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九年一月至康熙二十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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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等,而臣屬下官兵直入取城,竟未議叙。

    乞饬部查叙。

    奉旨:着王大臣會議。

    尋議趙良棟因不急救建昌,以緻陷賊,功罪相抵,無庸議叙,其标下官兵照例議叙。

    從之。

     六月,先是,劉國軒贻書總督姚啟聖請如琉球諸國例,稱臣入貢,啟聖以聞,上不許,趨琅進兵。

    時國軒擁衆二萬餘據守澎湖甚堅,至是施琅軍發銅山,入八章嶼,乘南潮攻澎湖,斬僞将軍沈誠等七十餘。

    複以大烏船五十六,分八隊奮擊,沉其船二百,斬僞官三百餘,兵萬餘。

    國軒乘小舟由吼門竄去,餘衆悉降。

     七月,吏部題查正一真人從無賜恤緻祭之例,應不準行,其恩韶诰命,應如所請。

    旨:張繼宗見号真人,即着照所襲銜名給與诰命。

    一切僧道,原不可過于優崇,若一時優崇,日後漸加縱肆,或别緻妄為,爾等識之。

    海逆鄭克塽遣僞官鄭平英等齌降表至施琅軍前請降,琅請頒赦招撫。

    上敕谕鄭克塽、劉國軒、馮錫範等曰:帝王撫禦寰區,仁覆無外,即海隅日出之邦,無不欲其鹹登袵席,共樂升平。

    爾祖父自明季以來,出沒海洋,盤據島嶼。

    本朝定閩後,爾祖鄭成功竊據海隅,甘外王化,以及爾父鄭錦,勾引奸徒,窺伺内地,屢經剿撫,頑梗怙終。

    爾方童稚,妄思效爾前人,竄伏台灣,恃為窟穴,倚險負固,飄突靡常,以緻沿海居民,時遭兵燹。

    朕念中外兵民,皆吾赤子,何忍聽其久罹水火?故特命提督施琅,選将練兵,出洋進剿。

    旋奏報澎湖已克,台灣指日蕩平。

    總督姚啟聖以爾等降琉奏聞,又據來使呈乞恩赦。

    朕體上天好生之心,特頒敕旨,前往開谕。

    爾等果能悔罪投誠,率所屬僞官軍民人等,悉行登岸,将前罪盡行赦免,仍加恩安插,務令得所。

    爾等其審圖順逆,善計保全,以副朕宥罪施仁至意。

     八月,施琅題報:七月十五日,鄭克塽遣僞官馮錫圭等赍降表詣軍前,請繳僞冊印,率衆登岸安(劄)[插]臣随遣官持榜,曉谕兵民,驗視薙發。

    至台灣地方千餘裡,戶口數十萬,或棄或守,伏候上裁。

    又奏:臣于八月十一日自澎湖進發,十三日入鹿耳門至台灣。

    十八日,鄭克塽及僞武平侯劉國軒、僞忠誠伯馮錫範及僞文武官俱薙發。

    收僞延平王金印一、招讨大将軍金印一、公侯伯将軍銀印五,授克塽公爵隸漢軍正紅旗。

    所有成功子鄭聰等六人,克塽弟克舉等九人,僞武平侯劉國軒等子弟,俱陸續移入内地。

    尋加施琅靖海将軍,封靖海侯,世襲罔替。

     十月,群臣以海寇平,請上尊号,不許。

    祭酒王士祯請修補國學所藏十三經注疏、二十一史刻闆,及饬督撫查明南監闆,令學臣收貯儒學尊經閣。

    從之。

    壬寅,山西太原府地震,命尚書薩穆哈往勘被傷人數确議拯救以聞。

    幹清官進講畢,上問理學之名,始于宋否?張玉書奏:道理具在人心,宋儒講辨加詳耳。

    上曰:日用常行,無非此理,自有理學名目,彼此辨論,朕見言行不符者(正)[甚]多矣,終日講理學,而所行全與其言背謬,豈得謂之理學乎,若口雖不講,而行事自然胞合,此即真理學也。

     廷議:前綏遠将軍湖廣督蔡毓榮劾前江西督董衛國不聽調度,贻俣軍機,而衛國有平鎮遠功,請免議。

    上谕:董衛國遵朕指授,剿定賊寇,恢複鎮遠,實為可嘉。

    蔡毓榮勞績遠出其下,且二人敵體大臣無聽調度例,以妒功故陷人重罰,着将蔡毓榮降五級調用。

    先是,禦史蔣伊劾衛國縱兵俘掠,至是江西總督于成龍疏辯。

    時衛國入觐,上谕曰:爾在外二十餘年,地方事宜知之已悉。

    前此用兵之際,未免騷擾闾閻。

    今天下承平,當思休養民力。

    至于興革利弊,尤在嚴饬所屬,實力奉行。

    爾前有勞績,朕罔不知,毋畏人言,勉圖後勁。

    九卿會推道員王垓、胡惠甯為湖北按察使,上以二人才具平庸,诂問,覆奏左都禦史徐元文倡舉。

    下部議,徐元文降三級調用。

    議政大臣等議:穆成額藤縣失機,不能禦賊,且不收陣亡士卒骸骨,應革職籍沒,編入内務府佐領。

    得旨:免其編隸,餘依議。

     靳輔疏報;蕭家渡工成,河歸故道,請修七裡溝險汛,天妃壩、王公堤等閘座。

    又請增開封歸德堤工,以防上流壅滞。

    上谕:河道關系國計民生,最為緊要。

    今聞河流得歸故道,深為可喜,以後益宜嚴毖,勿緻疎防。

    楚民胡朝勳、許世傑等以四川巡撫張德地局霸部民為仆,勒寫身契控部。

    經部訊,德地巡撫四川時,借招民為由,将胡朝勳等招到四川,即以所給路費,作為身價,發知府冀應熊勒寫文契,藩司劉顯貴用印屬實,應議罪,因事在赦前。

    旨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