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九年一月至康熙二十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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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鳳彩甘稱弟子,造刻邪書,俱斬監侯。
從之。
宗人府題:閑散宗室勒爾錦贈朱方旦至人裡聖人堂匾額,原任巡撫張朝珍贈聖教帝師匾額,應行文查明。
上谕曰:此事毋庸行查,前勒爾錦領兵在荊州時,朕已聞此事,曾谕雲:朱方旦系狂妄小人,軍機大事萬不可聽其蠱惑。
又往秦,路經武昌,張朝珍語之雲:朱方旦果一奇異神人,爾宜相會。
由此觀之,所贈匾額是真。
尋議勒爾錦見在羁禁,毋庸議,張朝珍已經病故,革所予世襲官。
癸巳,上以雲南底定,躬詣盛京陵寝告祭,是日啟行。
外藩王貝勒等請上尊号不許。
五月辛亥,上回京。
禦書清慎勤三大字,頒發各督撫。
彭時亨、譚天秘皆淩遲枭示。
候補布政使崔維雅進所輯河防刍議及兩河治略二書。
上命勘閱河工大臣将伊帶往,會同總河靳輔确議具奏。
福建将軍馬九玉疏請罷職。
旨:馬九玉于耿精忠叛時,曾哭勸再三,歸正又甚效力,非他人可比,着以原官來京。
順天府丞張鵬疏言:學官旁為鑲黃旗都統聽事人所據,穿宮垣往來,逼近奎樓,掘坎取土,勢漸傾圮,請嚴禁。
得旨:儒學文廟,關系文治,理宜肅清,乃令聽事及居住人等穢污侵占,殊屬不合。
向來設管各宮并未糾察,張鵬莅任即行陳奏,具見實心任事可嘉,着嚴行禁止。
六月,谕部院諸臣:朕因天氣炎熱,移駐瀛台,今幸天下少安,四方無事,然每日侵晨,禦門聽政未嘗蹔辍,卿等各勤職掌,時來啟奏。
曾記宋史所載,賜諸臣于後苑賞花釣魚,傳為美談,今于橋畔縣設罾網,以待卿等遊釣,可于奏事之暇,各就水次舉網得魚,随其大小多寡,攜歸邸舍,以見朕一體燕适之意,誰謂東方曼(情)[倩]割肉之事,不可見于今日也?特谕。
以旱谕諸臣會議,應行應革事宜。
請清理刑獄,敕刑部督捕督撫等應結事件,速行結案,及暫釋江西吉安出征官拘禁因螺子山對敵退回者。
從之。
翰林院掌院學士陳廷敬撰拟樂章十四章進呈。
旨:該衙門敬慎肄習。
七月己巳,彗星見井宿度,尾長二尺有餘。
八月,左都禦史徐旭齡疏言:國家省事,莫如省官。
康熙元年以各省監司浮于郡守,酌議冗官盡去。
自十三年變亂,添設巡守道二十七員。
今天下承平,多一衙門即多一供應。
請将十三年後所添道員,或裁巡歸守,或并守歸巡,或守巡全裁,亦息事甯人之道也。
敕九卿議行。
九月,以興建太和殿,命郎中等往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湖廣、四川等處采辦楠木。
施琅請簡水師二萬、戰艦三百獨任讨賊。
又言:不破澎湖,台灣斷無取理。
臣請先取澎湖,督臣留廈門濟饷。
允之。
太宗文皇帝實錄告成。
十月,貝子章泰、都統賴塔自雲南凱旋,上郊勞,越盧溝橋駐跸,行抱見禮。
十一月,九卿會議尚書伊桑阿查勘河工一疏。
得旨:靳輔仍着革職戴罪督修。
又修築各官俱革職戴罪監修,勒限将蕭家渡決口堵塞。
但河工關系重大,所需錢糧浩繁,若責令賠修,恐緻贻誤,仍準動用錢糧,毋得借端科派,擾累小民。
是歲,人丁戶口一千九百四十三萬(一)[二]千七百五十三,田地山(場)[蕩]畦地五百五十二萬三千五百六十八頃八十四畝有奇,征銀二千六百三十三萬一千六百五十八兩有奇,米豆麥六百三十四萬一千三百九十四石八鬥有奇,草二百二十九萬八千一百六十三束,茶十五萬九千二百一十五引,行鹽四百三十五萬六千一百五十引,征課銀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五十八兩有奇,鑄錢二萬九千四百八十五萬一千四百八十有奇。
康熙二十二年二月,奉旨:張國柱、高起隆俱行處斬,停其示衆,張足法、吳起豐、王會從寬免死,着交内務府入旗。
紅本 四月,銮儀使趙良棟疏言:臣于康熙十八年四月琉請進兵,不十日而取徽州。
十一月疏請兩路進兵,不十日而取成都。
奉有上論:趙良棟若不克取成都,保甯如何而得?若不得保甯,成都如何而守?而部議保甯一路官兵功加十等,成都一路官兵功加一等,若是懸殊,伏乞照例議叔。
又言:臣于康熙二十年九月抵滇,在總督金光祖營内會議,令臣進重關下營,取得勝橋。
翊日,章泰改令蔡毓榮取得勝橋,而蔡毓榮之兵,在重關已十四日未能取橋。
二十日,又公議令臣破南壩之賊,取雙塔。
臣于二十二夜破南壩,奪玉皇閣安營。
二十五夜,奪新橋等處。
賊見我兵扼吭,人心始亂,郭壯圖自缢,吳世璠自盡。
二十九日城開,此臣親率官兵不三日而奏捷者也。
今蔡毓榮官兵議叙加
從之。
宗人府題:閑散宗室勒爾錦贈朱方旦至人裡聖人堂匾額,原任巡撫張朝珍贈聖教帝師匾額,應行文查明。
上谕曰:此事毋庸行查,前勒爾錦領兵在荊州時,朕已聞此事,曾谕雲:朱方旦系狂妄小人,軍機大事萬不可聽其蠱惑。
又往秦,路經武昌,張朝珍語之雲:朱方旦果一奇異神人,爾宜相會。
由此觀之,所贈匾額是真。
尋議勒爾錦見在羁禁,毋庸議,張朝珍已經病故,革所予世襲官。
癸巳,上以雲南底定,躬詣盛京陵寝告祭,是日啟行。
外藩王貝勒等請上尊号不許。
五月辛亥,上回京。
禦書清慎勤三大字,頒發各督撫。
彭時亨、譚天秘皆淩遲枭示。
候補布政使崔維雅進所輯河防刍議及兩河治略二書。
上命勘閱河工大臣将伊帶往,會同總河靳輔确議具奏。
福建将軍馬九玉疏請罷職。
旨:馬九玉于耿精忠叛時,曾哭勸再三,歸正又甚效力,非他人可比,着以原官來京。
順天府丞張鵬疏言:學官旁為鑲黃旗都統聽事人所據,穿宮垣往來,逼近奎樓,掘坎取土,勢漸傾圮,請嚴禁。
得旨:儒學文廟,關系文治,理宜肅清,乃令聽事及居住人等穢污侵占,殊屬不合。
向來設管各宮并未糾察,張鵬莅任即行陳奏,具見實心任事可嘉,着嚴行禁止。
六月,谕部院諸臣:朕因天氣炎熱,移駐瀛台,今幸天下少安,四方無事,然每日侵晨,禦門聽政未嘗蹔辍,卿等各勤職掌,時來啟奏。
曾記宋史所載,賜諸臣于後苑賞花釣魚,傳為美談,今于橋畔縣設罾網,以待卿等遊釣,可于奏事之暇,各就水次舉網得魚,随其大小多寡,攜歸邸舍,以見朕一體燕适之意,誰謂東方曼(情)[倩]割肉之事,不可見于今日也?特谕。
以旱谕諸臣會議,應行應革事宜。
請清理刑獄,敕刑部督捕督撫等應結事件,速行結案,及暫釋江西吉安出征官拘禁因螺子山對敵退回者。
從之。
翰林院掌院學士陳廷敬撰拟樂章十四章進呈。
旨:該衙門敬慎肄習。
七月己巳,彗星見井宿度,尾長二尺有餘。
八月,左都禦史徐旭齡疏言:國家省事,莫如省官。
康熙元年以各省監司浮于郡守,酌議冗官盡去。
自十三年變亂,添設巡守道二十七員。
今天下承平,多一衙門即多一供應。
請将十三年後所添道員,或裁巡歸守,或并守歸巡,或守巡全裁,亦息事甯人之道也。
敕九卿議行。
九月,以興建太和殿,命郎中等往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湖廣、四川等處采辦楠木。
施琅請簡水師二萬、戰艦三百獨任讨賊。
又言:不破澎湖,台灣斷無取理。
臣請先取澎湖,督臣留廈門濟饷。
允之。
太宗文皇帝實錄告成。
十月,貝子章泰、都統賴塔自雲南凱旋,上郊勞,越盧溝橋駐跸,行抱見禮。
十一月,九卿會議尚書伊桑阿查勘河工一疏。
得旨:靳輔仍着革職戴罪督修。
又修築各官俱革職戴罪監修,勒限将蕭家渡決口堵塞。
但河工關系重大,所需錢糧浩繁,若責令賠修,恐緻贻誤,仍準動用錢糧,毋得借端科派,擾累小民。
是歲,人丁戶口一千九百四十三萬(一)[二]千七百五十三,田地山(場)[蕩]畦地五百五十二萬三千五百六十八頃八十四畝有奇,征銀二千六百三十三萬一千六百五十八兩有奇,米豆麥六百三十四萬一千三百九十四石八鬥有奇,草二百二十九萬八千一百六十三束,茶十五萬九千二百一十五引,行鹽四百三十五萬六千一百五十引,征課銀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五十八兩有奇,鑄錢二萬九千四百八十五萬一千四百八十有奇。
康熙二十二年二月,奉旨:張國柱、高起隆俱行處斬,停其示衆,張足法、吳起豐、王會從寬免死,着交内務府入旗。
紅本 四月,銮儀使趙良棟疏言:臣于康熙十八年四月琉請進兵,不十日而取徽州。
十一月疏請兩路進兵,不十日而取成都。
奉有上論:趙良棟若不克取成都,保甯如何而得?若不得保甯,成都如何而守?而部議保甯一路官兵功加十等,成都一路官兵功加一等,若是懸殊,伏乞照例議叔。
又言:臣于康熙二十年九月抵滇,在總督金光祖營内會議,令臣進重關下營,取得勝橋。
翊日,章泰改令蔡毓榮取得勝橋,而蔡毓榮之兵,在重關已十四日未能取橋。
二十日,又公議令臣破南壩之賊,取雙塔。
臣于二十二夜破南壩,奪玉皇閣安營。
二十五夜,奪新橋等處。
賊見我兵扼吭,人心始亂,郭壯圖自缢,吳世璠自盡。
二十九日城開,此臣親率官兵不三日而奏捷者也。
今蔡毓榮官兵議叙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