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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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集卷之十六  記 重修阙裡廟記【代】 隆慶三年,阙裡重修先聖廟成。

    某官某,以書币走京師,來請記于麗牲之碑。

    先是,嘉靖四十二年,衍聖公某,以廟之圮告于巡撫都禦史張某,方行相度,以用之不赢而止。

    及是年,巡撫都禦史姜廷頤,巡按監察禦史羅鳳翔、周詠,與藩臬諸君,會議捐嶽祠之香稅,與司之贖锾,得一千六百,其役人則用州縣過更之卒,而以兖州府通判許際可董其役。

    知府張文淵時督視之。

    經始于仲夏,歲盡而訖工。

    輪奂規模,視昔若增。

    左布政使某,左參政吳承焘,副使吳道會,皆首為贊議者也。

     唯先聖生于尼山,講學于泗上,殁而葬于此。

    其地初名阙裡,後亦曰孔裡。

    先聖之殁,弟子廬其冢上而不忍去。

    魯人從而家者,百餘室。

    而魯世世相傳,以歲時奉祠,諸儒講禮、鄉飲、大射于其間。

    漢高祖自淮南還,過魯,以太牢祠。

    其後人主登封巡狩,無不過而拜祠。

    我太祖高皇帝龍興海内,幹戈未戢,亟命遣祭、紹封子孫,修饬其祠宇。

    列聖承統,世世增修。

    今天子隆慶之元年,禦正殿傳制,遣官告祭。

    而車駕臨幸太學,親釋奠,命儒臣坐講。

    賜三氏子孫有加。

    海内慕學之士,喁喁向風。

    聖人之道,益以光大。

    則魯之有司,與其有事茲土者今茲之舉,固所以虔奉先聖,亦以宣明聖天子之德意,不可以不記。

     夫今夫子之廟學,遍于天下。

    而深山窮徼,皆知誦法其書。

    其在天之靈,無所不之也。

    然孟子曰:「近聖人之居若此其甚也。

    」荀子曰:「學莫便乎近其人。

    」蓋孔子殁數百年矣,學者至觀其廟堂車服禮器,諸生習禮其家,有低回而不能去者;固以想象于遠,不若景慕于近之為切也。

    抑諸君子知虔奉聖人矣,亦豈徒事于其外乎?昔者子遊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

    」夫不知學道,則施于喜怒哀樂,無一而當其則,必不能有望于安上治民,而移風易俗也。

    顔淵問仁,夫子告以克己複禮。

    及請其目,夫子則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以顔子之資,猶「請事斯語」以終其身。

    故「問為邦」,夫子以夏時、殷辂、周冕、韶、舞告之。

    以顔子而夫子使之治天下國家,以為不可一日而離于禮樂法度之中。

    此即克己複禮之義也。

    後之學者,于視聽言動,己之身不能治,何以謂之學道?故觀感于聖人者,求仁為近;求仁以學顔子為近。

    餘嘉是役之成也,敬述所聞,以申告學者雲。

    【此文錢宗伯不選,今仍存。

    】 顧原魯先生祠記 前元之季,昆山有隐君子,曰顧原魯先生。

    居于海濱,讀書學道,不求聞于時。

    端居一室,憑幾而坐,所當兩臂處,遺迹宛然。

    手自批注經、史。

    後其家懼禍,悉毀不傳。

    然而海濱之父老,至今能言之。

     四傳而至其孫啟明,今為太倉人,稍徙至郡城。

    有子存仁,舉進士,為禮科給事中,得推封其父。

    尋以言事忤旨,被谪居庸關之外,久之得還吳。

    給事既被廢家居,尤喜考論先世故事。

    而郡太守曆下金侯城,頗采父老之言。

    又以封君之敦倘誠樸,足以風勵末俗,乃檄令列祠于郡學若州之鄉賢祠。

    複于齊門外卧佛寺之東偏建祠,而以封君從祀;以為近其家,可以歲時緻祠事焉。

    給事謂餘具知始末,而請記之。

     餘惟古之人遭時際會,佐世主,功施于天下,而垂名于竹帛,後世之所稱述,往往為此。

    至于岩穴幽栖之士,雖長往不返,亦必因時主側席之求,弓旌玉帛,贲于丘園,世始得以稱述其名。

    若夫許由、卞随、務光之徒,以與人主以天下相揖讓,此宜其彰彰較着矣。

    而谷口鄭子真、蜀嚴君平,皆修身自保。

    揚雄少從君平遊,已而仕京師顯名,數為朝廷在位者稱此二人。

    故能耕于岩石之下,而名震于京師。

    由此而言,非此數者,雖沒世無稱也。

     而又有不然者。

    古之君子,修身學道,甯憔倅于江海之上而不顧。

    彼非有求于世者,然約而愈顯,晦而益彰,逃名而名随之。

    傳記之所載,不可勝數。

    無求于世,而世亦不容不知之,此奚必有所待耶?若原魯先生,沒于海上,至于今二百年,而其幽始發。

    則士之修德砺行者,何憂後世之不聞耶?郡太守表章之意微矣。

     祠凡為堂寝庑門若幹楹,經始于嘉靖三十年十月某日,落成于嘉靖三十二年十有一月某日。

    是為記。

     常熟縣趙段圩堤記虞山之下,有浸曰尚湖。

    水勢湍激,岸善崩。

    湖堧之人,不能為田,往往棄以走。

    有司歲責其賦于餘氓。

    而趙段圩當湖西北,尤窪下,被患最劇。

    宋、元時故有堤,廢已久。

    前令蘭君嘗與築之。

    弘治間,複淪于大水。

    嘉靖丁酉,予宗人雷占為己業,傾赀為堤。

    堤成,填淤之土,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