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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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鏽,色澤發暗,有點兒像銅的顔色,會在手指上留下鏽斑;我記得火紅的高爐發着灼光的鋼鐵廠,人們手中拿着大鏟子走向火熱的爐口,而在外面,淺淺的木制模型就像有竿子從中穿過的棺材,碰在上面,你會擦傷你的小腿,或是折斷你的脖子。
我記得那些滿是鐵鏽迹的黑手,鐵鏽渣已深深地嵌入了皮膚裡面,沒有東西可以把它除去,無論是肥皂,還是拼命搓洗,還是金錢,還是愛情,甚至死亡,都無法将它除去。
就像手上有一個黑色的标記!兩手黑不溜秋,像鬼似的走進高爐&mdash&mdash後來,又捧着鮮花,冷冰冰、一闆一眼地穿着星期天的套裝,可就是雨水也沖洗不掉那鐵鏽渣。
所有這些漂亮的猩猩帶着隆起的肌肉,帶着腰部風濕痛,帶着黑不溜秋的雙手,去見上帝&hellip&hellip 對我來說,整個世界都包括在第十四區的範圍之内。
區外發生的任何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就是無足輕重。
如果我父親到那個世界之外去釣魚,我對此也毫無興趣。
我隻記得他晚上回家時酒氣熏天,他把大綠籃子打開,讓那些眼珠凸出的怪物撒了一地,在地闆上扭來扭去。
如果有人去打仗,我隻記得這人在一個星期天下午回來,站在牧師家門前,把肚子裡的東西全吐出來,然後用背心把它擦幹淨。
這就是羅伯·拉姆塞,牧師的兒子。
我記得每個人都喜歡羅伯·拉姆塞&mdash&mdash他是敗家子。
他們喜歡他,是因為他是個飯桶,他對此供認不諱。
是星期天還是星期三,對他來說毫無區别:你會看到他來到街上的遮篷下,手臂上挂着他的上衣,汗流滿面;他的腿搖搖晃晃,就像一個水手在海上長期航行之後,上了岸,腿還是長時間不斷地顫顫巍巍;他嘴裡滴下煙草色唾液,伴随着熱烈而又不出聲的詛咒,還有一些大聲說出的髒話。
一個懶惰透頂、滿不在乎的人,淫穢不堪、亵渎神聖的事他都做得出來。
不像他的父親,是一個上帝的人。
不,一個喚起愛的人!他的弱點是人性的弱點,他有了這些弱點還自得其樂,罵罵咧咧,得意揚揚,像一支鬥牛用的短标槍。
他會來到暖洋洋的大街上,街上的煤氣總管道爆裂,空氣中滿是陽光、大糞味兒和罵人的話。
也許他的褲裆松開着,背帶掉了下來;也許他的背心上吐滿了亮晶晶的東西。
有時候他沖到街上,像一頭公牛沖過來四腳着地地滑行,然後整條街道像着了魔似的,人全跑光了,好像檢修孔一下子打開,把人渣全部吞下。
瘋維利·曼會站在塗料店上邊的小棚子上,把褲子扒下,玩那玩意兒想好事哩!他們在那裡,站在幹巴巴的電一般的爆裂聲中,大街上的煤氣總管道爆裂了。
這一連串事情使牧師的心都碎了。
這就是他那時候的模樣,這個羅伯·拉姆塞。
一個永遠處于狂飲歡鬧中的人。
他佩戴着獎章從戰争中回來,肚子裡有一團火。
他在自家門前嘔吐,又用自己的背心把嘔吐的東西擦去。
他比一挺機關槍更快地讓街上的人全部跑光。
開路!這就是他的方式。
一會兒之後,他帶着一腔熱血,以他通常那種出色的、無所謂的方式,從碼頭的一端走下去,溺死了自己。
我那麼清楚地記得他,記得他住的那所房子。
因為我們在熱烘烘的夏夜經常集會的地方,正是在羅伯·拉姆塞家門前的台階上,我們在那裡注視着街對面酒館那邊的動靜。
整夜人來人往,沒有人費心去把百葉窗拉下。
在舉步之遙的地方,是一個叫作&ldquo巴姆&rdquo的脫衣舞小酒吧。
&ldquo巴姆&rdquo周圍都是酒館。
星期六晚上,&ldquo巴姆&rdquo外面排着長隊,人們你推我擠地拼命擠到賣票的窗口。
星期六晚上,藍衣女郎真是得意之極,這時就必然會有某個從海軍造船廠來的瘋狂水手從座位上跳起來,抓掉了米莉·德·萊昂的一個吊襪帶。
那天晚上,一會兒工夫之後,他們肯定會漫步走到街上,拐進住家的入口。
不久他們就站在酒館上邊的卧室裡,扒掉他們的緊身褲衩,女人們使勁扯下她們的緊身胸衣,像猴子似的抓來抓去。
而樓底下,他們正拼命灌着啤酒,互相咬耳朵,發出這樣一種尖聲尖氣的笑聲,充塞在那酒館裡面,就好像冒着煙的烈性炸藥。
所有這一切都是從羅伯·拉姆塞家的門前台階上看到的,這時他父親正在樓上的煤油燈前做禱告,像一隻可憎的雌山羊一般祈求有一個結束。
在厭倦了禱告的時候,他就穿着睡衣下來,像一個老妖婆似的,用掃把伏擊我們。
從星期六下午起,一直到星期一早上,這是一段沒有盡頭的時間,一件事情融入到另一件事情中。
星期六早晨就已經&mdash&mdash這是怎麼
我記得那些滿是鐵鏽迹的黑手,鐵鏽渣已深深地嵌入了皮膚裡面,沒有東西可以把它除去,無論是肥皂,還是拼命搓洗,還是金錢,還是愛情,甚至死亡,都無法将它除去。
就像手上有一個黑色的标記!兩手黑不溜秋,像鬼似的走進高爐&mdash&mdash後來,又捧着鮮花,冷冰冰、一闆一眼地穿着星期天的套裝,可就是雨水也沖洗不掉那鐵鏽渣。
所有這些漂亮的猩猩帶着隆起的肌肉,帶着腰部風濕痛,帶着黑不溜秋的雙手,去見上帝&hellip&hellip 對我來說,整個世界都包括在第十四區的範圍之内。
區外發生的任何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就是無足輕重。
如果我父親到那個世界之外去釣魚,我對此也毫無興趣。
我隻記得他晚上回家時酒氣熏天,他把大綠籃子打開,讓那些眼珠凸出的怪物撒了一地,在地闆上扭來扭去。
如果有人去打仗,我隻記得這人在一個星期天下午回來,站在牧師家門前,把肚子裡的東西全吐出來,然後用背心把它擦幹淨。
這就是羅伯·拉姆塞,牧師的兒子。
我記得每個人都喜歡羅伯·拉姆塞&mdash&mdash他是敗家子。
他們喜歡他,是因為他是個飯桶,他對此供認不諱。
是星期天還是星期三,對他來說毫無區别:你會看到他來到街上的遮篷下,手臂上挂着他的上衣,汗流滿面;他的腿搖搖晃晃,就像一個水手在海上長期航行之後,上了岸,腿還是長時間不斷地顫顫巍巍;他嘴裡滴下煙草色唾液,伴随着熱烈而又不出聲的詛咒,還有一些大聲說出的髒話。
一個懶惰透頂、滿不在乎的人,淫穢不堪、亵渎神聖的事他都做得出來。
不像他的父親,是一個上帝的人。
不,一個喚起愛的人!他的弱點是人性的弱點,他有了這些弱點還自得其樂,罵罵咧咧,得意揚揚,像一支鬥牛用的短标槍。
他會來到暖洋洋的大街上,街上的煤氣總管道爆裂,空氣中滿是陽光、大糞味兒和罵人的話。
也許他的褲裆松開着,背帶掉了下來;也許他的背心上吐滿了亮晶晶的東西。
有時候他沖到街上,像一頭公牛沖過來四腳着地地滑行,然後整條街道像着了魔似的,人全跑光了,好像檢修孔一下子打開,把人渣全部吞下。
瘋維利·曼會站在塗料店上邊的小棚子上,把褲子扒下,玩那玩意兒想好事哩!他們在那裡,站在幹巴巴的電一般的爆裂聲中,大街上的煤氣總管道爆裂了。
這一連串事情使牧師的心都碎了。
這就是他那時候的模樣,這個羅伯·拉姆塞。
一個永遠處于狂飲歡鬧中的人。
他佩戴着獎章從戰争中回來,肚子裡有一團火。
他在自家門前嘔吐,又用自己的背心把嘔吐的東西擦去。
他比一挺機關槍更快地讓街上的人全部跑光。
開路!這就是他的方式。
一會兒之後,他帶着一腔熱血,以他通常那種出色的、無所謂的方式,從碼頭的一端走下去,溺死了自己。
我那麼清楚地記得他,記得他住的那所房子。
因為我們在熱烘烘的夏夜經常集會的地方,正是在羅伯·拉姆塞家門前的台階上,我們在那裡注視着街對面酒館那邊的動靜。
整夜人來人往,沒有人費心去把百葉窗拉下。
在舉步之遙的地方,是一個叫作&ldquo巴姆&rdquo的脫衣舞小酒吧。
&ldquo巴姆&rdquo周圍都是酒館。
星期六晚上,&ldquo巴姆&rdquo外面排着長隊,人們你推我擠地拼命擠到賣票的窗口。
星期六晚上,藍衣女郎真是得意之極,這時就必然會有某個從海軍造船廠來的瘋狂水手從座位上跳起來,抓掉了米莉·德·萊昂的一個吊襪帶。
那天晚上,一會兒工夫之後,他們肯定會漫步走到街上,拐進住家的入口。
不久他們就站在酒館上邊的卧室裡,扒掉他們的緊身褲衩,女人們使勁扯下她們的緊身胸衣,像猴子似的抓來抓去。
而樓底下,他們正拼命灌着啤酒,互相咬耳朵,發出這樣一種尖聲尖氣的笑聲,充塞在那酒館裡面,就好像冒着煙的烈性炸藥。
所有這一切都是從羅伯·拉姆塞家的門前台階上看到的,這時他父親正在樓上的煤油燈前做禱告,像一隻可憎的雌山羊一般祈求有一個結束。
在厭倦了禱告的時候,他就穿着睡衣下來,像一個老妖婆似的,用掃把伏擊我們。
從星期六下午起,一直到星期一早上,這是一段沒有盡頭的時間,一件事情融入到另一件事情中。
星期六早晨就已經&mdash&mdash這是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