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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如日月,無得而逾焉。
”每有一豎臣,辄雲圖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
形,見也。
愚謂雖有重戾,必宜隐忍。
賈誼所謂‘擲鼠忌器’,蓋謂此也。
《前書》賈誼曰:“裡諺雲‘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
鼠近于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乎貴臣之近主乎?”是以齊兵次楚,唯責包茅;《左傳》,齊桓伐楚,責以“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
杜預注曰:“包,裡束也。
茅,菁茅也。
束茅而灌之以酒,為縮酒也。
”王師敗績,不書晉人。
《公羊傳》:“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于{夗/貝}戎。
孰敗之?蓋晉敗之。
曷為不言晉敗之?王者無敵,莫敢當也。
”前以露袁術之罪,今複下劉表之事,是使跛牂欲窺高岸,天險可得而登也。
《史記》李斯曰:“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太山之高百仞,而跛牂牧其上。
夫樓季而難五丈之限,豈跛牂而易百仞之高哉?峭漸之埶異也。
”《爾雅》曰:“羊牝曰牂。
”《易》曰:“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也。
”案表跋扈,劍誅列侯,遏絕诏命,斷盜貢篚,鄭玄注《儀禮》曰:“篚,竹器如筐也。
”《書》曰:“厥篚玄纁玑組。
”招呼元惡,以自營衛,專為群逆,主萃淵薮。
《書》曰:“今商王受亡道,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薮。
”孔注曰:“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為魁主,窟聚泉府薮澤也。
”郜鼎在廟,章孰甚焉!《左傳》:“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懼。
郜鼎在廟,彰孰甚焉!’”郜鼎,郜國所作也。
桑落瓦解,其埶可見。
《詩》曰:“桑之落矣,其黃而隕。
”臣愚以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國防。
” 五年,南陽王馮、東海王祗薨,并獻帝子。
帝傷其早殁,欲為修四時之祭,以訪于融。
融對曰:“聖恩敦睦,感時增思,悼二王之靈,發哀愍之诏,稽度前典,以正禮制。
竊觀故事,前梁懷王、臨江愍王、齊哀王、臨淮懷王并薨無後,同産昆弟,即景、武、昭、明四帝是也,梁懷王揖,景帝弟也,立十年薨。
臨江闵王榮,武帝兄也,為皇太子,四歲廢為王,坐侵廟壖地自殺。
齊懷王闳,武帝子,昭帝異母兄,立八年薨。
臣賢案:齊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孫,非昭帝兄弟,當為懷王,作“哀”者誤也。
臨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
《融家傳》及本傳皆作“公”,此為“王”者,亦誤也。
未聞前朝修立祭祀。
若臨時所施,則不列傳紀。
臣愚以為諸在沖亂,聖慈哀悼,禮同成人,加以号谥者,宜稱上恩,稱音尺證反。
祭祀禮畢,而後絕之。
至于一歲之限,不合禮意,又違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處。
”處猶安也。
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婦子多見侵略,而操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
《袁紹傳》,熙,紹之中子也。
甄氏,中山無極人,漢太保甄邯後也。
父逸,上蔡令。
《魏略》曰:“熙出在幽州,甄氏侍姑,及邺城破,文帝入紹舍,後怖,伏姑膝上。
帝令舉頭就視,見其顔色非凡。
太祖聞其意,為迎取之。
”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纣,以妲己賜周公”。
妲音丁末反,又音旦。
纣之妃,有蘇氏女也。
纣用其言,毒虐衆庶。
武王克殷,斬妲己頭,縣之于小白旗,以為纣之亡由此女也。
出《列女傳》也。
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
對曰:“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後操讨烏桓,建安十二年也。
又嘲之曰:“大将軍遠征,蕭條海外。
昔肅慎不貢楛矢,《國語》曰:“昔武王克商,通于九夷百蠻,于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
”《肅慎國記》曰:“肅慎氏,其地在夫餘國北,東濱大海。
”《魏略》曰:“挹婁一名肅慎氏。
”《說文》曰“楛,木也。
今遼左有楛木,狀如荊,葉如榆”也。
丁零盜蘇武牛羊,可并案也。
”《山海經》曰:“北海之内,有丁零之國。
”《前書》蘇武使匈奴,單于徙北海上,丁零盜武牛羊,武遂窮厄也。
時年饑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争之,多侮慢之辭。
融集與操書雲:“酒之為德久矣。
古先哲王,類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濟萬國,非酒莫以也。
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着旨酒之德。
堯不千鐘,無以建太平。
孔非百觚,無以堪上聖。
樊哙解厄鴻門,非豕肩鐘酒,無以奮其怒。
趙之厮養,東迎其王,非引卮酒,無以激其氣。
高祖非醉斬白蛇,無以暢其靈。
景帝非醉幸唐姬,無以開中興。
袁盎非醇醪之力,無以脫其命。
定國不酣飲一斛,無以決其法。
故郦生以高陽酒徒,着功于漢;屈原不餔蓸歠醨,取困于楚。
由是觀之,酒何負于政哉?”又書曰:“昨承訓答,陳二代之禍,及衆人之敗,以酒亡者,實如來誨。
雖然,徐偃王行仁義而亡,今令不絕仁義;燕哙以讓失社稷,今令不禁謙退;魯因儒而損,今令不棄文學;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
而将酒獨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為戒也。
”既見操雄詐漸着,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緻乖忤。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又嘗奏宜準古王畿之制,千裡寰内,不以封建諸侯。
《周禮》:“方千裡曰國畿,其外五百裡侯畿。
”鄭玄注:“畿,限也。
”操疑其所論建漸廣,益憚之。
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潛忌正議,慮鲠大業。
山陽郗慮《續漢書》:“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少受學于鄭玄。
”虞浦《江表傳》曰:“獻帝嘗時見慮及少府孔融。
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适道,未可與權。
’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權安在?’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穆。
曹操以書和解之。
”慮從光祿勳遷禦史大夫。
承望風旨,以微法奏免融官。
因顯明仇怨,操故書激厲融曰:“蓋聞唐虞之朝,有克讓之臣,《尚書》曰,舜以伯禹為司空,禹讓稷、契暨臯陶。
以益為朕虞,益讓于朱虎、熊罴。
以伯夷為秩宗,伯夷讓于夔龍。
故麟鳳來而頌聲作也。
《史記》曰:“于是禹興《九韶》之樂,緻異物,鳳皇來儀。
”後世德薄,猶有殺身為君,若齊孟陽代君居床以待賊,西漢紀信乘黃屋诳楚之類也。
破家為國。
若要離焚妻子以徇吳,李通誅宗族以從漢之類也。
及至其敝,睚眦之怨必仇,一餐之惠必報。
《史記》,範睢一餐之德必償,睚眦之怨
”每有一豎臣,辄雲圖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
形,見也。
愚謂雖有重戾,必宜隐忍。
賈誼所謂‘擲鼠忌器’,蓋謂此也。
《前書》賈誼曰:“裡諺雲‘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
鼠近于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乎貴臣之近主乎?”是以齊兵次楚,唯責包茅;《左傳》,齊桓伐楚,責以“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
杜預注曰:“包,裡束也。
茅,菁茅也。
束茅而灌之以酒,為縮酒也。
”王師敗績,不書晉人。
《公羊傳》:“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于{夗/貝}戎。
孰敗之?蓋晉敗之。
曷為不言晉敗之?王者無敵,莫敢當也。
”前以露袁術之罪,今複下劉表之事,是使跛牂欲窺高岸,天險可得而登也。
《史記》李斯曰:“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太山之高百仞,而跛牂牧其上。
夫樓季而難五丈之限,豈跛牂而易百仞之高哉?峭漸之埶異也。
”《爾雅》曰:“羊牝曰牂。
”《易》曰:“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也。
”案表跋扈,劍誅列侯,遏絕诏命,斷盜貢篚,鄭玄注《儀禮》曰:“篚,竹器如筐也。
”《書》曰:“厥篚玄纁玑組。
”招呼元惡,以自營衛,專為群逆,主萃淵薮。
《書》曰:“今商王受亡道,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薮。
”孔注曰:“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為魁主,窟聚泉府薮澤也。
”郜鼎在廟,章孰甚焉!《左傳》:“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懼。
郜鼎在廟,彰孰甚焉!’”郜鼎,郜國所作也。
桑落瓦解,其埶可見。
《詩》曰:“桑之落矣,其黃而隕。
”臣愚以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國防。
” 五年,南陽王馮、東海王祗薨,并獻帝子。
帝傷其早殁,欲為修四時之祭,以訪于融。
融對曰:“聖恩敦睦,感時增思,悼二王之靈,發哀愍之诏,稽度前典,以正禮制。
竊觀故事,前梁懷王、臨江愍王、齊哀王、臨淮懷王并薨無後,同産昆弟,即景、武、昭、明四帝是也,梁懷王揖,景帝弟也,立十年薨。
臨江闵王榮,武帝兄也,為皇太子,四歲廢為王,坐侵廟壖地自殺。
齊懷王闳,武帝子,昭帝異母兄,立八年薨。
臣賢案:齊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孫,非昭帝兄弟,當為懷王,作“哀”者誤也。
臨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
《融家傳》及本傳皆作“公”,此為“王”者,亦誤也。
未聞前朝修立祭祀。
若臨時所施,則不列傳紀。
臣愚以為諸在沖亂,聖慈哀悼,禮同成人,加以号谥者,宜稱上恩,稱音尺證反。
祭祀禮畢,而後絕之。
至于一歲之限,不合禮意,又違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處。
”處猶安也。
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婦子多見侵略,而操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
《袁紹傳》,熙,紹之中子也。
甄氏,中山無極人,漢太保甄邯後也。
父逸,上蔡令。
《魏略》曰:“熙出在幽州,甄氏侍姑,及邺城破,文帝入紹舍,後怖,伏姑膝上。
帝令舉頭就視,見其顔色非凡。
太祖聞其意,為迎取之。
”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纣,以妲己賜周公”。
妲音丁末反,又音旦。
纣之妃,有蘇氏女也。
纣用其言,毒虐衆庶。
武王克殷,斬妲己頭,縣之于小白旗,以為纣之亡由此女也。
出《列女傳》也。
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
對曰:“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後操讨烏桓,建安十二年也。
又嘲之曰:“大将軍遠征,蕭條海外。
昔肅慎不貢楛矢,《國語》曰:“昔武王克商,通于九夷百蠻,于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
”《肅慎國記》曰:“肅慎氏,其地在夫餘國北,東濱大海。
”《魏略》曰:“挹婁一名肅慎氏。
”《說文》曰“楛,木也。
今遼左有楛木,狀如荊,葉如榆”也。
丁零盜蘇武牛羊,可并案也。
”《山海經》曰:“北海之内,有丁零之國。
”《前書》蘇武使匈奴,單于徙北海上,丁零盜武牛羊,武遂窮厄也。
時年饑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争之,多侮慢之辭。
融集與操書雲:“酒之為德久矣。
古先哲王,類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濟萬國,非酒莫以也。
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着旨酒之德。
堯不千鐘,無以建太平。
孔非百觚,無以堪上聖。
樊哙解厄鴻門,非豕肩鐘酒,無以奮其怒。
趙之厮養,東迎其王,非引卮酒,無以激其氣。
高祖非醉斬白蛇,無以暢其靈。
景帝非醉幸唐姬,無以開中興。
袁盎非醇醪之力,無以脫其命。
定國不酣飲一斛,無以決其法。
故郦生以高陽酒徒,着功于漢;屈原不餔蓸歠醨,取困于楚。
由是觀之,酒何負于政哉?”又書曰:“昨承訓答,陳二代之禍,及衆人之敗,以酒亡者,實如來誨。
雖然,徐偃王行仁義而亡,今令不絕仁義;燕哙以讓失社稷,今令不禁謙退;魯因儒而損,今令不棄文學;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
而将酒獨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為戒也。
”既見操雄詐漸着,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緻乖忤。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又嘗奏宜準古王畿之制,千裡寰内,不以封建諸侯。
《周禮》:“方千裡曰國畿,其外五百裡侯畿。
”鄭玄注:“畿,限也。
”操疑其所論建漸廣,益憚之。
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潛忌正議,慮鲠大業。
山陽郗慮《續漢書》:“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少受學于鄭玄。
”虞浦《江表傳》曰:“獻帝嘗時見慮及少府孔融。
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适道,未可與權。
’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權安在?’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穆。
曹操以書和解之。
”慮從光祿勳遷禦史大夫。
承望風旨,以微法奏免融官。
因顯明仇怨,操故書激厲融曰:“蓋聞唐虞之朝,有克讓之臣,《尚書》曰,舜以伯禹為司空,禹讓稷、契暨臯陶。
以益為朕虞,益讓于朱虎、熊罴。
以伯夷為秩宗,伯夷讓于夔龍。
故麟鳳來而頌聲作也。
《史記》曰:“于是禹興《九韶》之樂,緻異物,鳳皇來儀。
”後世德薄,猶有殺身為君,若齊孟陽代君居床以待賊,西漢紀信乘黃屋诳楚之類也。
破家為國。
若要離焚妻子以徇吳,李通誅宗族以從漢之類也。
及至其敝,睚眦之怨必仇,一餐之惠必報。
《史記》,範睢一餐之德必償,睚眦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