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集卷之二上 應制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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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别集卷之二上  應制策 嘉靖庚子科鄉試對策五道 第一問 夫闡揚帝王之烈者,必假于文以傳。

    文者,所以贊述往古,傳示來裔,着之不刊,垂之無極者也。

    蓋帝王為可繼之道,而未必其後世之能繼;其所托以傳者,典冊紀載而已。

    典冊紀載而不文,則不足以傳。

    故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

    」由此言之,則帝王所以衍萬世無疆之休者,其創立在我,而其纂述而揚厲之者,在于後人。

    一代之文不具,則一代之道德經制,亦幾乎冺矣。

    故古之帝王所恃以為不冺,而使其子孫世世有考焉者,托之于文也。

     我國家列聖相承,代有作述,所以闡揚祖功宗德者,亦既備矣。

    如一統志、會典之作,皆在于前朝文盛之世,以昭混一之盛、經綸之迹者,執事以下詢末學,愚生槩乎未之知也。

    至于考制度,審憲章,博聞而強識之,又非所及也。

    夫金匮、石室之藏,蘭台、秘閣之載,艹野賤人,無所得覩記。

    惟二書傳誦于天下已久,愚生可以端拜而論乎。

     荀卿子曰:「欲觀聖王之迹,于其燦然者矣。

    」所謂燦然者,豈非聖人之制作布之天下,迪之後世者也?虞、夏、商、周之盛可考已。

    當時之所謂典章經制者,皆聖人之作,而又有聖人者以播揚之,故其言語文章,着于天下,大者事天飨帝,小者至于???互蟲豸,靡不纖悉,王府則有以鹹正無缺,豈非其盛欤?漢以後,其德固已不逮于古,而當時文章之盛,猶彷佛于三代。

    故太史公八書之撰,班固諸志之述,猶足以備一家之言。

    至于唐之六典,宋之會要,元之經世大典,則其文章氣勢,愈趨于下。

    而說者謂三代之後,惟唐制為盡善,而六典建官之法,足以上追姬周,則其亦未可經訾者。

    而比于典、谟,則有間矣。

    蓋虞、夏、商、周,有帝王之制,而又有帝王之文。

    漢之文可矣,而制不備;唐、宋則文與制均之未至也。

    若今一統志、會典之作,欲以比隆于典、谟,而豈可與漢、唐、宋例論哉? 然愚獨恨當時儒臣奉命,不能深明聖意,究述作之至,以勒一代之巨典,而容有采緝補綴,疏略抵牾于其間。

    蓋一統志出于睿皇帝之命,而大學士李賢等為之者也。

    會典出于敬皇帝之命,而大學士李東陽等為之者也。

    是二者若以為聖人之制,則何敢議?出于二臣之手,誠不能無疵者。

    蓋祖宗之功烈過漢、唐,亦宜有比隆三代之文,不宜猥瑣于末議,牽制于文詞。

    而賢等所載沿革、郡名、人物古迹,往往剽摘書傳字句,詩人組繪之梧,不足以稱王者之制。

    而職司事例,又多務簡省,一代之因革,漫不可考。

    夫以祖宗之土宇,自古所未有;而祖宗之制述,亦自古所未有。

    而漫以若此,則二臣之過也。

     今天子中興,邁志憲古,已嘗敕所司重修會典,則一統志亦将以次而及之矣。

    開局秉筆,固皆一代之長材茂學,必有所見,以廣聖意者。

    愚猶以為彰往緒,揚休烈,以紹諸無窮,當屬諸一代之宗工。

    而其體裁,宜依彷禹貢、周官之書,序山川必先其原委,于田土物貢,尤必着其詳。

    而民風土俗,則略用漢地裡志及後世圖經之法。

    序官職必先其體統,于建廢沿革,悉皆存其故。

    至于臣下論建,亦如曆代書志、通考之類,兼存而并志之。

    又竊謂修書之臣,高帝之時多延天下有文學者,如梁寅、徐一夔之徒,皆以儒士在局。

    今拘于科目,一不可也。

    蘇洵修禮書,必欲明實錄以昭來世。

    今動有避諱,使人無從考實,二不可也。

    自古為書者,多出一手。

    今局務既開,議論紛沓,分門着撰,文體不一,三不可也。

    古之文章,必先體制;今之文章,馳騁浸淫極矣,而不要于古雅,體裁不明,義例不立,四不可也。

    明興以來百七十年,豈無遷、固之徒,以勒成一代之典哉?愚生狂僭及此,惟執事寬之。

     第二問 王者既以其身緻天下之治,尤必思所以繼其治,而诒以萬世之業。

    故天下之本,在于太子。

    太子之教,不可不豫也。

    三代尚矣,其遺法至今猶存。

    禹有典則,而啟敬承;湯有風愆,而太甲終允德;文、武有谟訓,而成、康代為有周之令主。

    誠以天下之大,生民之衆,天命之隆替,祖宗之繼墜,鹹有賴于一人。

    故曰:「一人元良,萬邦以貞。

    」太子之謂也。

    太子之教,萬世之所系也。

     恭惟皇天眷佑,我皇上笃生元子,正東宮之号;螽斯繁衍,廣藩輔之封。

    皇子賴天能勝衣,将出閣講讀。

    宗社休嘉,臣庶均慶。

    遠稽古典,近考制度。

    斟酌損益,以适萬世之中,以裨我皇上盛德至意者,不獨文學法從之臣有是心,而亦江湖之士之所同也。

    愚所望于今日者,固三代之事而己,漢、唐、宋其何足以雲?今者六傅之設,賓客之制,崇文、崇賢府坊館局之建,官則備矣,而非古之三公三少之舊也。

    帝範之書,戒子之篇,元良之述,承華要略之制,教則詳矣,而非古之典則之诒也。

     古法之存于今者,惟周制為詳。

    其可考者,在二戴之記及所稱明堂青史氏之記。

    古者胎教,王後腹之七日,而就宴室。

    太史持銅,禦戶左。

    太宰持升,禦戶右。

    比及三月,王後所求聲音非禮樂,太師缊瑟而稱不習;所求滋味非正味,太宰倚升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

    太子生,】 有士負之禮,有擇于諸母之禮,有知妃色就學之禮,有記過之史,有徹膳之宰,有诽謗之木,有敢谏之鼓。

    工誦箴,瞽誦詩,百工執藝事以谏。

    有三公三少:保,保其身體;傅,傅之德義;師,道之教訓。

    故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襁之,四賢傍之,而德成也。

     後世官非三代之官,而教非三代之教,始以為之法者,既無周密詳悉之慮,而其為言,又無躬行心得為之本。

    而官僚并建,辭旨諄複,徒一時之美觀耳。

    漢高祖、文帝之盛,所祟用者,叔孫生、晁錯之徒,卒使惠以懦怯廢事,景以任刻殘物。

    武帝開置博望苑,以通賓客,賓客多以異術進者,而太子後遭巫蠱之禍。

    唐太宗教其子者甚悉,而聚麀之恥,實以身誨之。

    宋時家法雖嚴。

    而其所以為教,亦不切于身心性情之實。

    夫漢、唐、宋所為天下計者,未嘗不甚詳,而根本之地,如此其曠略,此宜其立國僅僅至此。

     我太祖高皇帝創業垂統,洪谟遠慮,莫非三代之法,而萬世之計。

    立國之初,庶務倥偬,首建大本堂,圖史充牣其中,招延四方名賢,為太子講論經理,敷陳治道。

    又為昭鑒錄,使知前代太子諸王之善可為法,而惡可為鑒。

    而成祖文皇帝又為文華寶鑒,蓋為學而不知先代之故,則不足以有所感發而懲創。

    成祖之書,一本太祖之意,雖一事之善惡,皆在所錄者。

    固以身為天下之所系,善惡起于幾微,而治忽之端在于此,尤不可以不嚴也。

     今日欲舉三代之典,繼祖宗之志,亦宜有可言者矣。

    愚敢條其所當急者:其一曰選宮僚。

    昔太祖不設專官,而以公卿兼領,以防後世離間之患。

    夫銜雖列于朝班,職則專于訓導,不宜徒取文學,而用道德可為師表者。

    家丞庶子,皆宜選用吉士,以備其職。

    二曰慎與處。

    太子雖有宮官,而其所常與處者,則保姆、内侍、小黃門之屬。

    女子、小人,導以非心,尤宜防慮。

    擇其淳德謹厚者,而使之漸涵灌漬于德義而不知。

    三曰禮師傅。

    夫尊卑之分懸隔,則官屬不得盡其忠。

    昔懿文太子之于未濂,仁宗、宣宗之于楊士奇。

    其相親禮,往複辨論如家人父子。

    蓋太子有子道臣道,不宜闊略相師友之禮,以成乖隔之患。

    其四曰明實學。

    世儒率謂天子之學,與韋布不同。

    文華進講,不過采摭經中數條,以備故事,夫豈所以深探聖奧?必先專一經,以次而及其餘。

    五曰辨儀等。

    蓋富貴之極,惟其所欲,故周官有王後、世子會不會之文,所以樽節,使之不過。

    今宜飲食衣服,悉有制度,又使太子諸王,禮秩必異,所以防微杜漸,固萬年之基。

    蓋天下之事,莫大于此者。

    執事幸采而聞之于上。

     第三問 三代之樂,不傳于世。

    見于遺經,僅有可考者。

    君子追尋缺轶于千百載之下,因其辭以求其意,得其意而後足以會其辭。

    然必其有以深探古人之心,而會本末源流于一;而後可以斟酌古今,拟議制度,以為複古之漸,而未易言也。

     當天下無事之時,世之君子,辄言曰興禮樂。

    夫禮樂豈易興哉?自漢以至于今,數千百年,明君良臣,相與咨嗟太息,講求掇拾,卒無有複三代之舊者。

    而儒者又從而卑其說,以為禮以養人為本,少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

    蓋謂随世可以制作。

    而不必盡合于三代。

    而不知三代之禮樂舍焉,則天下無所謂禮樂者。

    蓋三代之制,皆非一世之事,自其初累世相因以為治,而馴至于大備。

    雖代有變革,而不過進退損益于其間。

    故異世而不可不襲者,禮也;其所不相襲者,禮之末也。

    殊時而不可不沿者,樂也;其所不相沿者,樂之末也。

    夫以三代之聖人,皆因于累世之故,故其樂易舉而可行。

    至于後世蕩然矣,又無聖人者以起之。

    而欲稽考于既廢之後,豈不難哉! 樂之所從來久矣。

    黃帝使伶倫斷大夏之竹兩節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

    制十二筩,以聽鳳鳴。

    比黃鐘之宮而生之,以為律本。

    故後世皆宗黃帝之樂。

    周禮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鹹、大韶、大濩、大武之舞。

    分樂而序之,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奏太簇、歌應鐘、舞鹹池,以祀地祇;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

    以九變而緻天神、地示、人鬼。

    固九迢、六英、六列之遺也。

    黃帝之清角、英、招,其本聲固在于此。

    世人自莫能察,而徒知求太古之音于洞庭之野。

    而不知周家之盛,固已備六代之樂,而周官豈其僞書哉? 說者謂其所序「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簇為征,姑洗為羽」,此律之相吹者也。

    「函鐘為宮,太簇為角,姑洗為征,南呂為羽」,此律之相生者也。

    「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簇為征,應鐘為羽」,此律之相合者也。

    樂之變數,皆用其宮之本數。

    黃鐘在子,子數九,故九變而終。

    夾鐘在卯,卯數六,故六變而畢。

    林鐘在未,未數八,故八變而止。

    其究以感天神地示人鬼焉者,非如昔人天社虛危類求之說也。

    至和之氣,寓諸器而托諸聲,感應自然之理,無所不通,分天地人者,所從言之異也。

    虞書、商頌,推之固有合焉者矣。

    文中子曰:「化至九變,王道其明乎?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