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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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志 忠孝感惠顯聖王廟碑 孝莫大乎雪父雠,忠莫大乎以死谏。

    能養志者孝矣,而忠未之聞能屍諌者。

    忠矣而孝莫之顯,故兼全忠、孝者,自有昔以為難。

    至于王者,其忠、孝全節,照映千古。

    論者謂王脫身不死,所以為父,至其捐身必死,所以為君。

    若夫求忠臣于孝子之門,則王是也。

    故迄于今幾二千年,不特焜耀史牒,與夫廟食不毀,至于樵童牧豎,亦莫不知王之為烈也。

    夫吳自泰伯以來,隠約荊蠻,謂其城邑不過三裡,而縱民耕耨其間。

    則文身斷髪,自同俚俗,鼃黾與渚,不異蠻民。

    及王身事阖闾,君臣志合,乃擴其小而大是圖,屏其陋而明是向。

    于是,為之築城郭、建宮室,實府庫、厲兵戎,使吳自拔于蠻夷,而盟會于上國者,大抵皆王之功也。

    于後,吳雖盡入于越,而吳人思王不忘,于是,建廟于盤門裡城之西隅。

    宋建中靖國時,蔡京為之記,謂圖經與州縣祝版皆謂雙廟,一為永昌武定王,一為福順賢德王。

    若邦人與學,士大夫自昔相傳,則皆以為子胥廟。

    所謂福順,則常州陳烈帝異代異邦,而吳人所以祀烈帝者,當吳越錢氏有國時,崇報之請也。

    若王忠孝傑,然自宜專祀,故唐贈右相,狄文惠公持節巡撫江南,棄毀淫祠小廟千七百所,獨存夏禹、泰伯、延陵季子并王四廟而已。

    夫王德化,自後漢太守麋豹按行境内,其功曹唐景曰:處家無不孝之子,在朝無不忠之臣。

    藹乎其言,莫之尚也。

    皇元大德三年,王嘗顯靈,以止浙江之怒潮。

    于是,國朝推贈今王爵。

    至正十二年,廉訪佥事遼東李公書吏绛州屈臣巡按吳下,力為吳民繕完城郭。

    已而,禦史台檄專以築城事委之庸田佥事浚儀馬公。

    二公念為吳建邦啟土,首築城池者,王之功莫大焉,今重築于二千載之後,大工大役必祈神佑,庶幾盲雨飓風不為之害。

    待畢日,當為王重建廟貌,以為神庥之報。

    今城果完,廟不可不作也,乃作王新廟于胥門之上。

    按郡乘:嘗王嘗宅于其傍,故城門所繇名。

    夫王之英靈,且将與三光五嶽之氣并為久遠,則于助順福國何間遠近?而況于王之故居,與王之故國也哉!廟成,乃為迎享送神之詩以落之。

    詩曰:胥門岝岝,新廟攸作。

    神顧茲邦,昔我是擴。

    雲旗徘徊,下寥廓兮。

    神宮肇啟,殽醑膬美。

    神其願歆,醉飽以喜。

    民安盜弭,降福祉兮。

    神之歸兮蹑層雲,山矗矗兮水沄沄。

    金支孔蓋光缤紛,素車白馬還天阍。

    年登谷稔兮,神賜者侈。

    樂神無窮兮,自今以始。

    李公名善,字仲善;馬公名忠,字符臣;監郡則六十公,字子約;郡太守高公名履,字德基。

     重建嶽鄂王忠烈廟碑 故宋贈太師、忠武嶽鄂王,起卒伍至将帥,其謀審戰勝、規模施設,雖古名将不是過,一時渡南諸帥臣不論也。

    而高宗昏孱,竟斃之于權奸之手。

    逮今二百餘年矣,雖童兒婦女槩知王之為烈也。

    孝宗嗣位,禮葬王父、子于西湖之北山,以舊廢智果觀音院賜額曰:褒忠衍福禅寺,錫之土田。

    所以褒贈之者,無不備;然其榘度蓋甚略,視張浚、楊沂中墳墓裁十之二三耳。

    嘗謂宋百度修理,獨武勇将帥之臣,不及漢、唐。

    幸而王出,支宋運中衰,克複舊物,以雪不與共戴天之雠。

    顧庸君自委宗社之靈、輿圖之廣,忍父兄不世之禍,而甘為怨仇之臣子。

    于是,王抱恨以殁。

    宋社既墟,王墳與寺亦廢。

    王子孫在杭州者,舊嘗與義興嶽氏通譜,合其力以起廢墳與寺。

    既複完久,王疏屬有為僧者,盡徹寺所有粥諸人。

    不惟王墳灑掃阙弛,至于廟貌一切委地,行道之人,至或泣下。

    會武昌李君全初以承事郎來為杭州路總管府經曆,每過王墓道,必瞻望咨嗟,思所以興複于既壊之後。

    而杭之人,力可為者于義不屑為,見義勇為者力或不足為李君籌。

    于衆得一人焉,王華甫。

    華甫素服君之清強,承命唯謹。

    于是,市材鸠工,外為廟門,翼以兩庑,中作正寝,後作王燕寝。

    且辇褒忠寺于廟之後山,今浙西憲司王故第也,舊藏王繪像,憲司出王像。

    正寝中像王,右像王之子、佐武大夫、忠州防禦使,左像王之壻、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阆州觀察使。

    燕寝中像王父、母,暨王夫人鹹在焉。

    王故五子,忠州君既侑食正寝矣,其次任忠州訓郎、合門祇候、贈武略郎,次任朝請大夫、敷文閣侍制、贈中大夫,次任朝奉大夫、提舉江南東路常平事,又其次任修武郎、合門祇候,以及王之女号銀瓶娘子者,并阆州君之夫人與夫王諸孫名位通顯者,皆肖像以祀焉。

    王部曲諸将,舊繪于壁,今仍舊制。

    廟成,守土吏一再緻祭,杭父老率其子弟瞻拜王廟貌,有感而歎曰:杭内附幾七十年,其任幕府長,蓋不知幾人矣!視王廟貌墳寺頺毀蕪滅,漠然無一動其心者。

    今李君乃獨經營一新,自非忠義契心、千古一緻,其能若是乎?衆圖昭示李君之艱勤,與王祠廟并久而弗墜,又為迎享送神之詩,并刻之石。

    詩曰:墓木陰,墓道深。

    作新廟,墓之南。

    神來臨兮,新廟作粲。

    枅桷王父,子俨冠服。

    飒風馭,下寥廓。

    神來格兮,祊田腴歲。

    有儲牲醴,肥酒甕舁。

    神來饾兮,神醉止錫。

    壽喜侬享,王終複始。

    神降祉兮,琖斝陳跪。

    跽頻微侈,福更千春,侬送神兮。

     前平江路總管道童公去思碑 代貢推官作。

    皇帝即位之二年,思繩祖武,複改至元。

    上顧念萬方,惟東南富庶,為天下最。

    若吳之賦入,則又為東南最。

    于是,以通議大夫、信州路總管高昌道童公來為平江。

    平江土壤雖沃腴,而頻年暵潦,民氣破傷,重以貪殘侵牟,費出無藝。

    舊号兼并而以财雄吳下者,數年來困于誅求,殚于掊剝,至蕩析奔潰,父子兄弟不相保。

    公至吳之明年夏,大旱,公宿公署,屏酒肉,恐懼修省,祈哀百神。

    吳當南北沖,送迎谒候無虛日。

    公晝盡人事,夜乘單舸或車騎,蓋暴露奔走以請群望。

    雨以時澍,而積陰以風,稻用虛秕。

    公曰:吳民困久矣,茲歲又大侵。

    使重掊民,椎骨肌、瀝髓腦,亦無不聽命。

    然豈聖天子選以牧守,以字其民之謂哉?屬邑以菑狀聞,公遣僚屬出履畝,戒之曰:民為國家赤子,今誠饑虛,為之父母者,不聽其饑啼,而其饑啼謂之诳,父母之于子固若是乎?今若履畝,必以實聞。

    時廉訪使者朶歹公按部吳下,聞公言是之。

    及使者身出履畝,所在菑狀無少不雠。

    吳多四方寓公,喜持量短長,往時郡守至必伏谒其門,日聽其所言,少咈意,輙構飛語扇禍福。

    公至吳,則曰:顧已無少愆,何恤乎人言?一切繩之以法。

    僑居者往往不堪,遂身至京邑,言公妄以歲兇诳朝廷。

    事聞,乃遣近臣禦史乘傳南下,鞠究虛實。

    時公已升江淮等處财賦都總管府達魯花赤,财賦府治臨安,公與吳之僚屬皆逮至檇李。

    近臣禦史評诘公,則其所言皆妄。

    于是,朝廷罪言者,而公複還臨安。

    三吳之民手額南望,拜公言曰:侬等困瘁久矣,今實歲侵侬饑,使公厚自顧惜。

    不以實聞,則侬等何從生活哉?其間欲以害公,而并及吾侬者,自非公清強之實,有以孚于人,人則何以能感動近臣禦史,不贻侬子孫萬世大禍哉?然則公之于侬,生死而骨肉,有不足喻者矣。

    于是,合三吳之民,願立石道左,頌公去後思公不忘之心,以式示萬世。

    其民之老,自吳走甯國,乞予文其實。

    予曰:檇李庭對時,亦在焉,固不待父老言而後知也。

    父老則又出事狀以示予,予以儒素備員平江推官,與公共事久,讀事狀無一不雠者。

    然其大緻,則有四焉。

    持身嚴,燭理明,決事敏,待人直。

    由是,吏懾其威,民懐其恵,而爾民遂有所不能忘公者矣。

    謹按平江歲征夏絲二萬一千餘斤,歲立三限收足。

    其間并縁為奸,民受其害。

    公設法周備,甫終六月,而夏稅足征,吏弊為戢。

    吳屬邑下民有訴于其邑,而邑不為之直者,于是訴于公。

    公置籍,籍民所訟言與夫民訟之未絶者,送之屬邑,務得其情,而早決遣之,訟為之簡。

    稅務月虧課,郡遣官監收,則務預抑商賈以足之,次月則複虧課耳。

    公至,務司憚公威明,而虧稅之患為之頓絶。

    郡素富侈,百司與寓公宴客排辦,皆出于坊正。

    坊正者,郡富民輪充,宴散,家奴留其什器,須坊正出鈔,乃得什器還。

    公正身率物,私第未嘗燕客,人家宴席為之稀少,坊正獲少蘇雲。

    酒課戶供燕席,必上等名酒。

    公一切禁止,酒課辦集。

    郡以七倉儲糧,歲設所謂杴鬥者百三十人,皆積年在倉蠧納戶者。

    公盡逐去之,選富實誠悫者為杴鬥,倉蠧為之一清。

    民輸糧七倉,豪右屬官吏,初限皆細民,其輸糧也,石加五六鬥不能足,豪右至末限,什僅納二三,卻用細民多輸者足之。

    公設法,初限必大戶齊足,而次及細民。

    七倉屋建于宋,曆年滋深,歲科裡正修葺,率具文無實。

    公曰:倉不可不修,修之不可若是其苟也。

    于是,躬督倉屋役,百工具興,撤去弊陋,仍複堅完。

    識者謂七倉可以數年不修,蓋省惜民力之一端也。

    官以俸養廉,禮也,而郡科助筵赆客,吏虛占月給,公筵宴既寡,亦不徼譽過客,吏俸始入其私。

    各官卒使率多猾惡少年,公先逐其聽事卒,餘多望風避去。

    郡用物,和雇和買,官償其直,動經歲年。

    公至,物裁入官鈔即償,民大便之。

    郡為三吳腹,江、湖、海相通貫。

    公弭盜有方,為政野無拘驚之盜,公化所被也,以至于瀕海軍船,絡繹舟騎。

    郡庠之養士粒米,郊野之勸課農桑,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