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集卷之九 公 移【谳詞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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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别集卷之九 公 移【谳詞附】
蠲貸呈子
呈為乞蠲貸以全民命事。
自倭奴犯順,滄海沸騰。
全浙之寇,蘇、松為劇;蘇州之寇,昆山最深。
本年四月初五日,倭寇萬餘,東南自上海、嘉定,東北自太倉、常熟,分道寇鈔。
西南入華亭、吳江之境,西北入長洲之境。
本縣七鄉十四保,在合圍之中,所至蕩然,靡有孑遺。
賊船結舟?宗新洋江,綿?數裡,晝夜攻圍。
城中百計支吾,凜然孤城,僅僅自保于垂破之餘。
而富家巨室,财力亦殚盡矣。
賊自四月入境,六月出海。
百姓逃死,稍稍複還,則屋廬皆已焚毀,赀聚皆已罄竭;父母妻子,半被屠刳,村落之間,哭聲相聞。
時六月将半,農功後時,流離死亡,工本不給。
其間能冒白刃,藜羹藿食,耕耘于寇賊之沖者,不能什之一二。
而亢旸為虐,自六月不雨,至于九月,禾苗槁死略盡。
古者五谷不升,謂之大侵。
天災流行,國家代有。
然未有兵荒賦調,并于一時,如此之亟也。
顆念東南之民,父子祖孫,為國家力田,以佐百餘萬之經費,今百八十有餘年矣。
常時災沴,亦知君父所急,不敢以希曠蕩之恩。
惟是今日遭百年所未有之變。
亦冀有百年所未有之恩。
迄今冬月垂盡,德音未宣,而有司開倉征斂如故。
鞭笞之威,更甚往時,百姓嚣然,莫必其命。
傳相驚疑,以為朝廷遂有棄置東南于度外之意。
夫上之所以求于下者,度其下之足以求也;下之所以竭蹶以赴上之命者,亦自度其足以供其求也。
故上安下順,而兩不相傷。
古語曰:「焚林而畋,明年無獸;竭澤而漁,明年無魚。
」若今日之事,得無類畋于無禽之地,而漁于無魚之澤乎?皆因荒劄瘥之餘,百姓嗷嗷,謂當以王命施惠,家賜戶益之,猶不能濟,而反從而浚削之,民命窮矣,無可往矣。
雖抗倭王之頸,空海中之國,天下事乃可慮耳! 自古國家多因外寇,征賦不息,加以水旱,百姓流殍,有司不以實聞;上下相蒙,以緻莫大之禍,常生于不足盧之中。
自倭賊淩犯,無賴之民,所在為之鄉導,助其聲勢,其所以能以寡為衆者,此也。
即今草竊,處處有之。
一裡之間,數家之聚,枹鼓數起。
近者嘉定縣令巡行阡陌,頑民嘯聚,豎激變之旗,至白晝脔殺縣學生員,令乃狠狽而還,置之不敢問。
人心易與為亂如此,豈可不豫為之所哉? 承平日久,民不知兵。
自罹此寇,百役俱興。
庀兵簡徒,增陴浚隍,無一不出于民。
而海防之豫借,丁田之日增,比之常時,且輸數倍之賦矣。
若不曲意拊循,大破常格,将今年田租盡為蠲免,東南之禍,殆不知所終也。
天下事,愚民既不敢言,惟有司之力足以言之。
然蘇子有雲:「吏不喜言災者,十人而九。
」不可不察也。
某等叨國家作養之恩,切鄉裡同室之難,敢冒出位之誅,為東南億萬生靈少乞須臾之命。
伏望仰體朝廷好生之仁,蚤賜旅行,實宗社無疆之休也。
為此具呈。
須至呈者。
處荒呈子呈為議處災荒,以蘇民困事。
本縣自去年四月至六月,海賊屯聚境内,四散燒刼,耕耘失時。
加以亢旱,竟歲不雨,五谷不升,所在蕭條,寇盜蜂起。
節蒙巡撫都禦史屢為聞奏,萬姓感悅,以為憲台憂國愛民之誠至于如此,雖轉死溝壑,亦所不恨。
今經曆歲月,未見朝廷有曠蕩之恩。
譬之又母于其子,醫藥禱祀,無所不至,病勢日劇,其子亦知父母之無可為力,然猶宛轉号呼于其側,以求須臾之命,此某等之所以懇渎而不已者也。
伏見邸報,有折銀之議。
查得嘉靖八年,折兌一百七十萬八十石;嘉靖十年,折兌二百一十萬石;嘉靖十二年,折兌一百萬石;嘉靖十四年,折兌一百五十萬石。
以前皆是平常災荒,手兌運四百萬石之中,折兌之多有至二百餘萬石者。
今來折兌,欲得比照嘉靖十年,更加寬多,庶于準折之中,得蠲貸之實矣。
又昆山一縣,被寇獨深。
蓋賊由上海、華亭、嘉定、太倉、常熟諸道而入者,皆至昆山而止。
盡昆山之西境,始入長洲之邊;盡昆山之南境,始入吳江之邊。
當時蒙糧儲道告示,稱撫按俱批到,以昆山、太倉、嘉定為災荒第一。
今邸報卻以昆山與長、吳等縣一同。
欲乞比例上海、太倉等處,與長、吳略分等第,庶于通融之中,得處補之宜矣。
又據本縣丁田一節,原系十年,每部分為十甲,輸撥均徭。
嘉靖十六年,本府王知府改變舊法,定為每年出銀,每丁,銀一分;每田一畝,銀七厘七毫;官為收貯,自行顧役,以免十年之輪編。
今則輪編自若,而丁田歲歲增加。
計今年本縣丁銀,加至四分矣;田銀,每畝加至五分矣。
通計一縣,增加三四萬兩。
假使蒙恩得免三四萬兩之糧銀,而實增加三四萬兩之丁田,是巡撫大臣累奏不能得之于上,而有司安坐而奪之于下也。
議者往往以時事為解。
竊見海上用兵,于今三年,軍興百需,若開河築城造船,及甓城敵台,兵杖火器勇夫,加邊防海,諸所取給,不于田賦,則于大戶,與夫詞訟贓罰等項,并不取于丁田也。
則此三四萬雨之銀,蓋有神輸鬼運而莫知所在者矣。
夫乞查照祖宗均徭舊制,行下各府州縣,毋得仍用嘉靖十六年書冊,重複科差。
變亂成法,以資溪壑無窮之欲。
庶于臨時救荒之際,寓永遠便民之策矣。
某等又思,折銀之議,此亦涓埃之惠。
若于今日時宜,非盡為蠲貸,百姓決不能安其田裡,糧銀終亦無所措辦。
況海賊尚在猖獗之際,驅民為盜,将來之禍,有不可勝言者!為此具呈,伏乞早賜施行。
陶節婦呈子 呈為旌表節孝,以厲風俗事。
有本縣六保民陶子舸妻方氏,年十八,嫁與子舸為妻。
纔及期歲,
自倭奴犯順,滄海沸騰。
全浙之寇,蘇、松為劇;蘇州之寇,昆山最深。
本年四月初五日,倭寇萬餘,東南自上海、嘉定,東北自太倉、常熟,分道寇鈔。
西南入華亭、吳江之境,西北入長洲之境。
本縣七鄉十四保,在合圍之中,所至蕩然,靡有孑遺。
賊船結舟?宗新洋江,綿?數裡,晝夜攻圍。
城中百計支吾,凜然孤城,僅僅自保于垂破之餘。
而富家巨室,财力亦殚盡矣。
賊自四月入境,六月出海。
百姓逃死,稍稍複還,則屋廬皆已焚毀,赀聚皆已罄竭;父母妻子,半被屠刳,村落之間,哭聲相聞。
時六月将半,農功後時,流離死亡,工本不給。
其間能冒白刃,藜羹藿食,耕耘于寇賊之沖者,不能什之一二。
而亢旸為虐,自六月不雨,至于九月,禾苗槁死略盡。
古者五谷不升,謂之大侵。
天災流行,國家代有。
然未有兵荒賦調,并于一時,如此之亟也。
顆念東南之民,父子祖孫,為國家力田,以佐百餘萬之經費,今百八十有餘年矣。
常時災沴,亦知君父所急,不敢以希曠蕩之恩。
惟是今日遭百年所未有之變。
亦冀有百年所未有之恩。
迄今冬月垂盡,德音未宣,而有司開倉征斂如故。
鞭笞之威,更甚往時,百姓嚣然,莫必其命。
傳相驚疑,以為朝廷遂有棄置東南于度外之意。
夫上之所以求于下者,度其下之足以求也;下之所以竭蹶以赴上之命者,亦自度其足以供其求也。
故上安下順,而兩不相傷。
古語曰:「焚林而畋,明年無獸;竭澤而漁,明年無魚。
」若今日之事,得無類畋于無禽之地,而漁于無魚之澤乎?皆因荒劄瘥之餘,百姓嗷嗷,謂當以王命施惠,家賜戶益之,猶不能濟,而反從而浚削之,民命窮矣,無可往矣。
雖抗倭王之頸,空海中之國,天下事乃可慮耳! 自古國家多因外寇,征賦不息,加以水旱,百姓流殍,有司不以實聞;上下相蒙,以緻莫大之禍,常生于不足盧之中。
自倭賊淩犯,無賴之民,所在為之鄉導,助其聲勢,其所以能以寡為衆者,此也。
即今草竊,處處有之。
一裡之間,數家之聚,枹鼓數起。
近者嘉定縣令巡行阡陌,頑民嘯聚,豎激變之旗,至白晝脔殺縣學生員,令乃狠狽而還,置之不敢問。
人心易與為亂如此,豈可不豫為之所哉? 承平日久,民不知兵。
自罹此寇,百役俱興。
庀兵簡徒,增陴浚隍,無一不出于民。
而海防之豫借,丁田之日增,比之常時,且輸數倍之賦矣。
若不曲意拊循,大破常格,将今年田租盡為蠲免,東南之禍,殆不知所終也。
天下事,愚民既不敢言,惟有司之力足以言之。
然蘇子有雲:「吏不喜言災者,十人而九。
」不可不察也。
某等叨國家作養之恩,切鄉裡同室之難,敢冒出位之誅,為東南億萬生靈少乞須臾之命。
伏望仰體朝廷好生之仁,蚤賜旅行,實宗社無疆之休也。
為此具呈。
須至呈者。
處荒呈子呈為議處災荒,以蘇民困事。
本縣自去年四月至六月,海賊屯聚境内,四散燒刼,耕耘失時。
加以亢旱,竟歲不雨,五谷不升,所在蕭條,寇盜蜂起。
節蒙巡撫都禦史屢為聞奏,萬姓感悅,以為憲台憂國愛民之誠至于如此,雖轉死溝壑,亦所不恨。
今經曆歲月,未見朝廷有曠蕩之恩。
譬之又母于其子,醫藥禱祀,無所不至,病勢日劇,其子亦知父母之無可為力,然猶宛轉号呼于其側,以求須臾之命,此某等之所以懇渎而不已者也。
伏見邸報,有折銀之議。
查得嘉靖八年,折兌一百七十萬八十石;嘉靖十年,折兌二百一十萬石;嘉靖十二年,折兌一百萬石;嘉靖十四年,折兌一百五十萬石。
以前皆是平常災荒,手兌運四百萬石之中,折兌之多有至二百餘萬石者。
今來折兌,欲得比照嘉靖十年,更加寬多,庶于準折之中,得蠲貸之實矣。
又昆山一縣,被寇獨深。
蓋賊由上海、華亭、嘉定、太倉、常熟諸道而入者,皆至昆山而止。
盡昆山之西境,始入長洲之邊;盡昆山之南境,始入吳江之邊。
當時蒙糧儲道告示,稱撫按俱批到,以昆山、太倉、嘉定為災荒第一。
今邸報卻以昆山與長、吳等縣一同。
欲乞比例上海、太倉等處,與長、吳略分等第,庶于通融之中,得處補之宜矣。
又據本縣丁田一節,原系十年,每部分為十甲,輸撥均徭。
嘉靖十六年,本府王知府改變舊法,定為每年出銀,每丁,銀一分;每田一畝,銀七厘七毫;官為收貯,自行顧役,以免十年之輪編。
今則輪編自若,而丁田歲歲增加。
計今年本縣丁銀,加至四分矣;田銀,每畝加至五分矣。
通計一縣,增加三四萬兩。
假使蒙恩得免三四萬兩之糧銀,而實增加三四萬兩之丁田,是巡撫大臣累奏不能得之于上,而有司安坐而奪之于下也。
議者往往以時事為解。
竊見海上用兵,于今三年,軍興百需,若開河築城造船,及甓城敵台,兵杖火器勇夫,加邊防海,諸所取給,不于田賦,則于大戶,與夫詞訟贓罰等項,并不取于丁田也。
則此三四萬雨之銀,蓋有神輸鬼運而莫知所在者矣。
夫乞查照祖宗均徭舊制,行下各府州縣,毋得仍用嘉靖十六年書冊,重複科差。
變亂成法,以資溪壑無窮之欲。
庶于臨時救荒之際,寓永遠便民之策矣。
某等又思,折銀之議,此亦涓埃之惠。
若于今日時宜,非盡為蠲貸,百姓決不能安其田裡,糧銀終亦無所措辦。
況海賊尚在猖獗之際,驅民為盜,将來之禍,有不可勝言者!為此具呈,伏乞早賜施行。
陶節婦呈子 呈為旌表節孝,以厲風俗事。
有本縣六保民陶子舸妻方氏,年十八,嫁與子舸為妻。
纔及期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