采訪局,以編纂台灣通志。
台南樂局:在台南府治奎樓内,由紳士辦之,以司文廟祀典,歲收租谷數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