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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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以外,沒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

    其所以最有效者,為了它具備三個條件:一、吃不厭,二、吃不飽,三、要剝殼。

     俗語形容瓜子吃不厭,叫做“勿完勿歇”。

    為了它有一種非甜非鹹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斷地要吃。

    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落下之後,口中餘香不絕,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紙包裡去摸。

    我們吃東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鹹的,往往易于吃厭。

    隻有非甜非鹹的,可以久吃不厭。

    瓜子的百吃不厭,便是為此。

    有一位老于應酬的朋友告訴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話:說他已養成了見瓜子就吃的習慣。

    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戲館裡看戲,坐定之後,看見茶壺的旁邊放着一包打開的瓜子,便随手向包裡掬取幾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戲。

    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

    如是數次,發見鄰席的不相識的觀劇者也來掬取,方才想起了這包瓜子的所有權的事。

    低聲問他的朋友:“這包瓜子是你買來的麼?”那朋友說“不”,他才知道剛才是擅吃了人家的東西,便向鄰座的人道歉。

    鄰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請客了。

    由此可知瓜子這樣東西,對中國人有非常的吸引力。

    不管三七廿一,見了瓜子就吃。

     俗語形容瓜子吃不飽,叫做“吃三日三夜,長個屎尖頭”。

    因為這東西分量微小,無論如何也吃不飽,連吃三日三夜,也不過多排洩一粒屎尖頭。

    為消閑有效計,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條件。

    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飽,時間就無法消磨。

    這與赈饑的糧食,目的完全相反。

    赈饑的糧食求其吃得飽,消閑的糧食求其吃不飽,最好隻嘗滋味而不吞物質。

    最好越吃越餓,像羅馬亡國之前所流行的“吐劑”一樣。

    則開筵大嚼,醉飽之後,咬一下瓜子可以再來開筵大嚼。

    一直把時間消磨下去。

     要剝殼也是消閑食品的一個必要條件。

    倘沒有殼,吃起來太便當,容易飽,時間就不能多多消磨了。

    一定要剝,而且剝的技術要有聲有色,使它不像一種苦工,而像一種遊戲,方才适合于有閑階級的生活,可讓他們愉快地把時間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個利于消磨時間的條件的,在世間一切食物之中,想來想去,隻有瓜子。

    所以我說發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

    而能盡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國人,在消閑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積極的實行家!試看糧食店,南貨店裡的瓜子的暢銷,試看茶樓,酒店,家庭中滿地的瓜子殼,便可想見中國人在“格,呸”,“的,的”的聲音中消磨去的時間,每年統計起來為數一定可驚。

    将來此道發展起來,恐怕連全中國也可消滅在“格,呸”,“的,的”的聲音中呢。

     我本來見瓜子害怕,寫到這裡,覺得更可害怕了。

     一九三四年四月廿日 第二節[吃相] 梁實秋 梁實秋,著名散文家、學者、文學批評家、翻譯家。

    譯有《莎士比亞全集》《沉思錄》等,是國内第一個研究莎士比亞的權威。

    其散文集創造了中國現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記錄。

    他又是一位美食家,他的夫人程季淑也是廚藝高超的烹饪師。

     一位外國朋友告訴我,他旅遊西南某地的時候,偶于餐館進食,忽聞壁闆砰砰作響,其聲清脆,密集如聯珠炮,向人打聽才知道是鄰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

    這一道菜是這餐館的拿手菜,顧客欣賞這個美味之餘,順嘴把骨頭往旁邊噴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闆打得叮叮當當響。

    不但顧客為之快意,店主人聽了也覺得臉上光彩,認為這是大家為他捧場。

    這位外國朋友問我這是不是國内各地普遍的風俗,我告訴他我走過十幾省還不曾遇見過這樣的場面,而且當場若無壁闆設備,或是顧客嘴部筋肉不夠發達,此種盛況即不易發生。

    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樣的事恐怕亦不無發生的可能。

     《禮記》有“毋齧骨”之誡,大概包括啃骨頭的舉動在内。

    糖醋排骨的肉與骨是比較容易脫離的,大塊的骨頭上所聯帶着的肉若是用牙齒咬斷下來,那龇牙咧嘴的樣子便覺不大雅觀。

    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對于在桌面上進膳的人而言,齧骨應該是桌底下另外一種動物所做的事。

    不要以為我們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響便斷定我們的吃相不佳。

    各地有各地的風俗習慣。

    世界上至今還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

    聽說他們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則專供做另一種肮髒的事,不可混用,可見也還注重清潔。

    我不知道像咖喱雞飯一類粘糊糊兒的東西如何用手指往嘴裡送。

    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

    羅馬皇帝尼祿大宴群臣,他從一隻碩大無比的烤鵝身上扯下一條大腿,手舉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貪婪無厭的饕餮相我們可于想象中得之。

    羅馬的光榮不過爾爾,等而下之不必論了。

    歐洲中古時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從十一世紀到十五世紀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備刀叉随身攜帶,這種作風一直延至十八世紀還偶爾可見,據說在酷嗜通心粉的國度裡,市塵道旁随處都有販賣通心粉(與不通心粉)的攤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鋼叉一般把粉條一卷就送到口裡,幹淨利落。

     不要恥笑西方風俗鄙陋,我們泱泱大國自古以來也是雙手萬能。

    禮記:“共飯不澤手。

    ”呂氏注曰:“不澤手者,古之飯者以手,與人共飯,摩手而有汗澤,人将惡之而難言。

    ”飯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

    樊哙把一塊生豬肘子放在鐵楯上拔劍而啖之,那是鴻門宴上的精彩節目,可是那個吃相也就很可觀了。

    我們不願意在餐桌上揮刀舞叉,我們的吃飯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稱飯敧。

    細細的兩根竹筷,搦在手上,運動自如,能戳、能夾、能撮、能扒,神乎其技。

    不過我們至今也還有用手進食的地方,像從蘭州到新疆,“抓飯”、“抓肉”都是很馳名的。

    我們即使運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當的約束,若是頻頻夾取如金雞亂點頭,或挑肥揀瘦的在盤碗裡翻翻弄弄如撥草尋蛇,就不雅觀。

     餐桌禮儀,中西都有一套。

    外國的餐前祈禱,蘭姆的描寫可謂淋漓盡緻。

    家長在那裡低頭閉眼口中念念有詞,孩子們很少不在那裡做鬼臉的。

    我們幸而極少宗教觀念,小時候不敢在碗裡留下飯粒,是怕長大了娶麻子媳婦,不敢把飯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

    喝湯而不準吮吸出聲是外國規矩,我想這規矩不算太苛,因為外國的湯盆很淺,好像都是狐狸請鹭鸶吃飯時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湯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燙嘴熱的,慢一點灌進嘴裡去就可以不至于出聲。

    若是喝一口我們的所謂“天下第一菜”口蘑鍋巴湯而不出一點聲音,豈不強人所難?從前我在北方家居,鄰戶是一個治安機關,隔着一堵牆,牆那邊經常有幾十口子在院子裡進膳,我可以清晰的聽到“呼噜,呼噜,呼——噜”的聲響,然後是“咔嚓!”一聲。

    他們是在吃炸醬面,于猛吸面條之後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禮儀要重視,不要太重視。

    外國人吃飯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闆,把食物送到嘴邊。

    我們“食不厭精,脍不厭細”,要維持那種姿式便不容易。

    我見過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湯的時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顆櫻桃那樣大,然後以匙尖觸到口邊徐徐吮飲之。

    這和把整個調羹送到嘴裡面去的人比較起來,又近于矯枉過正了。

    人生貴适意,在環境許可的時候是不妨稍為放肆一點。

    吃飯而能充分享受,沒有什麼太多禮法的約束,細嚼爛咽,或風卷殘雲,均無不可,吃的時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後抹抹嘴鼓腹而遊,像這樣的樂事并不常見。

    我看見過兩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猶新。

    一次在北京的“竈溫”,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館。

    棉簾啟處,進來了一位趕車的,即是趕轎車的車夫,辮子盤在額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搖大擺,手裡托着菜葉裹着的生豬肉一塊,提着一根馬蘭系着的一撮韭黃,把食物往櫃台上一拍:“掌櫃的,烙一斤餅!再來一碗炖肉!”等一下,肉絲炒韭黃端上來了,兩張家常餅一碗炖肉也端上來了。

    他把菜肴分為兩份,一份倒在一張餅上,把餅一卷,比拳頭要粗,兩手扶着矗立在盤子上,張開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間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張餅下肚,又一張也不見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滿臉大汗,挺起腰身連打兩個大飽膈。

    又一次,我在青島寓所的後山坡上看見一群石匠在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飯,打開籠屜熱氣騰騰,裡面是半尺來長的發面蒸餃,工人蜂擁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餃子來咬,餃子裡面露出綠韭菜餡。

    又有人挑來一桶開水,上面漂着一個瓢,一個個紅光滿面圍着桶舀水吃。

    這時候又有挑着大蔥的小販趕來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細的大蔥,登時又人手一截,像是飯後進水果一般。

    上面這兩個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們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裡坦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