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七年一月至雍正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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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封建等語,遂被蠱惑。

    随遣張熙至浙江呂留良家,訪求書籍。

    呂留良之子呂毅中授以伊父所著詩文,内皆憤懑激烈之詞,益加傾信。

    又往訪呂留良之徒嚴鴻逵,與鴻逵之徒沈在寬等往來投契,因至沉溺其說,妄生異心等語。

    随将曾靜、張熙提解來京,先命浙江總督李衛搜查呂留良、嚴鴻逵、沈在寬家藏書箱,所獲日記等逆書,并案内人犯,一并拿解赴部。

    命内閣九卿等,先将曾靜反覆研訊,并發看呂留良日記等書。

    據曾靜供稱:前因輕信呂留良邪說,被其蠱惑,兼間道路浮言,愈生疑罔,緻犯彌天重罪。

    今蒙一一訊問,并發看呂留良日記等書,極其狂悖。

    又知聖朝深恩厚澤,皇上大孝至仁,心悅誠服,自悔從前執迷不悟,萬死莫贖,今乃如夢初覺等語。

    因俯首認罪,甘服上刑。

    内閣九卿詹事科道等備錄供詞進呈。

     上谕:呂留良悍戾兇頑,好亂樂禍,自附明代王府儀賓之孫,追思舊國,憤懑诋譏。

    夫儀賓後裔,于親屬至為疏賤,且當流賊陷京,呂留良年方孩童。

    本朝定鼎之後,伊親被教澤,始獲讀書成立,于順治年閑應試,得為諸生。

    是呂留良于明,毫無痛癢相關,其本心何曾有高尚之節也。

    乃于康熙六年,因考試劣等,憤棄青衿,忽追思明代,深怨本朝。

    後以博學鴻詞薦,則詭雲必死,以山林隐逸薦,則薙發為僧。

    按其歲月,身為本朝諸生十餘年之久,乃始幡然易慮,忽号為明之遺民。

    自是着邪書,立逆說,喪心病狂,肆無忌憚,其實不過賣文鬻書,營求聲利,而遂敢于聖祖仁皇帝任意指斥,公然罵詛。

    其日記稱我朝,或曰清,或曰北,或曰燕,或曰彼中。

    至于逆藩吳三桂答書亦曰情,曰往講,若本朝與逆藩為鄰敵者然,何其悖亂之甚乎?且吳三挂、耿精忠稱兵犯順,則折然有喜,惟恐其不成;于本朝疆宇恢夏,則怅然若失,形于嗟歎。

    于忠臣殉難,則污以過失,聞其死而快意,惟以助虐迎寇為心,兵連禍結為幸,何殘忍兇暴,至此極也。

    又如僞永曆朱由榔逃緬甸,大軍随至,緬甸震懼,執獻軍前,豈有被執時滿、漢官兵轉于馬前皆跪之事?又文集内雲:“今日之窮,為羲皇以來所僅見。

    ”夫仁皇帝六十餘年,民安物阜,即羲皇以來,可以比我朝之盛者,不可多得,而乃雲未有之窮乎?又日記所載,怪風雷雨,細星加彗,日光磨蕩,妄捏怪誕之處甚多,其他悖亂之詞,不可枚舉。

    呂留良之子呂葆中曾應試成名,蒙恩拔置鼎甲,位列清華,子孫多列膠庠,乃不即毀闆焚書,以滅其迹,且前此一(件)念和尚謀叛之案,連及呂葆中,蒙聖袓仁皇帝免其究問,而呂葆中遂憂愳以死。

    原常情而論,呂葆中之兄弟子孫,當感激悔悟,其思掩護前非,豈料抱守遺編,深藏箧笥,此固呂留良以逆亂為家傳,而實天道昭然,使呈現于今日也。

    應将逆賊呂留良及現在子孫嫡親兄弟子侄,照何定律治罪具奏。

    十年十二月得旨:呂留良、呂葆中俱戮屍枭示,呂毅中斬決,其孫輩發甯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呂留良之詩文書籍,不必銷毀。

     五月,湖廣總督邁柱疏請永順、保靖、桑植土司改土歸流,于永順設知府,府東南西北各設一縣,保靖、桑植地各設一縣。

    從之。

    尋定新設府曰永順,其東南縣曰永順,西北縣曰龍山,保靖、桑植所設縣,仍其名。

     六月,嶽鐘琪疏言:噶爾丹策零三世弗廷,百夷被虐,蒙聖袓仁皇帝再三寬宥,皇上屢賜矜全,而終無悔悟不道之語,見于表箋。

    若不大彰天讨,則番夷之禍難不息。

    臣約舉王師之十勝,決逆夷之必敗。

    一曰主德,二曰天時,三曰地利,四曰人和,五曰糗糧廣儲,六曰将土精良,七曰車騎營陣盡善,八曰火器兵械銳利,九曰連環疊戰,攻守鹹宜,十曰士馬遠征,節制整暇。

    加以期日之寬舒,機宜之詳密,凡此全勝之宏略,鹹出聖心,臣知指日蕩平,以報國恩。

    得旨:朕不敢預信其必然,惟有倍加敬謹,仰懇上天以訖皇考垂慈默佑,早奏膚功而已。

    傅爾丹奏:衮州右堂車兵李中倫拾銀二封,驗系皇賞,情願歸還原主。

    得旨:似此見利思義,同心同力之悃忱可嘉,着賞銀六十兩。

     上谕内閣:浙江嚴鴻逵實呂留良之羽翼,其詞有較呂留良為尤甚者。

    茲擇其悖逆之語,一并宣示。

    日記有雲:“索倫地方,正月初三日,地裂,橫五裡,縱三裡,初飛起石塊,後出火,近三十裡内,居人悉遷避。

    ”又雲:“熱河水大發,俺死滿洲人二萬餘。

    ”又雲:“十六夜,月食,其時見衆星搖動,如欲堕狀。

    又或飛或走,群向東行。

    ”又雲:“舊年七月初四日,星移,欽天監雲,此星出天井垣,入天市垣,分野屬吳、越,應在數年内,吳越有兵起于市井之中。

    ”凡此荒唐叛逆之語,自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六年内所記載者,不可枚舉。

    其中惟索倫地方擁石出火,實有之事。

    至熱河水發一事,或有愚人編木為筏,觸石沉溺數人。

    乃嚴鴻逵謂淹死滿洲人二萬餘,何其妄誕至于斯極。

    且熱河五方之人畢集,而謂獨淹死滿洲,有此理乎?且伊又貌作迂腐曲謹之态,浮薄之士,簧鼓其虛譽,緻廷臣以修纂明史薦舉及伊者,伊乃自嗚得意,抗慢詭激。

    其自記有雲:“予意自定,當以死拒之耳。

    ”又雲:“衡州人張熙字敬卿來見,言其師曾靜永興縣人,在彼中講學,學者稱蒲潭先生。

    ”夫薦舉欲死拒,而于曾靜等,千裡呼吸相應,似此叛逆悖亂之人,與呂留良黨惡共濟,其罪不容于死,應作何治罪之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