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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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者,何所不至?一出于怪奇之行,雖不要于禮,豈非君子之所樂道哉?微子、箕子、比幹三人者,同為纣之近戚,其所以處之者不必同;而孔子皆謂之仁。
若伯夷、叔齊,舍孤竹之封而隐于首陽,未有祿位于朝者也,于君臣之義,分亦微矣,而恥食周粟以死;孔子亦謂之仁。
嗟夫!世之論人者,亦取法于孔子而已矣。
吳山圖記吳、長洲二縣,在郡治所,分境而治。
而郡西諸山,皆在吳縣。
其最高者,穹窿、陽山、鄧尉、西脊、銅井,而靈岩,吳之故宮在焉,尚有西子之遺迹。
若虎丘、劍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勝地也。
而太湖汪洋三萬六千頃,七十二峰沉浸其間,則海内之奇觀矣。
餘同年友魏君用晦為吳縣,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為給事中。
君之為縣有惠愛,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繪吳山圖以為贈。
夫令之于民,誠重矣。
令誠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澤而有榮也;令誠不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
君于吳之山川,蓋增重矣。
異時吾民将擇勝于岩巒之間,屍祝于浮屠老子之宮也,固宜。
而君則亦既去矣,何複惓惓于此山哉?昔蘇子瞻稱韓魏公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
至以為思黃州詩,子瞻為黃人刻之于石。
然後知賢者于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己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縣已三年矣。
一日,與餘同在内庭,出示此圖,展玩太息,因命餘記之。
噫,君之于吾吳,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光祿署丞孟君浚河記 吳淞江水太湖之水,蜿蜒東下,三百裡入海。
左右之浦如百足。
江自甫裡折而北行,至昆山全吳鄉,東為渚浦。
又為帆歸浦,斜折而南,入于渚浦。
江複東,而浦之南出者,其東為張浦,又東為顧仙浦,又東為諸天浦,又東為同丘浦,又東為新塘,皆南入于渚浦。
若為塘,為溇,為泾,為浜,凡在其間者,此光祿署丞孟君規其鄉所浚之水,江東南岸之地也。
自新塘東,則江又南折,非孟君之鄉矣。
君居家好義,歲捐赀,以為民興璃。
至是大旱,又捐赀盡浚諸水之在其鄉者。
當此時,邑民告饑,而全吳半鄉獨豐熟。
其父老感君之義,請記其事。
夫三吳,江海之介,而羣山之水又犇注于其間為大浸,所謂太湖也。
太湖分迸而出,以入于海,若以人力溝防疏導,則無不治之田,而水旱不能為患害。
蓋湖水自西而下,而海之潮自東而上,清流不能勝濁泥之滓,故水不可一日不浚也。
嘉靖初,朝廷嘗遺大吏來治,今四十年不治矣。
古之三江,其二不可考,今惟吳淞一江,仰接太湖之水。
古者江狹處,猶廣二裡。
今自下駕以來,僅僅如線,而茭蒲葭菼生其中。
下流入海之跄口,不複通矣。
千墩、新洋、黃浦,皆亂流也,水道何由而順乎?故江左右之浦在東者,但見止水蘊藻,而姑蘇以東,秀州以北百裡間,其田皆不耕。
吾恐又數年,江口涸而西,而湖水益橫流,東南之民将不食也。
孟君居一鄉,能興其鄉之水利;則夫受司牧之寄者,獨可以辭其責耶? 君名紹曾,字守約。
以太學上舍為大官丞。
所浚河三十有四,二萬七千六百九十四丈。
為工四萬九千六百,用谷十有三萬九千觔。
是用勒石,以告來者。
松雲庵楊主簿墓田碑記蒼梧楊君際可,以歲貢入太學,還調長興主簿。
為人高簡,日閉門吟哦,有崔斯立之風。
嘉靖三十六年六月二十日至,後五年,正月二十一日卒。
蒼梧去鄣數千裡,楊君又無子;時南海劉君介齡為縣,哀其遠而喪不能歸也,葬之城西二裡五峯山之麓。
為祭田,使松雲庵僧守之。
餘至縣,楊君家人流寓于此,與僧争田。
予謂劉君本置祭田為楊君守冢,家人若得而有之,亦可得而鬻之也。
訊之,果有謀此田者。
因斷歸僧家;以嗣劉君之志;且令刻之石,以垂永久。
張氏女子神異記 嘉靖甲辰,夏五月,安亭鎮女子張氏年十九,姑脅淩與為亂,不從。
夜,羣賊戕諸室。
縱火焚屍,天反風滅火。
賊共舁欲投火,屍如數石重,莫能舁。
前三日,縣故有貞烈廟,廟旁人聞鼓樂從天上來,火出柱中,轟轟有聲。
縣宰自往拜之。
時大旱,三月無雨,士大夫哀祭已,大雨如注。
賊子籲天拜,拜忽兩腋血流。
縣宰命暴姑屍壇上,禁其家不得收。
家夜收之,雷雹暴至,羣鬼百數,啾啾共來逐,遂棄去。
及官奉檄啟視女子:時經暑三月不腐,僵卧膚肉如生,頸脅二創孔有血沫。
仵人吐舌,謂未有也。
噫!亦異哉。
觀古傳記載忠烈事,多有神奇;今日見之,益信。
于是知節義天所護,然不能護之使必無遭害,何也?悲夫!
若伯夷、叔齊,舍孤竹之封而隐于首陽,未有祿位于朝者也,于君臣之義,分亦微矣,而恥食周粟以死;孔子亦謂之仁。
嗟夫!世之論人者,亦取法于孔子而已矣。
吳山圖記吳、長洲二縣,在郡治所,分境而治。
而郡西諸山,皆在吳縣。
其最高者,穹窿、陽山、鄧尉、西脊、銅井,而靈岩,吳之故宮在焉,尚有西子之遺迹。
若虎丘、劍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勝地也。
而太湖汪洋三萬六千頃,七十二峰沉浸其間,則海内之奇觀矣。
餘同年友魏君用晦為吳縣,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為給事中。
君之為縣有惠愛,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繪吳山圖以為贈。
夫令之于民,誠重矣。
令誠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澤而有榮也;令誠不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
君于吳之山川,蓋增重矣。
異時吾民将擇勝于岩巒之間,屍祝于浮屠老子之宮也,固宜。
而君則亦既去矣,何複惓惓于此山哉?昔蘇子瞻稱韓魏公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
至以為思黃州詩,子瞻為黃人刻之于石。
然後知賢者于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己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縣已三年矣。
一日,與餘同在内庭,出示此圖,展玩太息,因命餘記之。
噫,君之于吾吳,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光祿署丞孟君浚河記 吳淞江水太湖之水,蜿蜒東下,三百裡入海。
左右之浦如百足。
江自甫裡折而北行,至昆山全吳鄉,東為渚浦。
又為帆歸浦,斜折而南,入于渚浦。
江複東,而浦之南出者,其東為張浦,又東為顧仙浦,又東為諸天浦,又東為同丘浦,又東為新塘,皆南入于渚浦。
若為塘,為溇,為泾,為浜,凡在其間者,此光祿署丞孟君規其鄉所浚之水,江東南岸之地也。
自新塘東,則江又南折,非孟君之鄉矣。
君居家好義,歲捐赀,以為民興璃。
至是大旱,又捐赀盡浚諸水之在其鄉者。
當此時,邑民告饑,而全吳半鄉獨豐熟。
其父老感君之義,請記其事。
夫三吳,江海之介,而羣山之水又犇注于其間為大浸,所謂太湖也。
太湖分迸而出,以入于海,若以人力溝防疏導,則無不治之田,而水旱不能為患害。
蓋湖水自西而下,而海之潮自東而上,清流不能勝濁泥之滓,故水不可一日不浚也。
嘉靖初,朝廷嘗遺大吏來治,今四十年不治矣。
古之三江,其二不可考,今惟吳淞一江,仰接太湖之水。
古者江狹處,猶廣二裡。
今自下駕以來,僅僅如線,而茭蒲葭菼生其中。
下流入海之跄口,不複通矣。
千墩、新洋、黃浦,皆亂流也,水道何由而順乎?故江左右之浦在東者,但見止水蘊藻,而姑蘇以東,秀州以北百裡間,其田皆不耕。
吾恐又數年,江口涸而西,而湖水益橫流,東南之民将不食也。
孟君居一鄉,能興其鄉之水利;則夫受司牧之寄者,獨可以辭其責耶? 君名紹曾,字守約。
以太學上舍為大官丞。
所浚河三十有四,二萬七千六百九十四丈。
為工四萬九千六百,用谷十有三萬九千觔。
是用勒石,以告來者。
松雲庵楊主簿墓田碑記蒼梧楊君際可,以歲貢入太學,還調長興主簿。
為人高簡,日閉門吟哦,有崔斯立之風。
嘉靖三十六年六月二十日至,後五年,正月二十一日卒。
蒼梧去鄣數千裡,楊君又無子;時南海劉君介齡為縣,哀其遠而喪不能歸也,葬之城西二裡五峯山之麓。
為祭田,使松雲庵僧守之。
餘至縣,楊君家人流寓于此,與僧争田。
予謂劉君本置祭田為楊君守冢,家人若得而有之,亦可得而鬻之也。
訊之,果有謀此田者。
因斷歸僧家;以嗣劉君之志;且令刻之石,以垂永久。
張氏女子神異記 嘉靖甲辰,夏五月,安亭鎮女子張氏年十九,姑脅淩與為亂,不從。
夜,羣賊戕諸室。
縱火焚屍,天反風滅火。
賊共舁欲投火,屍如數石重,莫能舁。
前三日,縣故有貞烈廟,廟旁人聞鼓樂從天上來,火出柱中,轟轟有聲。
縣宰自往拜之。
時大旱,三月無雨,士大夫哀祭已,大雨如注。
賊子籲天拜,拜忽兩腋血流。
縣宰命暴姑屍壇上,禁其家不得收。
家夜收之,雷雹暴至,羣鬼百數,啾啾共來逐,遂棄去。
及官奉檄啟視女子:時經暑三月不腐,僵卧膚肉如生,頸脅二創孔有血沫。
仵人吐舌,謂未有也。
噫!亦異哉。
觀古傳記載忠烈事,多有神奇;今日見之,益信。
于是知節義天所護,然不能護之使必無遭害,何也?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