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一 詐妄謬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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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金陵,呂惠卿參大政,會山東告李逢、劉育之變,事連宗子世居,禦史府沂州各【原作『谷』,據活字本改。

    】起獄推治之。

    勘者言士甯嘗預此謀,敕天下捕之,獄具,世居賜死,李逢、劉育磔于市,士甯決杖,流永州,連坐者甚衆。

    始興此獄,引士甯者,意欲有所誣蔑,會荊公再入秉政,謀遂不行。

     ○李師中 李師中平日議論多與荊公違戾,及荊公權盛,李欲合之,乃于舒州作傅岩亭,蓋以公嘗倅舒,而始封又在舒也。

    吳孝宗對策,力诋熙甯新法。

    既而複為巷議十篇,言闾巷之間,皆議新法之善,寫以投荊公,公薄其翻覆,尤不禮之。

    【并東軒筆錄。

    】 ○黃宗旦 黃宗旦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誦于口,至上前展奏,目誦之,其實不見也。

    同列害之,密以他書易其奏目,宗旦不知也。

    至上前,所誦與奏目不同,歸乃覺之,遂乞緻仕。

    【沈存中筆談。

    】 ○丁晉公 丁晉公既投朱崖,幾十年,天聖末,明肅太後上仙,仁宗獨覽萬機。

    當時仇敵多不在要地,晉公乃草一表,極言策立之功,辨皇堂誣罔之事,言甚哀切。

    自以無緣上達,乃外封題雲:『啟上昭文相公』,是時王冀公欽若執政,丁自海外遣家奴持此啟入京,戒公【『公』字似為『奴』之誤。

    】須俟王公見客日,方得當面投納。

    其奴如戒,冀公得之,驚不敢啟封,遽以上聞。

    仁宗拆表,讀而憐之,乃命移道州司馬。

    溫公有詩數首,略曰::『君心應念前朝老,十載漂流若斷篷。

    』又曰:『九萬裡鵬容出海,一千年鶴許歸遼。

    且作潇湘江上客,敢言瞻望紫宸朝。

    』天下之人,疑其複用矣。

    穆修聞道州之徙,作詩曰:『卻訝有虞刑政失,四兇何事不量移?』謂失人心如此。

    【倦遊錄。

    】 二 丁晉公之逐,士大夫遠嫌,莫敢與之通聲問。

    一日,忽有一書與執政,得之不敢發,立具上聞。

    洎發之,乃表也,深自叙緻,詞頗哀切,其間兩句曰:『雖遷陵之罪大,念立主之功多』,遂有北還之命。

    謂多智變,以流人無因達章奏,遂托為執政書,度以上聞,因蒙寬宥。

     三 丁晉公從車駕巡幸,禮成,有诏賜輔臣玉帶。

    時輔臣八人,行在祗候庫止有七帶,尚衣有帶謂之比玉,價直數百萬,上欲以賜輔臣,以足其數。

    晉公心欲之,而位在七人之下,度必不及己,乃谕有司,不須發尚衣帶,自有小私帶,某可服之以謝,候還京别賜可也。

    有司具以此聞,既各受賜,而晉公一帶,僅如指闊,上顧謂近臣曰:『丁謂帶子與同列大殊,速求一帶易之。

    』有司奏,唯有尚衣禦帶,遂以賜之。

    其帶,熙甯中複歸内府。

    【并筆談。

    】 四 丁謂有小智,然多希合,天下以為奸邪。

    及稍進,【東軒有『用』字。

    】即啟迪真宗以神仙之事,又作玉清昭應宮,耗費國帑,不可勝紀。

    謂既為宮使,夏竦以知制诰為判官,一日宴宮僚于齋廳,有雜手伎,俗謂弄盌注者,獻藝于庭,丁顧語夏曰:『古無詠盌珠詩,舍人可作一篇。

    』夏即席賦詩曰:『舞拂挑珠複吐丸,遮藏巧便百千般。

    主公端坐無由見,卻被傍人冷眼看。

    』丁覽讀變色。

    【湘山野錄。

    此條今見東軒筆錄卷二。

    】 ○李溥 李溥為江淮發運使,每歲奏計,則以大船載東南夷貨,結納當途,莫知紀極。

    章獻太後垂簾時,溥因奏事,盛稱浙茶之美,雲:『自來進禦,惟建州餅茶,浙茶未嘗修貢,本司以羨餘錢,買到數千斤,乞進入内。

    』自國門挽船而入,稱進奉茶綱,有司不敢問,所貢餘者,悉入私室。

    溥晚年,以賄敗,竄谪海州。

    然自此遂為發運司歲例,每發運使入奏,舳舻蔽川,自泗州七日至京。

    予出使淮南時,見有重載入汴者,求得其籍,言兩浙箋紙三暖船,他物稱是。

    【筆談。

    】 ○饒餗 撫人饒餗者,馳辨逞才,素捭阖于都下。

    熙甯初,免解到阙,因又失意。

    當朝廷始立青苗,方沮議交上,大丞相閉合不視事之際,生将出關,以詩投相閣,曰:『又還垂翅下煙霄,歸指臨川去路遙。

    二畝荒田須賣卻,要錢準備納青苗。

    』相亦以十千赆之。

    生【湘錄有『少』字。