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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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之後,不獨三區,而三州之民皆病也。

    若夫開瓦浦,溉十一、十二保之田;開徐公浦,溉十三保之田;此足支持目前,下策也。

    生愚聞之:古之君子,為生民之計,必不肯拘攣于世俗之末議,而決以敢為之志。

    況此三區,本縣蕞爾之地,在明侯之宇下,得鬥升之水,可以活矣。

    伏願行此三策,庶幾垂死而再蘇之。

    其有德于吾民甚大。

     又今旱魃為災,明侯昔日車馬所過,瀕河人迹所至之處,禾稼僅有存者;至于腹裡,無複青草。

    近經秋潦,往往千畝之田,枯苗數莖,随水蕩漾而已。

    救荒之策,免租之議,此如拯溺救焚,尤不可緩者。

    又今三區無複富戶,所充糧役,不及中人之産。

    賠貱之累,尤不忍言。

    乞念颠連無告之民,照弘治間例,及太守南岷王公新行事例,免其南北運庫子馬役解戶之類,此亦可以少纾目前之急也。

    唯明侯留意焉。

     與傅體元書 昨見子敬寄來丁田文字。

    不論文之工拙,但依違兩可,主意不定,不曾說得向來本意,有負使者郡太守采訪之盛心。

    更望足下與子敬從老吏根究利害,作一議,借前箸籌之,或尚可濟。

     天下之事不在大。

    此法起于一二小夫淺見,街談巷語。

    顧九和在告,熟聞此言。

    後來入閣,銳意更變。

    霸州出其門下,特承迎之。

    主意原不好,吳民被其流毒二十年。

    今不攻其本,卻從枝葉上說,殊不可曉。

    即如撥役時,必不能複使之出銀;今出銀,便禁不得他撥役。

    祖宗以來一百七十年,不見有司于撥役外增一役。

    如何議書冊,不過二十年,乃至增銀自七厘七毫至四分有奇!此亦易曉,原本實在變法。

    光甫如何卻極口稱贊他「取于下有漸而不偏,用于上有經而不過。

    」如此,又何容别議耶?如此論新法,而反回護金陵也。

     吾等心知其害,承有司虛心訪問,又不端言,與小民同其喑啞,甚為可歎。

    平生為時文,不肯學黃口兒語,以緻困窮。

    .今垂老,無用世之望,已矣。

    諸公壯年,于天下事不可不随事究心,庶他日立朝為有用之學也。

     與王子敬書 寄來文字皆看過,但說丁田,開口便不是。

    病源隻因王太守變亂,其勢必至有今日之弊。

    今皆說其法盡善,止為後來行之不善,卻是附和書冊,非當時與諸公原議。

    不若察院原來文書,反無偏主。

    便可依他說松、常、鎮用舊法,如何民無他議,惟此何故紛紛,利害便見矣。

    不攻其本,止就末流上說,甚好笑。

    縱如新太守複舊七厘八毫,不點差;隻恐一二年後,點差增加,複如今日也。

     朱子嘗言,論新法者不為不多,能識其本原,中其要害者甚少,宜介甫诋以為俗也。

    論天下事多類此,如何可哉?隻是吾輩說不出,官是西北人,如何曉得?欲入城商議,為往來不便,亦懶作文字,姑俟月盡相見議之。

     論禦倭書【代】 某廢棄山林之日已久,天下之事,非分之所宜言者。

    顧自以世受國恩,身在江湖,不敢一小而忘魏阙之下。

    況今倭奴,逆天悖暴,實吾父兄子弟百年之仇恥。

    辱明公惓惓下問,一得之愚,敢不自竭。

     伏見天子哀憫元元,誕布德音,明公以股肱耳目之重臣,膺茲簡命。

    俾執玉帛,告祭東海之神,精誠昭格,百靈效順。

    龜鼈小醜,當知無遁逃之所矣。

    昔裴晉公、李中丞嘗受視師之命,不旋踵而元濟就擒,劉稹授首,克成淮、蔡、澤、潞之功。

    況我聖朝之威靈,萬萬于有唐,而明公之所以自待者,豈自處裴、李之下哉?固宜詳延博采,不遺于蒭荛之賤也。

    某不敢為泛說以渎明聽,姑就今日用兵之勢言之。

     自倭奴入寇,于今三年。

    虔劉我人民,淫污我婦女,焚蕩我屋廬。

    有司嬰城而自保,軍衛莫之誰何。

    盼盼焉視彼重裝滿載,得氣而去。

    徒诿曰無兵,猶可也;今各省之兵四集,無慮十萬,屯聚境上。

    區區殘息遊魂,滅此而朝食可也。

    而至今相持,未見有必戰之計。

    老子曰:「師之所處,荊棘生焉。

    」故善者果而已矣。

    孫子曰:「久暴師,則國用不足。

    鈍兵挫銳,屈力殚财,則諸侯乘其敝而起。

    」「故兵聞拙速,未覩巧之久也。

    」今若是,不幾于鈍乎?豈老子之所謂果乎?議者謂此寇不宜與之戰,在坐而困之,此固一說也。

    然窮天下之精兵,散甲士于海上,曠日彌月而久不決,則所謂困者在我矣。

    是不可不察也。

    則今日之計,宜于速戰而已。

     然兵有分有合,徒厚集其衆于一,而不為之列屯要害,廣布形勢,則賊之所出,必視吾無備之處而為之走集。

    是宜觀地之要,以拟其潰。

    吳、越之地,瀕于大海,海口之可通者,數路而已。

    既不能把扼而使之突入;三江、五湖之間,要害之可守者,數處而已,又不能按據而使之橫潰。

    則将何為而可也?某以為賊在川沙,兵之所向,能保其敗于東,不潰于西耶?攻其外,不潰于内耶?故太湖之口可屯也,三泖之口可屯也,吳淞江之中道可屯也。

    某嘗循行江上,問所謂滬渎壘者,知昔人禦寇之遺迹。

    即如此壘,正在蘇、松二府之中,賊得至此,則蘇州、松江諸縣,無日不危也。

    故為屯壘,不獨可以拒賊之入路,又可以為州縣之聲援也。

    昨者黃岡泾之捷,斬首之多,以前所未有。

    然賊複東出。

    則賊鋒雖挫于五湖之上,而蠻煙複接于九峯之間矣。

    由此言之,分屯其可後乎? 往賊攻州而府不救,攻縣而州不救,刼掠村落而縣不救。

    府如無州,州如無縣,縣如無村落。

    僅僅自保于一城之中。

    如與人鬬而束其手足,絕其黨而孤立,如之何能自存也?幸而此賊在于抄掠而已,設有長驅之志,孰能禦之?是唇齒俱亡,首尾衡決矣。

    即使徒以保城為功,而置百裡生民于度外,為人父母,何以為心?況京畿千裡之地,蕩然無藩籬之限,兵之失勢,莫甚于此。

    此其不可一也。

     凡王者之師,未有不分别其逆順,離散其黨與者。

    今閩、浙亡命,與諸島之夷【夷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 。

    固所必誅。

    若吾民所在被其系累,而髠之以為前行,以餌吾師。

    嘗聞我軍斬首虜【虜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 二百餘,其間止有一二為真賊者。

    則臨陣之際,豈可不辨其真僞,明購賞格,開示丹青生活之信?古之用兵,能使賊為吾用,而今驅之使為賊。

    此其不可二也。

     聚天下之兵,而軍政不立,斷斬不行,鹵掠不禁。

    前者方陷陣,後者已奔佚。

    是民有百走退死之心,而無一前進生之計。

    且所謂營壘、行陣、間諜、兵械,與夫分數、形名、虛實、奇正之說,兵家之所常言,悉置而不講。

    此其不可三也。

     故今日之兵在于決機,而分屯以佐其勢。

    又當戒饬州縣之吏,不宜以閉塞城闉為上策。

    百姓之逃歸者,不可逆以奸細而禁锢誅戮之。

    至于誅賞,軍令之大,今之所調,雜以夷【夷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 獠,宜示中國之紀律,不可為蠻夷【夷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 所笑。

    如是而戰不勝、賊不滅者,未之有也。

    然今雖以殄滅為期,而經略措置,非數十年不能安甯。

    且夷【夷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 性貪狠,狃于鹵獲之利,雖有懲艾,不能保其不來。

    夫自正統以來,殆将百年,及今而發。

    如人之疾病,一旦發作,豈得遽止?故宜考求宣德、正統之間,前之所以侵盜而無已,後之所以頓息而不來,則有以知其故矣。

    永樂中,廣甯伯鎮守遼東,築城金線島之西北;夜見東南海島中火光,即知寇至,邀擊之,擒斬無遺,以是寇不敢入境。

    蓋彼懸度大海,經以旬月,非風候不行。

    又不能多赍糧饷,賊未到岸,往往饑罷。

    兵法無負于水而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