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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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隨在督師。
或親馭樓船。
當機應變。
毋仍一隅之株守也。
路將則躬駕標船。
遍歷遊寨。
每視風汛南北。
各期會于島嶼之間。
毋仍信地之自畫也。
各寨遊把總。
則身先出海。
遠據要衝。
時時存待戰之心。
人人勵敢戰之氣。
毋仍內港之偷安也。
凡此皆武臣之責也 一議征軍以收實用、舊例每汛舟師出洋、以額兵不足駕用、故于沿海各衛所軍丁、選其慣海者助之、謂之貼駕征軍、大約一舟之中。
兵居其十。
軍居其五。
月糧之外。
優以行糧。
所賴以同舟共濟。
非苟取備數巳也。
乃衛所各官、往往因之為利、有力者買閑、老弱者應役、非不嚴行申飭、而積玩相因、終成虗應、如有緩急、將焉賴之近各處藉口增兵、紛紛見告、有謂其駭浪而面若死灰、見敵而隱匿重闆。
無望同仇之助、反為先奔之倡者、夫有軍而不得軍之用、猶可言也、有軍而反受軍之累、此可不亟為之圖乎、近該道有扣征軍月糧。
為另募民兵之議。
是不可酌而行之乎。
或謂各衛所征軍。
有慣海精壯。
勝于募兵者。
不可更也。
則何妨擇其堪駕者仍之。
而不堪駕者易之乎。
或又謂烏合之兵。
旋募旋汰。
猶之乎不習也。
然暫募之壯兵不猶勝暫役之弱軍乎且一汛之內。
勇怯巳試。
額兵之懦弱者可汰。
而新募之慣勇者可留也。
是又不可通融乎。
今計征軍每月共行月糧八錢。
視汛兵之餉。
所少僅一錢耳。
查兩汛之期。
不滿五月。
而征軍自汛前僉解。
至汛畢撤歸。
常餘半歲之役。
今若扣其半歲之食以食二汛之兵。
當不患餉之不足矣。
◆議 經始泇河議 河議 ○經始泇河議【開泇河】
為議濬泇河以濟運便民事、竊照泇河之議、葢巳有年、前經翁傅二總河、先後具題、再遣科臣行視、率以工難費鉅、旋議旋寢、至萬曆二十年、舒總河復議開韓莊支渠二十餘裡、以洩呂孟諸湖之水、下達泇河葢雖微引其端、而猶未竟其緒也、復因黃河南徙、運道告艱、復經科臣具題勘、然亦以費逾百萬、工力難施、竟成築舍之議、近職親詣韓莊泇口一帶踏勘、熟察地形、遍觀水勢、周咨荒度、盡得此河源委前有可因之蹟。
後無難竟之功。
然後乃知人言不足盡憑。
而百聞不如一見也。
葢先議者謂性義葛墟二嶺、地勢高懸、砂礓難鑿、今原開韓莊新渠。
業巳避高就下。
水見通流第展挑深濬。
便可行漕。
且近發徭夫挑濬。
巳十完七八矣。
議者謂梁城等處、地多伏石、難以施工、今勘自侯家灣至梁城水底。
伏石僅二百餘丈。
先年試鑿。
巳去其半。
今若再去一層。
而于梁城之下。
建閘節蓄。
則水可盈漕。
自無妨礙。
又議者謂諸湖聯絡難以築堤、不便撁挽、今議自黃泥灣之下。
就湖旁實地開渠。
直達宿遷。
而韓莊以上。
則或從旁開濬。
或就淺築堤。
亦絕非難事也。
又議者謂工程重大、非百萬之費、不可以成功、今據估濬河鑿石建築堤一切之費不過二十六萬金。
若止役徭夫。
從容從事。
以三歲畢工。
則可省費二十萬兩。
即其他犒賞料價之費。
總計亦不過六七萬金耳。
夫使其工果難其費果鉅、固不可妄興大役、以希難必之功、若事有可為、費不甚大、亦何可坐失事機、以廢前人之績、故職今日謂此河斷斷可成、不宜再計、數十年道旁不決之謀、若有待于今日也、況此河一成豈直可以預備不虞、其他利便、有不可殫述者、葢舊河自夏鎮以至宿遷。
計地四百裡。
而新河自夏鎮至宿遷。
僅二百五十裡。
比舊河可省兩日之程。
其便一也。
舊河借河行運。
而河性不常。
去來靡定。
其去也不免艱澁之虞。
其來也不免有漂流之患。
必不能分河兩行久而無弊也況鎮口上下地形陡峻。
水不能留。
故時病淺澁。
若新河一衣帶水。
直達宿遷。
更無波濤之險。
其便二也。
李家口以下。
地高水澁。
議者至欲復留城舊河。
以水浸堤傾。
淤泥難濬。
不果。
若新河既成湖水自涸。
即留城舊河。
亦可修復。
新河自有???辛?永泇沂諸湖之水。
可引灌漕。
不必全資汶泗。
其正河強半之水。
仍可聽入留城舊河。
以出鎮口。
葢新河專行重運。
其貢鮮官民船隻。
及回空糧船。
則聽從其便。
兩河並行。
其便三也。
微呂連??王周柳落馬諸湖。
共計地一萬五千餘頃。
皆民間膏腴也。
緣鎮口灌淤。
及武河沂河直河三口並塞。
所受???辛?永泇沂諸水。
不得時洩。
故泛濫成湖。
今新河既成兩堤夾峙。
則束水歸漕。
自無泛溢。
沮洳將盡化為良田。
李臨寰李修吾兩先生皆有泇河六便議必是黃中丞為該道時所具草也久困之民。
可以大甦。
其便四也。
徐邳東鄙多塩徒。
嶧縣多荒地。
葢緣人稀地廣。
生計無聊。
故轉徙失業耳。
今新河既通。
則民有生意。
安分復業者自多。
榛莽之郊。
變為樂土。
其便五也。
新河之工。
為費既不甚鉅。
而既成之後。
所應添設官夫。
及一切
隨在督師。
或親馭樓船。
當機應變。
毋仍一隅之株守也。
路將則躬駕標船。
遍歷遊寨。
每視風汛南北。
各期會于島嶼之間。
毋仍信地之自畫也。
各寨遊把總。
則身先出海。
遠據要衝。
時時存待戰之心。
人人勵敢戰之氣。
毋仍內港之偷安也。
凡此皆武臣之責也 一議征軍以收實用、舊例每汛舟師出洋、以額兵不足駕用、故于沿海各衛所軍丁、選其慣海者助之、謂之貼駕征軍、大約一舟之中。
兵居其十。
軍居其五。
月糧之外。
優以行糧。
所賴以同舟共濟。
非苟取備數巳也。
乃衛所各官、往往因之為利、有力者買閑、老弱者應役、非不嚴行申飭、而積玩相因、終成虗應、如有緩急、將焉賴之近各處藉口增兵、紛紛見告、有謂其駭浪而面若死灰、見敵而隱匿重闆。
無望同仇之助、反為先奔之倡者、夫有軍而不得軍之用、猶可言也、有軍而反受軍之累、此可不亟為之圖乎、近該道有扣征軍月糧。
為另募民兵之議。
是不可酌而行之乎。
或謂各衛所征軍。
有慣海精壯。
勝于募兵者。
不可更也。
則何妨擇其堪駕者仍之。
而不堪駕者易之乎。
或又謂烏合之兵。
旋募旋汰。
猶之乎不習也。
然暫募之壯兵不猶勝暫役之弱軍乎且一汛之內。
勇怯巳試。
額兵之懦弱者可汰。
而新募之慣勇者可留也。
是又不可通融乎。
今計征軍每月共行月糧八錢。
視汛兵之餉。
所少僅一錢耳。
查兩汛之期。
不滿五月。
而征軍自汛前僉解。
至汛畢撤歸。
常餘半歲之役。
今若扣其半歲之食以食二汛之兵。
當不患餉之不足矣。
◆議 經始泇河議 河議 ○經始泇河議
後無難竟之功。
然後乃知人言不足盡憑。
而百聞不如一見也。
葢先議者謂性義葛墟二嶺、地勢高懸、砂礓難鑿、今原開韓莊新渠。
業巳避高就下。
水見通流第展挑深濬。
便可行漕。
且近發徭夫挑濬。
巳十完七八矣。
議者謂梁城等處、地多伏石、難以施工、今勘自侯家灣至梁城水底。
伏石僅二百餘丈。
先年試鑿。
巳去其半。
今若再去一層。
而于梁城之下。
建閘節蓄。
則水可盈漕。
自無妨礙。
又議者謂諸湖聯絡難以築堤、不便撁挽、今議自黃泥灣之下。
就湖旁實地開渠。
直達宿遷。
而韓莊以上。
則或從旁開濬。
或就淺築堤。
亦絕非難事也。
又議者謂工程重大、非百萬之費、不可以成功、今據估濬河鑿石建築堤一切之費不過二十六萬金。
若止役徭夫。
從容從事。
以三歲畢工。
則可省費二十萬兩。
即其他犒賞料價之費。
總計亦不過六七萬金耳。
夫使其工果難其費果鉅、固不可妄興大役、以希難必之功、若事有可為、費不甚大、亦何可坐失事機、以廢前人之績、故職今日謂此河斷斷可成、不宜再計、數十年道旁不決之謀、若有待于今日也、況此河一成豈直可以預備不虞、其他利便、有不可殫述者、葢舊河自夏鎮以至宿遷。
計地四百裡。
而新河自夏鎮至宿遷。
僅二百五十裡。
比舊河可省兩日之程。
其便一也。
舊河借河行運。
而河性不常。
去來靡定。
其去也不免艱澁之虞。
其來也不免有漂流之患。
必不能分河兩行久而無弊也況鎮口上下地形陡峻。
水不能留。
故時病淺澁。
若新河一衣帶水。
直達宿遷。
更無波濤之險。
其便二也。
李家口以下。
地高水澁。
議者至欲復留城舊河。
以水浸堤傾。
淤泥難濬。
不果。
若新河既成湖水自涸。
即留城舊河。
亦可修復。
新河自有???辛?永泇沂諸湖之水。
可引灌漕。
不必全資汶泗。
其正河強半之水。
仍可聽入留城舊河。
以出鎮口。
葢新河專行重運。
其貢鮮官民船隻。
及回空糧船。
則聽從其便。
兩河並行。
其便三也。
微呂連??王周柳落馬諸湖。
共計地一萬五千餘頃。
皆民間膏腴也。
緣鎮口灌淤。
及武河沂河直河三口並塞。
所受???辛?永泇沂諸水。
不得時洩。
故泛濫成湖。
今新河既成兩堤夾峙。
則束水歸漕。
自無泛溢。
沮洳將盡化為良田。
李臨寰李修吾兩先生皆有泇河六便議必是黃中丞為該道時所具草也久困之民。
可以大甦。
其便四也。
徐邳東鄙多塩徒。
嶧縣多荒地。
葢緣人稀地廣。
生計無聊。
故轉徙失業耳。
今新河既通。
則民有生意。
安分復業者自多。
榛莽之郊。
變為樂土。
其便五也。
新河之工。
為費既不甚鉅。
而既成之後。
所應添設官夫。
及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