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居士集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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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四首 尚書虞部員外郎尹公墓志銘〈景祐五年〉 公諱仲宣,姓尹氏。
尹氏世居太原,無顯者。
由公之父贈刑部侍郎諱文化,始舉《毛詩》,登某科,以材敏稱于當時,仕至尚書都官郎中,于今人士語尹氏者,往往能稱其名字,由是始有聞人。
刑部葬其父于河南,今為河南人。
公舉《周易》,威平三年中第,曆梓州銅山、鳳翔麟遊二主簿,京兆府司理參軍,潞州襄垣主簿,遷汝州梁、懷州武陟二令,又遷蜀州軍事判官。
薦其能者數十人,拜大理寺丞、太子中舍、殿中丞、國子博士、尚書虞部員外郎,曆知汝州之葉、鄭州之荥陽,又知大甯監,通判華州,又知資州,皆有政績。
最後知郢州,至州之三日,晨起衣冠,得疾卒,實景祐四年三月七日也,年七十一。
以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葬壽安。
母鄭氏,德興縣太君。
妻張氏,壽安縣君。
子七人:源、洙、湘、沖、淑、沂、泳。
諸孫十餘人。
公既卒,許州進士朱生遊資州,資人家家能道公之遺事,及聞公喪,皆巷哭,其吏與民各以其類之浮屠發哀受吊。
朱生既得公善十餘事,為作《遺愛錄》,以遺資人。
朱生未嘗識公者,而言若茲,信矣。
嗚呼!善人之為善也,生不赫赫于當時,則其遺風餘思在乎人者,必有時而著。
公生而為善,殁也見思。
銘者,所以名其善功以昭後世也。
銘曰: 物塞而通,必艱其初。
至于大亨,乃烨而敷。
尹氏之先,久窒不耀。
自公再世,始發其奧。
公不墜德,有善在人。
孰當其興?在子與孫。
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簡肅薛公墓志銘〈寶元元年〉 明道二年,尚書禮部侍郎、參知政事、河東公以疾告歸其政。
天子曰:“吾不可以數煩公。
”乃诏優公不朝,而使視事如故,居歲中,數以告,乃得還第。
又數以告,然後拜公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判尚書都省,罷其政事。
景祐元年八月庚申,公薨于家,年六十有八,贈兵部尚書。
公諱奎,字宿藝,姓薛氏。
薛氏之先出于黃帝之後任姓,任姓之别為十族,薛者,奚仲之始封也。
其後奚仲去,遷邳,而仲虺留居薛。
春秋之際,以國見《經》,而其子孫後以為氏。
此其譜也。
隋、唐之間,薛姓居河東者為最盛。
公,绛州正平人也。
曾王父贈太保諱某,大王父贈太傅諱某,王父殿中丞贈太師諱某,三世皆不顯,而以公貴。
初,太宗皇帝伐并州,太師以策幹行在,不見用,罷。
公生十餘歲,已能屬文辭,太師顧曰:“是必大吾門,吾複何為?”乃不複事生業,務施貸以鄉闾,曰:“吾有子矣,後何患?”後五十年,公始佐今天子參政事,為世名臣,如其言。
公為人敦笃忠烈,果敢明達。
初舉進士,為州第一,讓其裡人王嚴,而居其次,于是鄉裡皆稱之。
淳化三年,再舉乃中,授秘書省校書郎、隰州軍事推官。
始至,取州獄已成書,活冤者四人。
徙儀州推官,士争薦其能。
丁太夫人憂,服除,用薦者拜大理寺丞、知興化軍莆田縣,悉除故時王氏無名租,莆田人至今以為德。
遷殿中丞、知河南長水縣,徙知興州。
州舊鑄鐵錢,用功多,人以為苦。
公乃募民有力者,弛其山,使自為利,而收其鐵租以鑄,悉罷役者,人用不勞。
遷太常博士,禦史中丞向敏中薦公材中禦史,就拜監察禦史,召為殿中侍禦史,判三司都磨勘司,賜绯衣銀魚。
出為陝西轉運副使,坐舉人免官。
居數月,通判陝府。
歲餘,召還台,安撫河北,稱旨,改尚書戶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江淮制置發運使。
開揚州河,廢其三堰,以便漕船,歲以八百萬石食京師,其後罕及其多。
轉吏部員外郎,丁太師憂,去職不許。
居二歲,入為三司戶部副使,與三司使李士衡争事省中,士衡扳時權貴人為助。
公拜戶部郎中、直昭文館,出知延州,遷吏部郎中,入為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遷右谏議大夫、禦史中丞。
契丹使蕭從順來朝,是時,莊獻明肅太後垂簾聽政,從順舉止多不遜,以謂南使至契丹者皆見太後,遂請見之。
朝議患之,未有以決。
公獨以理折之,從順乃止。
而嫉公者讒其漏禁中語,由是拜集賢院學士,出知并州,改知秦州。
秦州宿重兵,兵嘗慊食,公為勤儉積畜,教民水種。
歲中,遷樞密直學士、知益州,而秦之餘粟積者三百萬,征算之衍者三十萬,核民舊隐田數百頃,所得刍粟又十餘萬,秦州之民與其蕃落數千人,詣轉運使請留,不果。
公在開封,以嚴為治,肅清京師。
京師人民至私以俚語目公,且相戒曰:“是不可犯也。
”囹圄為之數空,而至今之人猶或目之。
及居蜀,尤有善政。
民有得僞蜀時中書印者,夜以錦囊挂之西
尹氏世居太原,無顯者。
由公之父贈刑部侍郎諱文化,始舉《毛詩》,登某科,以材敏稱于當時,仕至尚書都官郎中,于今人士語尹氏者,往往能稱其名字,由是始有聞人。
刑部葬其父于河南,今為河南人。
公舉《周易》,威平三年中第,曆梓州銅山、鳳翔麟遊二主簿,京兆府司理參軍,潞州襄垣主簿,遷汝州梁、懷州武陟二令,又遷蜀州軍事判官。
薦其能者數十人,拜大理寺丞、太子中舍、殿中丞、國子博士、尚書虞部員外郎,曆知汝州之葉、鄭州之荥陽,又知大甯監,通判華州,又知資州,皆有政績。
最後知郢州,至州之三日,晨起衣冠,得疾卒,實景祐四年三月七日也,年七十一。
以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葬壽安。
母鄭氏,德興縣太君。
妻張氏,壽安縣君。
子七人:源、洙、湘、沖、淑、沂、泳。
諸孫十餘人。
公既卒,許州進士朱生遊資州,資人家家能道公之遺事,及聞公喪,皆巷哭,其吏與民各以其類之浮屠發哀受吊。
朱生既得公善十餘事,為作《遺愛錄》,以遺資人。
朱生未嘗識公者,而言若茲,信矣。
嗚呼!善人之為善也,生不赫赫于當時,則其遺風餘思在乎人者,必有時而著。
公生而為善,殁也見思。
銘者,所以名其善功以昭後世也。
銘曰: 物塞而通,必艱其初。
至于大亨,乃烨而敷。
尹氏之先,久窒不耀。
自公再世,始發其奧。
公不墜德,有善在人。
孰當其興?在子與孫。
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簡肅薛公墓志銘〈寶元元年〉 明道二年,尚書禮部侍郎、參知政事、河東公以疾告歸其政。
天子曰:“吾不可以數煩公。
”乃诏優公不朝,而使視事如故,居歲中,數以告,乃得還第。
又數以告,然後拜公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判尚書都省,罷其政事。
景祐元年八月庚申,公薨于家,年六十有八,贈兵部尚書。
公諱奎,字宿藝,姓薛氏。
薛氏之先出于黃帝之後任姓,任姓之别為十族,薛者,奚仲之始封也。
其後奚仲去,遷邳,而仲虺留居薛。
春秋之際,以國見《經》,而其子孫後以為氏。
此其譜也。
隋、唐之間,薛姓居河東者為最盛。
公,绛州正平人也。
曾王父贈太保諱某,大王父贈太傅諱某,王父殿中丞贈太師諱某,三世皆不顯,而以公貴。
初,太宗皇帝伐并州,太師以策幹行在,不見用,罷。
公生十餘歲,已能屬文辭,太師顧曰:“是必大吾門,吾複何為?”乃不複事生業,務施貸以鄉闾,曰:“吾有子矣,後何患?”後五十年,公始佐今天子參政事,為世名臣,如其言。
公為人敦笃忠烈,果敢明達。
初舉進士,為州第一,讓其裡人王嚴,而居其次,于是鄉裡皆稱之。
淳化三年,再舉乃中,授秘書省校書郎、隰州軍事推官。
始至,取州獄已成書,活冤者四人。
徙儀州推官,士争薦其能。
丁太夫人憂,服除,用薦者拜大理寺丞、知興化軍莆田縣,悉除故時王氏無名租,莆田人至今以為德。
遷殿中丞、知河南長水縣,徙知興州。
州舊鑄鐵錢,用功多,人以為苦。
公乃募民有力者,弛其山,使自為利,而收其鐵租以鑄,悉罷役者,人用不勞。
遷太常博士,禦史中丞向敏中薦公材中禦史,就拜監察禦史,召為殿中侍禦史,判三司都磨勘司,賜绯衣銀魚。
出為陝西轉運副使,坐舉人免官。
居數月,通判陝府。
歲餘,召還台,安撫河北,稱旨,改尚書戶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江淮制置發運使。
開揚州河,廢其三堰,以便漕船,歲以八百萬石食京師,其後罕及其多。
轉吏部員外郎,丁太師憂,去職不許。
居二歲,入為三司戶部副使,與三司使李士衡争事省中,士衡扳時權貴人為助。
公拜戶部郎中、直昭文館,出知延州,遷吏部郎中,入為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遷右谏議大夫、禦史中丞。
契丹使蕭從順來朝,是時,莊獻明肅太後垂簾聽政,從順舉止多不遜,以謂南使至契丹者皆見太後,遂請見之。
朝議患之,未有以決。
公獨以理折之,從順乃止。
而嫉公者讒其漏禁中語,由是拜集賢院學士,出知并州,改知秦州。
秦州宿重兵,兵嘗慊食,公為勤儉積畜,教民水種。
歲中,遷樞密直學士、知益州,而秦之餘粟積者三百萬,征算之衍者三十萬,核民舊隐田數百頃,所得刍粟又十餘萬,秦州之民與其蕃落數千人,詣轉運使請留,不果。
公在開封,以嚴為治,肅清京師。
京師人民至私以俚語目公,且相戒曰:“是不可犯也。
”囹圄為之數空,而至今之人猶或目之。
及居蜀,尤有善政。
民有得僞蜀時中書印者,夜以錦囊挂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