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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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集卷之七 書
上宋明府書
竊惟明府莅任以來,布以公平之政,杜請谒之私,此明府行古人之道也。
有光豈敢以今世之人自處?然所以數數有渎于左右者,聞之:新宮災,子産三日哭【按春秋成公三年「新宮災,三日哭」,三傳皆不言子産,此處未詳所據。
】 ;防墓不修,孔子泫然流涕。
今先世之茔,為奸民窟穴,樹木已盡斬刈,垣表已盡平夷;神道壅絕,祭享無塗;窀穸之旁,穿方殆遍;圹埌之表,灰埃蓬勃。
幽靈憤恨,曾不及馬醫夏畦之鬼。
有莫大之責,負不孝之名,不可一日自立于世。
此所以食不甘味,卧不安寝者也。
向者幸垂明聽,勒令掃除,德意甚厚。
奈盤據之徒,多是衙門老役,合并數家,設為厚餌,誘買族人,以為地主,雖有明限,安堵如故。
此等之人,蔑人子孫,據其墳墓,恬然如此。
所以明府有施及泉壤之恩,而至今壅而未施也。
律于發冢之條,如知情買賣器物磚石、熏狸平園之類,纖悉必具。
先王豈以死者之故而病生者哉?蓋愛吾之親,故愛人之親也;敬吾之親,故敬人之親也。
不如是,則孝子仁人之情,有所郁而不遂;含忿積恨,複仇相殺之事,必多于天下矣。
昔柳子厚在嶺外,獨謂先墓無主,晝夜哀号,懼毀傷松栢,刍牧不禁,以成大戾。
近世楊文貞公居京師,遺宗人子弟書,惟以墓木為念。
鄉先達司馬虞公每歸省,未及到家,先造冢上。
有光不肖,為世所棄。
幸守墳廬,而城闉之内,步武之間,壞土不保;非特樵牧之害,狐兔之傷而已。
又念宗門零落,而諸父兄尚守殘經,服儒衣冠,三世之丘隴,坐視毀傷,曾不泚然?俛仰天地,亦何顔乎?惟明府哀念焉。
上方參政書 月日,鄉貢進士歸有光再拜上書行省大人執事。
恭惟執事以碩德崇望,特膺簡命,分司圻甸。
蓋近世行省宰相之職,而于古則君陳、畢公保厘之任也。
古之君子,自其平居為小官之時,以至于卿相,其身之所至,常必欲識天下之賢人才士,不必其職分之所當,而其心未嘗一日而忘也。
三吳古稱人才之地。
執事之來,蓋已數月,其亦可以知其人矣,而未聞焉。
夫豈無其人,亦或時勢有所不暇于此也。
有光讀書學聖人之道有年矣。
有司不以其不肖,貢于禮部,屢進而屢诎。
然而天子之大臣,往往亦知其為人,欲一見之,而卒不敢見也;以為士之所守者在是也。
而天子之大臣,乃不以為罪,而亟稱之于人;則有光之所以自信者,其又可知也。
今自執事開府以來,不肖之迹,兩及門矣。
執事亦察其有所為耶?去歲,鄉裡惡少妄引戶籍無端之辭,以相鈎陷。
當此之時,有光蓋以罪人見也。
執事不以為罪人,而使之揖讓于庭,以盡其所欲言,以此見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而有司者不察,以為上官所受之詞如此,告者必直,被告者必負。
方欲攟摭以入其罪,而無所得,則蔽之以逃竄之罪。
誠以數十人之所告無所當也,而上官之人又不可以罪,則于其間苟得一罪以為可以解而已矣。
其于愛惜人才,培養士氣,未嘗念及也。
反令無賴小人得氣以去,善人喑啞如此,可為太息矣!執事于獄詞之上,亦有所疑焉,而不欲變者,豈非以事體纖微,更為回駁,非所以委任有司之意?此又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今者複有迫切之情,告于執事,伏惟少垂察焉。
孟子曰:「同室有鬬者,被發纓冠而救之,可也。
鄉鄰有鬬者,雖閉戶可也。
」今非鄉鄰之疏,而有同室之戚。
重以孤寡茕然,氣勢無依,熇熇之慘,懸命晷刻。
苟得一言以聞于明公之前,以救其垂絕之命,雖被戮辱,不敢以自诿也。
然此亦今世之人苟可以自诿者也。
明公可以知其無所為矣。
往者夏忠靖公、周文襄公之在吳也,入與天子唯諾于殿庭,出與小民從容問難以求其瘼,如家人父子。
而後天下之人,知朝廷之近而天子之親也。
故曰:庶民近天子之光。
又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
若二公,可謂大臣矣。
今之有司,乃小民望之所謂如天如神明者也。
由此言之,所謂大臣者,非明公而誰? 天下無道,亂獄滋豐,貨賄多有。
孔子作春秋,明一王法,莒牟夷、邾庶其、黑肱,區區竊土地為穿窬之事,皆具文而直書之。
誠以風俗世教之所系,雖微而不可忽也。
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明主罔與成厥功。
有光今所陳,亦所以求盡匹夫匹婦之情于明公之前而已矣。
明公毋罪其渎焉。
答唐虔伯書 有光啟,虔伯足下:向日張氏女子事,因一時人心憤憤,竊恃知愛,辄移書相曉,欲望少伸匹婦之冤。
仆愚且賤,平生未嘗敢與有司之政也。
茲複承教以所不及,顧愚何敢複言?但吾
有光豈敢以今世之人自處?然所以數數有渎于左右者,聞之:新宮災,子産三日哭【按春秋成公三年「新宮災,三日哭」,三傳皆不言子産,此處未詳所據。
】 ;防墓不修,孔子泫然流涕。
今先世之茔,為奸民窟穴,樹木已盡斬刈,垣表已盡平夷;神道壅絕,祭享無塗;窀穸之旁,穿方殆遍;圹埌之表,灰埃蓬勃。
幽靈憤恨,曾不及馬醫夏畦之鬼。
有莫大之責,負不孝之名,不可一日自立于世。
此所以食不甘味,卧不安寝者也。
向者幸垂明聽,勒令掃除,德意甚厚。
奈盤據之徒,多是衙門老役,合并數家,設為厚餌,誘買族人,以為地主,雖有明限,安堵如故。
此等之人,蔑人子孫,據其墳墓,恬然如此。
所以明府有施及泉壤之恩,而至今壅而未施也。
律于發冢之條,如知情買賣器物磚石、熏狸平園之類,纖悉必具。
先王豈以死者之故而病生者哉?蓋愛吾之親,故愛人之親也;敬吾之親,故敬人之親也。
不如是,則孝子仁人之情,有所郁而不遂;含忿積恨,複仇相殺之事,必多于天下矣。
昔柳子厚在嶺外,獨謂先墓無主,晝夜哀号,懼毀傷松栢,刍牧不禁,以成大戾。
近世楊文貞公居京師,遺宗人子弟書,惟以墓木為念。
鄉先達司馬虞公每歸省,未及到家,先造冢上。
有光不肖,為世所棄。
幸守墳廬,而城闉之内,步武之間,壞土不保;非特樵牧之害,狐兔之傷而已。
又念宗門零落,而諸父兄尚守殘經,服儒衣冠,三世之丘隴,坐視毀傷,曾不泚然?俛仰天地,亦何顔乎?惟明府哀念焉。
上方參政書 月日,鄉貢進士歸有光再拜上書行省大人執事。
恭惟執事以碩德崇望,特膺簡命,分司圻甸。
蓋近世行省宰相之職,而于古則君陳、畢公保厘之任也。
古之君子,自其平居為小官之時,以至于卿相,其身之所至,常必欲識天下之賢人才士,不必其職分之所當,而其心未嘗一日而忘也。
三吳古稱人才之地。
執事之來,蓋已數月,其亦可以知其人矣,而未聞焉。
夫豈無其人,亦或時勢有所不暇于此也。
有光讀書學聖人之道有年矣。
有司不以其不肖,貢于禮部,屢進而屢诎。
然而天子之大臣,往往亦知其為人,欲一見之,而卒不敢見也;以為士之所守者在是也。
而天子之大臣,乃不以為罪,而亟稱之于人;則有光之所以自信者,其又可知也。
今自執事開府以來,不肖之迹,兩及門矣。
執事亦察其有所為耶?去歲,鄉裡惡少妄引戶籍無端之辭,以相鈎陷。
當此之時,有光蓋以罪人見也。
執事不以為罪人,而使之揖讓于庭,以盡其所欲言,以此見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而有司者不察,以為上官所受之詞如此,告者必直,被告者必負。
方欲攟摭以入其罪,而無所得,則蔽之以逃竄之罪。
誠以數十人之所告無所當也,而上官之人又不可以罪,則于其間苟得一罪以為可以解而已矣。
其于愛惜人才,培養士氣,未嘗念及也。
反令無賴小人得氣以去,善人喑啞如此,可為太息矣!執事于獄詞之上,亦有所疑焉,而不欲變者,豈非以事體纖微,更為回駁,非所以委任有司之意?此又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今者複有迫切之情,告于執事,伏惟少垂察焉。
孟子曰:「同室有鬬者,被發纓冠而救之,可也。
鄉鄰有鬬者,雖閉戶可也。
」今非鄉鄰之疏,而有同室之戚。
重以孤寡茕然,氣勢無依,熇熇之慘,懸命晷刻。
苟得一言以聞于明公之前,以救其垂絕之命,雖被戮辱,不敢以自诿也。
然此亦今世之人苟可以自诿者也。
明公可以知其無所為矣。
往者夏忠靖公、周文襄公之在吳也,入與天子唯諾于殿庭,出與小民從容問難以求其瘼,如家人父子。
而後天下之人,知朝廷之近而天子之親也。
故曰:庶民近天子之光。
又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
若二公,可謂大臣矣。
今之有司,乃小民望之所謂如天如神明者也。
由此言之,所謂大臣者,非明公而誰? 天下無道,亂獄滋豐,貨賄多有。
孔子作春秋,明一王法,莒牟夷、邾庶其、黑肱,區區竊土地為穿窬之事,皆具文而直書之。
誠以風俗世教之所系,雖微而不可忽也。
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明主罔與成厥功。
有光今所陳,亦所以求盡匹夫匹婦之情于明公之前而已矣。
明公毋罪其渎焉。
答唐虔伯書 有光啟,虔伯足下:向日張氏女子事,因一時人心憤憤,竊恃知愛,辄移書相曉,欲望少伸匹婦之冤。
仆愚且賤,平生未嘗敢與有司之政也。
茲複承教以所不及,顧愚何敢複言?但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