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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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學撥歸台灣縣學者五十二名、武生十一名,撥歸苗栗者十一名、武生十一名,嘉、彰兩學撥歸雲林者四千九名、武生二十二名。

    原設廪生增額,應照名次由新籍各生幫補。

    自十八年起,改歸新籍支膳。

    是時巡撫兼理提督學政,核定考費,歲科兩屆一萬二千圓,南北兩府均半,歲試三千三百圓,科試二千七百圓。

    而新設之台灣府,定自辛卯科試分棚開考,即照南北章程,歲科兩試共六千圓,科試一千七百圓,均于鹽課餘款支用。

    南北兩府考費,則歲試各八百五十圓,科試七百圓,亦由鹽餘支用。

     初,台士鄉試,例由海東書院給發盤費,以助肄業諸生。

    建省以後,官船往來,改發船票。

    而會試者從前新科舉人在院肄業者給以百圓,雖不在院而連捷者亦同,否則僅給四十圓。

    應赴書院監督報名,而後分發。

    若台北府,則由該府自行提給。

    台灣府亦就近報名,送道核給。

    其所以獎勵科舉者至矣。

     當是時,百事俱興,農工路礦次第舉辦,而多借才異國。

    銘傳乃為樹人之計,十二年先設電報學堂于大稻埕,以習其藝。

    十六年又設西學堂于城内,聘西人為教習,擇全台聰慧之子弟而教之,課以英、法之文,地理、曆史、測繪、算術、理化之學。

    又以中國教習四名,分課漢文及各課程。

    學生皆給官費,每年約用一萬餘兩。

    成效大着。

    台灣教育為之一新。

     夫撫墾之事,為治台之大政。

    前者番社雖設社學,又找其秀者為佾生,以寵錫之。

    顧此為羁縻之策,而非長治之計也。

    是年春三月,并設番學堂,先選大嵙嵌、屈尺、馬武督之番童二十名而教之,聘羅步韓、吳化龍、簡受禧為教習,課以漢文、算書,旁及官話、台語,起居禮儀,悉仿漢制。

    每三日,導之出遊,以與漢人晉接。

    消其頑犷之氣,生其觀感之心。

    而銘傳又時莅學堂,以驗諸生功課,極力獎勵,人才之盛;勃勃蓬蓬。

    再及數年,可以緻用。

    然自邵友濂一至,十七年而撤西學堂,十八年而番學堂亦廢矣。

    鳥乎傷哉! ○台灣儒學表 台南府儒學:在台南府治,康熙二十四年建。

    以下俱附見典禮志各文廟内。

     安平縣儒學:在安平縣治,康熙二十三年建。

     嘉義縣儒學:在嘉義縣治,康熙二十三年建。

     鳳山縣儒學:在鳳山舊治,康熙三十五年建。

     恒春縣儒學:未建。

     台灣府儒學:在台灣府治,光緒十五年建。

     台灣縣儒學:未建。

     彰化縣儒學:在彰化縣治,雍正四年建。

     雲林縣儒學:未建。

     苗栗縣儒學:未建。

     台北府儒學:在台北府治,光緒六年建。

     淡水縣儒學:未建。

     新竹縣儒學:在新竹縣治,嘉慶二十二年建。

     宜蘭縣儒學:在宜蘭縣治,光緒二年建。

     ○台灣書院表 海東書院:在台南府治府學之西。

    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煊請建,後為校士院。

    乾隆四年,巡台禦史單德谟奏請别建校士院。

    翌年,巡台禦史楊二酉奏請照福建省直轄之例,以府學教授為師,考取諸生而教之,給以膏火。

    于是拔貢生施世榜首捐谷千石,以為修繕之資,又捐水田百甲以充經費。

    遂延教授薛仲黃為師。

    六年,巡道劉良璧手訂書院學規,二酉立碑記之,今在院中。

    十五年,知府方邦基、知縣魯鼎梅改建縣署于赤崁樓之右,移書院于舊署。

    十七年,诏以巡道兼提督學政,歲科校士,遂在道署,而校士院乃曠。

    廿七年,巡道覺羅四明又就舊院修理為用,立碑記之。

    三十年,知府蔣允焄護道事,擇地于府學西崎之下,别建今院,廣三十丈,袤八十丈,東向,講堂齋舍悉備。

    其後疊修。

     崇文書院:原在台南府治東安坊,為府義學。

    康熙四十三年,知府衛台揆建。

    乾隆十年,巡道攝府事莊年重修。

    十五年,台灣縣知縣魯鼎梅移海東書院于舊縣署,而以舊海東書院為崇文書院。

    二十四年,知府覺羅四明乃就府署之東,新築講堂齋舍,立碑記之,現在院中。

     南湖書院:在台南府治法華寺旁。

    乾隆二十九年,台灣府知府蔣允焄建,以為諸生肄業之地。

    今廢。

    允焄碑所撰文,載于台灣縣志。

     正音書院:在台灣縣署之左。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鳳山、諸羅兩縣,亦設。

    今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