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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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又經數月。
漢番安堵,并無事端。
然而準辦則然,否則其情頓别。
不知者謂辦則可慮在後日,有識者謂不辦則可慮在目前。
窮番無以自謀,苦無生路。
一旦輸誠薙發,求改熟番,天下無不準歸化、不準為百姓之理。
峻拒驟絕,衆望俱空,是激之使怒,其變有不待智者而決。
自古傾心内附,無不撫收安置,況歸化例題之件,雍正、乾隆曆辦有案。
熟番皆生改,設屯籌饷,不有閑田,則遵例安置之處,從何措手?故歸化與開墾原系兩事,而别無曠士,不得不并案以辦者也』。
四月十五日,韻珂舟至鹿港,命淡水同知曹士桂、北路協副将葉長春、參将呂大升及史密随行。
五月十三日,自南投入山,曆田頭、水裹、貓蘭、沈鹿、埔裹、眉裹等社。
群番聞總督至,扶老攜幼,伏道歡呼,有獻鹿皮者、番布者、雞子者、番饽者,犒以鹽布使去。
而北投之平來萬社、南港之丹社、吻吻社,野番也,亦前後獻物輸誠。
先是熟番徐戆棋倡占番地,掘番目改努侄墳,恃強焚劫,群番側目。
韻珂聞其惡,檄密捕斬以殉。
二十日,出内木栅而歸彰化。
八月十六日,複上疏曰:『我國家開強拓土,二百餘年,聲教所敷,東漸西被,遠邊僻壤,無不盡入版圖,幅員之廣,為漢、唐以來所未有。
茲水沙連六社番地,不過蕞爾一隅,或禁或開,本屬無關得失。
特以生番率衆來歸,由于不知耕耘,生計日蹙,而招佃之熟番,又皆減租欺蒙。
其所以欲得官為撫治者,實藉此為保護身家之計。
若不俯順番情,則生番日益窮困,熟番日益肆橫,勢不至不盡戕其生而盡并其地不止。
久之呼朋引類,日聚日多,無賴之徒、負罪之犯,亦得以無官查察,潛迹遁藏。
從此俦類互分,必緻倚強淩弱,黨羽既衆,更恐拒捕抗官。
得逋逃之所,為負嵎之謀,其贻患殊難逆料。
縱熟番不難驅逐,而利之所在,人所必趨,能禁今日之不來,不能保異日之不往。
從前樹碑立界,設隘分防,立法何嘗不密,乃私懇者仍有二千入之多。
禁令雖嚴,難期曆久無弊。
則驅逐之後,厲禁疊增,無敢或有踰越。
而被逐之熟番數至二千,既無本社可歸,又無田廬可家,饑寒交迫,勢必流而為匪。
台灣地狹人稠,本多不靖,又何堪再益此二千流匪耶?若一經開墾,則分疆畫界,計畝授耕、生番收其租息,熟番得以力田。
而撫馭兼有文武,巡查又有兵役,則一切無賴之徒、負罪之犯,更屬無從托足。
顧議者謂台地民情浮動,械鬥豎旗,層見疊出。
若再開墾番地,将來内地匪徒,竟與番類勾連,剿辦必更費手。
不知匪徒與番聲氣本不相通。
溯查曆年檔案,祗有官兵不敷派撥、酌調屯兵協剿之案,未有匪番勾結,随同附和之事也。
或又謂生番世議化外,罔知法度,現雖困苦來歸,迨衣食充裕,無所顧慮,安見不始順終悖。
不知漢奸詐僞百出,每多首鼠兩端,而生番則不識不知,絕無機巧。
縱使谲變無常,而所需之械與所習之技,又無一足恃,剿捕亦甚易易。
且台自鄭氏減後,則為中國所有。
陸續開墾,無處非生番之地。
百餘年來,涵濡帝澤,共安耕鑿之天,從未聞生番為害,調兵征剿之舉也。
或又謂台地本屬外洋,現在閩省兩口通商,洋情或不無叵測。
若六社番地一開,土地廣而财賦多,外洋之垂涎更甚。
不知洋情祗在通商,并不貪圖土地。
而六社僻處山隅,距海口甚遠,外人斷無垂涎之理。
必謂外人之垂涎,專以六社之墾否為行止,臣固未敢深信也。
臣才識梼昧,非不知省事為為政之要,诿事為便己之方。
特以六社番地,開之則易于成功,禁之竟難于弭患。
以臣愚見,似不若查照前奏,仍援淡水、噶瑪蘭改土為流之例,一體開墾,設官撫治。
俾六社生番均得優遊聖世,附隸編氓,以昭盛治』。
疏上,大學士穆彰阿等仍執不可,奏請遵例封禁。
而埔裹社開設之議複止。
二十八年,徐宗幹任巡道,韻珂命籌善後之策。
六社番目群至道署,環懇改熟,拳拳而不忍去。
宗幹上書,請設屯丁,略謂『台地情形與他省異,一經歸化,番即我民,地即我地。
而番地能為後患者,在漢而不在番。
漢民日聚日多,稽查不及,小則争鬥,大則攘據。
數十年,由彰化而辟淡水,由淡水而辟噶瑪蘭,迹似開疆,意實除害。
今日之六社,即昔日之淡、蘭也。
禁則必有事端,不禁則轉可綏靖。
故設屯之議,亦出于不得巳,非以調停于目前也。
而其議則以番養番,以番防番,無創建糜費之煩,無戍兵流弊之慮』。
韻珂從之,而埔裹社開墾之事始不廢。
琅■〈王喬〉在台之極南,或作郎嬌,番語也。
歸化之番凡十八社。
雍正初,曾禁越墾。
林爽文之役,莊大田起兵應。
大将軍福康安駐軍柴城,以剿餘黨。
而地仍荒蕪,閩粵之人相率開辟,鳳山熟番亦每遷其族。
民番相讧,以是日多,而有司仍以化外視之。
海通以後,洋舶往來,南峤之外,又為東西交通之途,遇風遭難,時起交涉。
同治五年,英艦笃甫号至鵝鸾鼻,為番所攻。
翌年,美船那威号漂至其地,亦為科亞爾社番所殺,事在外交志。
于是巡撫李鶴年奏請開拓,設官駐兵,通饬省會司道及台灣鎮道通盤籌劃。
台灣鎮總兵劉明镫主議開設,署鎮曾元福請照例封禁,而巡道吳大廷則兩存其說而節取之,以為枋寮設官駐兵,琅■〈王喬〉、柴城各駐屯丁,選舉閩、粵莊人為總理,與以防禦生番、保護遭難洋船之責。
至于履田問稅,應從緩議。
于是台灣鎮道及護道梁元桂等疊次會議,陳其大略。
省中司道亦有所議,而尚未合宜。
乃饬本任平潭同知鄭元傑等往勘,繪圖立說,博采衆論,以為琅■〈王喬〉之柴城、風港,民番雜處,未便設官。
請照舊例,沿山各隘,設立隘寮,分段防守。
而枋寮僻近番界,拟将鳳山縣之興隆裡巡檢移駐其地。
又于道标撥派千總一員、兵五十名,南路營兵五十名,同往駐紮,以衛地方。
閩人多居近海,粵人多處沿山,山内則多番人,拟于三者之中,各選正副總理兩人,督同隘首并隘丁各五十名,分守要害。
而風港别選正副隘首兩名,隘丁五十名,均隸千總統轄。
至千總、巡檢歲各津貼公費二百兩,兵丁加饷外,月給薪蔬銀四錢,三年調換。
正隘首年給八十圓,副六十圓,隘丁八圓。
計加兵饷八百八十兩,隘費七百二十圓,均于台府叛産之息按季支給。
從之。
十年,琉球人遭風至台東,為牡丹社番所殺。
翌年,日本小田縣人亦漂至卑南被劫。
十三年夏四月,日軍來伐。
清廷以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視師台灣。
及平,诏命葆桢籌劃善後機宜。
十一月,葆桢奏請開禁,略曰:『全台後山除番社外,無非曠士。
迩者南北各路雖漸開通,而深谷荒埔,人迹罕至。
有可耕之地,而無可耕之民,草木叢雜,瘴霧下垂,兇番得以潛伏狙擊。
縱辟蹊徑,終為畏途。
久而不開,茅将塞之。
日來招集墾戶,應者寥寥。
蓋以台灣地廣人稀,山前一帶,雖經蕃息百有餘年,戶口尚未充裕,内地人民向來不準偷越。
近雖文法稍弛,而開禁未有明文。
地方官思設法招徕,每恐與例不合。
今欲開山,不先招墾,則路雖通而仍塞。
欲招墾,不先開禁,則民裹足而不前。
臣等查舊例,台灣不準内地人民偷渡,如拏獲偷渡船隻,将船戶等分别治罪,文武官議處,兵役治罪。
又如有充為客頭,在沿海地方引誘偷渡之人,為首者充軍,從者杖一百徒三年;互保船戶及歇寓知情容隐者杖一百、枷一個月,偷渡之人杖八十,遞回原籍;文武官失察者分别議處。
又内地商人置貨過台,由原籍給照;如不及回籍,則由廈防廳查明,取保給照。
該廳濫發,降三級調用。
又沿海村鎮有引誘客民過台、數至三十人以上者,壯者新疆為奴,老者煙瘴充軍。
又内地人民往台者、地方官給照盤驗出口,濫給者分别次數,罰俸降調。
又無照人民過台,口岸失察之官,照人數分别降調,隐匿者革職。
以上六條,皆嚴禁内地人民渡台之舊例也。
又稱人民私入番境者杖一百;如在近番處所抽藤、釣鹿、伐木、采棕者杖一百、徒三年。
又台灣南勢一帶山口,勒石分為番界。
如有偷越運貨者,專管之官失察降調,該管上司罰俸一年。
又台地人民不得與番民結親,違者離異治罪,地方官參處。
從前已娶者,毋許往來番社,違者治罪。
以上三條,皆嚴禁台民私人番界之舊例也。
際此開山伊始,招墾方興,臣等揆度時勢,仰懇天恩,請将一切舊禁,盡與開豁,以廣招徕,俾無顧慮』。
許之。
于是葆桢奏明開山,并請移駐福建巡撫于台灣,以海防同知袁聞柝率兵三營,分二路,一自鳳山之赤山而至卑南,聞柝當之,計程一百七十五裡;一自射寮亦至卑南,總兵張其光當之,凡二百十四裡,是為南路;以總兵吳光亮率兵三營,自彰化之林圯埔而至璞石閣,凡二百六十五裡,是為中路;以提督羅大春率兵十三營,自噶瑪蘭之蘇澳而至奇萊,凡二百零五裡,是為北路。
軍過之時,沿途野番雖有狙擊,以阻前進,而或剿或撫,建壘駐兵,以警衛之。
一年之間,遂告成功,而東西之途辟矣。
台東沃野數百裡,可建一府三縣。
葆桢以為建城之地,應在奇萊。
若新城、三層、馬鄰、鯉浪不過營汛之區;尤必截大清水以南隸奇萊,以北隸大南澳,方足以資控制。
十二月十三日,葆桢率知府周懋琦、前署台灣鎮曾元福至琅■〈王喬〉,駐柴城,查勘地勢。
以柴城以南十五裡之猴洞,可建縣治,拟名恒春,以其常燠也。
巡道夏獻綸禀請南北兩路理番同知,均應移駐番地。
各奏請,部議核準。
光緒元年,诏設台北府,置卑南、埔裹社兩廳,以南路同知駐卑南,北路同知為中路駐埔裹社,各加撫民,以辦民番交涉之事。
設恒春、淡水兩縣,改淡水廳為新竹縣,噶瑪蘭廳為宜蘭縣。
令福建巡怃春冬駐台,析疆增吏,撫墾并行,而番政一新。
當開山之際,募民随往,與地使耕。
至是乃設撫墾委員,分台東為三路,以總兵吳光亮辦之。
南為卑南,中為璞石閣,北為花蓮港。
而恒春别設一局,以知縣兼之。
廈門、汕頭、香港各設招墾局,立章程,任保護。
凡應募者與以便宜,日給口糧,人授地一甲,助以牛種農器。
三年之後,始征其租。
當是時閩粵之人多赴南洋,遠至澳洲,謂萬金可立緻,故來者較少。
恒春知縣黃延昭禀言:『台灣開拓後山,于茲三年,生番漸次受撫,而招墾尚無成效。
今大軍分駐後山,需糧較多,糧價貴,輸運甚難,宜廣募農民,以開荒土』。
從之。
于是招集台人,假以農器,人月給口糧六兩。
墾成之地,三年免租,以為鼓勵。
然台東土地雖肥,瘴疠尚盛,居者多病沒,故農功猶未大啟也。
先是日軍撤退之時,獅頭社番乘虛出,戕殺兵民。
元年二月,葆桢奏請進讨。
以提督唐定奎統淮軍,三路而入,别募鄉勇千餘為道,随山刊木。
二十日,中軍提督周志本、副營提督章高元深入其地,番伏險拒,未能進。
二十二日,志本督所部,自南勢湖而前,左岩右溪,徑窄不易行。
番五百餘突起迎擊,官軍攀緣上,激戰兩時,乃敗之。
直搗草山,毀其社,陣斬十數級,副營左哨官遊擊束維清死焉。
三月十七日,定奎進攻竹坑社,為獅頭出入之道。
以提督張光亮率武毅左軍為中鋒,左軍遊擊陳有元、何迪華為左,右軍副将宋先聘為右。
又以武毅營總兵章高元、候補知府田勤生繞竹坑山後,以拊其背。
殪番數十,遂破之。
進攻龜紋。
先聘軍其巅,以絕接濟。
兼旬不雨,酷暑如蒸,光亮遂沒,德成、高元亦病莫能興。
四月十五日,定奎自督各軍,攻内獅頭,連破其卡。
龜紋以二百餘人來援,遇伏而潰,斬其番酋之弟。
而提督周志本率副将劉朝林以中軍前營進攻外獅頭,提督梁善明為左,總兵餘光德為右,并進破之,各有斬獲。
番窮乞降,定奎計之,示以七約:曰還薙發,編戶口,交兇犯,禁仇殺,立總目,墾番地,設社學。
乃以龜紋社酋總土目,俾率其衆。
改竹坑社為永平,本武社為永福,草山社為永安,内外獅頭社為内外永化。
六月,班師歸。
勅建昭忠祠于鳳山,祀将土。
是年北路統領羅大春通道奇萊,頻與番戰。
至大南澳,番拒阻,辄殺行人。
乃别辟一路,旁通新城,以避海濱懸崖,而阻兇番歧出之途。
十一月,命千總馮安國率兵涉溪,番突出擊,衆可千人。
官兵力戰,殪其數人,乃退。
官兵亦略有死傷。
十五日,行至谷中,高山壁立,忽聞铳聲,番大呼而至。
屢戰兩時,番至愈多。
守備黃明厚語國安曰:『彼傾衆而來,其中必虛,可取之』。
遂分一隊搗其社,阒然無人,唯見髑髅滿架,毀之。
番見火起,如鳥獸散。
千總吳金标亦沿途招撫木瓜、大巴壟等二十有九社,番丁一萬七千七百十九人。
木瓜最悍,以窮來歸。
乃以宣武左右兩軍,分戍東澳、大南澳、大濁水、得其黎、新城、加禮宛、花蓮港、吳全城等,以備不虞。
唯中路一隊少遭番害而已。
二年,太魯閣番亂、讨之。
大魯閣為台東野番,負其險阻,辄出殺人。
大春進兵破其社。
番伏山上,下巨石,幸少死傷。
乃戍兵于三棧溪畔,曰順安城,為久住計。
番無可歸,介通事乞降,許之。
獲兇首三人,戮于台北。
三年,奇密社番殺總通事林東涯以叛。
八月,統領吳光亮檄林福喜往讨,不克。
乃自将,合孫開華、羅魁、林新吉之兵伐之,番降。
約以明春各獻米一擔,至期果至。
光亮命閉門,屠之,濺血聲喧,死者百六十有五人,僅餘五人幸免。
自是遂弱。
紅頭嶼在恒春海中,距縣東八十裡,土番居之,性馴良,牧羊山中,翦耳為志,無相争詐。
地
漢番安堵,并無事端。
然而準辦則然,否則其情頓别。
不知者謂辦則可慮在後日,有識者謂不辦則可慮在目前。
窮番無以自謀,苦無生路。
一旦輸誠薙發,求改熟番,天下無不準歸化、不準為百姓之理。
峻拒驟絕,衆望俱空,是激之使怒,其變有不待智者而決。
自古傾心内附,無不撫收安置,況歸化例題之件,雍正、乾隆曆辦有案。
熟番皆生改,設屯籌饷,不有閑田,則遵例安置之處,從何措手?故歸化與開墾原系兩事,而别無曠士,不得不并案以辦者也』。
四月十五日,韻珂舟至鹿港,命淡水同知曹士桂、北路協副将葉長春、參将呂大升及史密随行。
五月十三日,自南投入山,曆田頭、水裹、貓蘭、沈鹿、埔裹、眉裹等社。
群番聞總督至,扶老攜幼,伏道歡呼,有獻鹿皮者、番布者、雞子者、番饽者,犒以鹽布使去。
而北投之平來萬社、南港之丹社、吻吻社,野番也,亦前後獻物輸誠。
先是熟番徐戆棋倡占番地,掘番目改努侄墳,恃強焚劫,群番側目。
韻珂聞其惡,檄密捕斬以殉。
二十日,出内木栅而歸彰化。
八月十六日,複上疏曰:『我國家開強拓土,二百餘年,聲教所敷,東漸西被,遠邊僻壤,無不盡入版圖,幅員之廣,為漢、唐以來所未有。
茲水沙連六社番地,不過蕞爾一隅,或禁或開,本屬無關得失。
特以生番率衆來歸,由于不知耕耘,生計日蹙,而招佃之熟番,又皆減租欺蒙。
其所以欲得官為撫治者,實藉此為保護身家之計。
若不俯順番情,則生番日益窮困,熟番日益肆橫,勢不至不盡戕其生而盡并其地不止。
久之呼朋引類,日聚日多,無賴之徒、負罪之犯,亦得以無官查察,潛迹遁藏。
從此俦類互分,必緻倚強淩弱,黨羽既衆,更恐拒捕抗官。
得逋逃之所,為負嵎之謀,其贻患殊難逆料。
縱熟番不難驅逐,而利之所在,人所必趨,能禁今日之不來,不能保異日之不往。
從前樹碑立界,設隘分防,立法何嘗不密,乃私懇者仍有二千入之多。
禁令雖嚴,難期曆久無弊。
則驅逐之後,厲禁疊增,無敢或有踰越。
而被逐之熟番數至二千,既無本社可歸,又無田廬可家,饑寒交迫,勢必流而為匪。
台灣地狹人稠,本多不靖,又何堪再益此二千流匪耶?若一經開墾,則分疆畫界,計畝授耕、生番收其租息,熟番得以力田。
而撫馭兼有文武,巡查又有兵役,則一切無賴之徒、負罪之犯,更屬無從托足。
顧議者謂台地民情浮動,械鬥豎旗,層見疊出。
若再開墾番地,将來内地匪徒,竟與番類勾連,剿辦必更費手。
不知匪徒與番聲氣本不相通。
溯查曆年檔案,祗有官兵不敷派撥、酌調屯兵協剿之案,未有匪番勾結,随同附和之事也。
或又謂生番世議化外,罔知法度,現雖困苦來歸,迨衣食充裕,無所顧慮,安見不始順終悖。
不知漢奸詐僞百出,每多首鼠兩端,而生番則不識不知,絕無機巧。
縱使谲變無常,而所需之械與所習之技,又無一足恃,剿捕亦甚易易。
且台自鄭氏減後,則為中國所有。
陸續開墾,無處非生番之地。
百餘年來,涵濡帝澤,共安耕鑿之天,從未聞生番為害,調兵征剿之舉也。
或又謂台地本屬外洋,現在閩省兩口通商,洋情或不無叵測。
若六社番地一開,土地廣而财賦多,外洋之垂涎更甚。
不知洋情祗在通商,并不貪圖土地。
而六社僻處山隅,距海口甚遠,外人斷無垂涎之理。
必謂外人之垂涎,專以六社之墾否為行止,臣固未敢深信也。
臣才識梼昧,非不知省事為為政之要,诿事為便己之方。
特以六社番地,開之則易于成功,禁之竟難于弭患。
以臣愚見,似不若查照前奏,仍援淡水、噶瑪蘭改土為流之例,一體開墾,設官撫治。
俾六社生番均得優遊聖世,附隸編氓,以昭盛治』。
疏上,大學士穆彰阿等仍執不可,奏請遵例封禁。
而埔裹社開設之議複止。
二十八年,徐宗幹任巡道,韻珂命籌善後之策。
六社番目群至道署,環懇改熟,拳拳而不忍去。
宗幹上書,請設屯丁,略謂『台地情形與他省異,一經歸化,番即我民,地即我地。
而番地能為後患者,在漢而不在番。
漢民日聚日多,稽查不及,小則争鬥,大則攘據。
數十年,由彰化而辟淡水,由淡水而辟噶瑪蘭,迹似開疆,意實除害。
今日之六社,即昔日之淡、蘭也。
禁則必有事端,不禁則轉可綏靖。
故設屯之議,亦出于不得巳,非以調停于目前也。
而其議則以番養番,以番防番,無創建糜費之煩,無戍兵流弊之慮』。
韻珂從之,而埔裹社開墾之事始不廢。
琅■〈王喬〉在台之極南,或作郎嬌,番語也。
歸化之番凡十八社。
雍正初,曾禁越墾。
林爽文之役,莊大田起兵應。
大将軍福康安駐軍柴城,以剿餘黨。
而地仍荒蕪,閩粵之人相率開辟,鳳山熟番亦每遷其族。
民番相讧,以是日多,而有司仍以化外視之。
海通以後,洋舶往來,南峤之外,又為東西交通之途,遇風遭難,時起交涉。
同治五年,英艦笃甫号至鵝鸾鼻,為番所攻。
翌年,美船那威号漂至其地,亦為科亞爾社番所殺,事在外交志。
于是巡撫李鶴年奏請開拓,設官駐兵,通饬省會司道及台灣鎮道通盤籌劃。
台灣鎮總兵劉明镫主議開設,署鎮曾元福請照例封禁,而巡道吳大廷則兩存其說而節取之,以為枋寮設官駐兵,琅■〈王喬〉、柴城各駐屯丁,選舉閩、粵莊人為總理,與以防禦生番、保護遭難洋船之責。
至于履田問稅,應從緩議。
于是台灣鎮道及護道梁元桂等疊次會議,陳其大略。
省中司道亦有所議,而尚未合宜。
乃饬本任平潭同知鄭元傑等往勘,繪圖立說,博采衆論,以為琅■〈王喬〉之柴城、風港,民番雜處,未便設官。
請照舊例,沿山各隘,設立隘寮,分段防守。
而枋寮僻近番界,拟将鳳山縣之興隆裡巡檢移駐其地。
又于道标撥派千總一員、兵五十名,南路營兵五十名,同往駐紮,以衛地方。
閩人多居近海,粵人多處沿山,山内則多番人,拟于三者之中,各選正副總理兩人,督同隘首并隘丁各五十名,分守要害。
而風港别選正副隘首兩名,隘丁五十名,均隸千總統轄。
至千總、巡檢歲各津貼公費二百兩,兵丁加饷外,月給薪蔬銀四錢,三年調換。
正隘首年給八十圓,副六十圓,隘丁八圓。
計加兵饷八百八十兩,隘費七百二十圓,均于台府叛産之息按季支給。
從之。
十年,琉球人遭風至台東,為牡丹社番所殺。
翌年,日本小田縣人亦漂至卑南被劫。
十三年夏四月,日軍來伐。
清廷以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視師台灣。
及平,诏命葆桢籌劃善後機宜。
十一月,葆桢奏請開禁,略曰:『全台後山除番社外,無非曠士。
迩者南北各路雖漸開通,而深谷荒埔,人迹罕至。
有可耕之地,而無可耕之民,草木叢雜,瘴霧下垂,兇番得以潛伏狙擊。
縱辟蹊徑,終為畏途。
久而不開,茅将塞之。
日來招集墾戶,應者寥寥。
蓋以台灣地廣人稀,山前一帶,雖經蕃息百有餘年,戶口尚未充裕,内地人民向來不準偷越。
近雖文法稍弛,而開禁未有明文。
地方官思設法招徕,每恐與例不合。
今欲開山,不先招墾,則路雖通而仍塞。
欲招墾,不先開禁,則民裹足而不前。
臣等查舊例,台灣不準内地人民偷渡,如拏獲偷渡船隻,将船戶等分别治罪,文武官議處,兵役治罪。
又如有充為客頭,在沿海地方引誘偷渡之人,為首者充軍,從者杖一百徒三年;互保船戶及歇寓知情容隐者杖一百、枷一個月,偷渡之人杖八十,遞回原籍;文武官失察者分别議處。
又内地商人置貨過台,由原籍給照;如不及回籍,則由廈防廳查明,取保給照。
該廳濫發,降三級調用。
又沿海村鎮有引誘客民過台、數至三十人以上者,壯者新疆為奴,老者煙瘴充軍。
又内地人民往台者、地方官給照盤驗出口,濫給者分别次數,罰俸降調。
又無照人民過台,口岸失察之官,照人數分别降調,隐匿者革職。
以上六條,皆嚴禁内地人民渡台之舊例也。
又稱人民私入番境者杖一百;如在近番處所抽藤、釣鹿、伐木、采棕者杖一百、徒三年。
又台灣南勢一帶山口,勒石分為番界。
如有偷越運貨者,專管之官失察降調,該管上司罰俸一年。
又台地人民不得與番民結親,違者離異治罪,地方官參處。
從前已娶者,毋許往來番社,違者治罪。
以上三條,皆嚴禁台民私人番界之舊例也。
際此開山伊始,招墾方興,臣等揆度時勢,仰懇天恩,請将一切舊禁,盡與開豁,以廣招徕,俾無顧慮』。
許之。
于是葆桢奏明開山,并請移駐福建巡撫于台灣,以海防同知袁聞柝率兵三營,分二路,一自鳳山之赤山而至卑南,聞柝當之,計程一百七十五裡;一自射寮亦至卑南,總兵張其光當之,凡二百十四裡,是為南路;以總兵吳光亮率兵三營,自彰化之林圯埔而至璞石閣,凡二百六十五裡,是為中路;以提督羅大春率兵十三營,自噶瑪蘭之蘇澳而至奇萊,凡二百零五裡,是為北路。
軍過之時,沿途野番雖有狙擊,以阻前進,而或剿或撫,建壘駐兵,以警衛之。
一年之間,遂告成功,而東西之途辟矣。
台東沃野數百裡,可建一府三縣。
葆桢以為建城之地,應在奇萊。
若新城、三層、馬鄰、鯉浪不過營汛之區;尤必截大清水以南隸奇萊,以北隸大南澳,方足以資控制。
十二月十三日,葆桢率知府周懋琦、前署台灣鎮曾元福至琅■〈王喬〉,駐柴城,查勘地勢。
以柴城以南十五裡之猴洞,可建縣治,拟名恒春,以其常燠也。
巡道夏獻綸禀請南北兩路理番同知,均應移駐番地。
各奏請,部議核準。
光緒元年,诏設台北府,置卑南、埔裹社兩廳,以南路同知駐卑南,北路同知為中路駐埔裹社,各加撫民,以辦民番交涉之事。
設恒春、淡水兩縣,改淡水廳為新竹縣,噶瑪蘭廳為宜蘭縣。
令福建巡怃春冬駐台,析疆增吏,撫墾并行,而番政一新。
當開山之際,募民随往,與地使耕。
至是乃設撫墾委員,分台東為三路,以總兵吳光亮辦之。
南為卑南,中為璞石閣,北為花蓮港。
而恒春别設一局,以知縣兼之。
廈門、汕頭、香港各設招墾局,立章程,任保護。
凡應募者與以便宜,日給口糧,人授地一甲,助以牛種農器。
三年之後,始征其租。
當是時閩粵之人多赴南洋,遠至澳洲,謂萬金可立緻,故來者較少。
恒春知縣黃延昭禀言:『台灣開拓後山,于茲三年,生番漸次受撫,而招墾尚無成效。
今大軍分駐後山,需糧較多,糧價貴,輸運甚難,宜廣募農民,以開荒土』。
從之。
于是招集台人,假以農器,人月給口糧六兩。
墾成之地,三年免租,以為鼓勵。
然台東土地雖肥,瘴疠尚盛,居者多病沒,故農功猶未大啟也。
先是日軍撤退之時,獅頭社番乘虛出,戕殺兵民。
元年二月,葆桢奏請進讨。
以提督唐定奎統淮軍,三路而入,别募鄉勇千餘為道,随山刊木。
二十日,中軍提督周志本、副營提督章高元深入其地,番伏險拒,未能進。
二十二日,志本督所部,自南勢湖而前,左岩右溪,徑窄不易行。
番五百餘突起迎擊,官軍攀緣上,激戰兩時,乃敗之。
直搗草山,毀其社,陣斬十數級,副營左哨官遊擊束維清死焉。
三月十七日,定奎進攻竹坑社,為獅頭出入之道。
以提督張光亮率武毅左軍為中鋒,左軍遊擊陳有元、何迪華為左,右軍副将宋先聘為右。
又以武毅營總兵章高元、候補知府田勤生繞竹坑山後,以拊其背。
殪番數十,遂破之。
進攻龜紋。
先聘軍其巅,以絕接濟。
兼旬不雨,酷暑如蒸,光亮遂沒,德成、高元亦病莫能興。
四月十五日,定奎自督各軍,攻内獅頭,連破其卡。
龜紋以二百餘人來援,遇伏而潰,斬其番酋之弟。
而提督周志本率副将劉朝林以中軍前營進攻外獅頭,提督梁善明為左,總兵餘光德為右,并進破之,各有斬獲。
番窮乞降,定奎計之,示以七約:曰還薙發,編戶口,交兇犯,禁仇殺,立總目,墾番地,設社學。
乃以龜紋社酋總土目,俾率其衆。
改竹坑社為永平,本武社為永福,草山社為永安,内外獅頭社為内外永化。
六月,班師歸。
勅建昭忠祠于鳳山,祀将土。
是年北路統領羅大春通道奇萊,頻與番戰。
至大南澳,番拒阻,辄殺行人。
乃别辟一路,旁通新城,以避海濱懸崖,而阻兇番歧出之途。
十一月,命千總馮安國率兵涉溪,番突出擊,衆可千人。
官兵力戰,殪其數人,乃退。
官兵亦略有死傷。
十五日,行至谷中,高山壁立,忽聞铳聲,番大呼而至。
屢戰兩時,番至愈多。
守備黃明厚語國安曰:『彼傾衆而來,其中必虛,可取之』。
遂分一隊搗其社,阒然無人,唯見髑髅滿架,毀之。
番見火起,如鳥獸散。
千總吳金标亦沿途招撫木瓜、大巴壟等二十有九社,番丁一萬七千七百十九人。
木瓜最悍,以窮來歸。
乃以宣武左右兩軍,分戍東澳、大南澳、大濁水、得其黎、新城、加禮宛、花蓮港、吳全城等,以備不虞。
唯中路一隊少遭番害而已。
二年,太魯閣番亂、讨之。
大魯閣為台東野番,負其險阻,辄出殺人。
大春進兵破其社。
番伏山上,下巨石,幸少死傷。
乃戍兵于三棧溪畔,曰順安城,為久住計。
番無可歸,介通事乞降,許之。
獲兇首三人,戮于台北。
三年,奇密社番殺總通事林東涯以叛。
八月,統領吳光亮檄林福喜往讨,不克。
乃自将,合孫開華、羅魁、林新吉之兵伐之,番降。
約以明春各獻米一擔,至期果至。
光亮命閉門,屠之,濺血聲喧,死者百六十有五人,僅餘五人幸免。
自是遂弱。
紅頭嶼在恒春海中,距縣東八十裡,土番居之,性馴良,牧羊山中,翦耳為志,無相争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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