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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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分類械鬥。
鑄鹹豐錢。
四年春正月,淡水閩、粵分類械鬥。
四月,海寇黃位入據雞籠,平之。
美國水師提督彼理來遊。
五年,械鬥未息。
枋橋、房裹各築城。
十二月,淡水雨、雹。
六年。
七年春正月,淡水大雪。
八年,黃位又犯雞籠。
英人始訂約采腦。
九年。
十年,開滬尾、雞籠、安平、旗後為商埠,從八年英法之約也。
普國兵船愛爾比至琅■〈王喬〉,為生番所阻,開炮擊之。
八月,澎湖大風,下醎雨,壞屋覆船。
十一年,設全台厘金局,歸兵備道管理。
同治元年春正月,地大震。
三月,彰化戴潮春起事,陷縣城,兵備道孔昭慈死之。
嗣圍嘉義,攻大甲,全台俶擾。
五月十一日,複大震,壞屋殺人。
六月,以滬尾海關歸總稅務司管轄。
十月,頒全台團練之制。
诏蠲鹹豐九年以前未征正供。
二年冬十月,新任台灣兵備道丁曰健以兵至竹塹。
十一月,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亦至,遂複彰化,斬潮春,餘黨漸平。
诏開淡水采礦之禁。
三年,福州稅務司議準洋人開采雞籠之煤,許之。
淡水人民争墾南雅之地。
四年春三月,诏曰:『漳州賊匪未平,深恐勾結渡台,為入海之計。
着曾元福、丁曰健仍遵前旨,于海口要隘,妥籌防範,毋令闌入台地』。
英人德克于淡水鼓勵種茶,自是茶業大興。
倫敦長老教會始派牧師至府治傳教。
五年,移新莊縣丞于艋舺。
英艦魯霧至琅■〈王喬〉,為生番所擊。
四月,淡水大疫。
十一月,噶瑪蘭羅東分類械鬥,平之。
六年,美船那威至琅■〈王喬〉,為生番擊,合兵讨之。
許洋人入内地采腦。
十一月,地大震,淡水大水,壞屋殺人。
七年,閩浙總督左宗棠奏請裁兵加饷,诏可。
于是存兵七千七百餘名,設道标營,布鹽制,歸兵備道管轄。
英人米裡沙謀墾南澳之地。
八年秋九月,英兵夜襲安平,水師副将江國珍死之。
九年,始設通商總局。
征茶、腦、厘金及雞籠煤厘。
十年,日本琉球藩民遭風至琅■〈王喬〉,為生番所殺。
秋八月,大風,船舶多碎。
十一年,坎拿太長老教會始派牧師至淡水傳教。
十二年,日本以全權大使至北京,請讨生番,不成。
十三年,日本以軍讨生番。
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視師台灣。
事平,奏開番地,移駐巡撫,籌劃善後事宜,設團練總局。
十月,诏建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祠,追谥「忠節」,以明季諸臣百十四人配,從台灣人士之請也。
光緒元年春,設台北府,改淡水廳為新竹縣、噶瑪蘭廳為宜蘭縣,增設恒春、淡水兩縣。
以南路同知駐卑南,北路同知為中路,駐埔裡社,各加撫民,以理番政。
令福建巡撫冬、春駐台,夏、秋駐省。
開人民渡台入山之禁,從欽差大臣沈葆桢之請也。
三月,讨獅頭社番。
北路統領羅大春通道至奇萊。
宜蘭西皮、福祿兩黨相鬥,平之。
二年春,太魯閣番亂,讨之。
四月,澎湖大風。
十一月,福建巡撫丁日昌巡視台灣。
三年春,日昌奏豁台灣雜稅。
五月,恒春知縣周有基查勘紅頭嶼,收入版圖。
奇密社番亂,讨之。
六月,台南旋風,所過之處,屋瓦盡撤。
冬,建埔裹社廳城。
四年春,澎湖大風,通判蔡祥麟請赈。
秋,台東加禮宛、阿眉兩番亂,讨之。
五年冬十月,福建巡撫勒方锜巡視台灣。
建淡水縣儒學。
六年,建台北儒學及登瀛書院。
七年春,福建巡撫岑毓英巡視台灣。
改團練總局為培元總局。
議移台灣道府一缺于彰化縣轄。
建大甲溪橋,費款二十萬元。
六月,台南哥老會員謀起事,獲首謀者二人,皆武弁也,殺之。
八月,台南府治大火。
澎湖兇,官民赈之。
八年春,旗後拟建行台并電報公所。
九月,兵備道劉璈委員查勘新開道路及撫番事宜。
九年,築炮台于西嶼。
夏五月,台南府治大火。
法越事起,诏命各省籌辦防務。
兵備道劉璈以台灣孤懸海外,為七省藩籬,防務最關緊要,而籌防之難,又較各邊省為尤甚。
外則四面環海,周圍約三千餘裡,無險可扼;内則中亘叢山,橫縱約二千裡,生番偪處。
議劃全台為五路,酌派五軍,分其責成,并辦水陸團練,籌款募兵,以為戰備。
十年夏五月,以直隸陸路提督一等男劉銘傳任福建巡撫,治軍台灣。
夏,大疫,兵民多死。
六月,法艦犯基隆,複犯滬尾,均擊退之。
八月,法軍據基隆。
銘傳退駐台北。
法軍遂封禁沿海。
十一年春二月,法艦攻澎湖,入據媽宮澳。
三月,和議成。
銘傳奏請專駐台灣籌辦善後。
四月,澎湖複大疫,耕牛多斃。
九月,诏曰:『台灣為南洋門戶,關系緊要,自應因時變通,以資控制。
着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常川駐紮。
福建巡撫事務,即着閩浙總督兼管。
所有一切改設事宜,該督撫詳細籌議,奏明辨理』。
于是銘傳為巡撫,兼理學政。
置布政使司,設支應局、機器局、營務處、電報總局,頒行保甲制度。
九月,馬萊社番亂,讨之。
十二年春正月,大嵙嵌番亂,銘傳自将讨之。
二月,閩浙總督楊昌浚巡視台灣。
三月,诏曰:『閩、台防務,關系緊要。
該督撫等商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
上年谕令該督撫等會議台灣改設各事宜,并着一并妥議,毋稍遲延』。
升澎湖副将為水師總兵,歸台灣巡撫就近節制。
四月,銘傳至福州,與昌浚合奏改設事宜。
五月,奏請清賦。
六月,奏設撫墾總局,以太常寺少卿林維源為全台幫辦撫墾大臣。
設善後、法審、官醫、伐木各局。
九月,竹頭角番亂,讨之。
于是設置隘勇,改革屯政,從事撫墾。
十三年,建台灣巡撫衙門。
移北路協營于埔裡社,駐副将。
定大稻埕為外國人商埠。
五月,奏設鐵路,議自基隆至恒春,設厘金、招商、清道、樟腦、磺油各局。
開西學堂、番學堂、電報學堂。
改築澎湖、基隆炮台,以整剔軍務。
八月,阿冷番亂,讨之。
十四年,設台灣府,領台灣、彰化、雲林、苗栗四縣。
改前台灣府為台南府,台灣縣為安平縣。
升台東廳為直隸州,基隆通判為海防同知。
建藩庫。
頒行郵政。
設煤務局于八堵,以候補道張席珍督辦,投費四十餘萬兩。
内外臣工多所嫉忌,而台灣紳士亦肆為蜚語。
七月,鉻傳革職留任。
八月,清賦畢。
彰化施九緞以丈費故,糾衆圍城,平之。
卑南番亂,讨之。
十五年春,建台灣府考棚,各縣多建儒學,銘傳自莅歲試。
十一月,大嵙崁番亂,讨之。
十六年春正月,蘇澳番亂,銘傳自将平之。
二月,日本駐福州領事上野專一來台考察,歸着一論,謂台灣物産之富、礦産之豐、一切日用之物無所不備,誠天與之寶庫也。
然以台灣政治因循姑息,貨置于地,坐而不取,甯不可惜。
若以東洋政策而論,則台灣之将來,日本人不可不為之注意也。
已而上海英領事亦來。
三月,分戍各軍。
九月,始鑄銀圓。
饬各縣添設義塾。
十月,銘傳以病奏請辭職,命布政使沈應奎署理。
而台灣籌設兩道、四府、二直隸州、十二縣之議,至是而止。
十七年春三月,以邵友濂任巡撫,新政盡廢。
設通志局。
秋,大嵙崁五指山番亂,讨之。
十八年,建欽差行台于台北。
六月,射不力番亂,讨之。
十九年,建明志書院。
澎湖兇。
通判朱上泮重建義倉。
二十年,以台北為省會,設南雅廳。
三月,朝鮮事起,台灣戒嚴,以布政使唐景崧署巡撫。
鑄鹹豐錢。
四年春正月,淡水閩、粵分類械鬥。
四月,海寇黃位入據雞籠,平之。
美國水師提督彼理來遊。
五年,械鬥未息。
枋橋、房裹各築城。
十二月,淡水雨、雹。
六年。
七年春正月,淡水大雪。
八年,黃位又犯雞籠。
英人始訂約采腦。
九年。
十年,開滬尾、雞籠、安平、旗後為商埠,從八年英法之約也。
普國兵船愛爾比至琅■〈王喬〉,為生番所阻,開炮擊之。
八月,澎湖大風,下醎雨,壞屋覆船。
十一年,設全台厘金局,歸兵備道管理。
同治元年春正月,地大震。
三月,彰化戴潮春起事,陷縣城,兵備道孔昭慈死之。
嗣圍嘉義,攻大甲,全台俶擾。
五月十一日,複大震,壞屋殺人。
六月,以滬尾海關歸總稅務司管轄。
十月,頒全台團練之制。
诏蠲鹹豐九年以前未征正供。
二年冬十月,新任台灣兵備道丁曰健以兵至竹塹。
十一月,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亦至,遂複彰化,斬潮春,餘黨漸平。
诏開淡水采礦之禁。
三年,福州稅務司議準洋人開采雞籠之煤,許之。
淡水人民争墾南雅之地。
四年春三月,诏曰:『漳州賊匪未平,深恐勾結渡台,為入海之計。
着曾元福、丁曰健仍遵前旨,于海口要隘,妥籌防範,毋令闌入台地』。
英人德克于淡水鼓勵種茶,自是茶業大興。
倫敦長老教會始派牧師至府治傳教。
五年,移新莊縣丞于艋舺。
英艦魯霧至琅■〈王喬〉,為生番所擊。
四月,淡水大疫。
十一月,噶瑪蘭羅東分類械鬥,平之。
六年,美船那威至琅■〈王喬〉,為生番擊,合兵讨之。
許洋人入内地采腦。
十一月,地大震,淡水大水,壞屋殺人。
七年,閩浙總督左宗棠奏請裁兵加饷,诏可。
于是存兵七千七百餘名,設道标營,布鹽制,歸兵備道管轄。
英人米裡沙謀墾南澳之地。
八年秋九月,英兵夜襲安平,水師副将江國珍死之。
九年,始設通商總局。
征茶、腦、厘金及雞籠煤厘。
十年,日本琉球藩民遭風至琅■〈王喬〉,為生番所殺。
秋八月,大風,船舶多碎。
十一年,坎拿太長老教會始派牧師至淡水傳教。
十二年,日本以全權大使至北京,請讨生番,不成。
十三年,日本以軍讨生番。
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視師台灣。
事平,奏開番地,移駐巡撫,籌劃善後事宜,設團練總局。
十月,诏建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祠,追谥「忠節」,以明季諸臣百十四人配,從台灣人士之請也。
光緒元年春,設台北府,改淡水廳為新竹縣、噶瑪蘭廳為宜蘭縣,增設恒春、淡水兩縣。
以南路同知駐卑南,北路同知為中路,駐埔裡社,各加撫民,以理番政。
令福建巡撫冬、春駐台,夏、秋駐省。
開人民渡台入山之禁,從欽差大臣沈葆桢之請也。
三月,讨獅頭社番。
北路統領羅大春通道至奇萊。
宜蘭西皮、福祿兩黨相鬥,平之。
二年春,太魯閣番亂,讨之。
四月,澎湖大風。
十一月,福建巡撫丁日昌巡視台灣。
三年春,日昌奏豁台灣雜稅。
五月,恒春知縣周有基查勘紅頭嶼,收入版圖。
奇密社番亂,讨之。
六月,台南旋風,所過之處,屋瓦盡撤。
冬,建埔裹社廳城。
四年春,澎湖大風,通判蔡祥麟請赈。
秋,台東加禮宛、阿眉兩番亂,讨之。
五年冬十月,福建巡撫勒方锜巡視台灣。
建淡水縣儒學。
六年,建台北儒學及登瀛書院。
七年春,福建巡撫岑毓英巡視台灣。
改團練總局為培元總局。
議移台灣道府一缺于彰化縣轄。
建大甲溪橋,費款二十萬元。
六月,台南哥老會員謀起事,獲首謀者二人,皆武弁也,殺之。
八月,台南府治大火。
澎湖兇,官民赈之。
八年春,旗後拟建行台并電報公所。
九月,兵備道劉璈委員查勘新開道路及撫番事宜。
九年,築炮台于西嶼。
夏五月,台南府治大火。
法越事起,诏命各省籌辦防務。
兵備道劉璈以台灣孤懸海外,為七省藩籬,防務最關緊要,而籌防之難,又較各邊省為尤甚。
外則四面環海,周圍約三千餘裡,無險可扼;内則中亘叢山,橫縱約二千裡,生番偪處。
議劃全台為五路,酌派五軍,分其責成,并辦水陸團練,籌款募兵,以為戰備。
十年夏五月,以直隸陸路提督一等男劉銘傳任福建巡撫,治軍台灣。
夏,大疫,兵民多死。
六月,法艦犯基隆,複犯滬尾,均擊退之。
八月,法軍據基隆。
銘傳退駐台北。
法軍遂封禁沿海。
十一年春二月,法艦攻澎湖,入據媽宮澳。
三月,和議成。
銘傳奏請專駐台灣籌辦善後。
四月,澎湖複大疫,耕牛多斃。
九月,诏曰:『台灣為南洋門戶,關系緊要,自應因時變通,以資控制。
着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常川駐紮。
福建巡撫事務,即着閩浙總督兼管。
所有一切改設事宜,該督撫詳細籌議,奏明辨理』。
于是銘傳為巡撫,兼理學政。
置布政使司,設支應局、機器局、營務處、電報總局,頒行保甲制度。
九月,馬萊社番亂,讨之。
十二年春正月,大嵙嵌番亂,銘傳自将讨之。
二月,閩浙總督楊昌浚巡視台灣。
三月,诏曰:『閩、台防務,關系緊要。
該督撫等商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
上年谕令該督撫等會議台灣改設各事宜,并着一并妥議,毋稍遲延』。
升澎湖副将為水師總兵,歸台灣巡撫就近節制。
四月,銘傳至福州,與昌浚合奏改設事宜。
五月,奏請清賦。
六月,奏設撫墾總局,以太常寺少卿林維源為全台幫辦撫墾大臣。
設善後、法審、官醫、伐木各局。
九月,竹頭角番亂,讨之。
于是設置隘勇,改革屯政,從事撫墾。
十三年,建台灣巡撫衙門。
移北路協營于埔裡社,駐副将。
定大稻埕為外國人商埠。
五月,奏設鐵路,議自基隆至恒春,設厘金、招商、清道、樟腦、磺油各局。
開西學堂、番學堂、電報學堂。
改築澎湖、基隆炮台,以整剔軍務。
八月,阿冷番亂,讨之。
十四年,設台灣府,領台灣、彰化、雲林、苗栗四縣。
改前台灣府為台南府,台灣縣為安平縣。
升台東廳為直隸州,基隆通判為海防同知。
建藩庫。
頒行郵政。
設煤務局于八堵,以候補道張席珍督辦,投費四十餘萬兩。
内外臣工多所嫉忌,而台灣紳士亦肆為蜚語。
七月,鉻傳革職留任。
八月,清賦畢。
彰化施九緞以丈費故,糾衆圍城,平之。
卑南番亂,讨之。
十五年春,建台灣府考棚,各縣多建儒學,銘傳自莅歲試。
十一月,大嵙崁番亂,讨之。
十六年春正月,蘇澳番亂,銘傳自将平之。
二月,日本駐福州領事上野專一來台考察,歸着一論,謂台灣物産之富、礦産之豐、一切日用之物無所不備,誠天與之寶庫也。
然以台灣政治因循姑息,貨置于地,坐而不取,甯不可惜。
若以東洋政策而論,則台灣之将來,日本人不可不為之注意也。
已而上海英領事亦來。
三月,分戍各軍。
九月,始鑄銀圓。
饬各縣添設義塾。
十月,銘傳以病奏請辭職,命布政使沈應奎署理。
而台灣籌設兩道、四府、二直隸州、十二縣之議,至是而止。
十七年春三月,以邵友濂任巡撫,新政盡廢。
設通志局。
秋,大嵙崁五指山番亂,讨之。
十八年,建欽差行台于台北。
六月,射不力番亂,讨之。
十九年,建明志書院。
澎湖兇。
通判朱上泮重建義倉。
二十年,以台北為省會,設南雅廳。
三月,朝鮮事起,台灣戒嚴,以布政使唐景崧署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