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論 議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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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害有不可勝言者。
嗟夫,近世之論,徒區區于三十六浦間,或有及于松江,亦不過疏導目前壅滞,如浚蟠龍、白鶴彙之類,未見能曠然修禹之迹者。
宜興單锷著書,為蘇子瞻所稱。
然欲修五堰,開夾苎幹渎以截西來之水,使不入太湖。
殊不知揚州薮澤,天所以潴東南之水也,今以人力遏之。
夫水為民之害,亦為民之利,就使太湖幹枯,于民豈為利哉?太史公稱「河菑衍溢,害中國也尤甚,唯是為務。
」禹治四海之水,而獨以河為務。
餘以為治吳之水,宜專力于松江。
松江既治,則太湖之水東下,而餘水不勞餘力矣。
或曰:禹貢「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吳地尚有婁江、東江,與淞江為三,震澤所以入海,非一江也。
曰:張守節史記正義雲:「一江西南上太湖,為淞江;一江東南上至白蚬湖,為東江;一江東北下,曰婁江。
」本言二水皆松江之所分流。
水經所謂長渎曆湖口【湖 原刻誤作「河」,依水經注沔水下校改。
所引水經實為注文,非經文。
】 ,東則淞江出焉,江水奇分,謂之三江口者也。
而非禹貢之三江。
大抵說三江者不一,惟郭景純以為岷江、浙江、松江為近。
蓋經特紀揚州之水,今之揚子江、錢塘江、松江,并在揚州之境,書以告成功。
而松江由震澤入海,經蓋未之及也。
由此觀之,則松江獨承太湖之水,故古書江、湖通謂之笠澤。
要其源近,不可比儗揚子江,而深闊當與相雄長。
範蠡雲:「吳之與越,三江環之。
」夫環吳、越之境,非岷江、浙江、松江而何?則古三江并稱無疑。
故治松江,則吳中必無白水之患;而從其旁鈎引以溉田,無不治之田矣。
然治松江必令闊深,水勢洪壯與揚子江埒,而後可以言複禹之迹也。
【此文昆山、常熟二本後半大異。
細觀之,昆本為優,今從之。
】 水利後論單锷以吳江堤橫截江流,而岸東江尾茭蘆叢生,泥沙漲塞;欲開茭蘆之地,遷沙村之民,運去漲土,鑿堤岸千橋走水,而于下流開白蚬安亭江,使湖水由華亭青龍入海。
雖知松江之要,而不識禹貢之三江,其所建白,猶未卓然,所以欲截西水,壅太湖之上流也。
蘇轼有言:「欲松江不塞,必盡徙吳江一縣之民。
」此論殆非锷之所及。
今不镌去堤岸,而直為千橋,亦守常之論耳。
崇甯二年,宗正丞徐确提舉常平,考禹貢三江之說,以為太湖東注,松江正在下流,請自封家渡古江開淘至大通浦,直徹海口。
當時惟确欲複古道,然确為三江之說,今亦不可得而考。
元泰定二年,都水監任仁發開江,自黃浦口至新洋江,江面财闊十五丈。
仁發稱:古者江狹處猶廣二裡。
然二裡,即江之湮已久矣。
自宋元嘉中,滬渎已壅噎,至此何啻千年?郏氏雲:「吳松古道,可敵千浦。
」又江旁縱浦,郏氏自言小時猶見其闊二十五丈,則江之廣可知。
故古江蟠屈如龍形。
蓋江自太湖來源不遠,面勢既廣,若徑直,則又易洩,而湖水不能蓄聚,所以迂回其塗。
使如今江之淺狹,何用蟠屈如此? 餘家安亭,在松江上,求所謂安亭江者,了不可見。
而江南有大盈浦,北有顧浦,土人亦有三江口之稱。
江口有渡,問之百歲老人,雲:「往時南北渡一日往來僅一二回。
」可知古江之廣也。
本朝都禦史崔恭鑿新道,自大盈浦東至吳淞江巡檢司,又自新泾西南蒲彙塘入江,自曹家河直鑿平地至新場江,面廣十四丈。
夫以郏氏所見之浦,尚有二十五丈,而都水所開江面,财及當時之浦。
至本朝之開江,乃十四丈。
則興工造事,以今方古,日就卑微,安能複見禹當時之江哉? 漢賈讓論治河,欲北徙冀州之民當水沖者,決黎陽遮害亭,放河北入海,當敗壞城郭田廬冢墓以萬數。
以為大禹治水,山陵當路者毀之,堕斷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若惜區區漲沙茭蘆之地,雖歲歲開浦,而支本不正,水終橫行。
今自嘉靖以來,歲多旱而少水,愚民以為自今不複見白水之患。
餘嘗聞正德五年秋,雨七日夜,吳中遂成巨浸。
設使如漢建始間,霖雨三十日,将如之何?天災流行,國家代有。
一遇水潦,吾民必有魚鼈之憂矣。
或曰:「今獨開一江,則其餘溪港當盡廢耶?」曰:禹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江流既正,則随其所在,可鈎引以溉田畝。
且江流浩大,其勢不能不漫溢。
如今之小江,尚有剿娘江分四五裡而合者。
則夫奇分而旁出,古婁江、東江之迹,或當自見。
且如劉家港,元時海運千艘所聚,至今為入海大道。
而上海之黃浦,勢尤洶湧,豈能廢之?但本支尊大,則支庶莫不得所矣。
+ 三途并用議+馬政議+禦倭議+備倭事略 三途并用議 有光為都水司試吏,太子太傅司空公以章奏課諸進士,承命作三途并用議。
議曰:所謂三途者,進士也,科貢也,吏員也。
國初用人,有征聘,有經明行修,有人材,有賢良方正,有才識兼人,有楷書,有童子諸科。
其後率多罷廢。
承平以來,專用進士、科貢、吏員,是三者初未嘗廢。
而迩者欲新天下之吏治,于科貢、吏員之中,稍加不次之擢,故有三途并用之說。
其實前此未嘗不并用也。
愚以為朝廷欲收用人之實効,于科貢、吏員所宜加之意者,當先清其源。
蓋清其源,而後其末流可治也。
今進士之與科貢,皆出學校,皆用試經義論策。
試進士不中,入國子為舉人監生,試舉人不中,循年資而貢之,入國子為歲貢監生。
非若漢世賢良孝廉對策,與博士弟子判然為二,其實一途而已。
然進士升于禮部,為高選。
舉人之下第與歲貢,國家亦不輕以待之,故使之學于太學,以觀其成。
苟成矣,雖任以進士之官可也。
今成均教養之法不具,獨令以資曆待選而已,非複如古之舍法,此其科貢之源不清也。
吏員之在古,本與士大夫無别異。
迨後流品既分,遂為異物,士人不複肯诎辱于此。
故本朝資格,吏員崇者止于七品,多用為掾幕、監當、管庫之職。
非保薦,不得為州郡。
則吏道本不可與儒者并。
然其始皆自藩、憲、衛、府、州、縣所署置,猶有前代辟舉之遺法。
而今則自始為吏,先責其輸納,自提控以下,至于吏典,但以所輸之赀,第其出身之等差,此吏員之源未清也。
夫欲使舉貢之得人,在于修太學之法,而科貢可用矣。
欲使掾幕、監當、管庫之得人,在于遵辟舉之舊,而掾幕、監當、管庫可用矣。
然吏者止可以循資,如祖宗之制,非得與科貢并也。
愚于科貢猶有說焉。
會試有甲乙榜。
蓋乙榜即亦舉人之中式者,特限于欽定之制額,故次之。
乙榜授以教職,其實進士無異。
今特以敗卷置乙榜,而與乞恩者概與教職,則教官之選輕矣。
歲貢本以州縣之俊,如往年所謂選貢者。
今不本洪武舊制,而專累日月,則歲貢無少俊者可施以成均之教矣。
愚又怪夫今之未有以清其源,而壅其源者又不止也。
自納粟、買馬、穵運、納級之例日開,吏道雜而多端,官方所以日缪也。
而科貢、吏員,皆繇此而妨阏矣。
故欲振饬吏治,莫若清其源而無壅之。
凡此,皆于格例之中修其廢壞耳。
于此二者,其源既清,于格例已複其常,而于其間簡其卓異,加不次之擢。
蓋天下奇俊之士少,而中庸之士多。
王者之道,先為其法以就天下中庸之士。
而精神運用,獨可于奇俊之士加于其法之外,而不為法之所限。
此其所以能鼓舞一世之人材也。
或曰:「子謂吏道不得與儒并。
先朝如尚書徐晞、知府況鐘,皆至顯用者,何也?」曰:此又不可以吏之途論也。
蓋先朝用人,時取之常格之外。
宋景濂,一代文章之宗;楊士奇,三朝輔相之首:皆以布衣特起,乃遂掌帝制,典機密,豈谫谫于循塗者?蓋自古中世,猶未嘗不事旁招俊乂,博采聲望,側席幽人,思遲多士。
今百餘年,寥寥未之見,而專以資格進叙。
今亦頗苦其膠束伏隘,而未能曠然也,是以思為三途并用之說。
愚以為非大破因循之論,考國家之故事,追三代、兩漢之高蹤,以振作鼓舞一世之人材,恐不足以刬累世之宿弊,而收用人之實効也。
謹議。
【按徐晞正統七年為兵部尚書,以吏起家,在任四年。
舊刻誤作徐熙,今依國史正之。
】 馬政議 竊惟古之馬唯養于官,而其養之于民者,官初無所與。
司馬法甸出長毂牛馬,及所謂萬乘、千乘、百乘,
嗟夫,近世之論,徒區區于三十六浦間,或有及于松江,亦不過疏導目前壅滞,如浚蟠龍、白鶴彙之類,未見能曠然修禹之迹者。
宜興單锷著書,為蘇子瞻所稱。
然欲修五堰,開夾苎幹渎以截西來之水,使不入太湖。
殊不知揚州薮澤,天所以潴東南之水也,今以人力遏之。
夫水為民之害,亦為民之利,就使太湖幹枯,于民豈為利哉?太史公稱「河菑衍溢,害中國也尤甚,唯是為務。
」禹治四海之水,而獨以河為務。
餘以為治吳之水,宜專力于松江。
松江既治,則太湖之水東下,而餘水不勞餘力矣。
或曰:禹貢「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吳地尚有婁江、東江,與淞江為三,震澤所以入海,非一江也。
曰:張守節史記正義雲:「一江西南上太湖,為淞江;一江東南上至白蚬湖,為東江;一江東北下,曰婁江。
」本言二水皆松江之所分流。
水經所謂長渎曆湖口【湖 原刻誤作「河」,依水經注沔水下校改。
所引水經實為注文,非經文。
】 ,東則淞江出焉,江水奇分,謂之三江口者也。
而非禹貢之三江。
大抵說三江者不一,惟郭景純以為岷江、浙江、松江為近。
蓋經特紀揚州之水,今之揚子江、錢塘江、松江,并在揚州之境,書以告成功。
而松江由震澤入海,經蓋未之及也。
由此觀之,則松江獨承太湖之水,故古書江、湖通謂之笠澤。
要其源近,不可比儗揚子江,而深闊當與相雄長。
範蠡雲:「吳之與越,三江環之。
」夫環吳、越之境,非岷江、浙江、松江而何?則古三江并稱無疑。
故治松江,則吳中必無白水之患;而從其旁鈎引以溉田,無不治之田矣。
然治松江必令闊深,水勢洪壯與揚子江埒,而後可以言複禹之迹也。
【此文昆山、常熟二本後半大異。
細觀之,昆本為優,今從之。
】 水利後論單锷以吳江堤橫截江流,而岸東江尾茭蘆叢生,泥沙漲塞;欲開茭蘆之地,遷沙村之民,運去漲土,鑿堤岸千橋走水,而于下流開白蚬安亭江,使湖水由華亭青龍入海。
雖知松江之要,而不識禹貢之三江,其所建白,猶未卓然,所以欲截西水,壅太湖之上流也。
蘇轼有言:「欲松江不塞,必盡徙吳江一縣之民。
」此論殆非锷之所及。
今不镌去堤岸,而直為千橋,亦守常之論耳。
崇甯二年,宗正丞徐确提舉常平,考禹貢三江之說,以為太湖東注,松江正在下流,請自封家渡古江開淘至大通浦,直徹海口。
當時惟确欲複古道,然确為三江之說,今亦不可得而考。
元泰定二年,都水監任仁發開江,自黃浦口至新洋江,江面财闊十五丈。
仁發稱:古者江狹處猶廣二裡。
然二裡,即江之湮已久矣。
自宋元嘉中,滬渎已壅噎,至此何啻千年?郏氏雲:「吳松古道,可敵千浦。
」又江旁縱浦,郏氏自言小時猶見其闊二十五丈,則江之廣可知。
故古江蟠屈如龍形。
蓋江自太湖來源不遠,面勢既廣,若徑直,則又易洩,而湖水不能蓄聚,所以迂回其塗。
使如今江之淺狹,何用蟠屈如此? 餘家安亭,在松江上,求所謂安亭江者,了不可見。
而江南有大盈浦,北有顧浦,土人亦有三江口之稱。
江口有渡,問之百歲老人,雲:「往時南北渡一日往來僅一二回。
」可知古江之廣也。
本朝都禦史崔恭鑿新道,自大盈浦東至吳淞江巡檢司,又自新泾西南蒲彙塘入江,自曹家河直鑿平地至新場江,面廣十四丈。
夫以郏氏所見之浦,尚有二十五丈,而都水所開江面,财及當時之浦。
至本朝之開江,乃十四丈。
則興工造事,以今方古,日就卑微,安能複見禹當時之江哉? 漢賈讓論治河,欲北徙冀州之民當水沖者,決黎陽遮害亭,放河北入海,當敗壞城郭田廬冢墓以萬數。
以為大禹治水,山陵當路者毀之,堕斷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若惜區區漲沙茭蘆之地,雖歲歲開浦,而支本不正,水終橫行。
今自嘉靖以來,歲多旱而少水,愚民以為自今不複見白水之患。
餘嘗聞正德五年秋,雨七日夜,吳中遂成巨浸。
設使如漢建始間,霖雨三十日,将如之何?天災流行,國家代有。
一遇水潦,吾民必有魚鼈之憂矣。
或曰:「今獨開一江,則其餘溪港當盡廢耶?」曰:禹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江流既正,則随其所在,可鈎引以溉田畝。
且江流浩大,其勢不能不漫溢。
如今之小江,尚有剿娘江分四五裡而合者。
則夫奇分而旁出,古婁江、東江之迹,或當自見。
且如劉家港,元時海運千艘所聚,至今為入海大道。
而上海之黃浦,勢尤洶湧,豈能廢之?但本支尊大,則支庶莫不得所矣。
+ 三途并用議+馬政議+禦倭議+備倭事略 三途并用議 有光為都水司試吏,太子太傅司空公以章奏課諸進士,承命作三途并用議。
議曰:所謂三途者,進士也,科貢也,吏員也。
國初用人,有征聘,有經明行修,有人材,有賢良方正,有才識兼人,有楷書,有童子諸科。
其後率多罷廢。
承平以來,專用進士、科貢、吏員,是三者初未嘗廢。
而迩者欲新天下之吏治,于科貢、吏員之中,稍加不次之擢,故有三途并用之說。
其實前此未嘗不并用也。
愚以為朝廷欲收用人之實効,于科貢、吏員所宜加之意者,當先清其源。
蓋清其源,而後其末流可治也。
今進士之與科貢,皆出學校,皆用試經義論策。
試進士不中,入國子為舉人監生,試舉人不中,循年資而貢之,入國子為歲貢監生。
非若漢世賢良孝廉對策,與博士弟子判然為二,其實一途而已。
然進士升于禮部,為高選。
舉人之下第與歲貢,國家亦不輕以待之,故使之學于太學,以觀其成。
苟成矣,雖任以進士之官可也。
今成均教養之法不具,獨令以資曆待選而已,非複如古之舍法,此其科貢之源不清也。
吏員之在古,本與士大夫無别異。
迨後流品既分,遂為異物,士人不複肯诎辱于此。
故本朝資格,吏員崇者止于七品,多用為掾幕、監當、管庫之職。
非保薦,不得為州郡。
則吏道本不可與儒者并。
然其始皆自藩、憲、衛、府、州、縣所署置,猶有前代辟舉之遺法。
而今則自始為吏,先責其輸納,自提控以下,至于吏典,但以所輸之赀,第其出身之等差,此吏員之源未清也。
夫欲使舉貢之得人,在于修太學之法,而科貢可用矣。
欲使掾幕、監當、管庫之得人,在于遵辟舉之舊,而掾幕、監當、管庫可用矣。
然吏者止可以循資,如祖宗之制,非得與科貢并也。
愚于科貢猶有說焉。
會試有甲乙榜。
蓋乙榜即亦舉人之中式者,特限于欽定之制額,故次之。
乙榜授以教職,其實進士無異。
今特以敗卷置乙榜,而與乞恩者概與教職,則教官之選輕矣。
歲貢本以州縣之俊,如往年所謂選貢者。
今不本洪武舊制,而專累日月,則歲貢無少俊者可施以成均之教矣。
愚又怪夫今之未有以清其源,而壅其源者又不止也。
自納粟、買馬、穵運、納級之例日開,吏道雜而多端,官方所以日缪也。
而科貢、吏員,皆繇此而妨阏矣。
故欲振饬吏治,莫若清其源而無壅之。
凡此,皆于格例之中修其廢壞耳。
于此二者,其源既清,于格例已複其常,而于其間簡其卓異,加不次之擢。
蓋天下奇俊之士少,而中庸之士多。
王者之道,先為其法以就天下中庸之士。
而精神運用,獨可于奇俊之士加于其法之外,而不為法之所限。
此其所以能鼓舞一世之人材也。
或曰:「子謂吏道不得與儒并。
先朝如尚書徐晞、知府況鐘,皆至顯用者,何也?」曰:此又不可以吏之途論也。
蓋先朝用人,時取之常格之外。
宋景濂,一代文章之宗;楊士奇,三朝輔相之首:皆以布衣特起,乃遂掌帝制,典機密,豈谫谫于循塗者?蓋自古中世,猶未嘗不事旁招俊乂,博采聲望,側席幽人,思遲多士。
今百餘年,寥寥未之見,而專以資格進叙。
今亦頗苦其膠束伏隘,而未能曠然也,是以思為三途并用之說。
愚以為非大破因循之論,考國家之故事,追三代、兩漢之高蹤,以振作鼓舞一世之人材,恐不足以刬累世之宿弊,而收用人之實効也。
謹議。
【按徐晞正統七年為兵部尚書,以吏起家,在任四年。
舊刻誤作徐熙,今依國史正之。
】 馬政議 竊惟古之馬唯養于官,而其養之于民者,官初無所與。
司馬法甸出長毂牛馬,及所謂萬乘、千乘、百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