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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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集卷之八書
奉熊分司水利集并論今年水災事宜書有光生長東南,祖父皆以讀書力田為業,然未嘗窺究水利之學。
聞永樂初,夏忠靖公治水于吳,朝廷賜以水利書。
夏公之書,出于中秘,求之不可得見。
獨于故家野老搜訪,得書數種,因盡閱之。
間采其議尤高者,彙為一集。
嘗見漢世,國家有一事,必令公卿大臣與博士議郎雜議。
始元中,諸儒相論難鹽鐵。
及宣帝時,桓寬推衍之至數萬言,而盛稱中山劉子、九江祝生之徒,欲以究成治亂,定一家之法。
有光所取水利論,僅止一二。
然以為世所傳書,皆無逾于此者。
郏大夫考古治田之迹,蓋浚畎浍距川,潴防溝遂列浍之制,數千百年,其遺法猶可尋見如此。
昔吳中嘗苦水,獨近年少雨多旱,故人不複知其為害,而堤防一切廢壞不修。
今年雨水,吳中之田,淹沒幾盡。
不限城郭鄉村之民,皆有為魚之患。
若如郏氏所謂塘浦闊深,而堤岸高厚,水猶有大于此者,亦何足慮哉?當元豐變法,擾亂天下,而郏氏父子,荊、舒所用之人,世因以廢其書。
至其規畫之精,自謂「範文正公所不能逮」,非虛言也。
單君锷本毘陵人,故多論荊溪運河古迹、地勢蓄洩之法。
其一溝一港,皆躬自相視,非苟然者。
獨不明禹貢三江,未識松江之體勢,欲截西水入揚子江上流,工緒支離,未得要領。
揚州薮澤曰具區,其川三江,蓋澤患其不潴,而川患其不流也。
今不專力于松江,而欲涸其源,是猶惡腹之脹,不求其通利,徒閉其口而奪之食,豈理也哉? 近世華亭金生綱領之論,實為卓越。
然尋東江古道,于嫡庶之辨,終猶未明。
誠以一江洩太湖之水,力全則勢壯,故水駛而常流;力分則勢弱,故水緩而易淤。
此禹時之江,所以能使震澤底定,而後世之江,所以屢開而屢塞也。
松江源本洪大,故别出而為婁江、東江。
今江既細微,則東江之迹滅沒不見,無足怪者。
故當複松江之形勢,而不必求東江之古道也。
周生勝國時,以書幹行省及都水營田使司,皆不能行。
其後僞吳得其書,開浚諸水,境内豐熟。
迄張氏之世,略見功効。
至論松江不必開,其乖謬之甚有不足辨者。
尋周生之論要亦可謂之詭時達變,得其下策者矣。
有光迂末之議,獨謂大開松江,複禹之迹,以為少異于前說。
然方今時勢财力,誠未可以及于此。
伏惟執事秉節海上,非特保鄣疆圉,且之生養吾東南之赤子,生民依怙之者切矣。
迩者風汛稍息,開疏瓦浦。
五十餘年湮沒之河,一旦通流,連月水勢泛濫,凡瓦浦之南相近二十餘裡,人皆向北而流。
百姓皆臨流歎誦明公之功德。
蓋下流多壅,水欲尋道而出,其勢如此。
不得其道,則彌漫橫暴而不制。
以此見松江不可不開也。
松江開,則自嘉定、上海三百裡内之水,皆東南向而流矣。
頃二十年以來,松江日就枯涸。
惟獨昆山之東、常熟之北,江海高仰之田,歲苦旱災。
腹内之民,宴然不知。
遂謂江之通塞,無關利害。
今則既見之矣。
吳中久乏雨水,今雨水初至,若以運數言之,恐二三年不止。
則仍歲不退之水,何以處之?當此之時,朝廷亦不得不開江也。
天下之事,因循則無一事可為;奮然為之,亦未必難。
明公于瓦浦,實親試之矣。
且以倭寇未作之前,當時建議水利,動以工費無所于出為解。
然今十數年,遣将募兵,築城列戍,屯百萬之師于海上,事窮勢迫,有不得不然者。
若使倭寇不作,當時有肯捐此數百萬以興水利者乎?若使三吳之民,盡為魚鼈,三吳之田,盡化為湖,則事窮勢迫,朝廷亦不得不開江矣。
弘治四年、五年大水。
至六年,百姓饑疫死者,不可勝數。
正德四年亦如此。
今年之水,不減于正德四年,尚未及秋,民已嗷嗷矣。
救荒之策,決不可緩。
欲望蚤為措置米谷,設法赈濟。
或用前人之法,召募饑民,浚導松江。
姑且略循近世之迹,開去兩岸茭蘆。
自昆山慢水江迤東至嘉定、上海,使江水複由跄口入海。
放今年渟潴之流,備來年洊至之水,亦救時之策也。
有光蹇拙,非有計慮足以裨當世。
獨荷執事知愛,盡其區區之見,或有可備末議者。
伏惟裁擇之,幸甚。
寄王太守書 昨承明府論及水利,匆遽辭别,不及盡言。
有光非能知水學者,然少嘗有意考求。
見盧公武郡志,止抄錄事迹,略無綱要。
今新志因之。
而近來言水利者,不過祖述此耳。
嘗訪求故家野老,得書數種。
獨取郏氏二三家,斷以為專門之學,遂彙錄成書,非能特有所見也。
唯以三吳之水,潴于太湖;太湖之水,洩于松江。
古今之論,無易此者。
故着論以暢前人之旨。
嘗又讀禹貢,注三江者訖無定論。
惟郭景純及邊實之論為是。
故定以為三江之圖。
明府見谕,謂吳淞江與常熟縣無預。
有光所論三吳之水,非為常熟一縣之水也。
江水自吳江經由長洲、昆山、華亭、嘉定、上海之境,旁近之田,固藉其灌溉,要之吳淞江之所以為利者,蓋不止此。
獨以其直承太湖之水以出之海耳。
今常熟東北,江海之邊,固皆高仰。
中間與無钖、長洲、昆山接壤之田,皆低窪多積水。
此皆太湖東流不快之故。
若吳淞江開浚,則常熟自無積水。
然則吳淞江豈當與許浦、白茅并論耶? 明府又謂:揚子江、錢塘江,何與于吳中水利?愚意特欲推明三江之說。
蓋自來論吳中之水,必本禹貢「三江既入」之文。
自孔安國以下,以中江、北江為據,既失之泥;班固、韋昭、桑欽近似而不詳;故皆從郭景純。
唯三江之說明,然後吳中之水可得而治也。
經曰:「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先儒亦言三江自入,震澤自定,文不相蒙。
然吳淞一江之入,震澤底定,實系于此。
經文簡略不詳耳。
誠恐論者不知此江之大,漫與諸浦無别,不辨原委。
或泥張守節、顧痍之論,止求太湖之三江,用力雖勞,反有支離湮汨之患也。
但欲複禹之迹,誠駭物聽。
即如宋郏亶時之丈尺,時力亦恐未及。
而水勢積壅為害,欲求明府先令所在略據今日河影,開挑茭蘆,使自昆山夏駕口至嘉定栅橋尋入海之口,則江水有通流之漸矣。
今春量撥赈饑之谷,召募饑民,或可即工。
又旁江之民,積占茭蘆,皆以告佃為名。
所納鬥升之稅,所占即百頃之江。
兼之漲灘之稅,亦多吏胥隐沒,官司少獲其利。
昔宋時圍田,皆有禁約。
今奸民豪右,占江以遏水道,更經二三年,無吳淞江矣。
若責所占之人,免追花利,止令随在開挑,以複舊迹,則官不費而奸有所懲矣。
有光二十年屏居江上,未嘗敢獻書當事者。
異日呂公有意水利,然以平日非相知,不敢有所陳。
前以分司舊識,因開瓦浦問及,而明府親屈二千石之重,敦行古誼,虛懷下接,且惓惓以吾民之魚鼈為憂,故特有言耳。
然區區所望于明府,有大于此者。
昔魏王召史起問:「漳水可以灌邺田,子何不為寡人為之?」史起曰:「臣恐王之不能為也。
」王曰:「子誠能為寡人為之,寡人盡聽子矣。
」史起敬諾,言之于王曰:「臣為之,民必大怨臣。
大者死,其次乃籍臣。
臣雖死籍,願王之使他人遂之也。
」王曰:「諾。
」使之為邺令。
史起因往為之,邺民大怨,欲籍史起;史起不敢出,而避之。
王乃使他人遂為之。
水已行,民大得其利。
由此言之,興一世之功,不當恤流俗之議也。
區區之見,要以吳淞江必不可不開。
即日渡江,違離節下,豈勝瞻戀。
因還舡附此,不宣。
遺王都禦史書【代】 某屏居山野,不敢複自通于當世士大夫。
雖承明公顧念,不遺
聞永樂初,夏忠靖公治水于吳,朝廷賜以水利書。
夏公之書,出于中秘,求之不可得見。
獨于故家野老搜訪,得書數種,因盡閱之。
間采其議尤高者,彙為一集。
嘗見漢世,國家有一事,必令公卿大臣與博士議郎雜議。
始元中,諸儒相論難鹽鐵。
及宣帝時,桓寬推衍之至數萬言,而盛稱中山劉子、九江祝生之徒,欲以究成治亂,定一家之法。
有光所取水利論,僅止一二。
然以為世所傳書,皆無逾于此者。
郏大夫考古治田之迹,蓋浚畎浍距川,潴防溝遂列浍之制,數千百年,其遺法猶可尋見如此。
昔吳中嘗苦水,獨近年少雨多旱,故人不複知其為害,而堤防一切廢壞不修。
今年雨水,吳中之田,淹沒幾盡。
不限城郭鄉村之民,皆有為魚之患。
若如郏氏所謂塘浦闊深,而堤岸高厚,水猶有大于此者,亦何足慮哉?當元豐變法,擾亂天下,而郏氏父子,荊、舒所用之人,世因以廢其書。
至其規畫之精,自謂「範文正公所不能逮」,非虛言也。
單君锷本毘陵人,故多論荊溪運河古迹、地勢蓄洩之法。
其一溝一港,皆躬自相視,非苟然者。
獨不明禹貢三江,未識松江之體勢,欲截西水入揚子江上流,工緒支離,未得要領。
揚州薮澤曰具區,其川三江,蓋澤患其不潴,而川患其不流也。
今不專力于松江,而欲涸其源,是猶惡腹之脹,不求其通利,徒閉其口而奪之食,豈理也哉? 近世華亭金生綱領之論,實為卓越。
然尋東江古道,于嫡庶之辨,終猶未明。
誠以一江洩太湖之水,力全則勢壯,故水駛而常流;力分則勢弱,故水緩而易淤。
此禹時之江,所以能使震澤底定,而後世之江,所以屢開而屢塞也。
松江源本洪大,故别出而為婁江、東江。
今江既細微,則東江之迹滅沒不見,無足怪者。
故當複松江之形勢,而不必求東江之古道也。
周生勝國時,以書幹行省及都水營田使司,皆不能行。
其後僞吳得其書,開浚諸水,境内豐熟。
迄張氏之世,略見功効。
至論松江不必開,其乖謬之甚有不足辨者。
尋周生之論要亦可謂之詭時達變,得其下策者矣。
有光迂末之議,獨謂大開松江,複禹之迹,以為少異于前說。
然方今時勢财力,誠未可以及于此。
伏惟執事秉節海上,非特保鄣疆圉,且之生養吾東南之赤子,生民依怙之者切矣。
迩者風汛稍息,開疏瓦浦。
五十餘年湮沒之河,一旦通流,連月水勢泛濫,凡瓦浦之南相近二十餘裡,人皆向北而流。
百姓皆臨流歎誦明公之功德。
蓋下流多壅,水欲尋道而出,其勢如此。
不得其道,則彌漫橫暴而不制。
以此見松江不可不開也。
松江開,則自嘉定、上海三百裡内之水,皆東南向而流矣。
頃二十年以來,松江日就枯涸。
惟獨昆山之東、常熟之北,江海高仰之田,歲苦旱災。
腹内之民,宴然不知。
遂謂江之通塞,無關利害。
今則既見之矣。
吳中久乏雨水,今雨水初至,若以運數言之,恐二三年不止。
則仍歲不退之水,何以處之?當此之時,朝廷亦不得不開江也。
天下之事,因循則無一事可為;奮然為之,亦未必難。
明公于瓦浦,實親試之矣。
且以倭寇未作之前,當時建議水利,動以工費無所于出為解。
然今十數年,遣将募兵,築城列戍,屯百萬之師于海上,事窮勢迫,有不得不然者。
若使倭寇不作,當時有肯捐此數百萬以興水利者乎?若使三吳之民,盡為魚鼈,三吳之田,盡化為湖,則事窮勢迫,朝廷亦不得不開江矣。
弘治四年、五年大水。
至六年,百姓饑疫死者,不可勝數。
正德四年亦如此。
今年之水,不減于正德四年,尚未及秋,民已嗷嗷矣。
救荒之策,決不可緩。
欲望蚤為措置米谷,設法赈濟。
或用前人之法,召募饑民,浚導松江。
姑且略循近世之迹,開去兩岸茭蘆。
自昆山慢水江迤東至嘉定、上海,使江水複由跄口入海。
放今年渟潴之流,備來年洊至之水,亦救時之策也。
有光蹇拙,非有計慮足以裨當世。
獨荷執事知愛,盡其區區之見,或有可備末議者。
伏惟裁擇之,幸甚。
寄王太守書 昨承明府論及水利,匆遽辭别,不及盡言。
有光非能知水學者,然少嘗有意考求。
見盧公武郡志,止抄錄事迹,略無綱要。
今新志因之。
而近來言水利者,不過祖述此耳。
嘗訪求故家野老,得書數種。
獨取郏氏二三家,斷以為專門之學,遂彙錄成書,非能特有所見也。
唯以三吳之水,潴于太湖;太湖之水,洩于松江。
古今之論,無易此者。
故着論以暢前人之旨。
嘗又讀禹貢,注三江者訖無定論。
惟郭景純及邊實之論為是。
故定以為三江之圖。
明府見谕,謂吳淞江與常熟縣無預。
有光所論三吳之水,非為常熟一縣之水也。
江水自吳江經由長洲、昆山、華亭、嘉定、上海之境,旁近之田,固藉其灌溉,要之吳淞江之所以為利者,蓋不止此。
獨以其直承太湖之水以出之海耳。
今常熟東北,江海之邊,固皆高仰。
中間與無钖、長洲、昆山接壤之田,皆低窪多積水。
此皆太湖東流不快之故。
若吳淞江開浚,則常熟自無積水。
然則吳淞江豈當與許浦、白茅并論耶? 明府又謂:揚子江、錢塘江,何與于吳中水利?愚意特欲推明三江之說。
蓋自來論吳中之水,必本禹貢「三江既入」之文。
自孔安國以下,以中江、北江為據,既失之泥;班固、韋昭、桑欽近似而不詳;故皆從郭景純。
唯三江之說明,然後吳中之水可得而治也。
經曰:「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先儒亦言三江自入,震澤自定,文不相蒙。
然吳淞一江之入,震澤底定,實系于此。
經文簡略不詳耳。
誠恐論者不知此江之大,漫與諸浦無别,不辨原委。
或泥張守節、顧痍之論,止求太湖之三江,用力雖勞,反有支離湮汨之患也。
但欲複禹之迹,誠駭物聽。
即如宋郏亶時之丈尺,時力亦恐未及。
而水勢積壅為害,欲求明府先令所在略據今日河影,開挑茭蘆,使自昆山夏駕口至嘉定栅橋尋入海之口,則江水有通流之漸矣。
今春量撥赈饑之谷,召募饑民,或可即工。
又旁江之民,積占茭蘆,皆以告佃為名。
所納鬥升之稅,所占即百頃之江。
兼之漲灘之稅,亦多吏胥隐沒,官司少獲其利。
昔宋時圍田,皆有禁約。
今奸民豪右,占江以遏水道,更經二三年,無吳淞江矣。
若責所占之人,免追花利,止令随在開挑,以複舊迹,則官不費而奸有所懲矣。
有光二十年屏居江上,未嘗敢獻書當事者。
異日呂公有意水利,然以平日非相知,不敢有所陳。
前以分司舊識,因開瓦浦問及,而明府親屈二千石之重,敦行古誼,虛懷下接,且惓惓以吾民之魚鼈為憂,故特有言耳。
然區區所望于明府,有大于此者。
昔魏王召史起問:「漳水可以灌邺田,子何不為寡人為之?」史起曰:「臣恐王之不能為也。
」王曰:「子誠能為寡人為之,寡人盡聽子矣。
」史起敬諾,言之于王曰:「臣為之,民必大怨臣。
大者死,其次乃籍臣。
臣雖死籍,願王之使他人遂之也。
」王曰:「諾。
」使之為邺令。
史起因往為之,邺民大怨,欲籍史起;史起不敢出,而避之。
王乃使他人遂為之。
水已行,民大得其利。
由此言之,興一世之功,不當恤流俗之議也。
區區之見,要以吳淞江必不可不開。
即日渡江,違離節下,豈勝瞻戀。
因還舡附此,不宣。
遺王都禦史書【代】 某屏居山野,不敢複自通于當世士大夫。
雖承明公顧念,不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