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實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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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邊。

    瑾誅,始得複官緻仕。

    上即位,加太子太保,賜诰褒美,其詞曰:「倡危言以扣阙,屹乎山嶽之不搖;甘奇禍以忘家,凜爾冰霜之不變。

    」至吏部議谥,則又曰:「愚同甯子,而卒保其身;老似武公,而不弛于學。

    」訃聞,上素嘉其忠亮,故恤典獨厚雲。

     九月癸未,火星犯太微西垣上将星。

     辛卯,安恭穆獻皇帝神主于世廟。

     丙午,時上聽政之暇,頗事詩詞,間與大學士費宏讨論。

    詹事桂萼以為詩詞小技,恐勞聖躬。

    上曰:「朕學詩自娛,不妨政務。

    爾言固?忠愛,但宏既居輔弼,職在講論,朕有所疑,亦必咨問。

    」 庚戌,山西巡撫江潮言:「宗室蕃衍,祿米日增,歲征不足。

    乞将各府祿糧征收每石夏稅六錢,秋糧八錢,而放支則折銀五錢,撙其餘數以補節年拖欠之數。

    」戶部謂:「其能量入為出,撙節得宜,請著為令。

    」 十月己未,诏修仁壽宮,一依先年規制。

    升巡撫王荩為工部右侍郎,總督收買大木。

     壬戌,上親制皇考恭穆獻皇帝恩紀含春堂詩集序。

     緻仕戶部尚書蔣升卒。

     升由知縣曆今官三十餘年,操履清白,始終一緻。

    嘉靖元年,懇疏乞休,玺書褒美,賜馳驿還鄉。

    家居杜門,不幹預州郡事。

    與弟大學士冕友愛惇睦,家庭肅然。

    臨終,戒其子勿求恩澤,士論重之。

    卒,贈太子少保。

     庚午,上制敬一箴及注範浚心箴、程頤視聽言動四箴,頒賜大學士費宏等。

    宏等疏謝,因言:「此帝王傳心之要法,緻治之要道,請敕工部,于翰林院蓋亭豎立,以垂永久。

    仍敕禮部通行兩京國學并摹刻于府州縣學,使天下人士服膺聖訓,有所興起。

    」上谕:「如議行。

    」 按:我太祖識人心道心倚伏之幾,操而存之,罔敢自暇自逸,即其觀心亭所建,蓋真得虞廷十六字之傳矣。

    世廟留心聖學,每與費宏等讨論允當。

    至是為敬一箴并注程、範五箴,頒之天下學宮,益以廣太祖之教,其為世道慮也至矣。

    宜其赫然為中興令主欤!兵部右侍郎張璁、詹事桂萼兩疏論大學士費宏,「擅專威福,大肆奸貪,極言醜诋。

    」章下所司。

     甲戌,诏補賜故太子少保、(「诏補賜故太子太保」,原脫「賜」,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六九嘉靖五年十月甲戌條補。

    )吏部尚書許進,谥襄毅。

     丁醜,翰林院編修孫承恩以先奉手敕,命儒臣摘取尚書中善惡事,編成韻語,以為法。

    因取唐、虞至宋元人君事迹可為法戒者,檃括成詩六十首以獻。

    上嘉納之,賜名鑒古韻語。

     十一月庚子,兵部尚書李钺卒。

     钺,長于軍旅,料敵奇中。

    在三邊,嘗以數千騎覆虜衆五萬,時稱奇捷。

    卒,贈太子太保。

    後十四年,子懋恭乞谥,谥恭簡。

     壬寅,先是張璁、桂萼累劾費宏,禦史張祿又并劾之。

    上曰:「大臣進退在朝廷。

    費宏乞休,已有旨慰留。

    子犯罪過,自有公法。

    張璁等各修乃職,母肆煩渎。

    」 于是吏科都給事中解一貫複言:「費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之義,固不能無議。

    但其自入仕至今四十年,未聞有大過惡。

    雖其子一時有犯,顧于宏大節無損。

    陛下于其累疏乞休每不之許,此聖君優禮大臣之道也。

    至于張璁、桂萼之為人,平生奸險,無一可錄,特以議禮一事偶合聖心。

    自超擢以來,憑恃寵靈,淩轹朝士,與費宏積怨已久,欲奪其位而居之。

    其所攻讦,非真為國家也。

    近者二三大臣,不體朝廷至意,蓋知能去宏,而不知不能去璁、萼也;知去宏之易,而不知去璁、萼之難也。

    何也?君子難進易退,而小人則不然。

    宏恤人言,顧廉恥,猶可望以君子,璁、萼則小人之無忌憚者。

    臣恐璁、萼之計得行,宏将因此動搖,群邪之氣愈增善類之傷無已,天下之事将大有可慮者。

    」章下所司。

     嘉靖六年丁亥五月辛巳,(「嘉靖六年丁亥五月辛巳」,原脫「五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六嘉靖六年五月辛巳條補。

    )翰林院編修廖道南,陳洪範九事: 一曰五行。

    伯陽父曰:「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

    」今連歲畿甸、邊鄙地震者數,是土失其性也。

    臣願順五行以法天運。

     二曰敬用五事。

    五事者,人君之大德,而思者又聖功之本。

    劉向傳曰:「思之罔睿,厥咎霧,厥罰恒風。

    」近來雺霧交作,大風揚霾,是思之失可征也。

    臣願順五事以修君德。

     三曰農用八政。

    八政者,經國之大要,而食與師尤今日之急務也。

    今水旱頻仍,饑馑相繼,軍伍耗缺,賞罰混淆,夷狄猖獗于邊門,盜賊充斥于郡縣,食與師皆有可憂者。

    臣願修八政以行王道。

     四曰五紀。

    夫日為君象,又衆陽之宗。

    迩者熒惑留度,内庫被災,而五月朔日日食,陰長陽微,不可不慎。

    臣願協五紀以若天時。

     五曰建用皇極。

    夫皇極者,大中至正之道也。

    (「大中至正之道也」,「正」原作「中」,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六嘉靖六年五月辛巳條改。

    )其曰「民無有氵朋」,言民不可立黨也;曰「人無有比德」,言臣不可立黨也。

    比年以來,朝廷無和衷之美,氓庶有胥戕之風。

    朋言訛興,诪張為幻。

    皇極之道敝也久矣。

    臣願建皇極以端治本。

     六曰又用三德。

    夫剛柔為民性之偏,而剛克柔克者,乃人君威福之權。

    故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言權不可下移也;又曰「臣無有作福作威」,言臣不可上僭也。

    權不移于下,則天下之政出于一;臣不僭于上,則天下之勢定于一。

    臣願明三德以肅邦紀。

     七曰明用稽疑。

    蓋謀之鬼神,則機隐而難測;謀之卿士庶人,則理顯而易知。

    是非大同,即蔔筮有不能易者。

    故是非之公議在朝廷,則天下蒙其福;是非之清議在草茅,則天下受其敝。

    此議治體者所憂也。

    臣願決稽疑以定國是。

     八曰庶征。

    蓋時與不時,則系乎人君之感召。

    其時也,謂之休征;其不時也,謂之咎征。

    比年以來,民訛、物孽及草木之妖,歲時疊出。

    臣願審庶征以感休祥。

     九曰五福、曰六極。

    夫五福者,天之所畀;六極者,人之所招。

    嘗考詩、書所載殷高宗之事,曰「封建厥福」、曰「壽考且甯」,即福與富,壽與康甯也。

    高宗何以得此?曰「攸好德耳」。

    如曰「台恐德弗類,無以正四方」,則圖治勤矣;曰「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則任相專矣;曰「乃不良于言,予罔聞于行」,則求言切矣;曰「台小子舊學于甘盤,暨厥終罔顯」,則講學遜矣;曰「天命降鑒,下民有嚴」,則敬天愛民誠矣;曰「不僣不濫,不敢迨遑」,則行政慎矣。

    然其要在于法祖,故曰:「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

    」臣願定福、極,以立世則,則嘉靖之治允垂萬世,即高宗不足侔也。

     疏入,上嘉納之。

     按:文學侍從之臣,必因其所好而箴之,則其言易入。

    是時世宗方講尚書,而又留心于洪範。

    即其疑顧鼎臣之講,而信楊一清之說,則好在洪範可知。

    廖道南陳洪範而錄時事,凡日食、地震、物怪、人妖,與夫威福之柄、是非之公、休咎之征,無不謹書而備錄之。

    且以高宗法祖為言,世宗以祖為法,真得翰苑之體矣。

    其後,以不避忌諱為時相所黜,然不久而卒複位。

    豈非洪範之陳有以當其心而然與? 甲申,诏改起用尚書羅欽順為吏部尚書,遣官即其家,促使就道。

     乙酉,上谕内閣,令講官及翰林院官日輪一員,将經書、通鑒撮其有關君德政事與修省之道者,直錄其義,以贊其所未曉。

    大學士楊一清以「經書淵微,通鑒浩繁,有難一一研究。

    宜将大學衍義,日輪一官,講析其大義,參以時事,明白敷陳,則經書格言,通鑒要旨,盡在此書,而治國平天下之道,舉而措之不難矣。

    」上曰:「日逐進覽,恐不得精。

    宜五日一進講,不以寒暑廢,庶得探索精研。

    」一清請于三、八日各輪一員專講。

    上曰:「卿免侍班,賈詠等日輪一員進講,如有召問,不在此例。

    」 按:經史要旨,悉檃括于大學衍義一書,尤人君為治之門也。

    真德秀成之于宋,而當時之君不能悉?諸行事。

    我太祖書于庑壁,日夕觀覽;列聖講于經筵,未能詳備至壁;世廟納一清之言,講有專官,五日一講,不以寒暑廢,此其勤學之美,蓋又上媲祖考而遠超前代者。

    德秀之意,至是其遂乎! 六月甲戌,(「六月甲戌」,原脫「六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七嘉靖六年六月甲戌條補。

    )上以災異修省,谕大學士楊一清曰:「朕自己過不能己知,而或德有失、政有缺者,朕與卿等當加省悔。

    卿等當速言之,若不忍明言,便當密疏直說,使朕改圖,庶幾上承天意,方可無負。

    卿其勿憚勿吝。

    」 按:修省無過求言,而改過斯可回天。

    當時輔臣侃侃能言者,必歸于一清。

    當極道災害之由,凡君道、臣道、君子、小人、中國、四夷、德教、刑法,既以條陳無隐,而複悉修省之誠、修省之澤、修省之害。

    世宗嘉納頒行,可謂谏行言聽矣。

    至是尤冀速言之,密疏之,所以冀望者無所不至。

    人臣遇此,豈非萬世一時乎?蓋其經筵之上,講究大學衍義,而于求谏不咈,改過不吝,古聖君能成其德者,必深有當乎其心耳。

    甚哉,經筵有益于君德,而一清造就之功,不可誣也。

     七月乙酉,南京禮部尚書邵寶卒。

     寶,無錫人。

    為江西提學副使,累升右副都,總督漕運。

    以忤逆瑾緻仕。

    後起今職,至是卒,谥文莊。

    寶博學有行誼,所著有學史、(「所著有學史」,原作「所著有史學」,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八嘉靖六年七月乙酉條及明史卷二八二邵寶傳改。

    )簡端錄,士論重之。

     按:邵寶性度端雅,有古人風。

    事母至孝,年逾六十,朝夕不離左右,為戶部侍郎,乞終養,大臣交薦不起。

    世宗不忍奪其志,仍敕有司,存問其母。

    初為江西提學,敦尚道義,以身為教,一時土風丕變。

    嘗曰:「願為真士夫,不願為假道學。

    」觀其撰章懋祠堂記,一以程、朱為宗,取伊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之說,而著日格子十二卷。

    又仿朱子杜倉法行于許州,蓋将終身服膺焉。

    同時有诋毀程、朱者,辭而辟之。

    其曰:「不願為假道學。

    」蓋粹然一出于真矣。

     己醜,南京刑部尚書林俊疾革時具疏:「願皇上懋志聖學,潛心孝理,信任忠賢,廣開言路,保養聖躬,調和元氣。

    」且預辭身後祭葬。

    章下所司。

     乙巳,上谕輔臣曰:「朕思每年初度請于朝天等宮,建齋以祈壽。

    夫人君欲壽,非齋醮所能緻。

    果能敬事上天,凡所戕身伐命之事,一切緻謹,則必得壽,奚以齋醮為乎?今欲将内三經廠與外二寺凡遇初度一應齋醮悉行革去,止着朝天宮如故。

    夫革三廠、二寺之齋者,所謂省一分有一分之益之意;存一宮之醮者,蓋為春祈秋報之意。

    朕此意欲言已久,恐人譏朕偏向,特于卿等言之,庶?崇正之意。

    」(「庶見崇正之意」,「正」原作「王」,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八嘉靖六年七月乙巳條改。

    ) 按:保身立命者壽,戕身伐命者夭,蓋壽夭非自外來也。

    若以壽之故而設齋醮,以齋醮之故而費民财,豈但壽不可必,而且無以壽國,王道似不如是。

    我世宗緻謹于戕身伐命之戒,而止為春祈秋報之舉,崇正辟邪,真中興之偉烈矣。

     九月壬午,(「九月壬午」,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0嘉靖六年九月壬午條補。

    )緻仕大學士梁儲卒。

    子鈞請谥。

    部議以「立身輔政,有幹公議。

    」上以先朝舊臣,谥以文康。

     按:梁儲請谥,禮部以為公議所幹,而世宗獨以文康與之。

    始嘗疑其為過谥,然考其履曆,則知文康猶不足以盡之也。

    儲當武宗朝,權奸柄事,雖言色無所忤于權奸,而陰能扶持正人。

    觀其不草秦府之乞地,不草威武之自稱,至建儲一節,即宸濠、江彬之謀,皆毅然不聽,而定策以迎世宗,成中興之治,厥功偉矣。

    當時台省诋儲厚積,而部議亦以為然。

    及沒,無何而子孫不免窮餓,公議安在哉?世宗不從而谥以文康,匪獨感其迎立之勳,抑亦鑒其立朝之績耳。

     十月庚申,(「十月庚申」,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庚申條補。

    )上親制顯陵碑文。

     建故兵部尚書陳洽祠宇。

     洽,武進縣人。

    宣德初,受命征交趾,戰死,贈少保,谥節愍。

    至是邑人請建祠宇,巡撫陳鳳梧以聞。

    禮部覆請,許之。

     甲子,上谕大學士張璁曰:「朕有密議,勿令他知,以洩事機。

    」又谕:「朕與卿帖皆親書,正恐代寫有洩事機。

    」璁疏謝,因舉先朝楊士奇故事,請給圖書為密封奏對之用。

    上許之,乃賜璁等各銀圖書二:一清曰「耆德忠正」,曰「繩愆糾違」;璁曰「忠良貞一」,曰「繩愆弼違」;銮曰「清謹學士」,「繩愆輔德」;萼曰「忠誠敬慎」,曰「繩愆匡違」。

    仍谕一清曰:(「乃賜璁等各銀圖書二一清曰耆德忠正仍谕一清曰」,原作「乃賜璁等銀圖書二其一曰忠良貞一其一曰繩愆弼違」,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甲子條補。

    )「凡所上密疏,可于帖上小書字号,庶上下方如親?,倘一失之,我君相必被他人相間也。

    今編四字,乃勞卿密說他三臣,以順朕意。

    一清用『持』字,璁用『忠』字,萼用『秉』字,銮用『正』字。

    」一清等各上疏謝。

     乙醜,日講畢,上谕諸臣曰:「今日講論語,又越了一篇。

    朕知以為曾子将死之事,故不講。

    夫生死,人之常,何可忌之?如不可講也,照前寫來。

    若隻忌其不佳,還當補講。

    朕又惟相讓之風,乃自古大臣之道。

    朕觀侍郎董■〈王巳〉,經筵之内,行立之序,其行禮先後,俱無遜讓之體,即此觀之,其心可知。

    可谕他知。

    」 ■〈王巳〉聞之懼,自是?上,進退屏息如儀。

    上複謂内閣曰:「■〈王巳〉自承谕後二三日間,似加恭謹,身容退讓,已知省改,其令安心供職如故。

    」 按:經筵之時,容貌辭令皆可以觀德。

    将死之言,臣子避忌,誠不敢道于君父之前。

    而至于行立先後,未有不恪恭緻謹者。

    世宗仍令補講,已有超世之見。

    及其戒谕董■〈王巳〉,■〈王巳〉即省改,複以恭謹稱之。

    當時君臣真可謂相與以有成矣。

     戊辰,(「戊辰」,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戊辰條補。

    )大學士張璁疏,略曰:「人君以論相為職,宰相以正君為功。

    如楊绾相,而子儀減聲樂,黎幹省驺從,崔寬毀第舍;秦桧陰險納賂,禍延國阼。

    二人為相,得失甚明。

    今之内閣,宰相職也。

    頃來部院諸臣,有志者難行,無志者聽令,是部院為内閣之府庫矣。

    今之監司,苞苴公行,稱為常例,簠簋不饬,恬然成風,是監司又為部院之府庫矣。

    撫字勞心,指為庸拙,善事上官,率與薦名,是郡縣又為監司之府庫矣。

    如之何民不窮且盜耶?臣惟皇上,欲宣德流化,必自近始,近必自内閣始,誠令内閣得人,則清明之治可奏。

    臣?年年進表,朝觐官率以饋送京官為名,科索小民,怨詈載道,宜加禁約,犯者勿赦。

    」上命都察院訪察,犯者以贓論。

     按:今天下水旱頻仍,饑寒迫體,即賢有司撫綏周恤,猶恐不能救也。

    乃科罰無章,征輸無藝,置買珍奇绮麗,交結上官,即為上官所親厚者,悉厚遺結納為之稱說,而至于循良之吏,躬行敦樸,不要聲譽,乃彼此交谪,以為無能。

    習上如此,民不堪命,已匪一日矣。

    及其朝觐入京,又以官之崇卑為賂之厚薄,雖雲内閣以部院為府庫,部院以監司為府庫,監司以郡縣為府庫,而究其實,則府庫皆在郡縣,而郡縣則在生民。

    今瘵凋已極,則生民府庫已耗匮無餘,而猶朝鞭暮撲,使其鬻子賣妻,彼郡縣者,借此以博一身之榮擢,而監司者且以為才郡縣也,交章薦剡,豈不倒置之甚哉!世祖令都察院訪察而以贓論,蓋謂可以禁之耳。

    然轉托以密送者尤不少減,非清源之道也。

    必也,責令巡按,凡清廉者皆薦,貪污者皆劾,則賂遺之風不禁自止矣。

     十一月甲午,大學士楊一清等言:「近畿八府土田,多為各監、局及勢豪之家乞讨,或作草塲,或作皇莊。

    民各失其常産,非納之死地,則驅而為盜耳。

    既往無論已,願自今以後,凡有請乞,絕勿複許,小民控訴,乞賜審斷,使畿内之民有所恃以為命。

    」上曰:「卿等所言,甚合朕意。

    令戶部推侍郎及科道官有風裁者各一人,領敕往勘。

    不問皇親勢要,凡泛濫請乞及額外侵奪民業曾經奏訴者,查冊勘還。

    各項草塲,亦有将軍民地土混占者,一體清理。

    外省令巡按禦史按行。

    諸王府及功臣家,惟祖宗欽賜有籍可據者則已,其餘近年請乞及多餘侵占者,皆還軍民。

    事竣,具上其籍。

    承委官有畏避權勢者,以狀聞。

    」 按:漢光武時,有言河南南陽不可問者,蓋以其地多近臣,多帝親,故田宅逾制,小民侵占耳。

    世廟因一清之疏,清理京畿,而暨及天下。

    不惟将來受其賜,而且既往懲其愆。

    彼近臣、帝親,孰不廪然守法乎! 十二月庚戌,(「十二月庚戌」,原脫「十二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三嘉靖六年十二月庚戌條補。

    )大學士楊一清等言:「閑住太監張永,當正德五年甯夏置鐇之變,受命總督,能計擒逆黨,撫安軍民。

    及回京,奏發劉瑾罪狀,下獄伏誅。

    宸濠之變,随武宗南征,時逆賊已擒,而張忠等猶搜求餘黨。

    永至,多所開釋,一方始安。

    江彬手握重權,人心惶惑,武宗晏駕,遂計擒之。

    若永者,誠不易得。

    乞賜起用,則内臣皆知為善之有益而勉于效忠矣。

    」上然之,乃起永提督團營。

     丁巳,吏部尚書羅欽順進所繪禹迹九州圖。

    (「吏部尚書羅欽順進所繪禹迹九州圖」,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三則記:「吏部尚書桂萼繪禹迹九州圖以進」,異同。

    按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二、明史卷一一二七卿年表、卷一九六桂萼傳皆稱是時桂萼為吏部尚書,桂萼傳且及「進禹貢圖」。

    羅欽順,明史七卿年表于嘉靖六年下記「五月召,又辭不赴」,明史卷一七0本傳亦雲未赴吏部尚書任。

    故羅欽順為桂萼之誤。

    ) 己未,上以「團營重務,為國家第一事」,谕大學士楊一清。

    一清等謹陳六事: 一曰慎簡提督文臣。

    蓋以兵部不應兼管營務,乞舉素負才望、谙曉兵政大臣,專設一員,以提督之。

     二曰嚴擇将領官員。

    蓋以所任多膏梁纨袴,不閑軍旅。

    宜推舉将官曾經戰陣者,付以搜選教練之任。

     三曰慎選戰鋒官軍。

    蓋以出兵禦敵,必使鋒銳者當先,任其沖突,豎立不動,俟其少卻,奮以乘之。

    今宜大簡各營,分為等第,選其勇健者二千人為一等,就中又選膽力過人、武藝精熟者一千人以為戰鋒,專備征調。

     四曰時訓練以求實用。

    蓋以把總官雖知号令,而軍士徒應故事。

    必使營中官軍目熟旌旗之色,耳熟金鼓之節,足熟進退之度,手熟擊刺之法,與之講解通曉,号令既熟,則節奏不差矣。

    而又簡一二人為師,聽其教習,責以成功。

     五曰禁科克以作士氣。

    蓋以管糧等官,科斂多端,所存無幾。

    乞自後假借科斂者,以軍法痛懲之。

     六曰查處京營馬疋。

    蓋以營馬多瘠,固系失養,亦由軍士貧難故耳。

    訪得各軍一年全支草料者凡三月,餘月折解,所折不足以供,立以待斃。

    宜谕戶部,量增其數,以恤貧軍,而重懲其失養者,則彼罰者無辭矣。

     上令兵部如議行。

     按:國初為三大營,景泰分為十營,成化分為十二團營,正德更為東、西兩官廳。

    管操官曰提督,于公、侯、伯、都督内推選。

    先時以兵部尚書或都禦史領之,至是特設提督一員,初名贊理軍務,後改協理戎政,其事專,其責重。

    後複以科道巡視,則其法不益密耶?一清六事之陳,凡今之為團營者皆當以此為準。

     嘉靖七年戊子春正月乙亥,日重暈,生珥,左右有戟,(「嘉靖七年戊子春正月乙亥日重暈生珥左右有戟」,原脫「乙亥」、「日」、「左」,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四嘉靖七年正月乙亥條補。

    )又白虹彌天。

     己卯,上?兵部尚書李承勳班在張璁、桂萼之上,意頗不悅。

    大學士楊一清因請量加二臣一品,使與承勳相等。

    上乃悅。

     辛卯,大學士楊一清等言:「伏聞皇上每晨拜天于宮中。

    臣切謂上帝至尊,故凡大祀,必齋戒乃敢對越。

    若宮寝之中,原非祀天之所,每旦拜祝,似煩且亵。

    此禮考之古典、祖訓,皆所不載。

    惟英祖複位,每日五更初即起拜天,然亦自述勤誠之意,未嘗着為令也。

    今事不師古,請已之。

    」上曰:「朕不安于心已久,以後不必再行。

    」 按:上帝至尊,古帝王重之,故郊壇之祭,凡時日、品物皆有定額,禮謂「不疏不數」是也。

    若每晨拜祝,近于數矣。

    楊一清言方脫口,而世廟即止而不行,豈獨尊天哉?蓋亦以尊君也。

    乃臣庶之分,視帝王何啻霄壤,而辄供獻于家,以求福利,是帝王之不敢者而臣庶乃敢之也。

    則其為罪不深,且重乎多?,其愚冥也已。

     丁酉,大學士楊一清言:「京營将領,多系勳臣世胄、膏梁纨袴之輩。

    宜依弘治間劉大夏所議,凡邊将曾經戰陣偶坐事居閑者,悉取來京,付以搜選教練之任,庶克有濟。

    且古之用将者,智、勇、廉、貪皆可兼使,不以一眚廢。

    」上納其言。

     二月丁未,兵科給事中陸粲言:「陝西河套,本吾内地。

    國初,設東勝衛以控扼之,自後棄為虜巢。

    其甯夏花馬池至靈州一帶地方,最為虜沖,地勢平衍,無險可恃,邊牆低薄,壕塹淺隘,虜每擁衆深入。

    正德初,楊一清總制陝西,欲将延綏定邊營迤東石澇池至甯夏橫城三百裡内邊牆增築高厚,事已就緒,會本官去任,僅四十裡而止。

    迄今議者多言邊塞風沙,闆築易壞。

    然前所築四十裡,計今且二十年,屹立如故,則斯言缪妄可知。

    須如當時原議,固守之策,莫先于此。

    」上命「如一清初議,速發帑儲佐之,勿靳費。

    」 丁巳,上制忠靜冠服。

     庚申,命工部建敬一亭于翰林院,镌禦制敬一箴、五箴注,乃行兩京國子監及天下儒學,一體摹刻立石。

     三月己卯,(「三月己卯」,原脫「三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六嘉靖七年三月己卯條補。

    )诏儒臣重校大明會典,訂正缪誤,增入續定事例。

     庚子,(「庚子」,原作「乙亥」。

    按是月己卯條下不應有乙亥,故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六嘉靖七年三月庚子條改。

    )提督南贛都禦史汪鋐奏:「是年元日,甘露降于福建長泰、龍溪等縣。

    」上賜鋐白金文币。

     四月甲寅,詹事霍韬言:「臣先辭日講,欲以餘力撰述古今治亂,以為聖學之助。

    今甫閱八月,修輯未備,仍乞辭免新命,庶得專力以成初志。

    」 五月壬午,提督兩廣軍務王守仁報思田賊平,疏陳「窮兵盡剿,則有十患;罷兵行撫,則有十善。

    」上深嘉之。

     九月甲戌,(「九月甲戌」,原脫「九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二嘉靖七年九月甲戌條補。

    )新建伯王守仁督兵讨廣西諸寨賊,悉平之。

     辛卯,泰和伯陳萬言「以中宮皇後有疾,乞容妻冀氏入宮視疾」。

     上以其疏示輔臣曰:「朕惟外戚自古未有入宮禁。

    假以視病為言,多有窺伺朝廷者,在彼為得計,在君為堕計。

    皇後作配朕宮,良醫妙藥豈無治病之具,何謂不?親人不能得好!朕不敢徇私以縱外戚深入,蓋不如是,恐無以範後世也。

    」 十月丁未,皇後陳氏崩。

     閏十月己醜,故太子太保、工部尚書李鐩卒。

    贈太保,谥恭敏。

     丁酉,禦制十六字箴曰:「卓爾之見,一貫之唯,學聖君子,勖哉勿僞。

    」刑部尚書胡世甯因推廣上意,為疏解上之。

    上嘉納焉。

     戊戌,上與大學士張璁議冊立中宮事。

    璁以「天子有後,所以共承宗廟,不宜久虛。

    」上報曰:「君子所配,必求淑女,而君長之配,尤不可不慎擇。

    前者初婚之期,皆是宮中久惡之婦所專主,而日夜言之聖母,聖母未之察耳。

    今複與此事,則不如不繼。

    朕所愛者,德與賢耳,非有偏寵尚色之私。

    卿等密與同官議來。

    」 十一月乙巳,(「十一月乙巳」,原脫「十一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五嘉靖七年十一月乙巳條補。

    )故國子祭酒魯铎卒。

     铎,湖廣景陵人。

    嘗奉使夷邦,卻金珠之饋。

    及在告,絕迹公門,日與後進之士講究經義,台臣文章薦之,不起。

    卒之日,貧不能葬,巡撫為請于朝。

    故事:四品大臣,例無祭葬、贈谥。

    上以铎清節着聞,特令有司治葬,賜谥文恪,後不為例。

     按:四品無祭葬、贈谥,例也,所以限資格也。

    世祖特與魯铎之葬、谥,非例也,所以崇清節也。

    例行則天下無逾分之望,而例外間一舉之,則天下起廉頑之思。

    是舉也,蓋有關于風教多矣。

     嘉靖八年二月戊辰,(「嘉靖八年二月戊辰」,原脫「嘉靖八年」,「戊辰」作「壬辰」,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戊辰條補、改。

    )新建伯王守仁因病笃離任,死南安。

    守仁方圖離任,不暇奏請,吏部以情有可原,乞從寬宥。

    上意以「擅離重地,非大臣事君之道。

    況學術、事功多有可議,會官詳定。

    」禮科給事中周延上疏救之,調外任。

     癸酉,以桂萼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辦事。

    (「入閣辦事」,原脫「辦」,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癸酉條補。

    ) 甲戌,(「甲戌」,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甲戌條補。

    )吏部會議王守仁功罪,言:「守仁事不師古,言不稱師。

    欲立異以為名,則非朱熹格物緻知之論;知衆論之不與,則着朱熹晚年定論之書。

    号召生徒,互相倡和。

    其門人為之辯謗,至謂杖之不死,投之江不死,以上渎天聽,幾于無忌憚矣。

    若夫剿捕逆濠,論功足錄。

    宜免奪伯爵以彰國家之大信,申禁邪說以正天下之人心。

    」 上曰:「守仁放言自肆,诋毀先儒,用詐任情,壞人心術。

    迩來士子,傳習邪說,皆其倡導。

    至于宸濠之變,仗義讨賊,功固可錄,所封伯爵,姑令終身。

    仍榜谕天下,敢有踵襲邪說果于非聖者,重治不饒。

    」 按:守仁勳業,粹乎無容議矣。

    至其诋程、朱而宗佛佬,則邪正之辨乃在于此。

    吏部會議功罪,昭彰甚明。

    故世廟亦以為诋毀先儒,壞人心術,仍欲榜谕天下。

    此其扶正而辟邪,有功于吾道也甚大。

    然未及四十餘年,辄為流說所惑,從祀孔廷,豈徒操戈于程、朱之門,抑亦伏谒于老佛之梵矣。

    若曰精于玄釋,杖之不死,投之江不死,又何死于南安乎?噫,與其離任而死,孰若死于官邸,猶免擅離之罪哉! 丁醜,湖廣襄陽府大饑,巡按張錄繪饑民圖以獻,詞甚怆切。

    上覽錄圖感動,命所司多方處分,使民沾實惠。

     戊寅,上以災傷變異,欲親往虔祈。

    尚書方獻夫以禮儀宜從簡約,以答天戒。

     丙戌,(「丙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