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史卷三 蘧文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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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亂祖法,豈不知《皇明祖訓》禦制有雲:凡我子孫欽承朕命,母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非但不負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享祐于無窮矣。

    嗚呼,其欽戒之哉!齊尚書嘗奏凡朝幾筵,揖而不拜,及乎小祥節屆,亦不親行祭祀。

    至于各王差官到京行祭祀禮,及奏事将百戶林玉、鄧庸等拿下囚系,捶楚鍛煉,令其誣王造反,此何禮也?齊尚書又誣親王擅自操練軍馬,造軍器,必有他圖。

    齊尚書明知《皇明祖訓》兵衛二條,凡王教練軍馬,一月十次,或七八次、五六次,其臨事有警,或王有閑暇,則遍數不拘。

    又雲凡王入朝,其随侍文武官員馬步軍旗,不拘數目。

    若王恐供給系重,斟酌從行者,聽其軍士儀衛,旗幟甲仗,務要鮮明整齊,以壯臣民之觀。

    于洪武二十五年春,父皇太祖高皇帝特诏諸王赴京賜敕,内一件雲:常歲将練兵驗視,周回封疆險易,造作軍器,務要精堅堪用,庶使奸邪難以口舌惑衆。

    敕後書曰:洪武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一日早朝後午時分,朕于奉天門命翰林修撰練子甯、許觀、編修吳信三員執筆聽命,朕口占以成,以示後人,以辨真僞。

    孫允炆親目之,後發行,故敕。

    臣想太祖皇帝以諸子出守藩屏,使其常歲操練兵馬,造作軍器,為欲防邊禦寇以保社稷,使帝業萬世固也。

    豈有他心哉?其奈奸臣齊尚書、黃太卿左班文職等官,不遵祖法,恣行奸兇,操威福予奪之權。

    天下之人但知有齊泰等,不知有陛下也。

    七月來,詐傳聖旨,使令惡少都督宋忠、指揮謝貴等來謀殺臣,臣為性命,不得已而動,擒獲反賊宋忠、謝貴等了當,已嘗具本奏聞。

    拘留宋忠、謝貴等在官,欽候降旨誅決,到今不蒙示谕。

    其奈齊尚書又行矯诏,令長興侯耿炳文等領軍馬駐營雄縣、真定,來攻北平。

    臣為保性命,不得已而又行動兵,殺敗逆賊耿炳文等所領軍馬,擒獲驸馬李堅、都督潘忠、甯忠、顧我、都指揮劉燧,指揮楊松等。

    奸臣齊泰,出榜令軍罵燕賊父子。

    太祖皇帝我之父也,罵我父子是罵祖與叔父為賊,豈非大逆不道?奸臣齊尚書如此無禮,其罪當何如哉?不意十月初六日,又矯诏令曹國公李景隆總兵,今天下應有軍馬來攻北平城,欲殺臣。

    臣不免親率精兵,盡行殺敗,李景隆等夜遁而去。

    若如此齊尚書等必欲殺我父皇子孫,壞我父皇基業,意在蕩盡無餘,将有以圖天下。

    此等逆賊,義不與之共戴天,不報此仇,臣縱死亦不已也。

    今臣昧死上奏皇上,陛下憐太祖高皇帝起布衣,奮萬死不顧一生,創業分封諸子,今陛下聽奸臣之言,父皇賓天未及期年,将父皇諸子誅滅殆盡。

    伏望陛下俯賜仁慈,留我太祖皇帝一二親子,以奉祖宗香火,至幸。

    陛下累發軍馬攻北平,必欲殺臣。

    臣為保性命,将十萬之衆,俱是舍死忘生之士,報我父皇太祖皇帝平日恩養之厚,保我父皇子孫盡力效忠于今日。

    諺雲:一人拼命,千人莫當。

    縱陛下有數百萬之衆,亦無如之何也。

    伏惟陛下體太上好生之德,莫驅無罪之人,死于白刃之下,其恩莫大焉。

    複請陛下但是父皇宮中曾侍病者,宮人并長随内官,又用藥醫官,營辦葬事,及監拆宮殿等官,奸臣齊尚書、黃太卿應有左班文職等官發來,與臣軍前究問。

    欽願皇帝陛下,奉承皇祖之訓,以安聖心,永為社稷之主,使天下人民各得其所矣。

    如陛下聽奸臣之言,執而不發,臣親率精兵三十萬,直抵京城,索取去也。

    此等皆我父皇之仇,人臣必不與之共戴天。

    臣若不與父王報得此仇,是臣為子不孝也。

    為子不孝,是忘大本之恩也,豈人之類也?今将合行奸臣數目開列于後。

     一、宮中侍病老宮人;一、長随内官;一、太醫院官;一、禮部官;一、葬事官;一、造孝陵驸馬等官;一、奸臣齊尚書、黃太卿左班文職;一、監拆毀宮殿工部官内官。

     如上逆黨,一一如數發來,臣軍前究問的實,即行差官赍押同具本奏,伏取聖明裁決。

    如果不發奸臣齊泰等來,臣必不已也。

    兵若到京,赤地千裡,臣冒渎天威,無任激切恐懼之至。

    臣棣頓首稽首百拜,昧死謹具奏聞。

     ○絕命詞 帝遜位後,方孝儒臨刑。

    作絕命詞曰: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猷。

    忠臣發憤兮,血淚交流。

    以此徇君兮,抑又何求?嗚呼哀哉兮。

    庶不我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