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居士集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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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夫惟自信者不疑,知命者不惑。
故能得失不累其心,喜愠不見其色。
嗚呼鄭君!學幾于此,斯可謂之君子。
大理寺丞狄君墓志銘〈慶曆五年〉 距長沙縣西三十裡新陽鄉梅溪村,有墓曰狄君之墓者,乃予所記谷城孔子廟碑所謂狄君栗者也。
始君居谷城,有善政,嘗已見于予文。
及其亡也,其子遵誼泣而請曰:“願卒其詳而銘之,以終先君死生之賜。
”嗚呼!予哀狄君者,其壽止于五十有六,其官止于一卿丞。
蓋其生也,以不知于世而止于是,若其殁而又無傳,則後世遂将泯沒,而為善者何以勸焉?此予之所欲銘也。
君子仲莊,世為長沙人。
幼孤,事母,鄉裡稱其孝。
好學自立年四十,始用其兄蔭,補英州真陽主簿。
再調安州應城尉,能使其縣終君之去無一人為盜。
薦者稱其材任治民,乃遷谷城令。
漢旁之民,惟鄧、谷為富縣,尚書铨吏常邀厚賂以售貪令,故省中私語以一二數之,惜為奇貨,而二邑之民未嘗得廉吏,其豪猾習以赇賄污令而為自恣。
至君一切以法繩之,奸民、大吏不便君之政者,往往訴于其上,雖按覆,率不能奪君所為。
其州所下文符,有不如理,必辄封還。
州吏亦切齒,求君過失不可得,君益不為之屈。
其後民有訟田而君誤斷者,訴之,君坐被劾。
已而縣籍強壯為兵,有告訟田之民隐丁以規避者,君笑曰:“是嘗訴我者,彼冤民能自伸,此令之所欲也,吾豈挾此而報以罪邪?”因置之不問,縣民繇是知君為愛我。
是歲,西北初用兵,州縣既大籍強壯,而訛言相驚,雲當驅以備邊。
縣民數萬聚邑中,會秋,大雨霖,米踴貴絕粒。
君發常平粟赈之,有司劾君擅發倉廪。
君即具伏,事聞,朝廷亦原之,又為其民正其稅籍之失,而使得歲免破産之患。
逾年,政大洽,乃修孔子廟,作禮器,與其邑人春秋釋奠而興于學。
時予為乾德令,嘗至其縣,與其民言,皆曰:“吾邑不幸,有生而未識廉吏者,而長老之民所記才一人,而繼之者今君也。
”問其一人者,曰張及也。
推及之歲至于君,蓋三十餘年,是謂一世矣。
嗚呼!使民更一世而始得一良令,吏其可不慎擇乎?君其可不惜其殁乎?其政之善者可遺而不錄乎? 君用谷城之績,遷大理寺丞、知新州,至則丁母夫人鄭氏憂。
服除,赴京師,道病,卒于宿州,實慶曆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也。
曾祖諱崇謙,連州桂陽令。
祖諱文蔚,全州清湘令。
父諱杞,不仕。
君娶荥陽鄭氏,生子男二人,遵誼、遵微,皆舉進士。
女四人,長适進士胡純臣,其三尚幼。
其銘曰: 強而仕,古之道。
終中壽,不為夭。
善在人,宜有後。
銘于石,著不朽。
隴城縣令贈太常博士呂君墓志銘〈慶曆八年〉 君諱士元,字佐堯,江甯人也。
鹹平二年舉明經,為潭州醴陵尉,廬州司理參軍,甯州彭原、廣州四會縣令,又為湖州司理、泗州錄事參軍,吉州太和、秦州隴城縣令,以疾卒于官,享年六十有五。
娶閻氏,生子四人:曰淵、曰溱、曰淙、曰淇。
閻氏年七十三,後君十五年以卒。
子淙,後其母三月卒。
以慶曆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閻氏之喪合葬于揚州江都縣東興鄉馬坊村先茔之次。
君為人剛介有節,長于為政。
醴陵、太和皆大邑,民喜鬥訟,往往因事中吏以法,吏多不免。
而君日與長吏争曲直,下為邑民伺候,終無毫發過失可得,而民卒愛思之。
四會近海,俗雜蠻夷,君尤知其人之利害。
事所經決,後有欲辄改更者,民必自言于廷曰:“此呂君所決,豈可動邪?”後人亦莫能改也。
君仕三十餘年,以一縣令之祿,衣食其族四十餘口,雖薄而必均。
夫人閻氏,尤能為勤儉。
子淵、溱皆舉進士,溱有賢材,以文學選中第一,今淵為秘書丞,溱著作郎、直集賢院。
以溱官得封贈,贈君太常博士;母夫人封天長縣太君。
嗚呼!呂君官雖卑,惠于其民,足以為政;祿雖薄,周于其族,足以為仁;身雖不顯,而有子以大其門,足以彰為善之效。
君之皇祖諱裕,贈兵部尚書。
皇考諱文膺,官至太子左贊善大夫。
自宋興百年間,呂姓之族五顯于世,君之叔父刑部侍郎、集賢院學士文仲實為先朝
故能得失不累其心,喜愠不見其色。
嗚呼鄭君!學幾于此,斯可謂之君子。
大理寺丞狄君墓志銘〈慶曆五年〉 距長沙縣西三十裡新陽鄉梅溪村,有墓曰狄君之墓者,乃予所記谷城孔子廟碑所謂狄君栗者也。
始君居谷城,有善政,嘗已見于予文。
及其亡也,其子遵誼泣而請曰:“願卒其詳而銘之,以終先君死生之賜。
”嗚呼!予哀狄君者,其壽止于五十有六,其官止于一卿丞。
蓋其生也,以不知于世而止于是,若其殁而又無傳,則後世遂将泯沒,而為善者何以勸焉?此予之所欲銘也。
君子仲莊,世為長沙人。
幼孤,事母,鄉裡稱其孝。
好學自立年四十,始用其兄蔭,補英州真陽主簿。
再調安州應城尉,能使其縣終君之去無一人為盜。
薦者稱其材任治民,乃遷谷城令。
漢旁之民,惟鄧、谷為富縣,尚書铨吏常邀厚賂以售貪令,故省中私語以一二數之,惜為奇貨,而二邑之民未嘗得廉吏,其豪猾習以赇賄污令而為自恣。
至君一切以法繩之,奸民、大吏不便君之政者,往往訴于其上,雖按覆,率不能奪君所為。
其州所下文符,有不如理,必辄封還。
州吏亦切齒,求君過失不可得,君益不為之屈。
其後民有訟田而君誤斷者,訴之,君坐被劾。
已而縣籍強壯為兵,有告訟田之民隐丁以規避者,君笑曰:“是嘗訴我者,彼冤民能自伸,此令之所欲也,吾豈挾此而報以罪邪?”因置之不問,縣民繇是知君為愛我。
是歲,西北初用兵,州縣既大籍強壯,而訛言相驚,雲當驅以備邊。
縣民數萬聚邑中,會秋,大雨霖,米踴貴絕粒。
君發常平粟赈之,有司劾君擅發倉廪。
君即具伏,事聞,朝廷亦原之,又為其民正其稅籍之失,而使得歲免破産之患。
逾年,政大洽,乃修孔子廟,作禮器,與其邑人春秋釋奠而興于學。
時予為乾德令,嘗至其縣,與其民言,皆曰:“吾邑不幸,有生而未識廉吏者,而長老之民所記才一人,而繼之者今君也。
”問其一人者,曰張及也。
推及之歲至于君,蓋三十餘年,是謂一世矣。
嗚呼!使民更一世而始得一良令,吏其可不慎擇乎?君其可不惜其殁乎?其政之善者可遺而不錄乎? 君用谷城之績,遷大理寺丞、知新州,至則丁母夫人鄭氏憂。
服除,赴京師,道病,卒于宿州,實慶曆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也。
曾祖諱崇謙,連州桂陽令。
祖諱文蔚,全州清湘令。
父諱杞,不仕。
君娶荥陽鄭氏,生子男二人,遵誼、遵微,皆舉進士。
女四人,長适進士胡純臣,其三尚幼。
其銘曰: 強而仕,古之道。
終中壽,不為夭。
善在人,宜有後。
銘于石,著不朽。
隴城縣令贈太常博士呂君墓志銘〈慶曆八年〉 君諱士元,字佐堯,江甯人也。
鹹平二年舉明經,為潭州醴陵尉,廬州司理參軍,甯州彭原、廣州四會縣令,又為湖州司理、泗州錄事參軍,吉州太和、秦州隴城縣令,以疾卒于官,享年六十有五。
娶閻氏,生子四人:曰淵、曰溱、曰淙、曰淇。
閻氏年七十三,後君十五年以卒。
子淙,後其母三月卒。
以慶曆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閻氏之喪合葬于揚州江都縣東興鄉馬坊村先茔之次。
君為人剛介有節,長于為政。
醴陵、太和皆大邑,民喜鬥訟,往往因事中吏以法,吏多不免。
而君日與長吏争曲直,下為邑民伺候,終無毫發過失可得,而民卒愛思之。
四會近海,俗雜蠻夷,君尤知其人之利害。
事所經決,後有欲辄改更者,民必自言于廷曰:“此呂君所決,豈可動邪?”後人亦莫能改也。
君仕三十餘年,以一縣令之祿,衣食其族四十餘口,雖薄而必均。
夫人閻氏,尤能為勤儉。
子淵、溱皆舉進士,溱有賢材,以文學選中第一,今淵為秘書丞,溱著作郎、直集賢院。
以溱官得封贈,贈君太常博士;母夫人封天長縣太君。
嗚呼!呂君官雖卑,惠于其民,足以為政;祿雖薄,周于其族,足以為仁;身雖不顯,而有子以大其門,足以彰為善之效。
君之皇祖諱裕,贈兵部尚書。
皇考諱文膺,官至太子左贊善大夫。
自宋興百年間,呂姓之族五顯于世,君之叔父刑部侍郎、集賢院學士文仲實為先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