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四年五月至雍正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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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端牽引,反緻無罪之人,枉緻冤抑。

    況朕之所深知者,在廷諸臣未必能盡知之,因三年于茲,朕遇便即備悉訓示,明指伊等居心行事之奸險,今在廷諸臣雖知之矣,而天下之人,未必能盡知之。

    此是非邪正,所關甚大,朕所以不得不反覆周詳,剖悉曉谕也。

     諸王大臣等胪列阿其那、塞思黑、允禵各欵,合詞糾參,請正典刑,以彰國法,糾參之條,事事皆系實迹,而奏章中所不能盡者,尚有多端,難以悉舉。

    今諸王大臣以為奸黨不剪,奸宄不除,恐為宗社之憂,數次力引大義滅親之請者,固為得理。

    但朕受皇考付托之重,而手足之内,遭遇此等逆亂頑邪,百讨保全而不可得,實有痛于衷而不忍于情者矣。

    然使姑息養奸,優柔贻害,存大不公之私心,懷小不忍之淺見,而不籌及于國家宗社之長計,朕又為列袓皇考之大罪人矣。

    允褆、允?、允禵,雖屬狂悖乖張,尚非首惡,皆已拘禁,尚冀伊等感發天良,悔改過惡。

    至阿其那、塞思黑治罪之處,朕不能即斷,俟再加詳細熟思,頒發谕旨,可将諸王大臣等所奏,及朕此旨,宣示中外,使鹹知朕萬難之苦衷,天下臣工自必諒朕之為宗社久安長治之計,實不得已之處也。

    特谕。

     案雍正四年六月初三日,康親王等同奏為同惡結黨逆法悖倫,請申明刑以協公論事:請将阿其那、塞思黑、允禵等速正典刑,故有此谕。

     四川提督潘之喜奏:臣準督臣嶽鐘琪調漢、土官兵駐冕山備剿撫金格等蠻,臣會商撫臣法敏給兵丁秋季饷銀,自制行裝,又借支冬季錢糧贍家,惟士兵未食名糧,臣商之撫臣,所給口糧外,再加賞赉以鼓其氣。

    臣随于川省鎮協各營存公銀内動用,已将綢緞布疋姻茶等物,賞給頭目,其士兵到建昌及凱旋賞赉,臣同撫臣料理,随差解往賞給,庶士兵各戴隆恩,踴躍從事。

    至金格等蠻,本系小醜,大兵一到,自應傾心歸化。

    但臣謂建昌處萬山中,賊蠻種類不一,若不預備兵馬,恐一時調遣不及,随檄兵各處,再派漢兵一千,土兵一千,以備調遣。

    旨:凡事甯可備而不用,所慮甚當,向來但知爾勇,未料爾有此才情也。

     八月,直督李绂奏報塞思黑病故。

    上谕:朕差胡什禮前往帶領塞思黑回京,伊私與楚宗商議,擅将塞思黑鎖拿。

    及胡什禮到京回奏,述“李绂有塞思黑一到,我便行事”之語,朕聞之駭異,斷斷以為不可,特命胡什禮馳往谕之,李绂奏稱并無此語。

    胡什禮、楚宗前私将塞思黑鎖拿,後又故意将鎖寬松,任其脫卸,朕彼時欲治其罪,又恐衆人因此謂朕欲寬貸塞思黑,或欲加嚴于塞思黑,緻妄存意見,是以暫行停止。

    今塞思黑既伏冥誅,則從前胡什禮、楚宗等擅行鎖拿,又私行寬釋,明系有意欺罔,着将二人鎖拿,帶往保定,嚴審具奏。

    谕王大臣:阿其那、塞思黑罪大惡極,諸王大臣等屢請正法,朕不忍即定。

    今塞思黑已伏冥誅,朕心恻然,今欲将阿其那寬宥,以為何如?着秉公陳奏,并詢各督撫提鎮等,各抒己見具奏。

     九月,重九節,上禦幹清官西暖閣,召皇子諸王大學士以下九十四人賜宴,賦柏梁體詩。

    順承郡王錫保奏:阿其那于本月初十病故。

    上谕内閣九卿詹事科道等:查嗣廷向來趨附隆科多,伊曾薦舉,朕令在内(走)[廷]行走,授為内閣學士及禮部侍郎。

    今歲鄉試,[朕以]江西大省(朕)用伊為正考官,今閱江西試錄所出題目,顯露心懷怨望譏刺時事之意,料其居心,澆薄乖張,必有平日紀載,遣人查其(遇)[寓]所行李中,則有日記二本,悖亂荒唐,怨(悱)[诽]揑造之語甚多。

    又于聖祖仁皇帝之用人行政,大肆讪謗,以翰林改授科道為可恥,以裁汰冗員為當厄,以欽賜進士為濫舉,以錢名世獲罪為文字之禍,以趙晉正法為因江南之流傳對句所緻,以科場作弊之知縣方名正法為寬抑,以清書庶常複考漢書為苛刻,以庶常散館為畏途,以多選庶常為蔓草,以殿試不完卷之進士革黜為非罪。

    熱河偶然發水,則書淹死官員八百餘人,其餘不計其數,又書雨中飛蝗蔽天。

    似此一派荒唐之言,皆未有之事,而伊公然造作書寫,至其受人囑托,代人營求之事,不可枚舉。

    今若但就科場題目,加以處分,則天下必謂查嗣廷出于無心,偶因文字獲罪,今種種實迹現在,尚有何辭以為之解免乎?查嗣廷着革職拿問,交三法司嚴審定拟。

     十月,以河南學政光祿寺卿王國棟為浙江觀風整俗使,以查嗣廷玷辱科名,停浙江八鄉會試。

    谕嶽鐘琪:見今經理剿撫普雄番苗事務,地連三省,必須嶽鐘琪前往四川,就近調遣,方能悉合機宜。

    着嶽鐘琪親赴川省,駐劄成都。

     十二月,川撫法敏言:建昌所屬苗倮,種類不一,冕山賊蠻金格、關壽、阿祖等狂悖不法,從前并未殲其兇首,因調漢、土官兵進剿,而金格等潛匿山箐,茲又添兵深入梁山搜捕,請暫照松潘戍守兵丁之例,支給口糧。

    從之。

    浙江道禦史謝濟世參奏田文鏡營私負國,貪虐不法十罪,上谕:田文鏡秉公持正,貪髒壞法之事,朕可保其必無。

    謝濟世于天下督撫中,獨參田文鏡,不知是何心胸?若不嚴行訊問,則鬼蜮伎倆得行。

    着革職嚴訊,務将實情審出具奏。

    尋刑部審奏:謝濟世參劾田文鏡各欵,自認風聞無據,顯系聽人指使,要結朋黨,擾亂是非,謝濟世拟斬立決。

     上召大學士等官谕:昨日謝濟世參劾田文鏡。

    今日爾等大小臣工佥雲“并無貪婪之事,所參各欵皆虛。

    ”可見公道在人。

    朕在藩邸,素不識田文鏡,因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