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五·居士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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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其餘集雕本四出,字句互異。

    彙為全書,則自周益公始,總一百五十三卷,附錄五卷,曆代摹刻,悉所依據。

    我朝《四庫全書》,即以是書著錄。

    蓋益公同裡後進,考核之精,遠有端緒,與随手掇拾者迥殊。

    故自周本出,而當時綿、韶、衢、吉諸刻俱廢,藏書家莫不珍而護之。

    顧相沿浸久,簡葉訛脫,點畫差謬,往往而有。

    自乾隆丙寅歲,族叔祖教谕公諱安世雕闆宗祠,閱今又七十年,漫漶黑昧,亦所不免。

    郡齋稍暇,偕從父叔平先生互相雠勘,訛脫差謬一一厘正。

    歲序再更,遂草創凡列,重付諸梓。

    而于原集次第,罔敢竄亂,冀存其真。

    并恭錄聖祖仁皇帝禦批八條,高宗純皇帝禦批五十條暨題像詩一章,又欽定《四庫全書》目錄及提要各二條,刊列卷首,以彰先臣異代知遇之盛。

    衡才識昧,誦述前芬,無能發明萬一。

    區區鉛椠之役,蓋比于箕裘之末而已。

    抑《傳》曰:“九變複貫,知言之選。

    ”當宋天聖、景祐間,文治翕而未張,乃挺生先公,以古文倡導一代,前拓柳、穆,後啟蘇、曾,其盛也如此。

    今海内人士涵濡教澤垂二百年矣,文愈盛則治愈昌,讀是集者,其能無慨然而興起也乎!嘉慶二十四年歲次己卯仲春月,二十七世孫衡謹叙。

    〈歐陽衡刻本《歐陽文忠公集》〉重刊歐陽文忠公全集跋(清·歐陽)  《文忠公集》家刻已曆七十餘年,字多漫漶,且自明迄今,相沿锓本,脫訛尤甚。

    家君思得善本手自校雠,人事牽率,弗克如願。

    從弟衡守甯國,從政之暇,于是書時緻意焉,有原刻未載而從别本增入者,有别本較優而于原刻厘正者,有準朱子《韓文考異》之例而注其字句之異同者,有仿《歸震川集》中《周憲副行狀》之例而以小字附錄别本于後者。

    校刊事竣,郵函至都,适與仲兄傑禮闱報罷,複得少加參訂。

    再四展讀,喜予弟之克誦先芬,而又竊幸家君數十年未竟之志卒賴以有成也。

    時嘉慶庚辰四月既望,内閣中書舍人二十七世孫謹識于京邸。

    〈歐陽衡刻本《歐陽文忠公集》〉歐陽文忠公集提要〈《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五三〉宋歐陽修撰。

    修有《詩本義》,已著錄。

    按《宋史·藝文志》載修所著文集五十卷,别集二十卷,六一集七卷,奏議十八卷,内、外制集十一卷,從谏集八卷。

    諸集之中,惟《居士集》為修晚年所自編,其餘皆出後人裒輯,各自流傳。

    如衢州刻奏議,韶州刻從谏集,浙西刻四六集之類,又有廬陵本、京師舊本、綿州本、宣和吉本、蘇州本、閩本,諸名分合不一。

    陳振孫《書錄解題》謂修集“遍行海内,而無善本”,蓋以是也。

    此本為周必大所編定,自《居士集》至《書簡集》,凡分十種,前有必大所作序。

    陳振孫以為益公解相印歸,用諸本編校刊之家塾,其子綸又以所得歐陽氏傳家本歐陽所編次者,屬益公舊客曾三異校正,益完善無遺恨。

    然必大原序又稱“郡人孫謙益、承直郎丁朝佐,遍搜舊本,與鄉貢進士曾三異等互相編校,起紹熙辛亥,迄慶元庚辰”,據此,則是書非三異獨校,亦非必大自輯,與振孫所言俱不合。

    檢書中舊存編校人姓名,有題紹熙三年十月丁朝佐編次、孫謙益校正者,有題紹熙五年十月孫謙益、王伯刍校正者,又有題郡人羅泌校正者,亦無曾三異之名,惟卷末考異中多有雲公家定本作某者,似即周綸所得之歐陽氏本。

    疑此書編次義例本出必大,特意存讓善,故序中不自居其名。

    而振孫所雲綸得歐陽氏本付三異校正者,乃在朝佐等校定之後添入刊行,故序亦未之及欤?其書以諸本參校同異,見于所紀者,曰《文纂》、曰《薛齊誼編年慶曆文粹》、曰《熙甯時文》、曰《文海》、曰《文薮》、曰《京本英辭類稿》、曰《緘啟新範》、曰《仕途必用》、曰《京師名賢簡啟》,皆廣為搜讨,一字一句必加考核。

    又有兩本重見而删其複出者,如《濮王典禮奏》之類;有他本所無而旁采附入者,如《詩解統序》之類;有别本所載而據理不取者,如錢Α等傳之類,其鑒别亦最為詳允。

    觀樓鑰《攻鬼集》有《濮議跋》,稱廬陵所刊《文忠集》列于一百二十卷,以後首尾俱同。

    又第四卷《劄子》注雲:“是歲十月撰,不曾進呈檢勘。

    ”所雲即指此本。

    以鑰之博洽,而必引以為據,則其編訂精密,亦概可見矣。

    〈歐陽衡刻本《歐陽文忠公集》〉歐陽先生文粹提要〈《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五三〉宋陳亮編。

    亮有《三國紀年》,已著錄。

    是編有亮乾道癸巳後叙,謂錄公文凡一百三十篇。

    案:修著作浩繁,亮所選不及十之一二,似不足盡其所長。

    然考周必大序,謂《居士集》經公決擇,篇目素定,而參校衆本迥然不同,如《正統論》、《吉州學記》、《泷岡阡表》皆是也。

    今以此本校之,與必大之言正合。

    是書卷首有《原正統論》、《明正統論》、《正統論上》、《正統論下》四篇。

    《居士集》則但存《正統論》上下二篇,其《正統論上》乃以《原正統論》“學者疑焉”以上十餘行竄入,而論内其可疑之際有四,其不同之說有三,以下半篇多删易之。

    其《正統論下》複取《明正統論》“斯立正統矣”以上數行竄入,而論内“昔周厲王之亂”以下亦大半删易之。

    其他字句異同,不可枚舉,皆可以資參考,固不妨與原集并存也。

    〈歐陽衡刻本《歐陽文忠公集》〉歐陽文忠公集提要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